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金融改革与金融服务现状探析
2014-08-15唐尧峥
唐 尧 峥
(商丘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一、引言
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村市场对于农村金融系统的需求不断上升,原有的信贷模式、信贷条件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为了更好地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国银监会在2006年就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这就为新型农村政策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空间。2006年和2007年,中国银监会分别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2],逐步放宽和调整了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于2007年3月1日成立。此后,中国村镇银行增长迅速,从2007 的19 家、2008年的91 家、2009年的148 家、2010年的214 家到2012年我国的农村银行已经有536 家[3]。总的来说,我国村镇银行虽然发展势头良好,但与银监会设定的到2012年成立1027 家农村银行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此外,由于起步较晚,中国农村银行的发展仍然存在着运行和发展的空间受限、存款压力、财政困难、风险控制困难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河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村镇银行的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的改革也在不断推进,其发展的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村镇银行数量上不断增加
到目前为止,中国几家重要的银行已经在河南设立了农村银行,比如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还有一些银行比如招商银行、天津农商银行等几家股份制银行也在河南省建立了农村银行的营业网点。在引进 外境 银行方面,澳洲联邦银行率先在全省开设了三个村镇银行,与此同时,2011年,台湾环宇财务公司也与河南省政府正式签署了一份意向书,未来将在河南建立36 家村镇银行。截止到2011年,河南省通过省内省外和国外的引进,克服了农村银行缺少发起行的关键问题,全年新成立了23 家村镇银行,河南省村镇银行总数已达到40 家,位居全国前列,覆盖全省51 个县[3]。
(二)银行金融多元化,农业金融保险业务发展迅速
近几年,河南农业商业保险的进程明显加快,例如,在2007年,洛阳和三门峡市开展了农村种植烟草的金融保险业务试点,在偃师市开展了农村奶牛养殖商业保险,在修武县开展了农村肉鸡养殖的保险,当年河南省的保险金额达到27.5 亿元人民币,是前一年的农村金融保险总额的28 倍,全省农村金融保险费用收入增长177 倍,保险理赔费用增加30倍[4],保险范围覆盖种植业和养殖业。2008年,河南省在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方面不仅很好地保持了在养殖业方面的保险,比如奶牛的保险和繁殖母猪的保险,同时开发了水稻和棉花的商业保险试点工作,让农村金融保险的范围更加扩大化,让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截至2012年,河南农村小额保险在全省41 个县乡成功启动,为全省55.8 万农民提供农村保险业务。河南省共投入9.5 亿元保险资金和保费补贴,全省种植业参保4299 英亩保险,全省养殖业参保家畜1043 万头,参保农民获得赔偿的金额为5.18 亿元[4]。
(三)农村贷款不断增多
近年来,由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按照总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整体改制、择机上市”的要求加快农村贷款改革,截止到2008年,河南省农业贷款余额为1323 亿元,同比增长63.2%[5],而且预期未来几年会持续快速增加。农村银行和金融服务改革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正是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和农村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使得河南省的农业贷款不断增多。
(四)农村信用系统不断完善
自2009年开始,河南省开展了建设农村金融“三信”工程,到2009年年底,全省共有信用乡镇134 个、信用村6155 个、信用户385 万个[5],全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夯实信用基础,为加大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环境。
三、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银行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在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行业的缺失,解决了农村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的不对等现象,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大亮点。但农村金融服务毕竟是一个新兴产物,在改革和发展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村镇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一方面,许多村镇银行的业务操作不规范,内控意识比较薄弱。很多大学生和技术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去工作导致了村镇银行的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有所局限,容易造成操作失误和管理漏洞风险。另一方面,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法人治理不完善的情况。因为农村银行的控制权完全被上级单位掌握,所以它的经营和管理很难体现一个独立法人的地位,也就无法行使法人的权利,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严重的不完善。
(二)农村银行的设立制度不完善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农村银行的建立者必须是符合相关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一个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的单一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是单个自然人控股,那么其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从目前农村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受现行银行发展体制的制约,中国的农村银行发展步伐相对缓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颁布一系列意见,尽管在农村地区放宽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建立政策已经实施了五年以上,但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的536 家农村银行只是国家农村银行建立总目标的30%[5]。主要原因有两方面:其一,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对于建立农村银行的积极性不高,它们认为在农村建立的银行网点,投入的成本和预期的收益不成正比,虽然到目前为止很多的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已经建立了村镇银行的网点,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并不是它们主动积极地去建立村镇银行网点。其二,除了大型商业银行,其他的民间资本虽然有很高的积极性,但因为中国现行的村镇银行的建立制度所限,很难在村镇银行中发挥决定作用,结果致使大部分农村银行注册资本主要还是来自大型商业银行。从目前情况来看,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也大多数是大型商业银行,因此大型商业银行间接地把村镇银行变成它在农村推出的一个分支机构,这显然不符合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初的设想。
(三)农村金融机构专业人才缺乏
第一,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的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在村镇银行总体员工的比例较低,专业队伍薄弱;第二,现有农村银行的工作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对农村的金融环境和相关的财务特点了解较少,不能因地制宜地解决相关业务问题,很难保证农村银行长久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第三,即便农村银行希望招聘一些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由于农村银行的地理条件和工资水平的限制,也很难招聘到自己理想的专业人才。以上种种问题导致了在目前大的国家背景下,村镇银行在吸收人才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缺乏人才的矛盾加剧。
