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幼儿园合作研究的潜在冲突及成因分析
2014-08-15孟繁慧
孟繁慧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
近年来,随着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逐渐深入,人们越来越重视幼儿园教育和幼儿教师教育的质量,大学和幼儿园合作研究无疑是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素质的有效策略。但在合作实践过程中出现了矛盾和潜在冲突。基于出现的问题,本文从两个维度分析其成因。
一、大学与幼儿园合作研究的矛盾和潜在冲突
虽然幼儿教师教育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合作关系有了稳定的发展,但是,通过对合作双方教师的访谈,我们发现了很多合作中的问题。
(一)幼儿园层面出现的问题
1.教师的主观努力不够。任何一种合作研究的参与,最主要的前提是必须有合作的主观愿望。大学研究者带来的一些新的教育理念,如果幼儿园教师没有热情,没有接受的愿望,那么这种主观漠视的态度必然导致合作关系的断裂。而我国的幼儿园教师大多认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就是教学,教学是工作的核心,教学能体现工作的价值,认为教学和科研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教学是自己的本职工作,科研是外加的额外工作,认为必须是优秀教师或者是有经验的老教师才能参加合作研究,自己的水平有限,不能做科研工作。也有的幼儿园教师认为理论高高在上,只能分析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对自己的工作不一定有帮助,这些理由使教师在主观上就不想参加合作研究。
2.对合作关系的质疑。其一,在合作研究的初始阶段,幼儿教师会对大学研究者的介入产生质疑,认为大学教师进入幼儿园听课,是想搜集一些研究的资料,而他们不愿意提供这样的资源。有的幼儿教师认为大学研究者的理论指导和自身实际的需要相脱节,因而不愿意浪费更多的精力来参与这样的研究。其二,在合作过程中,有的幼儿教师对大学教师存在畏惧心理,他们认为大学教师或教研员是专家、权威,因而在合作中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不能真实地提供教学实际情况。这些教师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参加合作研究。其三,幼儿教师认为理论研究从开始提出到应用于实践的周期过长,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大部分都是要马上有答案的,他们不能因为等待而停止自己的教学工作,所以他们宁愿自己寻找办法,因此,他们在潜意识中会认为没有必要参加合作研究。其四,幼儿园的强制和过度的控制,使教师对合作研究产生反感。有的幼儿园对合作的态度过于积极,以命令的形式强制教师参加合作研究,并且严格控制合作过程,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积极性,使教师在潜意识中抗拒合作研究。
3.客观条件的制约。幼儿园教师要进行合作研究需要有时间和精力的保证,还要有必要的经验准备,而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非常繁重和琐碎,教师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合作研究当中。此外,有的幼儿园参加合作存在很浓的功利色彩,园长对幼儿园利益的关心远远超过对教师个人收获的关注;有的园长经常参与合作的运作和决策,使教师不能自主自愿地参与进来,而是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有的园长只关心行政上的管理,对课程实施和课程改革没有真正的理解,没有看到合作研究、科研、反思对教师发展的重要性;有的园长没有合作意识,如果大学找上门,就应付了事,为了完成任务而进行合作。
(二)大学层面出现的问题
1.大学研究者的垄断化。第一,部分大学教师的专业术语使幼儿教师失去“话语权”。大学研究者长期以来以理论研究为基础,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但他们对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并不是很了解,不熟悉他们的工作状态和日常工作语言,常用一些专业术语进行指导,致使双方不能很好地进行沟通和交流,幼儿教师无形当中就失去了“话语”的地位,把自己变成了接受者、被指导者,使大学教师和幼儿教师不能平等对话,结果不是幼儿教师失去自我,被大学教师同化,就是不再愿意参加合作研究。第二,部分大学教师对幼儿教师的“规训”多于“合作”。很多大学教师认为自己在理论上有较大的优势,可以完全指导或引导幼儿教师,为幼儿教师制定各种“框架”让幼儿教师遵循,一旦幼儿教师走出“框架”,大学教师就认为他们不合作而对他们进行“说服”,长此以往,这种“框架”和“说服”就变成了“规训”,超过了合作研究的“度”,使教师探索和研究的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幼儿教师也会因此对大学教师产生依赖的思想,使合作研究失去了意义。
2.大学研究者的轻视化。第一,有的大学研究者对与幼儿教师的合作持一种回避的态度,不愿意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幼儿园里。其原因主要还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内部问题,尤其是与幼儿园合作研究不能量化,导致了大学研究者对合作态度的轻视。第二,大学和幼儿教师在理论掌握上的差距,使部分大学教师轻视合作研究。大学研究者有着先进的、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而幼儿教师平时忙于自己的教学工作,与外界很少接触,缺少理论提高的机会,因此对一些新的理论不了解,这种巨大的差异使大学研究者觉得幼儿教师与先进的理论存在距离,因而轻视合作研究。
