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新探
2014-08-15唐政秋刘建兰
唐政秋,刘建兰
(长沙民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新探
唐政秋,刘建兰
(长沙民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频发,损害了学生权益,影响了高职院校教学秩序,制约了校企合作健康发展和产教深度融合。必须准确把握实习风险及防范现状,确立实习风险管理和重在预防的新理念,通过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五位一体” 的防范机制等,切实有效防范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
校企合作;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
G710
A
1673-9272(2014)06-0232-04
2014-09-17
2012年度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研究与实践”(编号:ZJA2012001)。
唐政秋(1964-),男,湖南华容人,教授,研究方向:社会法。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获得广泛认可。顶岗实习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面临的风险,损害了学生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顶岗实习的实施,制约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顺利推进。有效防范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风险,对于保护学生、学校、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面临的风险类型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以下简称实习风险,下同),是指在顶岗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对高职学生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风险。实习风险,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风险发生的地点,可以分为实习岗位风险和非实习岗位风险;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等等。我们根据对湖南省部分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抽样调查,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现实中实习风险发生的几率,主要从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害角度,将实习主要风险归纳如下。
(一)人身伤害风险
是指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遭遇的人身伤残、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精神损害等风险,包括工作中的伤害(如安全事故),以及由于疾病、意外事故、性骚扰等造成的伤害等。人身伤害风险是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也是政府、学生、学校、企业等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从发生的地点分布看,该风险的发生贯穿于包括实习岗位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交通、住宿等环节在内的整个顶岗实习过程。
(二)实习协议风险
又称劳资风险或权益保障风险,是指企业、学校、顶岗学生之间的实习协议不规范、不完善或不签订实习协议给顶岗学生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与卫生权、救济权等得不到保障。
(三)实习效果风险
又称顶岗实习质量风险,指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顶岗实习目标没有实现、职业岗位技能没有得到锻炼等风险,包括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或不匹配、实习岗位职业技能含量低、实习无故中断、缺乏实习指导(顶岗实习流于形式)等风险。如果出现此类风险,往往导致学生有顶岗实习之名,而无锻炼职业岗位技能等之实。实践中,由于实习效果难以量化、评价,以及其他原因,高职院校对此风险往往没有给与应有重视,学界也很少对此开展研究。
(四)法律责任风险
是指由于顶岗学生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含实习企业)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或约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包括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故意损毁设备、泄露商业秘密、与企业员工等人发生纠纷以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带来的法律责任。
(五)财产损失风险
指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有形财产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经济或金钱上损失的风险,包括财产被盗被抢、相关证件银行卡等遗失以及因为人身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支出等。
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现状
(一)紧迫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故频发
实习风险,特别是实习学生人身伤害风险,一直是摆在高职院校和企业面前的紧迫现实问题。我国高等教育每年招生人数稳定在700万左右,其中高职的招生规模占了一半以上。依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的规定,意味着每年有300多万的高职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一方面高职教育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高职教育、高职学生社会认可度偏低,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不足,加上目前企业对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也导致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中面临种种困难,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面临多种风险。以人身伤害风险为例,近些年来, 全国部分省市频繁发生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伤亡事件,根据教育部相关研究机构2012年抽样统计分析,每10万名实习学生发生一般性伤害的约39.9 人,其中导致死亡的约3.96人。其他如实习单位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缺乏安全卫生保护、实习单位不支付实习学生报酬、学生被“放羊式实习”等问题也屡见报端。这些风险不仅造成了学生家庭的不幸,损害了学生权益,降低了实习质量,同时也对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阻碍了校企合作和产教深度融合。切实有效防控实习风险,保障学生学校、企业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
(二)现实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风险防范存在诸多不足
1.相关的法律法规供给不足
目前,有关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及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2006年教育部职成司制定的《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从整体上说,我国关于大学生实习(包括顶岗实习)及其风险管理的立法缺失。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领域的法律法规仍为空白,[1]导致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等防范学生顶岗实习风险缺乏法规层面的依据;同时,顶岗期间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包括与学校、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也不明确,现有的《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对于规范学生实习风险发生后的权益保障不够清晰,也导致高职学生发生人身伤害风险后难以及时明确地得到司法救济。
