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西北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的新政治经济学思考
2014-09-13闫晓静肖守库李宝强
闫晓静 任 亮 肖守库 袁 铸 李宝强
(河北北方学院法政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100)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发展模式向现代化发展模式转变过程中。农村空巢老人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弱势群体。依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空巢老人总数为3 100万,农村空巢老人为2 100万,占全国空巢老人总数的67.7%。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1〕。因此,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问题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成为社会转型时期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1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困境
社会转型时期,冀西北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困境主要表现:一是养老服务客体需求表达不充分;二是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缺位;三是养老服务提供模式单一等等。
1.1养老服务需求表达不充分 当前,我国农民仍深受着几千年小农经济文化影响,具有强烈的奴役性和服从性,农村空巢老人也不例外。他们对于迫切需要政府为自己提供的养老服务(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家政服务等)都不积极表达,而是“听天由命”、“听之任之”。比如冀西北坝上四县张北县、尚义县、沽源县和康保县,这四县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对缓慢,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据张家口市民政局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底,四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数量为7.06万人,接近农村老龄人口的50%。笔者在冀西北农村调研时发现,很多农村空巢老人坦言:“上头(政府有关部门)会给我们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金,但是不清楚我们具体需要什么(如生活照料等),况且我们也不想给村干部找麻烦。”可见,农村空巢老人对养老服务需求表达出现明显的表达不充分、表达欠缺的困境。
1.2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缺位 现阶段,在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中,各级政府部门处于主体地位,社会、市场、私人组织、第三部门等很少进入到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供给领域。截至2012年底,从冀西北坝上四县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分布一览表可以看出,政府建立敬老院的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严重失衡,供给主体缺位现象逐步凸显。见表1。
表1 冀西北坝上四县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分布一览表
1.3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单一 依照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农村空巢老人数量也将迅速增加。他们对于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情感服务等多样化需求也将大幅上升。但当前我国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只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简单的行政命令为依托,通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金等形式为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这种简单、粗放、单一化的自上而下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已不能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多元化需求,从而导致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结构不够合理,增加供给成本,降低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2 养老服务的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2.1新政治经济学的主要观点 新政治经济学诞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其主要特征是将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融合,用经济学的方法和角度研究政治问题。新政治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布坎南(Buchanan)认为,新政治经济学是指那些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相对的,力图突破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狭隘领域的几个学术流派〔2〕。公共选择理论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派是新政治经济学的典型代表。
公共选择理论从“经济人假设”出发,阐释个人与国家的政治行为。所谓“经济人假设”是指: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并且是效用最大化的追逐者。每一个活动于经济过程中的个人都以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为动机,面临选择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收益的机遇,每一个参与者都根据自己的偏好,运用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活动。“经济人假设”认为人具有自利和理性两个基本特征〔3〕。公共选择学派强调政府存在的理由是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具有规模优势〔4〕。
众所周知,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并不是与东方社会水火不容。许多西方社会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同样适用于东亚国家,毕竟东亚国家是世界上接受西方价值观念最为容易的地区之一〔2〕。因此,笔者在研究社会转型时期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时,一些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在方法论层面可以借鉴。
2.2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是指那些个人不愿意提供,或无力提供,在消费时具有非排他性的而又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商品或服务〔4〕。我们从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受益和消费的非排他性等方面剖析,养老服务这类社会服务产品属于公共物品。依据公共选择理论的集体决策规则,公众在社会服务产品需求表达上存在投票动机和能力的缺陷,使多数投票决定规则产生变异,进而导致政府对这类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垄断。私人部门面对政府操纵需求,在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中的价格优势下降,从而使其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动机逐渐减弱,最终致使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垄断,形成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双重垄断局面。
2.3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人假设”特性 美国公共选择理论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丹·C.缪勒(Mueller,D.C.)认为,公共选择的基本行为假设是,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5〕。农村的空巢老人也不例外,也能在权衡各种利益的基础上,做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反应。面对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双重垄断,一方面,政府与农村空巢老人的利益偏好产生差异。政府的利益偏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美丽乡村,实现和谐发展的社会效益。农村空巢老人则关注的是自身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幸福指数的提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个人利益。政府和农村空巢老人在利益偏好的偏差使得养老服务不能完全作为农村空巢老人主动参与实施的行为。因此,如何让农村空巢老人的自利性养老服务行为产生更多的外部性,使社会实现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社会效益,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社会民生问题。
