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乐和乡村”试验
2014-08-20■刘芳
■刘 芳
(作者为北京地球村志愿者)
2013 年底,湖南长沙县引进“乐和之道”的乡村治理理念,在开慧镇葛家山村、金井镇慧农村、春华镇金鼎山村、白沙镇双冲村、福临镇金坑桥村5个村开展并实施“乐和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所谓乐和,即“乐道尚和,乐于道、志于和,身心境和、乐在和中”。乐和乡村的根本目标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乐和示范村建设包括以下内容:注入“建设型社工”带动乡村骨干;构建“一站两会”(社工站、互助会、联席会),修复乡村基层组织;施行“三事分流”,明确各方责任;建设“参与式管理投入机制”,激活公共意识;基于社会建设,盘活乡村经济;通过人际关怀,复苏乡村文化。
一年后,上述5个试点村在修复基层组织、治理村社公共事务、调解村民各类纠纷、发展乡村经济、复苏乡土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激发了乡村自我治理的内生秩序,为从根本上破解乡村建设难题提供了长效、可行的新路径与新方案。
“乐和”入村
金鼎山村位于长沙县东郊,隶属于春华镇,经济状况尚可。然而,与中国其他乡村一样,这个村庄面临着因乡村基层社会组织解体而诱发的各种问题。首先令村两委头疼的是各个村民小组的公共设施——村舍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舍绿化、村民开展公共活动的场所等。其次是村舍的环境卫生。这些问题的叠加,不仅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同时也影响了村民之间的关系。有村民说:“出门看到到处都是脏的,心情也不好。在路上遇到了,打声招呼就散了,谁都不愿意站下来聊天。”
类似的问题非常之多。村民均认为,其根源在于,现在的乡村人心涣散,各管各的,邻里之间不和睦,乡亲之间不团结。但是,如何解决团结问题?这也是中国所有乡村的问题,在惯常的阐释中,其被解释为——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乡村的传统文化和生活受到了挑战,“熟人社会”的乡村却呈现出了“陌生人社会”的互不往来。
2013年,长沙县委、县政府引进公益组织北京地球村“乐和”理念,开展并实施了“乐和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这一项目的理念源自北京地球村创始人兼主任廖晓义。
廖晓义曾是四川大学哲学系教师、中国社科院研究人员。在长期的乡村实践中,他深深体会到,落实生态文明最大的困难,是基于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层社会解体。基于这样的认识,逐步摸索出了一套重建乡村基层社会和修复乡村文化的可操作方案。2013年6月,廖晓义和她的团队带着这样一套方案来到了金鼎山村。
最初的工作并不理想。村民们向社工询问:“你们乐和乡村建设的目的是什么?你们社工是干什么的?”社工们回复说:“乐和就是让村民团结起来,凝心聚力谋发展,建立互助会、联席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但是,村民们并不感兴趣。甚至,在部分村民的眼中,“乐和治理”就是在走形式。周湖组组长刘正杰毫不客气地说:“我只会办实事”。社工们通过组织广场舞、去其他互助会参观学习、与村民加强沟通与交流,经过将近半年的努力,金鼎山村才成立了第一个互助会。
“乐和”改变了什么
互助会的成立,给金鼎山村带来了改变。这些改变说明,数千年形成的“向上之心强,相与之情厚”的乡村文明没有彻底衰败,只是沉睡了。
在金鼎山村,龙顾组在2014年1月成立互助会之后,当晚就召开了第一次“乐和代表”碰头会,会议商讨决定,组织一次大扫除活动,把组上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结果,村民早早地拿起扫帚、铲子、锄头、镰刀等工具赶到清扫现场,大家分工协作,经过一天的努力,将公共区域的白色垃圾清除干净,还将道路两旁的杂草集中焚烧,并把道路中间的泥土、砂石打扫干净。整个龙顾组焕然一新。
在全组卫生打扫完成后,互助会代表趁热打铁将龙顾组公共区域的卫生分到了各家各户,45户人家每家每户都有其需要负责的公共领域卫生,乐和代表则负责督促和监督各家各户对公共卫生区的打扫,并定期组织评比。从2013年1月至今,这条村舍环境卫生治理的规定被良好的遵守和执行,原来由村委会安排的清洁工自然不再需要。
为了更好的保护村舍环境,乐和社工向龙顾组的村民讲授了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龙顾组的互助会按照“三事分流”的原则确定了村舍环境属于小组村民所应负责的事,之后又按照“参与式管理投入机制”在龙顾组的一些公共区域设置了垃圾投放区,每个垃圾投放区都有三个垃圾桶,它们分别用于沤肥、可燃烧、回收三类垃圾的放置。之后,龙顾组的村民投资盖了一个容纳可焚烧垃圾的垃圾池和一个小型的垃圾焚烧炉,互助会代表经协商讨论后,指定了专人负责,对可焚烧垃圾进行统一处理。
2014年6月,龙顾组的互助会代表们聚集在一起开会,大家都觉得组里缺少一个公共活动场所,没有了这样一个场所,很多事都显得不是那么对的“得劲”。经协商后,大家都觉得有必要盖一个公共场所,可以用于召开全小组大会、互助会代表大会,也可以用于建立龙顾组的“乡村图书馆”和“乡村报刊室”,每天晚上还可以在那里跳跳广场舞。互助会代表达成共识后,各个代表和乐和社工一起开始走家串户与村民协商这一想法。出乎预料的是,村民一致同意了这样的建议。通过集体捐款、小组集体资金投入等方式,6月底,在一块属于村集体的用地上,龙顾组的乐和大院正式动工。
村民的文化自觉
在互助会成立之前,村民小组很少开会,各项事务都有组长和村委会来协商决定,村民们基本不参与村社事务,慢慢地也就不再关心村社事务。互助会成立之后,乐和代表们经常开会商议村社事务,从环境治理到统一抗旱,从绿化管理到冬修水利建设,从路边绿化到村民文娱活动的组织,用梽木组乐和代表的话说:“忽然一下,村里的事务都变得和自己有关了,需要自己去关心和处理,大家就像是一家人。”
这些变化的发生,当然与乐和治理的各项制度安排有关。作为乡村建设的第一助推力,乐和社工向村民宣讲乐和理念,在村民中找到和发现了村民自己的带头人。这些带头人就像“蝴蝶效应”里的那只蝴蝶,虽然只是人数很少的几个人,但当他们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时,却会带来乡村建设的显著进步。特别是互助会成立后,它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参与和处理公共事务的平台。
