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类本质理论的逻辑进程
2014-08-15毕照卿周立秋
毕照卿 周立秋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11004)
“人是什么”这一问题,伴随着人类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便摆在了人类面前。古希腊德尔斐的阿波罗神庙里刻着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认识你自己。从那时以后,人类对于能够认识外物的自身的探究与追问从未休止。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中世纪的哲学家认为人是上帝的产物,卢梭认为“人是语言动物”;黑格尔提出“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观点;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卡西尔把人理解为“符号动物”。中国哲学史上对此问题亦是众说纷纭: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生下来心中就有“仁、义、礼、智”;荀子提出了人性本恶的观点,强调了道德教育;清代的戴震认为人的本性乃是知、情、欲三者的统一。
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本质这一“斯芬克斯之谜”总是不能得到一个较为理想的答案。以往的哲学家们或把握到人性的一个方面,或是认为人性乃是天生的,或是从静态的角度探究人的本质,这些缺陷不免让他们落于窠臼,不能对人的本质这一问题作出科学的回答。马克思则立足于“社会”这个范畴,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的本质的理论。
一、从黑格尔的“精神劳动”到费尔巴哈的“理性、爱、意志力”
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学说关系源远流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对于人的本质理解上,黑格尔的理解与看法对马克思的观点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人的本质的论述。在黑格尔被称作“宏大叙事”的哲学体系里,主线乃是绝对精神演化的过程,在他看来,人不过是绝对精神外化的一个环节。他曾写道:“人的规定是思维的理性:一般思维是他的单纯规定性,……人本身就是思维,人以思维而实有,思维就是他的存在和现实”。[1](P259)意识或者是思维赋予人理性,让人区别于动物。进一步地,思维的存在对人而言划分了主客体,让人有了对于自己那个“我”的对象意识,也就是自我意识,并且开始以他们为精神活动的客体,思维着外在的客观对象。所以,在这里,思维变成了人之为人的依据,是人存在和实有的原因。可见,在黑格尔那里,思维在人那里被提到最高处,并与人的本质紧密相连。其次,劳动的论述。劳动在黑格尔哲学中亦有重要地位。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他在“主奴关系”的那一章中阐释了劳动的内涵:“劳动是受到限制或节制的欲望,亦即延迟了的满足的消逝,换句话说,劳动陶冶事物……这种意识现在在劳动中外在化自己,进入到持久的状态。”[2](P130)黑格尔在这里把劳动理解为纯精神的活动:从劳动的出发点看,劳动是因为人有欲望、需求,这一切推动了劳动的开展;从劳动的结果看,黑格尔认为,那些欲望或者意识经过劳动的外化、对象化,也就是“陶冶事物”实现了变革对象而成为实在的事物,而这一切最终实现的是欲望、意识的满足。所以,黑格尔所认为的劳动不过是一种“精神的样式”,是一种能动的精神活动。
费尔巴哈则在他《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对于人的本质这一问题做出了详尽的阐述。书中,费尔巴哈提出了对于人的本质的两个重要的见解:一方面,他提出“类”的概念,这里的“类”指称人类总体,他用这个概念来诠释人类共同的本质。与黑格尔一样,他们都看到了意识对于人的确证具有重要作用,他说道:“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3](P29)但是,这种意识特殊在于,它以某种生物的类当做客观对象,拥有了这种意识才能算是费尔巴哈所指的严格意义上的意识。此外,他以意识与对自己类的认识为同一的,于是人类的生活便有了双重性,即内在的生活和外在的生活。而内在的生活“是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3](P30)他将人的本质上升为“类本质”,主张从全人类的角度找寻共同的本质,借以消除你我他、男人和女人等一切差别的人的对立,从而实现人类差别的同一。另一方面,提出类本质后,他从感性直观上对人的本质做出自己的理解,他说:“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3](P31)费尔巴哈把从感性直观中可以得到的理性、爱、意志力这一类意识性的存在看作人之为人的根据,并将理性、爱、意志力视为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人的本质,这体现了他是从自然主义的立场上阐述类本质的观点。
二、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阐述
(一)自由自觉的活动(劳动)即人的类本质
回顾马克思主义哲学史,《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关于人的本质的阐释是马克思早期对人的本质的探讨,是在深受费尔巴哈哲学影响下,对其看法和理解的突破。首先,马克思仍把人看成是类存在物,继续沿用了费尔巴哈对于人的意识、类存在的理解。马克思认为人和动物一样都是属于自然界,是依靠自然界而生活的,并且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是人与动物是不同的,人通过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与动物区别开来,并且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决定了人是类存在物。在明确了类存在的概念后,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4](P96)我们知道,这里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即为劳动,所以在《手稿》中人的类本质就是我们所说的劳动。可以看出,在《手稿》中,马克思提出劳动异化的概念,通过异化劳动与人的本质相违背,进而从反面阐释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把劳动当作人的本质用以将人与动物相区别。
