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文化词语分类解诂①
2014-08-15牛尚鹏
牛尚鹏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天津 300270)
道教的典籍俗称道经,是我国古籍的重要组成部分。道经不但是开展宗教学研究的重要文献,而且对语言学研究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道经造作时间绵长,流传广布,数量巨大,版本众多,保存了大量有关中古汉语、近代汉语的宝贵信息。特别是那些唐五代以来产生的道经,很多是用活生生的口语写成,在汉语史上具有更为重要的研究价值。而作为一种宗教文献,道经中含有大量具有特殊的道教文化内涵的语词,这些语词的产生和使用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但这些文化词多不为大型的辞书,如《汉语大词典》[1]、 《汉语大词典订补》[2]收录,显示出这些辞书对道教文献词汇的利用度还有待于提高,同时也反映出道教文献词汇对完善辞书编纂有着重要的价值。
由于客观条件和研究者兴趣所限,比起佛经研究而言,道经的整理和研究则相对滞后,开展词汇研究者更在少数。新近出版的《中华道藏》在整理影印本道经时常出现因不晓词语意义而校点错误的现象。本文选取了传世道经和敦煌道经中若干具有典型文化内涵的语词进行分类考释,试图用文化求义的方法探求其义,并阐释其产生和存在的文化背景,希望有助于道经文献的整理和解读。
一、思想观念类词语
道教根植于中国的本土文化,它具有不同于佛教和儒教的一些独特的思想观念,这些独特的思想观念都体现在道教文化词语中,这些文化词语大多不见载于其他典籍。因此,对这些词语意义及产生背景的考察,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和掌握道教某些方面的思想文化观念,这不但对道教典籍的解读大有裨益,对宗教学、民俗文化学的研究也是有帮助的。
【擢质】
七世亡魂游神碧落,九玄宗祖擢质朱陵;出三界以超然,坐六虚而自在。(《太上洞渊神咒经》卷十四6/54/c)①本文所采用的《道藏》版本是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36册影印本。6/54/c表示引文在第6册第54页第3栏,下同。
按:“擢质”义不可解,今谓“擢”通“濯”,“濯质”指洗练形体。“濯质”乃道教特色词语。 《徐仙翰藻》卷十:“濯质炼形,已拜朱陵之表;被肝沥胆,载陈翠剡之词。”《太极祭炼内法议略》卷下:“本为修真之士,炼形濯质后,仙公以祭鬼,大道一气混成,初无散形。” “濯质炼形”又作“濯形炼质”,《徐仙翰藻》卷十一:“南火沼,北水池,自得濯形炼质之妙。无分贵贱,咸使超升。”“濯质”又作“荡质”,“荡”亦洗涤义,《徐仙翰藻》卷九:“形非其有,谁能荡质而炼形,不仗熏修,何由超度?” 《上清灵宝大法》卷五十五:“金晶一化,绿霭散陈,玉司官吏,荡质炼形,急急如元始上帝律令。”
“濯质”产生于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呢?从道教文化的角度考察,道教认为,人死之后,必须经过炼度,才能“飞腾玉府,升入帝庭”。“朱陵”即朱陵火府,乃炼度之所, 《云笈七签》卷八十六《水火荡炼尸形法》:“度其魂神于朱陵之宫,七百年中形体不灰。”《太上元始天尊说北帝伏魔神咒妙经》卷六:“朱陵火府,南昌上宫;监生大神,超度亡过,某灵魂上登朱陵流火之庭,玉眸炼质,黄华荡形。”炼度有水火炼, 《上清灵宝大法》卷五十九:“元始召炼度官君,行炼度事,无限鬼魂悉屯于阴关之内。次水火二池内外相映,炼度官君分列左右,次第引魂入炼。魂入火沼,真阳融化,魂如火枣。次引魂入水池,荡游凡尘,身有光明。此乃玉眸炼质,黄华荡形。”“濯质”即水炼中用水洗炼形体,此水即“黄华真水”,《太极祭炼内法议略》卷中:“丹阳符止为沐浴用,或用为水炼,黄华真水正是水炼作用。”
【宫分】
蒙真武授记云:汝尚有凡胎,功行未满,又差为北元七君,下权掌校量诸天宫分神仙,差遣一次,部归佑胜院。(《玄天上帝启圣录》卷二19/580/c)
按:“宫分”乃道经特色语词,指天宫,因为天宫有不同分类,故名,其得名理据类似于“星宿”,该词不见于其他文献,为道经所独。《儒门崇理折衷堪舆完孝录》卷一:“或如带,或如练,须应于天文;或是之,或是玄,各司乎宫分。”《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四十:“此之玉契也,诸天宫分,如人间官曹所治,各有拘遏,安可便造。”
