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的集体失声——论《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群体与个体的关系
2014-07-17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北碚400715
⊙张 望[西南大学文学院, 重庆 北碚 400715]
中篇小说《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拉丁美洲著名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家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人最为满意的作品。小说以一个蹊跷但并不神秘的凶杀事件为契机,将虚幻与现实、夸张与写真、性格冲突与爱情纠葛熔为一炉,是一篇内涵丰厚、形式雄浑的力作,他自己也声称在这篇小说中,他所“希望写的东西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地达到了”。
马尔克斯在这篇作品中着笔的中心并没有落在“凶杀案”上,而是落在“事先张扬”上。维卡略兄弟要杀害圣地亚哥·纳赛尔,原因是他们的妹妹指控圣地亚哥曾经夺取了她的贞操而使她在新婚之夜被丈夫休回。但人们都知道,那是并非确实的传闻,但为了家族的名誉、男子汉的尊严、妹妹的清白,维卡略兄弟俩一边寻找“仇人”圣地亚哥,一边把一个杀人的预谋到处散布,意在让人阻止他们这个杀人的行为,但是奇怪的是,当杀人计划成为所有人公开的秘密时,没有人认真关注这样一件事,没有一个人告知受害者,也没有一个人成功地阻止掉这场惨剧的发生。所有的读者看完作品也许都有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导致这样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变为事实的?是维卡略兄弟的愚悍、野蛮;还是纳赛尔的盲目自信;亦或是众人的冷漠、麻木?笔者认为,社会群体的集体失语,是导致这场悲剧无法挽回的罪魁祸首。但是在这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始末、细节中群体到底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个体又起了什么作用?群体与群体中的个体之间又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本文就试图立足《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文本,从三个方面探讨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
一、集体无意识之下的群体中个体责任的消失与分散
所谓集体无意识,简单地说,就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感染着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某一种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典型的群体的社会心理是无处不在的,有时候表现为对于偶发事件的集体参与,有时候表现为对于必然性事件的集体失语。更多的时候则表现为对于各种浮躁行为、低俗行为以及罪恶行为的集体冷漠和集体麻木。
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阐述了群体意识,大意是说当一群人凑到一起的时候,他们作为个体所具有的品行和理智就会消失,而将获得一些同样的特征,也就是群体的特征。大家在“集体以前意识”的作用下,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变成一种智力水平低下的生物,他们会变得教条、偏执,会放弃原有的深植于心的行为规范和得失判断。①简单地说,就是群众等同于无意识群体。正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当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形成这样一种群体时,即使仅从数量上考虑,形成群体的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这力量使他们敢于发泄自己本能的欲望,而当个人处于独自一人的时候,他是必须对自己的欲望加以限制的。在群体中人们很难约束自己不产生这样的念头:群体是个无名氏,“我”在群体中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的个人的责任感就彻底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无尽欲望的宣泄。
我们可以看到,当维卡略兄弟将凶杀计划散播出去,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杀人计划时,所有知道凶杀计划的人就构成了一个群体,而作为群体中的个人,他们对其做出的反应是很耐人寻味的。在小说中圣地亚哥家的女厨维克托丽娅·库斯曼其实在一开始就知道了圣地亚哥即将被杀的消息,但是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告知圣地亚哥,从小说的叙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维克托丽娅并非是一个本性恶毒的女人,但是当她成为知道凶杀计划的群体中的一员时,她心底的良知判断就开始出现了偏差,虽然她在后面的解释中说是因为自己不相信消息的真实性,而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的主人,但我们反过来想想,难道在她心里一定没有存在着某种潜在的侥幸心理吗?