2.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一方面,高职院校和企业对实习风险防范意识“两极化”现象明显。从我们的调研数据来看,学校层面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部分工科类的高职院校,以及实习单位层面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风险防范意识较强,实习风险管理也较为完善,能够借助于实习风险教育、商业保险等多种手段规避和转嫁风险,而许多文科类高职院校、地市高职院校,以及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实习单位对实习风险重视不足,侥幸心理强。许多实习单位忽视风险防范职责,有的片面要求学校及学生自身承担实习风险,而一些高职院校也对自身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甚至误以为学生实习风险的责任应该由实习单位承担,不能有效利用避险工具转移风险。实习学生在实习环节中处于被动状态,对顶岗实习的的风险认识模糊,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差。据有关部门统计,在顶岗实习的机械事故中,实习学生缺乏岗位工作经验、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
另一方面,学校、企业、学生三者对学生实习风险类型的防范也呈现明显的不对称性。调研显示,学校、企业、学生普遍比较重视实习期间的学生人身伤害风险的防范,而对防范实习协议风险、法律责任风险、财产风险其他风险等不够重视,对实习效果风险以及防范更是处于基本忽略状态。
3.实习协议签订率偏低
由于校企合作的企业少,实习岗位紧张,学校契约意识薄弱,加上企业责任感缺失等原因,导致现实中三方实习协议签订率很低。据我们对湖南省多所高职院校的抽样统计,签订了三方实习协议的学生不足30%。由于没有实习协议或协议条款内容宽泛,一些企业性质的实习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安全保护、报酬或补贴等方面往往损害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仅为实习学生可能埋下人身安全隐患,也使实习学生权利受损后因为缺乏基本证据而难以维权。
4.实习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高职院校和校企合作企业基本制定了有关顶岗实习的规章制度,但也存在如下明显问题:一是普遍没有建立学校、企业、学生等共同参与的实习风险防范机制,二是普遍没有制定实习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制度,有的是以与学生签订的“实习安全协议”代替安全制度,部分院校虽建立了相关安全措施,却因执行力度不足而形同虚设,三是实习管理水平低,“放羊式实习”仍然占有相当的比例,四是学校、企业对实习学生的风险教育和实习监管十分薄弱,疏于学生实习过程的风险教育、技能培训和劳动保护,其资金投入和专业人员保障状况难以满足学生风险防范的需求。
5.实习责任保险没有得到有效推行
为了保护实习学生权益,转嫁和分散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风险特别是人身伤害风险和财产损失风险,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职业院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制度。这是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化解实习风险的有效措施。然而,该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却很不令人乐观。2013年底,我们的抽样调查显示,大部分高职院校并没有建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而是用其他商业保险代替。[3]教育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到2011年3月止,全国只有1.4%的高职院校为13.1613万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1%)。购买了学生实习保险。[4]
三、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的新思路
在国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大背景下,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必将得到更加深入的发展。我们认为: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要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探究新的应对之策,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实习组织管理、加强实习风险与安全教育、推行实习责任保险等一般性防范对策外,要准确把握当前实习风险以及防范现状,确立实习风险管理和重在预防的新理念,变被动为主动,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和降低风险。
(一)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发挥企业主动防范实习风险的积极性
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形成硬性的约束力,加上现有的激励措施很少且偏弱,企业普遍缺乏参与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积极性。缺乏企业积极参与的顶岗实习,实习学生风险的防范是很脆弱的。如何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实习风险防范?除了深化校企合作外,应通过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主动、积极参与顶岗实习全过程。激励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完善有关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法规。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对于与高职院校签订三年以上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实践中由于企业很少支付实习报酬或支付数额小,此税收优惠对企业吸引力不大,建议国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和优惠范围,比如可以对接纳实习学生的企业给予其他税种的减免。二是对非企业性质的实习单位实行费用减免。非企业性质的实习单位由于难以适用上述税收减免规定,政府可以出台相关费用的减免和优惠政策,鼓励其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三是完善财政补贴与奖励机制。要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要求,健全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政府应将校企合作运行的必需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或建立专门机构、专项基金,对接受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同时要对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四是建立与企业共同开发或研究项目的机制。政府、学校可以主动将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和其他相关教学科研项目的有关建设内容优先引入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与企业联合开展项目建设或开发研究,并给予企业一定的人、财、物的支持,从而发挥企业校企合作及实习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落实实习协议,建立以实习风险管理制度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实习协议是校企合作的具体化表现,是明确学校、企业、学生三者权责义的主要依据,也是防范学生实习风险的重要手段。