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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岳全传》与佛教之因缘

2014-07-29王路坚

关键词:全传岳飞佛教

王路坚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723001)

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在我国古代影响巨大,渗透于民众日常生活与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小说也不例外。就岳飞题材创作而言,佛教内容几乎也是无处不在。《夷坚志·猪精》言善相者说岳飞乃猪精托世,必“建功立业,位至三公,然猪之为物,未有善终,必为人屠宰”[1];元杂剧《东窗事犯》则吸收了民间传说的养分,创作出“疯僧扫秦”(第二折)和“何宗立诉说秦桧阴司受刑”(第四折)等情节。明初《宋大将岳飞精忠》开岳飞题材“虚”化之先河,此后佛教内容愈见增多,细致、深入的描写亦时有所见。接着出现了《效颦集·续东窗事犯传》、《古今小说·游酆都胡母迪吟诗》,更有《西游补》中岳飞以神仙形象出现、孙悟空替阎王审问秦桧的场景。清初,金丰、钱彩在充分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编创《说岳全传》,接纳了此前岳飞故事中颇具虚构性的佛教情节,并添加进新的佛教元素,以追求其序言所说的“动一时之听”、“令人听之而忘倦”[2]的艺术效果。本文拟在对《说岳全传》“涉佛”情节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佛教对小说的影响和启发,体味其中的宗教意蕴。

一 佛教观念对《说岳全传》叙事模式的影响

从《说岳全传》的创作过程看,其突出特点便是“缀集成帙”[3],即它在以前关于岳飞的正史、戏剧、传奇以及通俗小说的基础上汇总、加工而成,创作者、书商和艺人多为下层文人,作品也是在市井流传中定型。佛教传入中土后,为了适应本土文化而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除少数专精者外,佛教义理在士人及一般民众间都有了简化的趋势。简化过程中,民众喜闻乐见的是因果报应、转世轮回,士人则更欣赏其中的“色”、“空”观。于是,这些佛教观念不可避免地对《说岳全传》进行了浸润和改造。具体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以“因果报应”作为小说线索展开叙事。

“因果报应”这一思想在我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如《易·坤·文言》有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4]475《尚书·商书·伊训》则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4]233而佛教中亦有明确而系统的“果报”观念,一旦与国人固有的“因果报应”思想相契合,便开始形成具有鲜明宗教色彩的民族心理。一方面,“因果报应”作为一种宗教观念,被用来惩恶扬善、劝诫世人。“藉小说以警世诱俗,明善恶有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则凡中国旧日小说,亦莫不托与此。”[5]另一方面,即作为一种整体思维模式,与情节之间的“因果关系”相结合,统一头绪杂乱的现象,构架情节,使之更加系统、条理。

《说岳全传》描绘了一幅“三世两重因果”图:前世——星官女土蝠秽污佛门净土,为护法神祇大鹏金翅明王啄死;金翅鸟在下界过程中,又啄瞎铁背虬龙,啄死团鱼精;铁背虬龙含忿水淹岳家庄,命丧剐龙台。今世——大鹏鸟应劫生而为岳飞,女土蝠和铁背虬龙分别转生为秦桧夫妇,团鱼精则转世为万俟卨,以报前怨。最终,秦桧和王氏投胎结为夫妻,祸害忠良,连用十二道金牌,将岳飞召回,派万俟卨锻炼岳飞冤狱,并将其谋害于风波亭上。来世——秦桧、万俟卨辈奸臣,变为牛羊猪犬,生于凡世被人烹剥食肉;王氏变为母猪,仍不免刀头之苦。岳飞则重皈佛门,万世流芳。

无疑,《说岳全传》对“因果”图做了完美呈现。在佛教看来,任何现象界的升起、散灭都是有因有缘,“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6]。人生是一个念念不住的流转过程,具体表现为:由过去世之惑业,感现在世之苦果,由现在世之惑业,感未来世之苦果。且佛曰:“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7]每个人因为有前世的孽业,才有后世的果报。《说岳全传》充分利用“因果”大框架,加强了故事逻辑,显明了情节线索。

需要说明的是,《说岳全传》中的“因果报应”不仅是宗教信仰,更是作为儒家道德劝善的补充,以求达到“淑世”的目的。在佛教的“因果报应”中,包括善因善果、恶因恶果两种。《说岳全传》因此特设了两组对立的人物:两名“走狗”(冯忠、冯孝)与两位商人(李直、王能)。前者杀害忠良、违背社会纲常,后者忠直正派、刚正坦荡;前者因“鬼魂复仇”而亡,后者云栖出家,得道坐化。通过两组人物的对比,足见《说岳全传》在提醒世人避恶趋善、呼唤民众道德自律方面的隐形力量。

