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的保障要素
2014-08-15刘敏
刘 敏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广东 深圳 518100)
收入分配既是经济问题,同时又是社会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事关经济社会改革的大局。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我国的基尼系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突破0.40,2011年,我国的基尼系数突破0.55,接近国际公认的0.60的“动乱线”。这说明我国目前贫富差距问题日益扩大,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收入差距拉大,社会结构呈现“中间小、两头大”的哑铃型结构。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只占全民的25%-30%,而英美等国中产阶层比例达到65%以上。中等收入者规模过小将导致国家缺乏持续发展的结构性基础,极不利于社会稳定。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才提出了我国要“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战略部署。
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形成合理分配格局是世界各国追求的经济状态。西方国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干预,主要是对工资的形成进行干预,通过税收制度进行调节,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对低收入者或家庭进行转移支付。美国主要采用税收杠杆机制对初次分配进行调节,同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弱势群体的生活;英国则通过采取反贫困措施、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推出了《国民保险法》、《国民健康服务法案》等制度,形成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北欧的瑞典、芬兰等国在初次分配中采取企业、劳动者行业协会组织和政府三方相互制衡的工资决定制度,在再分配中,实行税收调节制度及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缩小了分配差距。通过对西方国家调节收入分配措施的梳理,可以发现,社会公平的理念、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思路贯穿于政府的诸多制度和政策之中,虽然理论背景和民族传统不同使得它们在政策选择的公正倾向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类型的国家,社会政策都着眼于控制收入差距、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进而促进社会公正和保障社会协调发展。
相比之下,我国由于受到特殊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影响,城乡居民处于不同的政策体制中,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功能日益弱化,在分配体系中处于不利地位;随着社会转型和市场化推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急剧的社会转型使城市居民分化加剧,近年,少数大学生甚至研究生毕业就面临失业的风险,更为严重的,社会结构呈僵化状态,社会成员的向上流动渠道呈梗阻现象,官二代、富二代、垄二代、农民工二代、穷二代等名字应运而生,正如俗语所讲:“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打洞”,这些充分说明当前阶层流动难的事实,已呈现阶层固化元素;制度化身份歧视导致贫者生怨、富者出走,滋生了民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与不公平感,影响社会稳定,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系统性风险因素,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统计发现:全球生活成本京沪高于纽约等国际化城市。由此可见,社会政策具有明显的割裂性,发展水平较低。要完善社会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亟须从思想、政策和法制上形成强有力的保障要素。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建立橄榄型分配格局,就是让绝大多数人有恒产,对生活有信心,有盼头,形成积极阳光的良好环境。这样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稳定消费市场和拉动经济发展。改革的根本出发点的和落脚点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是衡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也是全党全社会努力奋斗的共同目标。中等收入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其个人刚性需求和支付能力上没有突出矛盾,也不会通过激烈手段改变当前分配模式,造成社会危害的可能性小。共同富裕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而是有程度差别和先后顺序的富裕,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就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自我认同橄榄型分配格局,真正形成“改革共识”,凝聚力量,最终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社会政策本质上就是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政府不仅要让人们增收,更要让人们减支。运用政治的力量对市场机制进行矫正、限制,确保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现代社会政策基本功能。通过社会政策对收入差距进行平抑、调整,控制社会普遍接受范围之内,是社会政策作为再分配机制的基本功能。要提高社会政策统筹性和统一性,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和工农一体的社会政策体系,逐步取消户口等制度化身份歧视,确保同工同酬。要体现社会政策公平性。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常修泽提出全面改革是在“在两个鸡蛋上跳舞”,这两个鸡蛋是指公正化和市场化,我国自1992年提出发展市场经济以来,分配模式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已初步显现,但社会公正是不能通过市场经济的发展自发获得的,没有社会政策的介入,收入差距会不断拉大。我们的社会政策就是要在这两个鸡蛋之间均衡,要找准多元阶层“社会共生”均衡点,使穷人逐步奔小康,使富人不能出走,并加大对高收入者调节力度,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使之无法逃税、漏税。要体现社会政策的协调性。各种合理的社会政策有机整合,使其相互协同,共同作用,通过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共同支撑,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教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城市化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有机协调,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器”和“调节器”作用,才能为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分配格局具有动态性、相对性、富足性、人本性和公平性,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建立均等化的收入格局的重要保证。要健全收入分配法规。收入分配制度要具有效益性、公平性、共享性、保障性和时代性的特征,关键在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规范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征收要体现累进性功能,采用综合收入计征、以家庭为单位、减少级次并提高高收入档次的税率,考虑通货膨胀以及家庭赡养系数等参数。研究个人所得税与消费挂钩的办法,采用个人所得税征收与消费挂钩的办法,用消费份额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基数。对小户型自住住房和中低档私家车少征税或不征税。对中小企业政府要降低税收负担,增加中小企业利润空间,提高企业员工收入,增加员工福利。要完善社会捐赠制度。健全遗产税、赠与税等财产税和社会捐赠的法律法规,规范接受社会捐赠的领域和部门,放宽社会捐赠的免税范围,加强对社会捐赠使用的监督。要建立规范的收入分配监测体系。参照瑞典每个公民自出生就有专属公民号码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家庭和个人财产资料数据库,实行统一的纳税人编码。完善全国统一口径的职工工资核算机制,建立全国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和个人收入、财产申报统计制度,提高个人财产的透明度。在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实名制,金融机构与税务机关之间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巨额资金流动的金融监管,逐步减少工资支付中的现金支付比例,增强金融系统收入监管的实效性。以收入分配检测体系为基础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