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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克己复礼”到“义以为质”——孔子“礼之本”思想的渊源及其他

2014-08-15李军政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克己复礼礼义国语

李军政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100037)

孔子在《论语·尧曰》中说过,“不知礼,无以立也”。可见,孔子十分重视“礼”,甚至认为不懂得“礼”,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春秋时期,由于“礼”渗透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孔子此言并不为过。据《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孟僖子说过“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这说明,孔子之前,对礼的重视程度是和孔子一样的。另据《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晋韩起聘于郑,郑伯享之。子产戒曰:‘苟有位于朝,无有不共恪。’孔张后至,立于客间。执政御之,适客后。又御之,适县间。客从而笑之。”从这个记录可以得知,在春秋时期,如果不懂礼,真的可能连应该站立在哪里都不知道,可见孔子说“不知礼,无以立也”并不夸张。那么,怎样做才符合礼的要求呢?先来看《论语·颜渊》中孔子和颜渊的一段对话: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据这段话可知,在孔子看来,人要从视、听、言、动各个方面克制自己不符合礼的行为,从而使自己的各项行为都符合礼的要求。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孔子之前贤是怎样要求人的各种行为的:

且夫立无跛,正也;视无还,端也;听无耸,成也;言无远,慎也。(《国语·周语》)

在这段话中,单襄公指出了应该如何站立,如何视,如何听,如何言。据《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孔子说:“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结合单襄公的材料,可以得知,孔子著名的“克己复礼”的思想原来是来自古人。那么,克制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都符合礼就可以了吗?

一、礼仪与礼

克制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都符合礼固然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只从这一段对话来理解孔子的思想。有证据表明,孔子认为仅仅外在的行为符合礼在某种意义上不能被称之礼。据《论语·阳货》记载,孔子说过“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可见,孔子认为仅仅表面的形式不能被称之为“礼”。再来看《左传·昭公五年》中的一段话:

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凌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

在这段话中,女叔齐认为鲁侯不知礼,并指出鲁侯所谓的“礼”仅仅是“仪”而已。因为女叔齐认为“礼”不仅仅是外在的“仪”,“礼”还包含了行礼者的社会身份以及与其身份地位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也包含了信守盟约,尊重小国等正义的行为与思想,而鲁侯却没有做到,所以女叔齐认为鲁侯并不知礼。再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的一段对话:

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杀戮;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在这段话中,子大叔同样指出了“礼”不仅仅是“仪”。他认为“礼”的存在像天地一样,“礼”不仅具有文章、音律等文化内涵,还包含了君臣、父子、夫妇等社会伦理。很显然,这两段话是孔子“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思想的先声。透过这两段话我们可以得知,孔子之前贤也意识到了礼不能仅仅是表面的形式。如果礼不能仅仅是表面的形式,那么,礼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二、礼之敬

孔子的弟子林放曾经向孔子请教“礼之本”,孔子回答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孔子并没有直接回答礼的本质是什么,而是用具体的事例回答林放的问题。如果说宴飨宾客或者丧事中的各种仪则可以称之为“礼仪”,那么,这些礼仪之中所包含的对于他人的情感,可称之为“礼义”,从孔子的话我们可以知道其更重视礼义。礼无论奢与俭,都是表面的东西,而丧礼是否齐备固然可以用眼观察,但是情感是否“戚”,由表面观察则不一定能够得知。一般来说,“礼义”与“礼仪”是不能分开的,但是“礼义”所代表的是内心的情感,很多时候仅仅从表面的“礼仪”无法得知,所以,很多时候“礼”就可能变成有“仪”而无“义”。

孔子在《论语·八佾》中说过:“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由此我们可以得知,“礼”似乎又与“敬”有某种关系。其实在孔子之前,我们就可以找到类似的观念,下面再来看几组材料:

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左传·僖公十一年》)

勤礼莫如致敬。(《左传·成公十三年》)不敬王命,弃其礼也。(《国语·周语》)

可见,在孔子之前,礼的内涵同样要求“敬”。但是“敬”是一种抽象的情感,什么是“敬”呢?其实孔子的后半段话已经给出了答案:“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孔子认为行丧礼时内心要有真正的情感,那就是“哀”,由此可知,所谓的“敬”,就是要求在行礼时要有真诚的情感,这和孔子回答林放的话是一致的。我们还可以找出孔子认为“敬”就是要求在行礼时要有真诚情感的证据。在《论语·为政》中子游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我们再来看《国语·周语》中内史兴的一些言论:

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

王引之认为,“奉礼义成”的“义”字当为“仪”[1]37。笔者同意这个观点。而余志慧认为,“奉礼义成”的“成”字当为“诚”,并且其认为“成礼义”与“敬王命”相对,“成”与“敬”一样表达的都是行礼是心中的真情实感[2]20。考虑到内史兴在说完上面的话后接着又说了“行礼不疚,义也”,因此笔者也同意王引之的这个观点。如果此说正确,我们会发现,重视行礼时的真情实感,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那么,孔子认为行礼时要“敬”,要有真实的情感,礼的本质就是“敬”吗?