小说中提到她曾被圣地亚哥的父亲侮辱过,而且圣地亚哥对她的女儿又存有非分之想,难道她没有一丝恨意,没有想过报复吗?可以肯定的是,当她处于这样一个提前知道真相的群体里时,她不会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大的义务和责任去告知自己的主人并挽救他的生命,因为即使她不告诉他,还会有无数个知道这件凶杀案的人可能会告诉他,退一万步,即使没人告知她的主人,不也正契合了她想要报复圣地亚哥的心理欲望吗?她的心理欲望在此刻被激发到了顶点。同样的道理,当维卡略兄弟在肉店磨刀时,二十来个屠夫曾目睹凶手扬言杀人,但在后面的时间里他们却闷声不响,是因为他们相信“总有一个人会通风报信”;神父推诿搪塞牛奶店老板娘的“求救”是因为他认为“这不是上帝而是政府的事”,镇长答应立刻去过问这件事,但是他却转身走进了社会俱乐部,去定下那天晚上的一场骨牌,而当他从俱乐部出来时,圣地亚哥已经被杀死了。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人处在群体中时,对于一条人命即将被杀这件事,都下意识地表现出与己无关的姿态,但是即使在他们觉得与己无关的同时,他们又想要通过某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某种心理欲望,所以我们在小说的最后才会看到恐怖意味不少于大屠杀的一幕:“人们像在游行的日子里那样,来到广场上站好位置……所有人都明白他(圣地亚哥)已经知道有人要杀他”②。当受害人惶惶然不知哪里才是归家的路,还有人热情帮忙指路。人们在那一刻舔舐着围猎的兴奋和快感,而受害人则如猎物一样再也逃脱不了丧命的噩运了。所以,圣地亚哥的死,不单纯是一两个人的责任,而是集体无意识下个体责任的分散与消失,是群体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也许在群体中的人们潜意识里是希望圣地亚哥活下来的,但当所有人都在下意识等待这件事发生,不加以阻止时,它也就真的发生了。
二、群体对于群体中个体的驱动与规约
在小说中,有这样一个地方,是值得我们引起关注的。当拉萨罗·阿蓬特上校找到维卡略兄弟,没收了他们的屠刀时,牛奶店的老板娘克罗地亚·阿尔门塔对此极为不满,她认为应该把他们关起来,理由是“为了把那两个可怜的小伙子从可怕的承诺中解脱出来”。这里有一个有趣的提法,叫作可怕的承诺,这个可怕的承诺在笔者看来正是群体对于群体中个体驱动和规约的力量。
当个人处于群体之中时,个人生活与集体生活之间就会存在一条隐匿的钢丝,不被说透却你知我知,需要人们小心把持,失足即是万丈深渊。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用“承诺”来命名这条钢丝,其吊诡在于维卡略兄弟俩从来没“承诺”过什么东西,亦即这种“承诺”不是自发的,而是作为一种前定的命运,早在兄弟俩出生之前就已签字画押了的。当维卡略兄弟俩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注定存在于一个确定的群体之中,作为群体中的一员,他们就会受到群体强加于他们身上的一种驱动和规约,它以一种无形的外力施加在他们身上,无言地要求他们在特定的某些时候做出“应有”的反应。当然这种力量不光对维卡略兄弟存在,对于处在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存在,并起到重要作用。面对妹妹安赫拉·维卡里奥被人夺去贞操,并使她在新婚之夜被丈夫退回来这样的情况,群体的力量驱使他们兄弟俩为所谓家族荣誉、男子汉气概、女性的清白等等去讨回“公道”,而讨回公道的办法就是以流血、未经审判、剥夺圣地亚哥自辨权利的私刑方式结束他的生命。我们可以看到,作品中没有一处提到维卡略兄弟俩自发地要求这么干,相反,他们的行为更像是众目睽睽下的一次“表现”,他们想把他们身上的“不堪其辱”表现给公众看,而且他们还要充分表演,否则他们会感觉再次受到了侮辱,而这一点只为了去契合公众构成的群体对于维卡略兄弟俩的期望与要求。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的意识形态与价值体系里,他们受着宗教思想的约束,应该深知一个人的生命是不可以随意被处置的,因为那是一种僭越,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上帝说了算,但是在整个这样一出闹剧中,人们下意识地忘记了根植于心底的道德准则,而将这“可怕的承诺”提到最高位,而这下意识所产生的集体无意识,产生了一种惊人的驱动力,迫使维卡略兄弟一定要去完成这件凶杀案。所以在案子审结后,兄弟俩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不是因为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而是终于从这可怕的“承诺”中解脱了出来,尽管他们从此将背负起另一段沉重的人生。
但是,尽管群体对于群体中的个体有这样一种驱动和规约的作用,但作为群体中的个人又难以不被其驱使和操控,甚至有时群体中的个体会寄希望于这种作用所产生的力量。在小说中,维卡略兄弟俩一方面被群体无意识所产生的巨大力量所驱动,另一方面又渴求利用群体的另外一种力量来使自己跳脱出这种驱动力。我们看到在小说中,维卡略兄弟俩在受到“可怕的承诺”驱使之后就不断地散播他们即将杀死圣地亚哥的消息,他们一方面是想要对群体赋予他们的维护家族尊严、维护男子汉形象的要求做一种积极的回应,另一方面他们又想要通过提前散播消息来唤起人们作为个体时根植于心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借助群体的某种势力来阻止他们这样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但是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明白的是,当他们在完成群体赋予他们的“可怕的承诺”的同时,又寄希望于群体给予他们另外一种完全相反的力量阻止“可怕的承诺”的发生,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况且当人们处于当下那种群体状态时,很难从其中抽离出来,恢复原来个体阶段所拥有的价值判断。所以,不论维克略兄弟俩如何散布杀人的消息,不论有多少人知道,都不能从根本上阻止这场注定的悲剧的发生。