“宫分”分类众多,如有“十二宫分”,即十二类天宫,《北帝伏魔经法建坛仪》:“诸位帝座星君,十一曜星君,三台华盖星君,二十八宿星君,十二宫分星君,周天星斗群真。”《紫微斗数》卷一列出了“十二宫分”的名称,分别是:紫微,天虚,天贵,天印,天寿,天空,红鸶,天库,天贯,文昌,天福,天禄。
有“北斗七王宫分”, 《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十:“具状飞奏,及申寄北斗七王宫分外,谨录本人事由。” 《道法会元》卷一九四《北斗宫分》:“贪狼,子,太上宫太尉府;巨门,丑亥,中元宫上宰府;禄存,寅戌,真元宫司空府;文曲,卯酉,纽幽宫游击府;廉贞,辰申,纲神宫斗君府;武曲,巳未,纪明宫太常府。”
有“十地王宫宫分”, 《圣母孔雀明王尊经祈白仪》:“唯愿天尊演留十地王宫宫分姓名,广以示之,即说宝号曰:启请地府一宫,太京妙广真君;启请地府二宫,阴德定休真君,……启请地府十宫,五化威灵真君。”
有每月、每日朝拜的“宫分”,如《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卷十《上章逐月所诣宫分》:“正月、十二月,上诣太上虚无丈人宫;二月,上诣太上九老仙都宫;……九月、十月,上诣太上大道宫;十一月,上诣太上侍中左右监诸将军宫。”又《逐日曹治宫分》:“一日,建玉曹治,赤灵宫;二日,太京曹治,太微宫;……二十八日,直使曹治,休明宫;二十九日,司直曹治,阳明宫;三十日,集都曹治,启明宫。”
二、惩罚禁戒类词语
道教认为凡俗之人生在人世都是有罪过的,有罪过就要接受“惩戒”,接受惩戒以后仍旧可以脱胎换骨、获得新生。因此道教制订了严格的惩戒制度及惩戒种类,分类之详细,惩罚之严厉都是尘世的刑罚不能比的。道教文献中也出现了相应的有特殊含义的惩戒类词语,这些词语的意义往往不同于普通词语,需要结合道教文化加以考察。
【基谪、基考、基罚】
今请东方角亢氏房心尾箕,拔出某家亡人七世父母三十六世以来殃考基谪,悉令除判,消然解脱,上生天人之中,衣食自然。(《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32/721/c)
按:“基”和“谪”在道教文献中有特殊的文化意义,指道教中的两种罪过级别,一千四百过为一基,一千六百二十过为一谪,对于“基”的惩罚是“令人殃流五世”,对于“谪”的惩罚是“令人断世无后嗣”。如《至言总》卷五:“一百九十过为一漏,漏者,善致疾病;百二十过为一吹,吹者,无男多女;九百二十过为一殃,殃者,暗哑聋盲;千八十过为一祸,祸者,暴夭死亡;千二百六十过为一咎,咎者,绝后嗣无子侄;千四百过为一基,基者,殃流于五世;千六百二十过为一谪,谪者,断无后嗣。”《赤松子章历》卷二:“千四百过为一基,基者令人殃流五世;千六百二十过为一谪,谪者令人断世无后嗣。”
“基谪”连文泛指罪过惩罚,道经文献常见。如《登真隐诀》卷下:“甲欲改恶为善,愿从太玄上一君乞丐原赦罪过,解除基谪,度脱灾难。”《三洞珠囊》卷七:“请二十八宿,以释天罗地网基谪,增延年筭也。”或作“千基万谪”, 《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若亡人有犯甲子旬中千基万谪、千殃万考、千罪万过,请解释之。”或作“基考谪罚”,《赤松子章历》卷五:“臣等吉日谨拜,迁达先亡,解除基考谪罚口章一通,上诣太上某宫曹治。”
道经中另有“基考”,义同“基谪”,如《正一指教斋清旦行道仪》:“愿除亿会罪,赦贯代兆躯,基考一切解,福德当归流。”或作“千基万考”,《无上秘要》卷五十六:“为臣七世父母解脱忧苦,上魂生天,除臣千基万考,宿封重愆。” 《洞真太上八道命籍经》卷下:“除臣某等千基万考,宿对恶缘。”或作“亿基万考”,《赤松子章历》卷六:“亿基万考,千咎百祸,十凶九厄,三灾八难之中,特为解救。”
道经中另有“基罚”,义亦同于“基谪”,如《正一指教斋清旦行道仪》:“愿以是功德为斋主家七世父母先过后亡,一切神爽,消释殃对,和解基罚,拔长夜魂,赎永劫罪。”
三、斋醮、颂祝类语词
斋醮、颂祝是道教徒重要的日常活动之一,记录斋醮颂祝仪式及相关行为的一些文化词语大都保留在道经中,其他文献中并不多见。这些词语大都具有特殊的意义,如果对此不甚了了,必然影响古籍的整理,一些道经整理本经常出现校点失误,原因多与此相关。
【斋直】
按如词言义,惟丹切虔修斋直请福希恩。臣等忝职玄司,所宜遵副是用,肃严香烛,敷列坛场,依太一天尊玄老具典,奉修洞渊三昧神咒大斋。(《太上洞渊三昧神咒斋清旦行道仪》9/834/b)