(四)村镇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大部分的农村银行还是和城市商业银行一样采取同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存款业务、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出售国债等基本业务。但是像农民教育、购买生活必需品、住房消费贷款的创新还较少,电子银行业务,发行、代办保险,承保、支付和金融信息咨询,买卖政府证券等发展较少,缺少一些专门针对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正是由于金融产品选择的匮乏和创新金融服务的缺失,导致农村银行不能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6]。
四、促进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对农村银行的目标市场准确定位
一方面,中国农村银行要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设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村镇银行,是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政府在农村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快速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村镇银行成立的核心目标群体是农民,然后才是其他个体、私企。有了这个目标定位就要把服务农民当成首要任务,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存贷体系和信用体系,扶植农村弱势群体。农村银行不在于大,一个银行只需服务几个村或乡镇,只要能够满足当地农民的日常耕种或养殖的存贷需求,让农民可以从中得到实惠就行了。另一方面,在找准市场定位的基础上,农村银行还应认真履行其职能。农村银行我们可以称之为微型的商业银行,但又与现有的农村信用社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在对于农村银行的定位中一定要认清它的职能,不能成为“信用社之二”。首先它是一个商业银行,只要是商业银行就要保证储户资金的安全、流通和效益。但是又区别于普通的商业银行,主要表现在面对的是小区域内的农民对象,所以,找准定位,认真履行农村银行的职能,才能体现出农村银行帮助农村建设和实现自我发展的要求。
(二)增加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市场
首先,要实现银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应该结合广大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在一定的风险和成本控制范围内,加大研究和开发力度,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的需求,帮助农民弥补短期资金缺口,帮助农村微小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村镇银行提供信贷资金的目标是支持小型农业生产企业,而不是满足农村种养殖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供应。农业大型企业、龙头企业所需要的大量的信贷资金,可以通过村镇银行的发起银行提供中期和长期信贷资金来解决[7]。
其次,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农村银行建立的核心目标就是为了解决当地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因此和当地政府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交流,了解当地政府对于农村发展的规划;二要积极参与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为当地政府重点扶植的农村企业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三要确保当地的信贷资金和支农资金稳定进出,盘活当地的经济发展。
最后,寻找农村信贷的新模式。作为新兴产物的农村银行,在发展的道路上一定会困难重重,除了信用风险,还有来自于老牌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竞争。村镇银行应积极探索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快捷地为当地农村提供金融支持,寻求建立一种新的农村信贷模式。
(三)强化农村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
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村信用评估系统,逐步完善区域内的农民信用等级信息。二要从教育方面入手,广泛宣传和教育农民加强对自身信用意识的提高,进而综合提高当地农村的整体信用水平。强化运营风险管理,一要加强对农村银行业务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敏感度,认真掌握操作流程,降低农村银行在运营中的风险。其二,农村银行要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规定,认真落实规定的实施。三要加强对于运营风险的监管和责任的追查,积极地和其他相关行业如保险、证券机构加强合作与信息互通,及时预防风险的发生。
(四)逐步完善农村银行人才培养机制
当今社会是人才竞争的社会,谁拥有更多的人才谁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先机,在银行业中也是如此。对于农村银行来说,招聘到高学历高技能的金融人才非常困难,因为农村银行一般的地理位置都在偏远地区,交通生活环境无法和城市相比,再加之农村银行的业务范围有限,很难依靠高薪政策吸引人才。因此在农村银行中要提高对现有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如果把现有的业务人员培养成优秀的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特色的人才的话,既解决了人才缺乏问题,又能提高农村银行的整体形象。这就需要逐步完善农村银行人才培养机制,但就目前的形式来看,这条路还很长也很艰难,农村银行的人才缺乏在相当长的时间仍然会是制约农村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无论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还是2008年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都让我们认识到了金融行业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如果对金融行业不加以约束和监督,那么后果会不堪设想[8]。农村银行作为新兴的金融服务机构,同样也应该受到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但是因为农村银行的建立目的是扶植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在监管的同时也要给予一定的发展空间。首先,在行业准入方面相对于城市银行应该适当地放宽要求,主要是资金方面的限制。但也要受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其次,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运营风险的监督和管理,运营风险包括资金的调拨、操作的管理、资本的充足等。金融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控制农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保证农村银行正常有序地运行。最后,因为各个地区农村的经济情况不同,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一定要对不同地区的农村银行进行差异化的监管,比如小额贷款的审批和抵押贷款的比例等,因地制宜推出适合当地农民或微型企业的金融理财产品。因此,加强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监督,改变传统对于一般金融商业银行的监督措施,适时推出新的针对农村银行的监管系统迫在眉睫。
五、结论
伴随着国家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行业的发展也在大步前进,但在前进的道路上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农村银行吸收储蓄比较困难、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抵御风险能力差、适合农村特色的金融产品较少、农村整体信用环境不佳等。但从长远的角度看,通过当地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再加上农村银行自身努力提高业务人员服务水平和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逐步解决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一定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适合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
[1]刘孝红,巴曙松.积极财政政策下农村金融体系中政策性金融与财政的关系探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3).
[2]冯登艳.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以河南省为例[J].财贸经济,2009(3).
[3]牛海霞.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3(21).
[4]牛昭琼.河南省农村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4).
[5]张月华.河南省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9(9).
[6]黄鹂.基于供求视角的河南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5).
[7]赵书茂.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对策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07(11).
[8]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融运行分析小组.2009年河南省金融运行报告[R].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