在《手稿》中,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费尔巴哈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有了较大突破。劳动作为人的本质的提出突破了费尔巴哈“理性、爱、意志力”那种感性的类本质学说,摆脱了用具体的、感性的人类精神定义人的本质。除此之外,在《手稿》笔记Ⅲ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哲学作了较为深入的批判,他说道:“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是和自我意识等同的”。[4](P165)他反对黑格尔将思维或者自我意识当做人的本质,强调现实中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另一方面,他对黑格尔所谓“精神劳动”的概念做出了重要批判。他说道:“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4](P163)这里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指的是人本质力量的实现的过程,是“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4](P96)的活动,是现实生活的人类活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人因为劳动确证了自己的“类存在”,最终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形成了自己的“类本质”。所以,《手稿》中马克思对于类本质的阐释表明人通过实践、劳动活动生成了自己,因而人的本质具有了二重性质:人是生活于自然界中,依赖于自然界的,具有自然性的一面;但人类也不是被动地依赖于自然,人类可以通过劳动等改造自然、利用自然,因而人的本质具有了超自然的另一面。
(二)人的本质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我们发现,《手稿》中对于人的本质的界定仍然是有其局限性的,劳动仅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但在解释同一个社会中各式各样的人方面显得较为不足。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马克思提出了另一种对人的本质的阐释的视角,他写道:“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P5)这里,人的本质不仅是劳动了,他将人的本质联系到社会,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社会关系是与社会存在紧密联系的,包含着奠基的生产关系、道德关系、法律关系等多层次的关系。社会关系的综合也不是所有的各类社会关系的累加,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有机体,是有其形成的结构和内涵的。由此,马克思在提出自己对于社会关系的解释后,对费尔巴哈等人的本质论提出了批判:“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2)所以,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5](P5)他再次反驳费尔巴哈将宗教的本质归于人的本质,认为他没有联系到人类群体,只是孤立地观察到单个的人而提出的“理性、爱、意志力”。另一方面,他对“类”的概念提出反驳,认为“类”的概念只是费尔巴哈所假定的人类的同一性。
到这里,马克思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的再认识,阐发了他的“社会本质”的学说。但是,这里的“社会本质”不是对《手稿》中“类本质”的否定,而是认识的深化,是对人的本质学说的进一步发展。“类本质”的提出以“自由自觉的劳动”当作人的本质,将人与动物从“类”的特性上区别开来。“社会本质”则是在“类本质”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区分,将处于同一个社会不同人以“社会关系”将他们区分开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不是一蹴即至的,而是一个不断细化、深化的过程。
(三)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本质
在写作《提纲》之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对《提纲》中人的本质有了进一步的阐述。首先,马克思重申了人与动物的区别,他认为从人生产他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也就是劳动开始,人与动物就有了本质的区别。至此,马克思说道:“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以现实生活中的人,进而将人的生产活动与唯物史观的前提紧密相连,便与那些以非物质因素当作历史前提的,像以绝对精神当作前提的黑格尔哲学、以抽象的人当作前提的费尔巴哈哲学等唯心史观划清了界限。其次,马克思指出,“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马克思在这里将生产方式与人的本质联系起来,而生产方式包括两种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它们与这句话中“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相对应,形成了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概括了生产方式的全部内涵,而这些都与人的本质的形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过,生产方式具体到底包含哪些事物呢?这正是“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马克思在这里突出强调了“生产关系”在人的本质,即一切社会关系中的主导和决定作用。虽然这里的社会交往形式在以往遭到了许多哲学家的否认,但必须肯定的是这种社会交往形式对人本质的形成作用是客观的现实。而且这种社会交往形式不是空洞、抽象的,是有其社会历史基础的,是由当前社会的生产力所决定的,并根据一定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而实现变革。但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只是包含经济关系,还包含着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等各类社会关系,决定这些关系的不是别的,正是包含着生产方式的社会存在。所以,我们说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关系,亦即决定了人的本质。因此,人的本质并非一成不变的,是动态发展的,正是在他所在的社会中才能形成和发展的,脱离了社会是不可能形成他的本质。另一方面,人的本质是受历史影响,是历史沉淀的产物:“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社会人的本质是受同时代的人,而且是与他相联系、相交往的人的影响,是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没有交往也就谈不上影响。除此之外,当今人的本质还受前人的本质所影响,是受前人的本质积淀的产物。因此,人的本质并不是“空中楼阁”,不是所在社会的社会存在单独决定的,是与以前的时代相联系的,是受历史的巨大影响的。
三、马克思人的本质学说的意义