按:“惟丹切虔修斋直请福希恩”一句,《中华道藏》断为“惟丹切虔修斋,直请福希恩”[3](P316),误。“斋直”同义连文,“直”是“斋”的一种,道教一月之中按照固定日期作的斋叫作“直”,因在一个月中轮流作,故称,乃道经中特有之词汇。《云笈七籖》卷三十七《洞玄灵宝六斋十直》:“年六斋,月十斋: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杀君下;……三十日,上太一下。”篇名作“六斋十直”,正文为“年六斋”、“月十直”,显然,“十直”就是“十斋”。“十直”或作“十直斋”,《云笈七籖》卷三十七《说杂斋法》:“明真科云: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以上为十直斋日。” “立直”相当于“建斋”,《无上秘要》卷五十《次卫灵神咒》:“依灵宝下元大谢修斋立直,烧香然灯。”道经中“立直”与“建斋”常连言,《太真下元斋品》:“臣某等今谨相率建斋立直,诵经行道,烧香明灯。”又:“臣甲等今建斋立直,烧香明灯,思真诵经。”或作“建立斋直”,《无上秘要》卷三十七《授道德五千文仪品》:“某月某日谨与某甲等,传经行道,建立斋直,烧香懴愿。” 《云笈七籖》卷卷五十三《斋直》:“天师遗教,为学不修斋直,冥如夜行不持火烛,此斋直应是学道之首。夫欲启灵告冥,建立斋直者,宜先散斋,不使宿秽臭腥消除。”“斋直”例句尚多,兹不赘举。
【都章】
所请君将吏兵士众用事,收捕救济诸有功劳者,随臣等三会吉日,三月一时,都章言功举迁,千万不负信誓。(《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32/723/b)
按:“都章”乃道经中特有之词汇,指管理诸神官吏的一种章表。该词道经常见。《灵书肘后钞》:“都章毕印者,都诸箓也。言都者,管也。章者,记数之名。毕者,尽其事也。以都诸官将吏兵,印署而行。” 《灵宝玉鉴》卷十七:“缘其章草本于年终,或季终,用都章缴天曹,方下此十二印。”《道法会元》卷一四四:“本司今为雷帅龙神城隍社令等,拜发谢雨言功都章一函,重封印全,径诣三天金阙门下上清天枢院。” 《正一威仪经》:“正一受道威仪:次当诣师奉受都章毕印、四部禁气,不受之者,奏章行符,禁制方术。”
“都章”常用来作为衡量诸神官吏功劳的依据,如《玄灵宝道学科仪》:“下请诸官证明,将助有功,依都章言功,不负效信。”《道门定制》卷七:“天医将吏,六甲众神,有功劳者,三会之日,都章言功,克保全生,以为效信。”《赤松子章历》卷三:“所请天官,劳屈君吏,三会吉庆日,都章言功,加官、益禄、迁赏,不负效信。” 《太上宣慈助化章》卷一:“天地水三官君将吏兵,主为用力有功,随臣三会都章,言功举迁,不敢负信,恩惟太上省理。”
四、特殊称谓语词
道教是结合了传统的道家思想和民间的鬼神崇拜、神仙信仰等习俗形成的本土宗教,道经本质上是一种宗教文献,其在造作的过程中化用了很多普通词语,但赋予了不同的意义。比如道经中就有很多特殊的称谓语词,这些语词字面和普通语词无别,但意义却不一样,呈现出“字面普通而义别”的特征。
【末民、天民】
今某郡县乡里,男女某甲辞列,昔日百官子孙,习俗常人,千载之运,得在道门末民之例,奉属大道,私自欣慰蒙恩,某口辞奉神不明,多有考气,招延不祥。(《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32/720/b)
按:《汉语大词典》:“末民:古称从事工商业的人。”[1](P112)这是该词在传统文献中的意义,在道经文献中,道教称天民中之地位低下者为“末民”。 《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某先身实缘,千载之运,来染法教,奉属大道,草苗之次,得在天民,私自欣慰。”本句“得在天民”与“得在道门末民之例”义正像类,可资比证。道经中“末民”尚有一用例,《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如此之鬼王等,八十万人,军行师止,耗乱百姓,祸害无端,请魔天万丈五百万人来下,禁此等鬼王,令不纵横妄杀良善,太上末民收摄,鬼王各各自止。”施行抓捕任务的是“太上末民”,可见“末民”在天民中的地位并不高。