其次,以“转世”观念演绎故事情节。

在佛教教义中,“转世”是指一个人死后,其性格特点或灵魂在另一个身体里重生,与“再生”或“灵魂脱体新生”是相近的。“转世”观念的运用,在明清世情、历史演义以及英雄传奇小说中大量存在。同样,“转世”观对《说岳全传》的结构、情节也产生了影响。宏观层面,转世是“三世两重因果”图得以完整的必须环节。“转世”环节的设置,拓宽了叙事空间,强化了“因果报应”的劝世色彩。微观层面,全书对主人公“转世”的原因也进行了说明:玉帝因徽宗的不敬而大怒,遂命赤须龙下界转世;铁背虬龙兴波涛,枉害性命,触犯天条,被罚下界;大鹏鸟一方面未皈依五戒,行凶被罚,以偿还冤债,一方面为保宋室江山,被遣下界,可谓是“使命转世”和“被罚转世”的结合。这些情节无疑都使得内容更加丰富。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处理史实和虚构的关系,突出岳飞的英雄形象,《说岳全传》保留了赤须龙转世之前的特异功能,如金兀术被金龙护体(第二十八回)和怒撞金牛岭(第五十八回);岳飞转世人间后,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而是通过陈抟老祖暗授玄机,才未脱了根基。这样的处理,在增加小说传奇性同时,又确保了人物的真实性。

最后,以“色”、“空”观诠释生存真相。

《心经》中有两句话:“色不异空,空不异色。”[8]3就是说一切法“缘起性空”。“色”就是色、受、想、行、识五蕴中的“色”,即物质。所谓“空”,不是指的“色外空”(物体之外的空),也不是指的“色后空”(物体灭了之后的空),而是“当体则空”[9],意为色本身即空幻不实,无根无形,小说中“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金刚经》语)亦即形象解释。这种佛教观念与“人生无常”、“人生如梦”意识相结合,对中国古典文学的创作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说岳全传》中,作者用叙事干预的手段,时不时向读者传达“色”、“空”观念。据不完全统计,全书直接体现这种观点的多达14 处(见附注)。小说开卷词道:

三百余年宋史,中间南北纵横。闲将二帝事评论,忠义堪悲堪敬。

忠义炎天霜露,奸邪秋月痴蝇。忽荣忽辱总虚名,怎奈黄粱不醒![2]1

正如其中所表述的,小说讲述了宋、金交战期间,以岳飞为代表的忠义之士和以张邦昌、秦桧为首的奸佞之徒的斗争,所要表彰的是岳飞的精忠报国,鞭挞的是秦桧的奸佞卖国。但归到底,忠义为奸臣所害,而奸佞即使机关算尽,却仍未躲过冥界的制裁,从他们的命运看,都贯穿着盛极必衰、人生如梦的“色空”观。小说以此告诫后人要超越“虚名荣辱”,探索人生的终极关怀即“出世”的生存真相,这使得全书体现出“忠奸——出世”的双重主题。

此外,在探求“出世”的生存真相上,作者还设置了各色人物:押衙何立、商人李直、王能和书生胡迪,均对生存真谛进行了探寻。正如小说描写的,何立通过自我救赎,得以“东南山见佛”,后与妻子“双双出家修行”;王、李、胡、何则均得到了异境度化,王、李二人“云栖出家,活到九十多岁,得道坐化”,胡则“斋僧布施,广行善事,也不图功名富贵,安享田园,直活到九十多岁,无病而终”[2]449。

二 佛教故事对《说岳全传》人物设置的启发

《说岳全传》作为岳飞题材的总结性作品,与前代岳飞故事相比,主要做了两项工作:第一,重整了故事的结构模式,删去与岳飞故事无关的情节,套上一个“三世两重因果”框架;第二,塑造人物,突出人物的典型性,其中“岳武穆之忠,秦桧之奸,兀术之横”最为突出[10],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一个问题,即作者在塑造“兀术之横”的时候,并没有将其融入到“三世两重因果”图中。而且还会发现,兀术身上还有一些特别的地方:首先,兀术是赤须龙下界,被玉帝派来扰乱宋室江山,属于“使命转世”;其次,“转世”之后,神异性并没有消失;复次,生长番邦,酷好南朝书史,喜南朝人物,穿南朝衣服。作为全书的核心人物之一,作者为什么要如此设计金兀术?而且,既然前代已有岳飞是“猪精”转世和“武曲星临凡”[11]的说法,小说为什么又改用大鹏鸟呢?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说到金兀术的设计,根源在岳飞。岳飞,字鹏举,《宋史·岳飞传》记载:“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12]不知记录是否有讹,但大鹏鸟在我国文学中是一个极具生命力的意象,最早见于《庄子·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13]就大鹏形象而言,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要有远大志向,二是追求个性自由。[14]应该说,岳飞名字即由此而来。