由于顶岗实习学生不属于与实习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所以,必须在实习准备阶段签订实习三方协议,约定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5]我们建议,高职院校要谨慎选择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尤其是安全落实情况),多与企业沟通、共同协商并在实习前签订好包含有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实习报酬、实习纪律、劳动保护、实习责任保险、风险责任承担等具体内容的顶岗实习协议,对不愿意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坚决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学生一旦开始顶岗实习,意味着实习风险就可能随时发生。应改变重实习安排、轻风险防范的做法,应切实在学校、企业内部分别建立以实习风险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实习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处理或赔付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服务制度。该体系作用有效发挥的关键,一是要制定顶岗实习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风险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二是在学校、企业内部建立两级实习风险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及其工作流程,三是定期检查和监管。
(三)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五位一体”的顶岗实习风险防范新机制
学生顶岗实习风险一旦发生,首先直接损害的主要是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同时,它也会损害或影响政府、学校、企业的利益,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高职学生实习风险的防范,从主体方面来说,主要涉及政府、学校、企业、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有效防范高职学生实习风险,需要打破政府部门重视不够、院校各自为政、企业漠不关心、学生(含家长)有心无力的现状和怪圈,整合资源,构建以学生为中心,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学生家长 “五位一体”的实习风险防范新机制。首先,政府部门应发挥在制定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机制运行、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其次,学校、企业应发挥核心作用,完善内部实习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学生应强化实习风险意识、遵守操作规程和实习管理制度;第三,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将“五位一体”的实习风险防范机制覆盖到学生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的全过程;第四,要设立协调处理机构,统筹实习风险管理,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突发事件联动机制以及监督与评估机制等,保证习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实效。
(四)运用信息化管理,提高实习风险防范效率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邮件、QQ、微信等社交网络工具已为90后高职学生广泛采用。政府、学校、企业等应转变观念,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发挥信息化在防范高职学生实习风险中的积极作用。笔者所在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就开始通过世界大学城网站(http://www.worlduc.com)进行实习指导和实习管理,实习学生、指导教师以及专业系室等在该网站开设顶岗实习专栏,定期上传并公开实习日志、指导记录、督促评价等相关内容,学校实习管理部门等随时上网进行实习检查并在实习结束后进行评估考核。另外,学校还开发了微信实习管理系统,有的专业教师还开发了有关实习移动手机客户端,更加方便对学生实习的指导和管理。通过采用上述顶岗实习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其他信息化工具,结合实习指导教师的定期实地指导、检查,学校不仅可以有效指导实习,还可以及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提高实习管理和实习风险防范效率,并可以对相关数据、信息(包括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并反馈,实现信息快速共享,有力的保证了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
[1] 许迅安.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风险防范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2013, (6):127-128.
[2] 张 平.大学生对社会实践认识的误区及其对策探讨[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7(6):160-162.
[3] 唐政秋.大学生实习伤害事故防范探究——中外大学学生实习比较视角[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4,(3):11-14.
[4] 李剑平.谁来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N].中国青年报,2011-3-21(11).
[5] 王淑萍.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2):121-124.
[本文编校:李浩慧]
A New Study of Risk Prevention under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of Student Internships in Vocational Colleges
TANG Zheng-qiu, LIU Jian-lan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Changsha 410004, Hunan, China)
Internship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personnel training mode, and it’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building a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In recent years, students’ internship has turned out frequent risks, damaging the interests of students, influencing the vocational colleges’ teaching order, and restric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and the depth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teaching. Internship must accurately grasp the status quo risks and prevention, risk management and establish internships focus on prevention of new ideas,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relevant incentives, establish a risk management system, build a “Integration of Five Parts” prevention mechanisms, etc.,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college students’ internship risk.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students in vocational colleges; internships; risk prev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