《汉语大词典》“天民”条列有两个义项:①贤人;②指人民、普通人。[1](P142)这两种解释亦是局限于传统文献,在道经中“天民”另有内涵,指居于三十二天之民众。道教称神仙所居的天界有三十二重 (或称三十六重),每重都有天神统辖,都有所居之民众。《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卷五十一:“三界之内,一切群生,无量天民。”又卷二十三:“玄化荡荡,流结真精;肇立诸天,生育神灵;茫茫三界,无极天民。” 《上清灵宝大法》卷一《三十二天总括》:“自大皇黄明天至上明七曜摩夷天,此六天为欲界也;自虚无越衡天至无极昙誓天,此一十八天为色界也;自皓庭霄度天至大素秀乐禁上天,此四天为无色界也,是谓三界。自太虚无上常融天至太极平育贾奕天,此四天为种民之天。”每一天之“天民”皆有寿命,如“太皇黄曾天,……天民寿数九百万岁。”“元明文举天,……天民寿数一亿四千四百万岁。”“玄明恭华天,……天民寿数四十二亿八百万岁。”“天民”还有日常生活的规范,《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书大法》卷一就有此方面的记录,如“天民斋粥法”、 “天民梳头法”、“天民沐浴冠带法”、“天民盥漱法”、“天民出入法”、“天民解衣法”等,“天民”若有病,还有天医为之治疗,天界宛然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间世界。“天民”道经文献中极为常见,无烦赘举。
【斋官】
臣今正尔烧香,奉为斋官某乙,修太上洞渊三昧神咒大斋,拯护人天,消禳灾沴。(《太上洞渊三昧神咒斋清旦行道仪》9/834/b)
按:《汉语大词典》:“斋官:执掌斋祀的官员。”[1](P256)亦为在传统文献中的意义。道经中“斋官”亦指出资作斋醮的人,“官”为尊称,义同于“斋主”,《佛光大辞典》:“斋主:即供养僧众斋食之施主。”[4](P716)《汉语大词典》:“斋主:僧、道的施主。”[1](P259)义项亦未全,“斋主”事实上不限于设施食物。“斋官”此义项道经常见, 《上清灵宝大法》卷四十:“仰斋官某家司命土地,门丞户尉,十二禁忌,五道六神,及内外香火干系等神,同监檀官将,境域庙貌一切神祇,上体斋功,各相率励。”又卷六十四:“王侯卿佐,文武职僚,允赞帝猷,敷扬道化,斋官某家,及臣等九玄七祖,四友三师,蜕质南宫,濯魂丹霍。”
道经中,“斋官”、“斋主”常出现在相同的句子中或以异文形式出现。《太上洞渊三昧神咒斋十方忏仪》:“臣等谨为斋主某甲等,修建洞渊三昧神咒大斋,行道礼忏,救禳灾疾。”“谨为斋主某甲”与“奉为斋官某乙”义正相同。《上清灵宝大法》卷六一:“本司昨据斋主某,乞就某处,崇建无上黄箓大斋,追荐亡过某等魂魄。”卷六六作“斋官。”《上清灵宝大法》卷六五:“本坛检会今月某日,为斋主某,崇建黄箓大斋,开度亡过某等魂。”卷六六作“斋官。”《上清灵宝大法》卷十九:“以今斋主励志,法众盟心,共修至上之良缘。”卷四十作“斋官”。《上清灵宝大法》卷四十四:“以兹功德,归流斋官某等,见在宗姻,各家眷属,伏愿福祥臻萃,寿禄维新。”卷三十七作“斋主。” 《上清灵宝大法》卷十九:“臣与斋官无任祈恩,激切之至。”卷四十一作“斋主。”例句尚多,兹不赘举。
以上通过几组道教文化语词的分类考释,我们可以看出,道经中保存了大量的富有道教特殊文化蕴涵的语词,而这些语词有的不曾出现于同时期的其他文献,为道经文献所独,有的不为大型的字词典收录,所以,道经文献的语料价值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挖掘与开发。另外,要准确地考求道经中的文化语词的意义,仅仅利用传统的训诂方法是行不通的,还必须充分考虑到语词产生的文化背景,让语言与文化互相参证、互相诠释,做到从语言观察文化,用文化印证语言,这样才能得出比较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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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汉语大词典订补 [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3]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 [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4]慈怡主编.佛光大词典 [Z].台北:佛光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