3 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困境的对策
社会转型时期,在政府对农村社会公共养老服务双重垄断状况下,政府如想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和谐发展社会效益,关键是形成由政府主导,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等多方养老服务主体之间相互激励、共同协作、良性互动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财政保障体系;创建农村互助幸福院,完善社会互助体系;转变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观念,积极应对老龄化。从而使农村空巢老人在追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个人利益的同时恰好实现政府和谐发展的社会效益。
3.1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法律法规体系 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服务处于薄弱环节,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现状不容乐观。面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表达欠缺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法律法规体系的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困境的首要举措。
首先,完善现有农村养老法律法规。从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在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是我国首次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但并没有以量化的方式规定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因此,政府要逐步完善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法律法规,同时对于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行政以及刑事等法律责任,也需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构建完善的农村养老法律法规体系。
其次,改进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1〕。社会转型时期,我国67.7%的空巢老人生活在农村。在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中,农村空巢老人面对养老服务主体缺位、严重失衡的困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水平较低,发展较缓慢。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险法律,推进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步入法制化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农村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个人利益目标。
3.2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财政保障 社会转型条件下,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较薄弱,不能满足日益庞大的空巢老人群体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因此,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产业、生态产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这是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困境的根本举措。
第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现阶段,农村经济落后是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的根本原因。因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产业,鼓励外出务工子女回家创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使得农村空巢老人获得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得到子女的日常照料和情感慰藉,实现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
一是,发展绿色农业产业。冀西北地区地形复杂多样,草原、丘陵、盆地、山地应有尽有,属于东亚大陆性季风气候中温带亚干旱区,气候资源独特,有利于发展绿色农业产业。如错季蔬菜、马铃薯、莜麦、蚕豆、胡麻等。其中错季蔬菜绿色农业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越夏彩椒生产基地,其产品远销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农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
二是,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冀西北地区可以依托四季分明的独特气候资源,打造“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的生态旅游发展战略品牌。坝上张北县、沽源县等地可利用广阔的草原资源、优越的环京津区位优势,建设融合草原光、休闲度假、草原音乐、草原体育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元化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坝下崇礼县、赤城县等地,群山起伏,森林茂密,景色秀丽,夏季凉爽宜人,冬季冰雪覆盖,是避暑、休闲度假和旅游滑雪的理想胜地,逐步开发独具特色的旅游产业链条,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效益。
第二,广泛调动全社会各界力量,拓宽筹资渠道
根据新政治经济学观点,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也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体现外部性经济特点,产生的社会效益也是一种公益性产品。可以一方面鼓励非政府组织和各种民间力量参与到慈善公益事业中;另一方面发行农村养老服务慈善基金、彩票等途径筹集更多资金,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提供强有力地财政保障。
3.3创建农村互助幸福院,完善社会互助体系 面对农村公共养老服务自上而下的单一化供给模式,自2010年以来,在冀西北广大农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创建互助幸福院,有力的解决了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困境。互助幸福院主要是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改建,免费供老年人集中居住。水电暖设施及费用由村委会集体提供,入住老人生活所需的衣、食、医等费用由子女负担,院内老人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不配备专门的生活工勤人员。互助幸福院的主要特点是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这种低成本、广覆盖的新型空巢老人养老服务方式有效解决了农村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活动等问题,促进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方式创新,推动社会互助体系不断完善。
3.4转变农村空巢老人养老观念,积极应对老龄化 随着我国城镇化、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农村空巢老人已不可能完全依靠子女养老,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因此,转变农村空巢老人养老观念确有必要。一要教育他们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要鼓励他们有计划地进行养老储蓄;三要引导他们走出家庭、参与村委会、社区及街道办组织的养老服务活动,积极应对老龄化,适应新的养老模式。
4 参考文献
1党建读物编写组.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2:32-3.
2杨 龙.《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政治观》〔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2):264-5.
3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1.
4徐大同.《现代西方政治思想》〔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409.
4丹·C,缪 勒.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