三、礼之本

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曾经发问:“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透过孔子的问话可以得知,孔子认为“礼”的本质是“仁”。但是,在《论语·卫灵公》中孔子又认为,“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从这句话来看,似乎孔子又认为“礼”的本质是“义”。那么,这两者矛盾吗?在孔子思想中,“礼”的本质到底是“仁”还是“义”?其实细品《论语》会发现,“仁”几乎都用来表示人物好的品德,而“义”则不被用来表示人的品德,更多时候是被用来表示某些行为或者事件是否正义与善的标准。我们可以对比孔子说过的两句话:

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

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

这两句话都是认为人应当有“勇”,而且,“勇”分别指向“仁”和“义”。从这两句近似的话,也可以看出跟笔者上面的观点相吻合。钱穆先生说过:“孔子讲学立教之大贡献,端在其就于历史往事所得义训而为之箍出一大原则,指出一切人道核心而举一言以名之曰仁。”[3]216如果说“仁”在孔子的思想中,是人的所有美德的总称,那么可以说,“义”在孔子的思想中则是行为或者事件是否正义与善的标准。“仁者”的行为必然是善或者正义的,而只有做符合“义”的行为,才可能成为“仁者”,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说“义”是“仁者”在具体行为中的体现?无论“仁”还是“义”作为“礼”的本质,其指向都是行为的善与正义,所以说,孔子同时把“仁”和“义”作为“礼”的本质并不矛盾。同样,行礼时要“敬”,要有真实的情感也必然是“义”的要求。下面,看一组材料:

义而行之,谓之德、礼。(《左传·文公七年》)

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左传·成公元年》)

义以出礼。(《左传·桓公二年》)

礼以行义。(《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夫乐以安德,义以处之,礼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厉之,而后可以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所谓乐也。(《左传·襄公十一年》)

其实,孔子也说过“礼以行义”(《左传·成公元年》)。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上面这组材料是孔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思想的来源呢?而在《国语·周语》中内史兴说过“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他的这些思想,我们也可以认为是孔子礼之本质是仁的思想来源。还有上文我们提到的,《左传·昭公十二年》中孔子说过的:“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这同样是孔子“人而不仁,如礼何”思想的来源。于此,似乎孔子在“礼”的观念上完全是继承前贤,比起前人并无贡献。但是,笔者还是想尝试一下,阐述孔子在这方面的贡献。

四、义以为质

虽然孔子之前贤和孔子都认为“礼”应该“义以为质”或者说“仁以为质”,但是,此“义以为质”不等于彼“义以为质”,此“仁以为质”不等于彼“仁以为质”。我们先来看一些孔子之前贤普遍持有的观念:

德义,利之本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义以建利。(《左传·成公十六年》)

夫义者,利之足也。(《国语·晋语二》)

废义则利不立。(《国语·晋语二》)

义所以生利也。(《国语·周语》)

不义则利不阜。(《国语·周语》)

利,义之和也。(《左传·襄公九年》)

这些都反映出孔子之前的贤者普遍具有功利主义心态。孔子则不同,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人生之最大利益无非富与贵,孔子并不反对富与贵,但是孔子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在孔子之前贤看来,义只是达到目的的工具。虽然孔子也说过“义以生利,利以平民”(《左传·成公元年》),但是,孔子更认为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比“利”更重要的是“道”。

我们还可以回顾前文《国语·周语》中内史兴的一些言论,“仁行则报”在内史兴看来,行“仁”的目的也是为了“回报”,我们还可以在《国语·晋语》中找到类似的观点:“不仁不信,将何以长利?”可见,无论是“行义”还是“行仁”,对于孔子之前贤来说,都是达到目的的工具而已。对孔子来说,“仁”不可能是达到某种回报的工具或手段,他所追求的是“求仁而得仁”(《论语·述而》),“仁”就是目的。由以上分析是否可以得出结论,孔子的贡献就在于,虽然孔子和前人都认为礼的本质是“义”或者说“仁”,但是孔子的“义”是达“道”的手段,“仁”本身就是目的,而前人的“义”或者“仁”,却是达到某种利益的手段。

仔细对比女叔齐、子大叔与孔子的观念不难发现,关于礼之内涵,女叔齐、子大叔的界定似乎远远超出孔子。但是我们细细品读后发现,女叔齐、子大叔是在否定揖让、周旋之礼时而作出的阐述。孔子认为礼不仅仅是揖让、周旋,还应该具有真实的情感,正义的内在本质。如果说孔子之前贤分别看出了礼之仪不等于礼,行礼时应该有真诚的情感,礼应该包涵正义的本质,孔子则将这些观念统一起来,并进一步发展,以“得仁”、“达道”为目的,最终形成了自己的思想。

[1]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

[2]余志慧.《国语》韦昭注辨正[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第1册[M].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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