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碑店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8-15赵瑞青
赵瑞青 杨 潇 苏 红
(高碑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 高碑店 074000)
浅谈高碑店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赵瑞青 杨 潇 苏 红
(高碑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 高碑店 074000)
目的:通过对高碑店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推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方法:对高碑店市2013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结合高碑店市当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实际,找到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结果:目前高碑店市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意识薄弱,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不够规范,行政执法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工作未落实到位。结论:高碑店市行政执法机关、用人单位、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需充分认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分工协作,促进并推动高碑店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存在问题;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对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职业健康检查属于预防性健康体检的范畴,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组成部分[1]。
1 高碑店市2013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分析
1.1 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意识薄弱:2013年高碑店市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统计:接触有毒有害作业1826人,应检1826人,职业健康检查1130人。
结合高碑店市人口总数、企事业单位数及职工人数数的情况可以看出高碑店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偏少,且均为被动委托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且普遍缺乏自动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意识,主要依靠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来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用人单位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就高碑店市职业健康体检来看,用人单位职工上岗前都是被要求自行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只是给一部分工龄较长的劳动者进行岗间体检,其中还包括用人单位的各层领导人员,而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上班时间短的劳动者并不进行体检;甚至有的用人单位把普通的身体检查当作职业健康检查,根本起不到及时发现职业病的作用,最终对企业的经济效应也产生了不好的影响[2]。很多用人单位都忽视了职业健康体检的重要性,没有意识到在加强法制观念的同时,也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障,从而也保护了用人单位自己。
部分劳动者抱着应付检查的态度,对自己的职业体检不太重视,害怕有病了会下岗,不知道用人单位有组织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义务,缺乏职业卫生知识。
1.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不够规范
1.2.1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中从事职业健康体检的工作人员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稍差,缺乏高层次专业人员,没有专人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
1.2.2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职业健康检查需进行“症状”询问,而在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体检医师为了节省时间,让体检者本人填写相关数据,这样将难以保证检查过程的严谨性和检查结果的科学性。
1.2.3 《职业健康检查表》填写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本人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健康的损害不了解,导致《职业健康检查表》填写过程中存在错填问题,影响了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检查结果的科学性。
1.3 体检结果报告时效性差:用人单位未有序组织职工到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而让职工自行安排时间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导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无法按计划完成体检工作并出具报告,且有的用人单位不能做到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报告反馈给职工,从而造成疑似职业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1.4 行政执法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工作未落实到位:高碑店市虽然成立了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质量控制制度条例,但相应的岗位对应的职责并没有发挥作用,各科室工作协调不到位,导致体检工作进行缓慢,不能按时出具体检报告,从而造成职业健康体检的质量控制工作流于形式。
2 对策
2.1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落实职责,对用人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及时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加强用人单位领导预防职业病的意识[3],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权利。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健康体检的重视程度,从根本上影响其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观念。
2.2 用人单位承担着落实职业健康体检的责任,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操作规程,加强对职业病的管理,提高职业病的防治水平,组织实施职业健康体检。用人单位在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前,首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确定职业健康检查对象及其所接触的有毒有害因素,职业检查对象包括在岗间的工人,离岗时的工人、上岗前的工人以及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人;选择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并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确定体检项目;用人单位接到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体检报告后,必须及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
2.3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好参与职业体检的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明确每一个细节;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控制制度条例;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出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总之,只有行政执法部门、用人单位、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职责,落实到位,才能确保高碑店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才能真正做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1]李玲,曾秀林,杨晓明等,规范健康体检若干问题的思考[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10,21(2):109
[2]何丽珊;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1年18期
[3]张昌运;石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现状与分析[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6,9:45-46
[4]欧佩芳,林伟青.强化健康检查人性化服务的伦理理念[J].中国现代医学,2005,15(3):46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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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019(2014)03-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