巧合的是,佛教故事中也有大鹏鸟,又叫金翅鸟,名为迦楼罗(梵名Guruda),是印度古代神话中的鸟禽之长,天龙八部之一。佛经载,金翅鸟王身长八千由旬,左右翅各长四千由旬,两翅相去三百三十六万里,翅上金光闪闪,还杂以五色红光。更为引人注意的是,金翅鸟更是专吃海中之龙。《长阿含经》卷十九云:“有四种龙,何等为四?一者卵生,二者胎生,三者湿生,四者化生,是为四种。有四种金翅鸟:一者卵生,二者胎生,三者湿生,四者化生。……若卵生金翅鸟飞下海中,以翅搏水,水即两披,深二百由旬,取卵生龙随意食之,胎、湿、化亦复如是……”[15]且《佛观三昧经》载,此鸟以业报之故,得以诸龙为食,于阎浮提一日之间可食一龙王及五百小龙。戏剧性的是,金翅鸟虽恃强凌弱,却最终在佛法的劝善下“亦受五戒”,改过自新。

由上可见,作者正是巧妙地择取了佛教中的这段故事而进行了生发和改编,《说岳全传》中大鹏鸟经历了由最初的恃强凌弱、残忍暴戾向皈依五戒的自我救赎。因此,金兀术的设置也就清晰了:作者从岳飞名字中的大鹏出发,联想到了佛教故事中的金翅鸟和龙的渊源,最终形成“鹏——龙”型人物组合,兀术作为龙的化身完全是依附大鹏鸟而设立。同样,作者安排铁背虬龙转世成秦桧属于一个道理。

与“鹏——龙”型人物组合相关联,衍生出了《说岳全传》中的一些情节。像岳飞和金兀术的殊死搏斗,造成兀术“一战于朱仙,而以武穆败之;再战于朱仙,而以岳雷趋之”的结局。而随着岳飞人生的起伏,“鹏”“龙”斗争也有所变化。蛇在民间称小龙,岳飞处于上升期时,在沥泉洞降服老蛇怪,获得“沥泉神矛”;而当岳飞渐近生命尽头,碰到“似龙无角,似鱼无腮,长着血盆般的口”的怪物时,沥泉枪便被摄去了。

除了“鹏——龙”型人物组合,《说岳全传》中还特地塑造了三位僧人形象。

最先出场的是志明长老。周侗带岳飞到沥泉山拜见老友志明长老,长老称岳飞“骨格清奇,必非凡品”、“定有登台拜将之荣”,并送岳飞兵书一本。临别之时,还预知“小徒道悦在金山上与令郎(岳飞)倒有相会之日。谨记此言”。虽然志明长老只出场一次,却有着重要作用:情节上,成为英雄得到宝器的关节,对英雄命运进行了全局性的预示与呈现;结构上,为后文出场埋下伏笔,并使小说结构流程和人物经历具有了逻辑性和完整性。

僧人可以预卜未来,在小说中充当一种预示作用,为情节发展安排悬念,预设轨迹。[16]道悦和尚一共出场两次:一次是韩世忠向他“以卜休咎”,道悦送他一偈,预示兀术将逃离黄天荡;另一次是岳飞请道悦解梦,为岳飞后面命丧风波亭作了暗示并给予忠告。但这里的悬念和暗示只是阶段性的,并未对全局起决定作用。

前两位僧人完全是为了全文结构而设立,只是涉及到了佛门人物,几乎没有佛教的观念,更没有对义理的阐发。而第七十回的“疯僧戏秦”,则描写最为生动细致,反映的佛教讯息也最为丰富。那疯僧“垢面蓬头,鹑衣百结,口嘴歪斜,手瘸足跛,浑身污秽”,秦桧见他面貌污秽,便嘲笑道:“你这僧人:蓬头不拜梁王忏,垢面何能诵佛诗?鏖糟枉受如来戒,疯癫徒想步莲池。”疯僧听了,便道:“我面貌虽丑,心地却是善良,不似你佛口蛇心。”[2]428随后,疯僧将秦桧罪行淋漓尽致揭发了出来,待秦桧派何立捉他时,留下四句诗而隐没。当何立到达“东南第一山”,发现他却是地藏王菩萨的化身,“但见一座大寺院,宫殿巍峨,辉煌金碧”,菩萨高坐宝殿,宝相庄严。地藏王菩萨身现两种形象:入尘世则肮脏至极,回归仙境却庄严肃穆。菩萨、罗汉“丰神迥异、端坐莲台”不足为奇,但“蓬头垢面,赖头跣脚”就很少见了。其实,把僧人描写成怪异的样子,在佛典中也可以找到一些踪迹。如《五灯会元》中关于僧人怪异、疯癫的描写:

天台山寒山子……因众生炙茄次,将茄串向一僧背上打一下。僧回首,山呈起茄串曰:“是甚么?”僧曰:“这疯癫汉!”

