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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分析与策略选择

2014-08-15兰旭凌

中州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群众观点马克思主义领导

兰旭凌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 610000)

群众路线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指导下,由党和国家的领导集体经由革命斗争和改革建设的具体实践所提出的。群众路线不仅是我党历史观点、政治立场与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我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在长期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历程中,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等理论体系都对其进行了不断发展与完善,使其日益成为指导我党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的内核体系。

一、群众路线的内涵体系

群众路线在我党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得以丰富与完善,党的十二大正式把对群众路线的完整表述写入党章:“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变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这就是对群众路线深刻内涵的高度浓缩与概括。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改革的推动者与历史的创造者。密切联系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我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

群众路线是我党在革命建设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问题的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所提出的,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问题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作为我党长期坚持的思想路线、领导方针与工作方法,群众路线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得以不断丰富与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变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党章对于群众路线的经典概括,其中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涵要义:一方面,“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阐述党的群众观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世界观,是群众路线的思想精髓与核心内容;另一方面,“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探究如何把党的群众观点落到实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方法论,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

具体而言,群众路线从价值观和方法论的角度剖析了我们的党“为了谁”、“依靠谁”与“我是谁”的问题,明确了党发展进程中的目标方向、力量源泉与自我定位[2]:第一,群众路线要求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充分体现了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解答了“为了谁”这一目标方向性问题;第二,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视作党的事业根基,认为只有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团结群众,才能确保党的事业取得成功。人民群众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在我党90多年的发展建设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明确了我党“依靠谁”的力量源泉问题;第三,群众路线还进一步要求党员干部要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弄清“我是谁”的自我定位问题,有助于促使党员干部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进而长期保持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的血肉联系,这进一步解决了我党发展进程中“我是谁”的自我定位问题。

二、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党坚持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服务群众、广泛团结群众,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在群众路线的规范与指引下,取得了民主革命与改革建设事业的不断胜利,形成了一套成熟方法,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经验。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党也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群众路线建设,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群众路线的践行也面临着全新的考验与挑战,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3]

第一,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我党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但在实际生活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例如有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罔顾人民群众需求,以经济利益为导向,造成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损失,甚至引发冲突、矛盾;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大搞政绩工程、数字工程和形象工程,为政绩而干出一些违背群众意愿的事情,招致人民群众不满,直接或间接导致群众利益受损。

第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日渐突出。我党的优良作风与传统在长期执政的历程中遭到一些领导干部误解与歪曲,导致党内生活庸俗化、官场风气不正,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的问题突出。形式主义问题的突出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好大喜功不务实,习惯以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传达文件,只注重发文件,不关注文件的贯彻落实,很少下基层调研,偶尔下基层也是逐级事先安排走形式,不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问题与要求。官僚主义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将干群关系本末倒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对上只关心领导批示,对下不落实具体政策,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不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不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有的领导干部沾染庸俗习气,高高在上,官气十足,工作中主观武断、唯我独尊,对群众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需求之上,小私损害大公。

第三,贪污腐败、奢靡之风蔓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官员物欲膨胀,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禁不起权力的考验与利益的诱惑,出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贪污腐败现象;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不思进取、骄奢淫逸、腐化堕落,大搞公款接待、公款吃喝,讲排场、比阔气,超标配置交通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超标修建和装修楼堂场馆等。贪污腐败会造成人民群众的不满与愤恨,会对党的形象以及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造成极大伤害,贪腐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惩治与解决,将会危及人民群众对我党信任的根基。

第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或下降。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的来临对我党各级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方式与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思路不对、方法不当与能力不足等问题,不会走群众路线,不会跟群众打交道,不会说群众的话等问题突出。例如,一些领导干部不善于去研究与发现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批评或意见,也不能较好地运用群众能接受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在处理一些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中,也是治标不治本,掩盖矛盾,甚至采取强制手段,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更大冲突。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将越来越招致群众的不满,给党群关系带来致命损害。

因而,党的十八大在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其中尤以“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内容,这是党为保持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4]

三、新时期推进党的群众路线建设的对策建议

在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进程中,之所以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贪污腐败等问题,其原因可从主观与客观两方面进行解析:主观方面主要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路线态度不正、认识不清、能力不足、方法不对,这是造成上述问题出现的最主要的原因;客观方面则受到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封建传统文化残余与社会监管机制缺位等因素的影响。

党的群众路线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的生命线与执政优势,是新时期提升我党执政能力的基础保证,也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新时期要全面实现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始终坚持和科学发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确保群众路线在最广范围与最深层次得以贯彻实施。[5]

(一)理念上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要深入解决群众路线贯彻过程中的作风问题,首先要确保领导干部从思想观念上加以转变,真正认识到干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从思想观念上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深刻阐释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我们党处理好党群、干群关系的基本原则,对于系统解决群众问题、正确处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深切的现实意义。只有进一步明确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世界观对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客观要求,促使其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在思想上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感情上尊重和贴近人民群众的现实诉求,才能真正在工作中做到心系人民、服务群众,切实保证群众路线得以贯彻落实。

(二)决策上始终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道路

党的十八大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6]这进一步明确了党进行群众工作的基本思路与相应原则。党的领导过程实质上是决策制定与执行的过程,决策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影响着党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因此,要使党的群众路线得以真正贯彻落实,除了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秉承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广泛收集民意、听取群众心声,充分发挥思想库的作用,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善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促进决策进程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三)实践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7],这进一步阐释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要求和实践标准。“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这是群众路线作为党践行各项事业的方法论,对每一位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一言一行所提出的最高标准。党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各级机关组织的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中去,以“是否合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衡量实践效果的重要标准,着眼解决人民群众切实关心与持续关注的现实问题,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答不答应、拥不拥护、满不满意等作为衡量决策质量与执行成效的评判准则。

(四)执行上改进完善群众工作的配套制度

要确保群众路线在实际工作中得以真正贯彻落实,就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健全的群众工作配套制度,确保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拥有坚实的依托与支撑。制度的全局性与稳定性等特征使其成为群众路线贯彻落实更为根本与长远的保障,要确保群众路线的生命线地位,就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作为其实施保障。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曾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8]为此,要通过建立健全联系群众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的带头、引导、推动、促进作用,促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确保机关工作重心下移,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中国共产党章程[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9.

[2]高祖林.群众路线的意义、问题与时代主题[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6):12-15.

[3]李新生.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渊源、基础及关键[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3(10):4-8.

[4]赵艳华,袁为海.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性探究:基于民主政治的视角[J].求实,2013(10):22-25.

[5]周志成,刘福军.全面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6):105-109.

[6]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81.

[7]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117.

[8]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内部发行)[C].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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