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视角看待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4-08-15仲峰
仲 峰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00)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追求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无数先辈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甚至是自己的生命。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时候。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仍然面临种种困难与障碍。
一、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平等的思想没有做过系统的论述,但我们可以从他们具体的著作中找到关于平等观的论述,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在对旧的平等观进行了合理批判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对旧的平等观进行了科学地改造,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
(一)平等具有社会历史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不是永恒不变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什么都是,就不是永恒的真理。”因此,平等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观念,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平等观念。平等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也在发生着相应地改变。
(二)平等具有阶级性
平等具有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普遍的平等。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是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其代表着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的利益,是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待平等问题。而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这种平等观代表了少数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的观念,资产阶级平等观念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在思想上的反映。
(三)平等具有相对性
尽管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是虚伪的、抽象的,但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无疑要比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进步得多。恩格斯对此给与了十分客观的评价。由于无产阶级的平等观是在对资产阶级平等观进行合理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必须要客观地看待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既要看到资产阶级平等观进步的一面,也要看到其落后的一面,这样才能增强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信仰。
二、当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面临的困难与阻碍
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前阻碍我们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因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良风气问题严重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资源开发,各种工程项目建设,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出台,一些部门掌握着大量的资源与资金,少数人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使得相关部门的腐败问题多发易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这些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许多群众产生了“仇官”的心理,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收入差距成为最近几年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因为它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幸福生活。当前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等等,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一些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因素仍然存在,拉大了收入的差距。这些因素使得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缺乏认同感,影响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产生“仇富”的心理,这些既不利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教育与就业不公平
素质教育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教育还不能适应时代的新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教育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使得“择校热”成为了一大问题,“择校热”直接导致了优质教育资源只有少部分人能享受到,这也逐渐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因素。在就业领域,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主要是:同工不同酬、户籍限制、学历限制、性别歧视等等,这些问题损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四)社会保障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待遇上的不公平,比如同样是养老保险,机关、政府、企业三种就业部门之间、城乡之间,保障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偏低,城乡居民养老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才55元,并且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比较大。
(五)司法体制改革相对缓慢
法律作为维护我们每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些年来,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不法分子得到了利益,“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的问题,这些都在破坏着司法的公正性,也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司法的不公正,会放大和纵容社会的不公,阻碍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合法渠道。
三、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
公平正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题中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现阶段实现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途径有:
(一)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根本宗旨、坚守党的“生命线”的重大举措,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共产党员的重要责任和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地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有效方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此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就是要追求“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二)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生产力的大力发展,人民真正的平等才可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平等不是永恒真理,而是历史的产物和一定历史状况的特征。”以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可以看出,任何平等都是一定社会关系的表现,归根到底都是受到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收入倍增,是十八大召开之后的一个社会热词,人们对其充满期待。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基础和根本保证,物质资料的充实可以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人民群众过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三)完善教育与就业相关的政策
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及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说到底是优秀教师的短缺。政府部门应该要继续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为教师能够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这是留得住人才的关键。教育最终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更高素质的劳动者,为此就业部门要为劳动者和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竞争,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不是单一的制度的完善,它受到劳动就业、财政政策、人口政策等其他相关经济制度的制约。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离不开积极的就业政策,我国对于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同时负担,因此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基础。当前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以公平为首要原则。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深化改革要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从而确保公正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要求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的内容,有力促进了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司法公正成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看得到的东西。
当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通过上述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实现社会的公平主义启示的探讨,我们应该相对地看待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人类社会至今从来都不存在绝对的公平正义,这种绝对的公平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幻想中,平等的实现必定要经历从相对不公平到相对公平的过程,为此,我们要坚信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辩证看 务实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
[3]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九个怎么办:“十二五”热点面对面[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
[4]十八大报告文件起草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E/OL].http://www.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