天台山拾得子……寒山捶胸曰:“苍天,苍天!”拾得曰:“作甚么?”山曰:“不见道东家人死,西家人助哀。”二人作舞,笑哭而出国清寺。[17]

足见寒山、拾得二人行为的怪异、疯癫。为众人熟知的布袋和尚也是如此,其“形裁腲腇,蹙额皤腹,出语无定,寝卧随处,常以杖荷一布囊幷破席,凡供身之具,尽贮囊中。入鄽肆聚落,见物则乞,或醠醢鱼菹。才接入口,分少许投囊中”。可见,在佛典中,像“疯僧”的怪异行为或许正是佛教大德所追求的状态。《金刚经》中描写了我佛修行的情况: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8]7

佛主张“知行合一”,以素洁之身参悟佛典,而以腌臜之姿体味人世百态。或许在佛家看来,世间是污浊(苦)的,要进入世间,就不得不“改头换面”了。

三 佛教的本土化在《说岳全传》中的反映

佛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自传入中国起,就始终与本土固有的以儒、道为代表的思想文化处在相互冲突和相互融合的复杂关系之中。由于儒学是古代中国王道政治、宗法伦理的根基所系,在中国士大夫中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佛教对它多采用靠拢、迎合、调和的态度;而对于道教,佛教则多采取以牙还牙、奋起反击的做法。最后,释、道二教终于在宋元时期为儒家所吞并,并建立起一个冶儒、释、道三教于一炉,以心性义理为纲骨的理学体系。[18]这种情况反映到小说中,便产生了十分有趣且富有“中国特色”的一类题材,即“三教合一”与“三教争胜”[19]的并存。

关于佛教和儒学的区别,梁漱溟先生在其《儒佛异同论》中谈到:“儒家从不离开人说话,其立脚点是人的立脚点,说来说去总归结到人身上,不在其外。佛家反之,他站在远高于人的立场,总是超开来说话,更不复归到人身上——归结到佛。前者属世间法,后者则出世间法。”[20]尽管二者有根本性的区别,佛教为了生存,还是融摄、吸收了儒家的人性学说,这些都在《说岳全传》中有所体现。

首先,把“忠、孝”抬高到百善之首的地位。小说在“胡梦蝶醉后吟诗游地狱”一节中,阎王判案以“忠奸”为标准,因秦桧残害忠良、奸佞人主,便使其尝尽地狱之苦,毫不姑息,而对岳飞、岳云的态度则是下殿迎接、行礼、分宾主而坐。第七十一回,秦桧差何立往“东南第一山”捉拿疯僧,何立见主人受罚,十分不忍,愿代主人受罚,佛不允,道:“一身做事一身当,怎能代得?但你今已到了阴司,怎能再回阳世?”何立道:“求佛爷慈悲!小人家中现有八十三岁老母,待小人回去侍奉终年,再来受罪罢!”佛爷道:“善哉!何立倒有一点孝心,可敬,可敬!”佛爷随命侍者:“领何立还阳去。”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根本所在。佛教将儒家的仁义忠孝与其五戒十善统一起来,则有益于世俗的净化。

其次,劝人为善。小说中,何立由秦桧家中一名“助恶”的押衙净化成“忠孝”的代表,最终见得真佛,出家修行,以一个反面的例子来说明菩萨“劝人为善”的实践。同时,又有一个正面的例子,即胡梦蝶“斋僧布施,广行善事”,都可以看做是在劝诫世人要与人为善。

佛教对道教不同于儒家的态度,决定了佛教和道教的冲突更激烈,在小说中所反映出来的也更有趣。“三教合一”或“三教争胜”并存注定了佛教和道教一般要出现在同一个“平台”上,这一点在《说岳全传》一开始就有所体现。在第一回“天遣赤须龙下界,佛谪金翅鸟下凡”里,玉帝、赤须龙是道教的代表,我佛如来、金翅鸟则为佛教的象征,在小说的开篇就摆出对立的姿态。而事实的确如此,每设立一个佛教人物,也将会有一个道教的人物出现:前说陈抟老祖化作一道人,到世间化缘,为大鹏保住了根基;后就写地藏菩萨亦化作一疯僧,到世间揭发“东窗事犯”。这样的安排既有利于丰富情节内容,又避免作品成为单纯的“辅教”之书。