马克思人的本质学说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内涵。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马克思的类本质理论在其逻辑进程中是清晰明确而且一脉相承的。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理解是在对前人理解基础之上的“扬弃”,它吸收了前人观点的合理之处,且批判了他们的不足,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在马克思对这一问题认识深化的过程中,《手稿》先是提出“类本质”,将人与动物通过劳动区别开来以后,《提纲》和《形态》通过横向的、纵向的两个维度对人的本质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解答。根据《形态》我们可以得知:从横向上看,人的本质是一部发展的历史。人的本质是受历史上人的本质所影响的,前人对当今的人的本质产生重要影响,当今的人的本质又对后人的人的本质造成影响。所以,人的本质在历史上是连贯的,是横向发展的。从纵向上看,人的本质是由当前所在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一定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是根据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实现变革。在这条纵向的社会存在中,包含着物质的生产方式、社会财产和精神上的法律、哲学等等。这条线上的社会存在共同决定了当前社会下人的本质。处于横向的和纵向的两个维度的交汇点的正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提到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这个“焦点”亦有其相对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是静止的、不变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马克思人的本质的阐述,即从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坐标体系”,而又着眼于它静态的两个方面去理解。马克思的这一观点正是科学地解释了人的本质,从而解决了人的“斯芬克斯之谜”。
以人本质的实现阐发了社会三形态说。马克思在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这样写道:“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6](P104)在这里,他以人的本质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为线索将人类社会发展划分为“三形态”:第一阶段是处于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以“人的依赖性”为主要特征,古代的人未能形成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各地的人毫无联系地发展自己的生产能力;第二阶段是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下,以人对“物的依赖性”为主要特征,这个时候人们的生产不再是孤立的,变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更大范围的社会需求实现了更广阔的市场,人们在更广阔的历史舞台上发展生产能力,更为重要的是,第二阶的发展即生产力的提升、物质财富的积累为第三阶段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做了充足的准备;第三阶段则指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一阶段突出强调了一种“能力的依赖性”。他强调,在第三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下,人的全面发展是衡量这一阶段最主要、最重要的标准,这种全面发展是有两方面内涵的:一方面,人摆脱了异化劳动,劳动的产物不再与人相异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异化,最重要的是劳动不再是人生存的手段而作为与人的本质相异化的存在,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实现了人对于本质的占有;另一方面,如他在《形态》中所描绘的,人们在共产主义社会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摆脱了分工的限制,劳动亦不再是生存的手段。更进一步,人们在共产主义下不拘泥于一种特定的职业,可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做的劳动,但是这并不能决定了他们的职业或者分工,从而可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能力。由上可知,马克思的三种社会形态的发展正是以“人”为主线,以“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程度而划分,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为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
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学说极大地影响了后世的哲学家对于人的本质的看法。众所周知,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在其人生早期是一名马克思主义者,他的哲学思想也在很大程度上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他的存在主义是关心人的学说,他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人,关注人的存在,所以才会有“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之说。在他的著作里,他声称,存在先于本质,人的本质不是先天所决定的,而是拥有绝对自由的人在其后天的人生中自我选择,自我创造,自我形成的。同样,萨特与马克思都看到了人的本质并非先天的,而是后天的,但两者侧重的不同,马克思强调的是人的本质的“社会性”,萨特看重的是人的本质的“主体性”。可以看出,萨特在人的本质的看法上是受了马克思极大影响的,但他也发展补充了关于人学理论。除此之外,海德格尔亦受其影响,在其《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中都曾提到马克思。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人学理论影响长远,极大地影响了后世哲学家对于人的看法。
[1]〔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德〕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M].荣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