狗的一天(外一篇)
2014-09-17黄义福
黄义福
没有人知道狗的一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跟神秘一丁点的关系都没有。地气上升、鸡叫头遍的时候,人的一天就开始了。如果没有特别的意外,太阳落山、月亮初升之时,也就意味着人一天里上半场生活的结束。至于下半场,人可能什么都不管了,身板子挨着床铺后呼噜起来,就会舒舒服服地睡上整整一宿。但狗不一样,它没有人这么中规中矩,也没这个天上掉下来的福分。它的一天可能从中午开始,可能从半夜开始,也可能是从早上开始的,从来就没有一个准数。具体是什么时候,它自己也不清楚。它不仅不知道一天是怎么开始的,也不知道一天是怎么结束的,更不知道是谁在它的背后偷偷地操纵着。
虽说狗是伴人而生的畜生,但对于这种碎杂狗事,人一向都懒得去理会,管它一天是怎么过的。人要忙自己的事,往往是把狗往门口一拴,一跨出家门,基本上就把拴门狗忘得一干二净了。人彻底忽视了狗的存在,狗的日子还能不浑浑噩噩?还能活出个什么彩头?
一条圈养的狗怎么看都是卑微的,人用链条让它画地为牢,整天虚度光阴。没事的时候,它蹲坐在窝棚里,看上去是时光的记录者,实际上已被时光远远地拒在了门外:它满眼里就只有晃动的物影,满耳朵就只有院外的声响,都是与它无关的,要说今夕是何年,也根本不知从何说起。有时候外人来了,它偶尔会狗仗人势,逞一下能,装出一副要咬人的样子。而要是真的咬了人,伤了人的和气,它的狗命大概也就不长了。
一条放养的狗可能要幸运一点。一天里,它有一点自己支配的时间,有时候蹲守在家门,有时候出外远游。它路过一个墙角,或是一丛高立的杂草,都要骄傲地撒泡尿水,做做记号,声明领地。在路过一块旷野的时候,它遇见了正当发情的异性狗,它们做了苟且之事,久久地回味在那片空旷的麦地里。它还发现了哪一个小孩拉在路边的一堆大便,就亟不可待地舔个精光,聊以充饥。如果再幸运一点,它还可能碰见一根丢弃的骨头,自顾躲在一角里啃咬吞咽。不过,总的来说,它一天里要跑很多的路,弄得全身满是灰尘和狗尾草的籽,活像一条流浪了多年的狗。
不管怎样,狗始终就只能是狗命,苟且偷生,得过且过。对人来说,它的一天大体就是这样的,不会有其他的起伏和变化。生下来,它要看家护院,为主人点头哈腰。高兴的时候,主人会随手扔给它一根骨头,不高兴的时候就随便踹它一脚,嘴里再骂它一句“狗日的”,或是“操你娘的”。总之,它的日子是暗淡无光的,甚至是极端分裂的:要么叫,叫得全村里的狗都狂吠起来,不得安宁;要么就不叫,打它也不敢吭声,趴在那里无端地淌眼泪,是不是忧伤了,怀念某一条异性狗了,也没人能知道;要么舔舌摆尾,极尽献媚之态,讨得几口像样的饭吃;要么穷凶极恶,动不动就呲牙咧嘴,活像一个凶残的走狗。
这样说狗,它一天的日子难免显得单调和恶劣。事实上,狗在一天里是痛苦多于快乐,或许要殚精竭虑,死守人的家门,睡不成眠,受尽路人的冷眼抱怨;或许要独守寂寞,与夜相伴,时时忍受时光一分一秒地消蚀折磨。但是不管怎样,狗还是快乐的,它心态平衡,无怨无悔。该蹲在窝棚里还是要蹲在窝棚里,该叫几声吓吓生人还是要叫几声,该挨主人的揍还是要乖乖地挨揍,该眯眼的时候就干脆打起马虎眼。也许人根本都没有觉察出,一天里,狗原来也见过了很多的人事,见证了人间一拨又一拨的繁华景象,有着这样那样的经历阅历,悄悄地体悟了也许是人一辈子都无法参透的很多道理。
人们会在寒夜里听到狗吠后突然感到狗其实太苦了,是不是苦狗自己也说不清楚。等到拴它的铁链腐蚀了,自己老得脱了一层毛,它还说不清楚。它不知道今生的使命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要干什么,在这个人间要过什么日子。好在狗自始至终好像都不怕什么烂日子,人们都说狗眼看人低,其实狗看这个世界的眼界一点都不低,基本上是大智若愚了。它们不像人,喜欢斤斤计较,化整为零,把日子一天一天地熬,把心揪在反复无常、苦乐相伴的一生里。相反,它们更愿意化零为整,把那么冗长的一生,把甚至是苦难的生生世世都当作了一天来过。从一开始,它们眼前晃动的就都是那么平常的一天,既是一天,也是一世。它们有意混淆了时间的概念,自动游离于时间秩序之外,把一天当作了一辈子来过,苦也一辈子,乐也一辈子,过了也就过了,让世界都拿它们没办法,只好摇头看着它们最后摇摇晃晃地走在岁月的尽头里。人海中的一颗脑袋
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看到一颗真实脑袋的发育过程,这会儿,站在电脑前,我们看到的只是一颗模拟脑袋的生成轨迹:先是轮廓,然后是五官,接下来就是头发与各个部位包括面部肌肉表情的细微描绘。虽然设计师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但结果仍然差强人意。事实只能如此了,既然它不能成为一颗真正意义上的脑袋,那侦办案件的警察大概也只能将就一下,就着这个缺乏生命气息的家伙进行一番艰难的按图索骥工作。
一开始就把我们这一颗伟大的脑袋跟一名嫌疑犯搭在一起,确实是一件不合时宜的事情。起码来说,脑袋是我们的统帅,它高高在上,我们能活生生地待在这个世界上,靠的还不就是它?这辈子的每一天,它指挥着我们的躯体到处晃荡,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也去了。这辈子的每一刻,它指挥着我们想七想八,让年轻气壮的男人几乎在平均几秒钟之内就要胡思乱想一下女人。
