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故乡的挽歌
2014-08-08吴佳骏
吴佳骏
造像
自从李大爷去了一趟重庆回来后,就有些闷闷不乐。整个人跟着了魔似的,成天拿把錾子和手锤,在屋后面的岩石上敲敲打打。
过路的人见他行为诡异,便问:老李,你这是干啥?李大爷也不吱声,仍自顾自地敲打着。丁当丁当的响声,像啄木鸟挖树般,在村里的晨昏飘荡。
在去重庆之前,李大爷原本也是个实诚人。成天只晓得埋头种地,村人们都戏称他为“老牯牛”。喻其不知劳苦,像头牯牛样,肩头总是挂着枷锁。
李大爷年轻时,因家境贫寒,一直讨不到老婆。30岁那年,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疯婆娘。那是个无风的下午,天空飘着几朵白云。李大爷牵着吃饱青草的牛回家,他刚走到村头池塘边,发现镜面似的池水上,倒映着一个女人的身影。他回眸一望,被身后这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吓了一跳。李大爷止步,女人也止步;李大爷动身一走,女人便移步紧跟。李大爷好奇,盘问她来自何处?女人不说话,只晓得摇头。李大爷心想,莫非这个女人跟自己有缘,便带回家做了老婆。谁知,回家之后,才知道这个女人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哑巴。
第二年春天,疯子便跟李大爷生下一闺女。遗憾的是,疯子临产时大出血,没能抢救过来,死了。
疯子死后,李大爷含辛茹苦,将闺女抚养成人。女大十八变,待闺女长到如花似玉的年龄,成天都渴望朝镇上跑。李大爷知道自己再也管不住闺女了,便由着她去。
后来,听说李大爷的闺女跟镇上的一个“混混”跑了,去了重庆。在一家洗脚城里当“洗脚妹”。
今年春节,李大爷的闺女回乡,说要报答父亲,欲接他到大城市去逛逛,享享福。李大爷见闺女孝心可嘉,十分感动。随便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便跟着闺女走了。走的时候,李大爷脸上一直挂着幸福的表情。
但谁也不知道进城享福的李大爷,究竟在城市里都看到了些什么,或经历了些什么?春节之后,当李大爷重新回到大石村时,他就变得神神癫癫的了。
每天,他不再上坡干活。早晨刚起床,就跑去屋后的岩石上忙活。直到夜幕降临,方才收工。有时,夜深人静之后,李大爷还会趁着月色,去岩石上敲打。仿佛他正在完成一项人生最伟大的“工程”。
李大爷的怪异举止,常常引起村里孩子们的好奇。倘遇周末放假,总有一大堆孩子围着李大爷转。李大爷见孩子们天真、可爱,就会放下手里的錾子和手锤,坐在岩石上,掏出一袋烟点燃,给孩子们讲他的城市见闻。
李大爷说:你们这些小毛孩,长大后一定也要到大城市去看看,不然,就白活了。他给孩子们讲得最多,也最为仔细的,是城市公园里,以及广场上的那些雕塑。李大爷曾听城里人讲,只有那些名人、伟人,才有资格把像塑在公共场所,让无数参观者凭吊。
李大爷因此受到启发,他幻想成为一个乡间的“伟人”。于是,他决定利用剩余的光阴,把自己的像塑在岩石上,让后人铭记。
当村人们最终知道李大爷夜以继日敲打岩石的目的后,都异口同声地说:李大爷是真的疯了。
路边棚屋
最近几次回村,看见船码头旁的一块空地上,竟莫名其妙地多出一座棚屋来。棚屋墙面,全是用竹子编织的。屋顶则是采用晒干后的芭茅草盖的。远远看去,寒酸中,却又透出一股子闲适气,有点像古代辞官归隐后的文人居所。
但这不过是我的假想。我深知,在我故乡这个荒寒之地,是不会有文人雅士前来定居的。即便真有,也不至于把居所选在这个破败、肮脏的船码头上。
回家向母亲打听,才知道棚屋里住的,是村中的鲁大麻子。
鲁大麻子是大石村著名的懒汉。懒到何种程度,借用村人的话说:懒得烧虱子吃。
从小到大,鲁大麻子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情都不干。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磨磨蹭蹭地从床上爬起。起床的第一句话,便是问他母亲:妈,饭煮熟了吗?他母亲也不生气,转身去灶房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白米饭,外加一碟泡菜。鲁大麻子几口将饭菜咽下肚后,撩起衣袖,抹抹嘴,优哉游哉跑去村头晒太阳,或者去池塘钓鱼去了。