以前,村内出现民事纠纷,村民们一般都会直接找村两委来进行调解和解决。由于村干部人手有限并且村务工作繁忙,兼之乡村事务并不能单纯依靠“理”来调解,必须“情理兼备”,而村干部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了解村民之间的各种“情理纠结”。所以,很多纠纷矛盾未得到及时的处理,事情越闹越大,并造成了村民与村两委的矛盾。
互助会成立后,村民们在依靠支村两委之外又有了一个强有力的自我管理的组织。当通过“三事分流”,将部分村社内部的事务交由互助会和村民自行处置时,这个自我管理的组织就成了一个懂得乡情乡理,可以“讲道理、说情义”的平台。通过这样的一个平台,村社内部的各种利益纠纷,可以得到非常好的调停与和解。
5个试点村所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集体文体娱乐、照顾孤寡老人、照料留守儿童、暑期夏令营,以及守望相助的乡村传统提倡,看似一种轻描淡写的集体娱乐,实际上都是乡村文化的复苏。乡村建设的创始人梁漱溟先生曾说,文化其实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因而,培养志趣,陶冶情操,情义相助,人际往来,礼仪学习,均可以被视为复苏文化的路径,因为这些方式均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在这一过程中,村民体验到的并不仅仅是情义相助,还有沉淀于其中的“相与情谊厚,向上之心强”。这种文化自觉的体验标志着乡村文化的复苏与建设。
然而,最为根本的原因,正如廖晓义所言:“乐和治理只是验证了乡村建设最基本的工作就是要修复基层社会,而修复基层社会,则要从重建自然社区组织开始,从建立人与人之间互相依存和互相连接的关系开始,否则就谈不上社会,更谈不到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管理、生态伦理教化和生态保健养生。”
政府的有形之手
乐和治理中尤为关键的因素是当地政府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以及当地政府与北京地球村之间形成的善意第三方介入乡村建设的协作模式。
长沙县政府在启动“乐和乡村”建设项目之际,就决定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和小组长的作用,将村民小组培育成乡村自治的主体,成为村民自治的有效组织,从而能够切实地做到“村民的事村民自己管”,形成村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县政府和村委会将彻底退出乡村治理。相反,长沙县的“乐和乡村”建设项目的基本实施原
则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在坚持党政主导的前提之下,引入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乐和”理念,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机制试点,引导基层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在乡村的现代化。因而,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站两会”中的村级社工站站长均由试点村所在镇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镇长来担任。通过镇党委政府的主导协调,和村两委的支持配合,乐和社工开展前期调研,宣导“乐和”理念,进行村民培训。
长沙县的五个试点村基本属于发展中的中部乡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中的不公正,以及群众公共意识淡薄或者没有公共意识,从而在村社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没有信心发展公共经济,认为产业发展尤其是发展公共经济是政府的事情,个人只管个人的。结果,“村里想发展,村民没想法”,即使是具备一些优势资源,村社经济也很难发展起来。再比如,项目投入过程中,村民的主体性被忽视,参与性显著不足,村民因此而表现出“不理解、不关心、不满意、不配合”,结果矛盾越积越多。
在这些问题的影响下,政府与村民之间不仅出现了信任危机,并且逐年加剧。干部和村民表现出“水火对立”的二元势态。在干部看来,村民“自私、野蛮、无知”;在村民的眼中,干部则是“贪腐、无能、不靠谱”。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种的,有村民的素质问题,也有干部联系群众不足的问题。究其根本则在于,底层需求无法与顶层设计真正弥合到位,让村民感觉政策不稳定、不均衡、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因而在村民看来,政府始终都是在做形象工程。
基于这样的矛盾冲突,长沙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参与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引入北京地球村这一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善意第三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参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重拾党委政府与村民、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信任。这种引入善意第三方的协作模式,实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要求。在制度设计的层面,政府、村委会是承担农村社会管理的核心主体,村民是乡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参与者,乐和社工和北京地球村则是乐和之道的技术提供和服务方。由此,乐和乡村建设不仅有强大的政府支持,而且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同时还有第三方的协助,自然就实现了通过互助会培养村民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行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