至于它的所作所为,我们的手就更清楚了。这一辈子呀,在脑袋瓜的指使下,手不知道做了多少事儿,漂亮事、荒唐事、拍脑袋蛮干的事、头脑发热的事,谁能分得清各自占了几成,而要说改变这个世界这么大的事情,那肯定也是有的。所以,关于它的重要性,谁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出来。你想想看,即使是一个再高挑匀称、健康华丽的躯体,不管是男性的,还是女性的,都得听从脑袋的指挥,服从脑袋的调度,指东不会往西,指西不敢往东。
事实上,一颗活生生的脑袋比我笨拙的描述肯定要形象生动得多。它可以是长条的,也可以是扁平的;它可以是硕大的,也可以是瘦小的;它可以长发飘飘,也可以一毛不拔;它可以将五官随意设计,也可以将表情万般摆弄。走在大街上,在茫茫的人海中,黑的、红的、绿的、花的,各种颜色的脑袋都应有尽有。总之,它可以是这样的,也可以是那样的,你的想象力永远达不到它的千变万化。为了尽力区别它,记住它的名号,我们只能紧随其后,绞尽脑汁,将之命名为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我们要认得一个人,说白了,还不就是要认他的那颗脑袋那张脸?endprint
人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成全着自己的脑袋,总要让它变得聪明、精干、有作为。如果可能,大家都想把它培养成一个领袖的脑袋,领导着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这个星球。孩子还小的时候,大人就会抚摩着这颗小脑壳啧啧自慰,说是多聪明的脑袋呀。可是,一颗聪明的脑袋显然不是靠大人们哄出来的,它究竟要读多少书,历练多少事,积累多少智慧呢?聪明的脑袋当然是好事了,大家都想要拥有它。有了它,就可以演变出许多新的名堂来:领导的脑袋、科学家的脑袋、作家的脑袋、画家的脑袋、明星的脑袋、老板的脑袋……就是摊上一个傻子,他骨子里恐怕也不想自己拥有一颗十恶不赦、最后吃枪杆子砰然落地的罪犯脑袋,不希望自己的脑袋不明不白地就搬离了家。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这个世界最恐怖的东西可能就是脑袋了,它深不见底,瞬息万变,让人无法把握,所谓的居心叵测、人心可畏;它充满着各种各样的阴谋算计,如果把它都晒出来,夫妻可能会反目,朋友可能会变成了仇恨,总之这样就会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脑袋本来的意愿是,你一个俗人可不能老是这样去待见它,你应该去广场、火车站、汽车站看看,去人流集中的地方瞅瞅,那才是脑袋们本来的面目,为了生计、学业,为了自己和自己相关联的人,它们正揣着各种各样的计划,匆匆忙忙地奔赴在自己一手设计的旅途中。
人这一辈子很累,当颗脑袋其实更累。这一生,它要谋划多少事情,容纳多少黑白,历经多少世间的沧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我们或许都有理由说,这是一颗行色匆匆、压力山大的脑袋,是一颗负重前行而且无可奈何甚至偶犯错误的脑袋。与现在日理万机、整天装着金子票子房子的脑袋相比,我们过去的脑袋可能会活得诗意一点,在它的一生中,虽然也要装下那么多事情,要装下纷繁庞杂的节气和农事,但是与此同时,它也装下了大地的所有秘密,装下了季节的曼妙之旅,装下了植物们抽穗开花的美妙影像。它可以自由、简单、有规律地生活,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到晚上就可以想着老婆孩子和热炕头。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脑袋这辈子做的最疯狂的事情恐怕就是放任人的身体不管不顾,自己云游四方,云里雾里的。这样的情况在一般人看来就是个疯子傻子了,脑袋和躯体相互游离了,脑袋不管用了,人的躯体失去管制了。在脑袋看来,人太庸俗了,事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认为这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放了一个没有终点的长假,它出差了,它远游了。它最后要做的事情其实就是放下这混沌的肉身,这肮脏的躯壳,这充满晦气的四肢。
作为一个统帅,它最后好像要告诉我们,不管是什么人,多牛逼的人物,大家都只有一颗脑袋,唯一的一颗,而且是终其一生在寻找的那一颗:端庄的、清晰的、明朗的,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的,能叫得上名号的那一颗。如果可能,在它脱离凡身之后,它还希望别人能依稀记得,在茫茫人海中,在我们的身边,它曾经那样鲜活地存在过。它的音容笑貌,就如一阵风、一段时光一样,曾经在人间这样飘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