鲁大麻子是个老幺儿,他母亲在40岁时,才生下他。在此之前,他父母结婚二十几年,一直未孕。为此,两口子经常打架,摔碗砸缸,搞得家里鸡犬不宁,让村里人看了不少笑话。
打骂之后,待脑子清醒过来,两口子便四处求医问药,一门心思用在如何怀孩子上。他们为“香火”之事,跑过不少地方。只要听说哪家医院能治不孕不育,即使忍饥挨饿,跋山涉水,也要跑去求治。二十多年来,他们花了不少钱,可谓砸锅卖铁,家徒四壁。
后来,一个走村串巷的江湖郎中路过村里,遇雷雨去他们家投宿。夫妻俩向其诉苦,郎中见二人心眼好,为人本分、良善,便赐一单方。让其照方抓药,并告知他们,若夫妻共同坚持服药半年,必得贵子。
果不其然,一年半后,鲁大麻子便从他母亲的肚腹内呱呱坠地。
这个儿子得来实属不易。因此,鲁大麻子从小便被父母娇生惯养。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烫了。及至后来,鲁大麻子便成了个名副其实的懒汉。
但渐渐地,鲁大麻子的父母开始替他担心起来。随着年事徒增,他们预感自己来日无多。倘若他们一闭眼,鲁大麻子就只有讨口了。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数年之后,当鲁大麻子的父母亡故,他便被迫流窜到了镇上,靠捡垃圾过活。发展到后来,竟从捡变成了偷。一次,他翻墙去偷人家厨房里的馒头,被人发现打折了腿。扭送到派出所后,被遣回了原村。
回村后的鲁大麻子全身都是病,整天躺在床上呻吟。有村人见其可怜,便给他出了个主意。替他在船码头上搭了个棚屋,让他搬到棚屋去住。理由是船码头乃进出村的必经之地。那时,乡镇府对农村工作抓得紧,三天两头便有驻村干部下来检查工作。他们希望那些干部,在看到鲁大麻子的惨景后,能够心生怜悯,为其安顿余生。
鲁大麻子懒惰了大半生,当火石落到脚背上的时候,他反倒变得聪明了。只要看见棚屋外有驻村干部路过,他就躲在屋内妈一声娘一声地叫。叫声极为凄惨,把整个船码头都喊得苍凉。
然而,没有一个驻村干部愿意理睬鲁大麻子。他们对鲁大麻子的棚屋视而不见。鲁大麻子见自己的愿望落空,知道无论怎么喊叫都不管用,他也就不再喊叫了。成天躺在棚屋里,闭门不出,跟冬眠似的。
去年腊月,连续下了几场大雨,气温骤降,划船的人也都收了桨,回家烤火去了。待雨过天晴,有人见棚屋内毫无动静,推门进去一看,鲁大麻子早已冻死在木板上。
惯偷
寂寞、萧条已久的村中,突然出现了盗贼,这让大石村的村民们惶惶不安起来。据母亲后来回忆,发生盗窃的那天晚上,村中的狗一直叫个不停。拿手电筒照射,却又未发现任何异常。正是寒冬腊月的天气,老人们怕冻,也就没想太多,全都钻进被窝入睡了。
第二天晨起,发现村中大部分人家里,都已被盗贼光顾过。被盗走的,有公鸡,有山羊,还有灶房顶上挂的烟熏肉。吴国修家情况最惨,圈里的6只鸡,被盗得一只不剩外,粮仓里藏的几袋花生,也悉数被偷。盗贼走时,还在他家的泡菜坛旁边拉了一泡屎,作为纪念。
丢了东西,大家心里都窝了一肚子火,但又找不到发泄的地方。互相见了面,便只好说些宽心的话:算了,就当贼娃子拿去抓药吃了。
说归说,心头之恨终是难消。于是,大家都在猜测,贼娃子究竟是谁?吴国修认定是刘二娃子干的。经过分析,这个判断得到大家一致认同。
刘二娃子是大石村的“惯偷”。
以前,打工潮还没兴起的时候,青壮劳力都呆在家里干活。每户人家都储藏得有大量粮食,还喂养了不少的家禽。逢年过节,家家杀鸡宰羊的,也算热闹。刘二娃子向来不学无术,整天游手好闲,又喜好打扮。每逢赶集,他必跑到镇上去“下馆子”。吃香喝辣之后,便去麻将馆赌博。输了钱,就回乡去偷。他那一双睁得溜圆的眼睛,带了毒似的,总是觊觎着别人家里那些东西。
刘二娃子什么都偷,撞上什么偷什么。实在没有东西可偷,地里的青菜,他也会顺手牵羊,拔上几株。因此,村人们对他都十分提防。但贼是防不胜防的。每次下手之前,刘二娃子早就踩好了点。等被他盯上的人家一上坡干活去了,他便趁机破门而入,像个间谍般翻箱倒柜。得手后,即迅速撤离。故一般来讲,只要刘二娃子还在村里,家中都要留个人守屋。