整体而言,《说岳全传》是一部佛道“合一”而不“争胜”的小说,作者借小说中语陈述了这一观点:“道家有解冤之忏悔,释氏有解结之经文,即我儒教孔夫子,也说道‘不念旧恶,怨自用希’。可见三教虽然各立门户,其实总归一脉。”[2]399同时,佛与道的元素也以互融状态而存在。如在“夹江泥马渡康王”一节中,崔判官已不再是局限于在地府处理冥务的形象,更具有了神(道教)的性质,而且专门设立了庙宇,还以托梦的形式直接与凡人交流,这样的设置无疑使之更具文学魅力。另外,陈抟祖师在小说中被塑造成一位“修经念佛”、“望化一斋”的道人形象;道悦和尚在法座上坐化,却能“冉冉腾空而去”;鲍方老祖对牛皋说“你既要出家,一要戒酒,二要除荤,三要戒性,方可出家”,俨然一套佛教戒律等等。

此外,佛教的本土化还延伸为佛教的市井化和通俗化。一方面,佛、道二教相互斗争,致使两败俱伤,难以恢复;另一方面,明、清启蒙思潮的影响分外显著,佛教深奥繁复的教理少有问津者。为了生存,佛教不得不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而此时佛教净土宗独盛,力倡业报轮回,是世俗化最甚的一派,所以各宗派都向净土宗靠拢,同时表现为对市民阶层情感、趣味的迎合,且含有对宗教的嘲讽、不满之气。像《说岳全传》第一回写岳飞出世的“因果”,本来一派庄严的说法场景,却被描写的俗鄙不堪:“我佛如来,一日,端坐九品莲台,……齐听讲说《妙法真经》。正说得天花乱坠、宝雨缤纷之际,不期有一位星官,乃是女土蝠,偶在莲台之下听讲,一时忍不住,撒出一个屁来。我佛原是个大慈大悲之主,毫不在意。不道恼了佛顶上头一位护法神祗,名为大鹏金翅明王,……见那女土蝠不洁,不觉大怒,展开双翅,落下来,望着女土蝠头上,这一嘴,就啄死了。”同回中涉及赤须龙下凡,原因却是徽宗皇帝元旦郊天,误把“玉皇大帝”写成了“王皇犬帝”,用如此低级趣味的错误安排在佛、道最高领袖的有关情节中,明显具有大不敬的味道。

另外,对小说的走向起喻示作用的禅偈,像第四十三回的“‘老’龙潭内起波涛,‘鹳’教一品立当朝。‘河’虑金人拿不住,‘走’马当先问路遥”、第五十九回道悦和尚向岳飞说的“岁底不足,提防天哭。奉下两点,将人荼毒。老柑腾挪,缠人奈何?切些把舵,留意风波”等,实际上已经成为市井大众所感兴趣的藏头诗或字谜游戏,可谓已经步入了文字禅的末流,衰微之势由此可知。

概之,《说岳全传》作为描写岳飞为主的英雄传奇之作,有关佛教的描写生动细致,给读者留下了鲜明的印象,包括各类僧人形象——有道高僧志明长老、疯癫和庄重集一身的地藏菩萨,各类佛事——参禅打坐、超度亡灵、入门受戒、升座讲法,各类寺庙——京城的相国寺、镇江的金山寺、临安的灵隐寺、西天的大雷音寺等。这些都是小说有机组成部分,有些甚至推动了小说情节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浓重的“果报”观念,使得人物塑造类型化、结构设计公式化,致使全书艺术性降低的同时还为小说罩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附注:《说岳全传》中“色”、“空”观

[1](宋)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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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尉迟治平,席嘉.因果解读[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9:100.

[8](东晋)鸠摩罗什,等.佛教十三经[M].北京:中华书局,2010.

[9]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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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明)青莲室主人,辑.郑公盾,校点.后水浒传[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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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恒强,校注.长阿含经[M].北京:线装书局,2012:411.

[16]刘勇强.一僧一道一术士——明清小说超情节人物的叙事学意义[J].文学遗产,2009(2):104-116.

[17](宋)普济,著.苏渊雷,点校.五灯会元[M].北京:中华书局,198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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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陈洪.结缘:文学与宗教——以中国古代文学为中心[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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