3.大学研究者的重理论化。以学术性强、研究水平高为特点的大学研究者与幼儿教师相比,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指导上都有一定的优势。大学研究者过于重视理论,导致幼儿教师认为大学研究者的理论对实践教学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因而拒绝与之合作。在合作研究的过程中,大学研究者要放下书本,放下理论研究的框架,真正的把复杂的理论简单化、实践化,把深奥的理论剖析分解,才能适合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教学需要。
(三)合作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管理制度的障碍。开展合作研究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大学研究者的科研经费和地方财政对幼儿园的拨款费用,双方的经费都是非常有限的,只能满足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大学和幼儿园之间的合作研究作为一种新兴的形式,还没有得到合作研究需要的经费保证,各级幼儿园和幼儿教师之间只能在有限的资金情况下,开展彼此之间的互助合作。
大学研究者由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压力,时间和精力是非常有限的,而幼儿园教师的时间比较保守,工作是按时按点的,时间上的冲突也需要管理制度的调整。
2.监督组织的缺失。通过对文献资料的阅读及对大学和幼儿教师的访谈,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一个第三方的组织对合作目标、过程和结果进行制约和监督,使有些合作有开始没结果或没过程有结果,研究时间不能保障,研究过程没有监督,教师敷衍了事,学校资金流失,资源浪费严重。
从对双方教师的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出,参与研究的只是大学和幼儿园两方,都没有提到第三方组织,但是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和缺少监督有关。如果有第三方组织机构出面协调关系,包括时间、制度、资金、人员、政策以及研究目标、计划、方案、过程等内容,那么合作研究就会持续、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大学与幼儿园合作研究潜在冲突的成因
(一)文化氛围的冲突
从文化视角分析,大学和幼儿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氛围。由于教育观念、文化背景、受关注程度的差异以及教师文化差异的影响,大学与幼儿园的合作必然会产生冲突。
1.教育观念不一致。第一,对理论的重视程度不同。从大学和幼儿教师的不同工作性质上看,大学教师是理论研究者,幼儿教师为实践工作者。理论研究者更多地重视理论上的正确与否,通过合作,用实践教学来验证自身研究理论的正确性。幼儿教师作为实践在一线的教学工作者,他们对于理论的深层次的解读并不是很重视,他们的教育观念中更多地重视实践教学和对教学质量的关注。第二,理论运用的目的不同。部分大学教师认为理论的传播是最重要的,理论可以指导实践,可以解决实践环节出现的问题,这种理论需要经常更新,需要不断地扩充,需要锲而不舍地研究,而幼儿教师认为课堂教学的效果才是最重要的,再先进的理论也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提高学生的成绩,如何把学生培养成才,如何使学生轻松学习,如何让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2.关注角度和专业背景的差异。第一,关注角度的不同。由于合作双方的社会角色、合作动机不同,直接导致参与者对合作中的关注方向不同。相比较而言,大学的研究者更多地关注合作的内涵和合作过程中发现的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合作的理念、动机、基本的立场,对理论的假设、验证等等是否在教育实践中被正确地运用和理解,能否得到预想的效果,以及在实践当中如何去实现合作的每一阶段设定的目标,对各个合作研究阶段都会解读和调整。幼儿教师则更多地关注最终的合作结果是否有成效,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重视完成任务的手段和方法,以及合作是否能够带来更大的教学成绩和效率。对于关注角度给合作研究带来的障碍,大学教师需要换位思考,更多地考虑对方的合作态度,让合作研究的各级教师都能体验成功,达到关注角度的平行,以增强合作性。第二,专业背景的差异。大学研究者和幼儿教师专业背景的差异性也从一个侧面为合作研究设置了障碍。高等院校是一种科研文化氛围浓,重视学术性、理论性和思想性,以专业为背景的学校,幼儿园更多地重视学校生活经验的积累和学生学习成绩的总结。由于不同组织机构之间专业背景的差异性,必然会导致合作上的冲突。
(二)制度层面的缺失
1.缺少教育行政的支持。由于合作研究是在教师的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教师参加合作的时间多为自己的休息时间,由此给幼儿教师造成了双重压力,一面是工作的压力,一面是学习的压力。接受访谈的大部分幼儿教师都提到了时间的问题,他们要在合作中倾注更多的时间。合作研究也给大学教师造成了教学与科研工作以外的工作压力。当前国家还没有对合作研究的费用给予计算,大部分的合作经费都是由各级学校的参与合作的研究者和合作者共同承担费用,在这样的过程中势必造成经费的紧张,不利于合作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大学与幼儿园合作研究的经费还有待国家的宏观调整和规范。
2.监督机制的缺乏。为了更好地保证合作的质量,合作双方必须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体系。美国等一些成功的合作院校在合作期间都要签订合作关系,拟订双方的伙伴性协议,这样能够很好地保证合作的进行。没有中介组织或教育行政的监督,大学和幼儿园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冲突和矛盾。所以,签定必要的合作协议,建立监督机构,是大学和幼儿园合作的保障。而我们国家的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