大石村的每户人家,都曾给刘二娃子“捐献”过酒钱。村人们诅咒他,骂他是“众人的儿”。刘二娃子的父亲受此屈辱,深感颜面丧尽。一天夜里,当刘二娃子熟睡后,他找来根绳索,将刘二娃子绑了,罚他在香案前面对列祖列宗,跪了三天三夜。
但狗改不了吃屎。三天过后,刘二娃子故伎重施,照样在村里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后来,随着外出打工的人多了,村子逐渐空了起来。刘二娃子也随之将自己的“根据地”,从乡下拓展到了县城。
刘二娃子进城后,听说加入了一个什么组织。那个组织行规甚严,每天分成小组,专门在车站码头进行扒窃。每个小组四人,派两人望风,另外两人下手。扒窃时间长了,刘二娃子的胆子越来越大。扒窃已不能满足他的欲望。通过精心策划,他伙同一帮喽啰,开始了抢劫。
有一回,在县城的菜市场,有村人看见刘二娃子抢劫一个买菜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那个妇女发觉后,声嘶力竭地大喊,只见刘二娃子大摇大摆地穿过人群而去,竟没有旁人回应。
刘二娃子因为抢劫,蹲过三次牢房了。一次是抢摩托车;一次是抢路人的手机;还有一次是冲进店铺,去抢收银台。就在村里被盗的前一周,刘二娃子才刚从监狱放出来。
刘二娃子一回来,村里就出现了盗窃事件。看来,吴国修和其他人的判断并非没有道理。
但后来根据镇派出所提供的证据看,此次集体被盗,并非刘二娃子干的。当晚,恰好有哥们给刚出狱的刘二娃子冲喜,他们在镇上的饭馆里喝醉了酒,呆了一个通宵。
排除刘二娃子的偷盗嫌疑后,村人们都傻了。他们都不相信——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刘二娃子更霸道的贼吗?
一个已经破败的村庄,却也那么不得安宁。
夜半歌声
当下的乡村,就像一场灾难过后的“废墟”,空荡荡的。残砖断瓦随处可见,一座座房檐挂满蛛网,台阶爬满青苔的屋子,总是柴门紧扣,缺乏一股子生气。尤其到了夜间,夜幕笼罩下的村庄死一般寂静。风从远处吹来,有一种荒寒的阴冷。就连天上的星辉和月色,似乎也比过去暗淡了不少。它们很难再看到夏夜里金黄的稻浪,也不再能够听得到稻田里响彻乡间的蛙声。
如果你是一个离乡太久的人,偶尔回到乡下,并在乡下过夜,你一定会早早蜷缩在床上,裹紧被子,把自己藏起来。不然,你会背脊发麻,像是有毛虫蠕动般瘆得慌。甚至,被巨大的寂静吓得魂飞魄散。
曾经熟悉的一切,统统变得陌生起来。
那些烙着你脚印的,长长的,弯曲的山间小路,早已被过膝的茅草覆盖;那些你捉过蚂蚱,逮过瓢虫,捕过蝴蝶的良田,已经成了荒野林地;那些你光着屁股游过泳,追赶过鸭子,摸过鱼,并被里面的贝壳划破过脚掌的池塘,也早已干枯。曾经那波光潋滟的池面,也随同记忆一道,消失在时间的深处。
我每次从乡间的坡坡岭岭上走过,都要鼓足绝对的勇气。我担心自己会迷路,走着走着,就走到外太空去了。我也担心野鸡乱飞,黄鼠乱窜的深沟岩缝里,会突然冒出一头猛兽,朝我狂扑过来,要了我的命。因此,有时我会一边走一边靠唱歌来为自己壮胆。
但在城里生活久了,我的喉咙已经灌满了灰尘和汽车尾气,这导致我的嗓音出现嘶哑。越唱底气越不足,越唱心越虚,反而担心把野兽给引来了。
于是,我只能在心底里唱,默默地唱,直唱得涕泪四流。
还有比我胆子更小的人吗?
村里的吴国华在老伴去世后,每天夜里,他都要在屋子里放声高唱。他的歌声飘得很远,仿佛整个大石村都在接受他歌声的洗礼。我每次回村,都能听到吴国华响亮的歌唱。但我听不懂他到底唱的什么,他唱的歌都没有歌词,只有一些旋律。时而高亢,时而婉转;时而山洪暴发,时而溪流潺潺。我曾问过吴国华歌唱的具体内容。吴国华说,他唱的是一支古老的歌曲。活着的人听不懂,但那些死去的人能听懂。而且,村里那些树和草,泥土和大地,空气和水分也能听懂。
这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歌呢?
吴国华到死都没有说出秘密。
责任编辑贾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