三、群体中个体命运的相关联性
其实,作为一个人,从他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他必定是存在于一个群体之中的。因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而社会又是由人组成的群体,所以我们注定是群体中的个体。群体中个体的命运是有关联性的,而这种关联性不但体现在社会关系上,同时也体现在精神联系上。
首先,笔者认为群体生活对于个人命运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的作品就是一个最好的佐证。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如果,如果安赫拉·维卡里奥在新婚之夜还保持处女之身,如果她顶住了家庭的压力拒绝嫁给巴亚尔多·圣罗曼,如果她在新娘之夜伪装处女成功,如果她在惨遭退货后说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或者干脆拒不招认,如果她的两个哥哥在张扬要杀圣地亚哥·纳萨尔之后在无数次可能被阻止的机会里有一次被认真阻止,如果“我”的妹妹坚持马上和圣地亚哥去吃早餐,阻止他回家换衣服,如果他没有迈入未婚妻的家门,如果他的朋友及时找到了他,如果他的妈妈及时打开了大门,那么这桩事先张扬的凶手案是不是就不可能发生了?所以我们看到,圣地亚哥的死并不是其个人的悲剧,因为在这个悲剧中几乎处于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有参与,并且对于他的死都脱不了干系,他的死就是群体意识共同作用下的产物。
其次,个人的命运又何尝不影响着群体生活。作品中,人们处于群体无意识的阶段时,也许并不能感受到那种命运的关联性,因为处在群体里的个体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己的主体意识,而变成一种智力低下的生物,但是当某个事件过去,群体处于一种松散状态的时候,他们的自我意识会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他们会重新审视自己处于群体中所干的事,而审视的标准则是根植于心的那套行为准则和价值体系,这时也许就会对自己以往的行为和精神产生一种深深的悔恨,对于别人的行为与心态,往往会影响到自己今后的命运发展。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圣地亚哥生命被维克略兄弟夺取,并不是整个悲剧的结束,圣地亚哥本可避免的又无可避免的死亡,引来了更多人的非正常的命运,甚至死亡:凶杀案发生时,身体本来好好的牛奶店老板娘的丈夫,受惊吓身亡;狱中的孪生兄弟,弟弟一开始腹泻不止,后来还是在阿拉伯百岁族母的灵药下止住的。哥哥最难熬的就是头脑清醒,他说比平时清醒两倍,他整整十一个月没有合眼了。维克略兄弟俩的家人搬离了小镇,父亲不久就去世了,“良心上的痛苦压垮了他”。出狱后,弟弟重新入伍,有一次带着巡逻队走进游击队控制区,从此再无消息;那个在圣地亚哥还没被杀,就看见孪生兄弟手里的刀在滴血,就哭起丧来的女人,后来陷入悔罪的深渊不能自拔,最后被那个幻象逼得发了疯,赤身裸体往外跑;曾给三代人接生的小镇接生婆,听到凶杀消息时膀胱痉挛,直到去世,一直靠导尿排小便;那位警察则在案发第二年的一次节庆赛会上,被一头公牛挑开了颈动脉身亡;镇长目睹并制造过多场镇压性的大屠杀,但在这件事后,迷上了招魂术,并成了素食主义者;圣地亚哥的未婚妻,在极度绝望中与人私奔,后被逼卖淫……我想这些人的非正常命运里多多少少都会带着一点对于圣地亚哥的愧疚,会带着对于自己处于集体无意识中时候的痛苦与反思,所以这样的结果应该足以让所有人明白处于群体里的个体联系的如此紧密,群体间就像存在这一根无形的链条把所有的人都拴在一起,当某个环节突然加速的时候,作为群体所经历的整个生活节奏都会脱离人们的控制。
除此之外,不论是个体命运影响群体生活,还是群体生活影响个人命运,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显出某种“宿命”的色彩。当我们得知个体之间的生命联系时,我们会想,既然“我”和他人之间联系如此紧密,那我们如果都各自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和精神价值判断,是不是可以达到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状态。但是我们会发现不论是我影响他,还是他影响我,都是在一种下意识的行为之中实现的。因为我们在做一个行为动作的时候,我们是不能提前预料到他所能产生的影响的,就像《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处在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没有意识到在自己得知那个杀人计划的同时,自己手里就掌握着圣地亚哥的性命,当然圣地亚哥也不会料到他的死并不是一个结束,会给其他无数的人带来非正常的人生境遇。所以处于群体中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掌握在个体自己手中,命运会在冥冥之中将个体之间的联系组织好,所以处于群体之中的每个人,既是别人命运的决定者,自己的命运也同时被别人决定,但这一切又由不得我们人类控制,所以对于促成这个悲惨的杀人事件发生的每一个人我们都不应该对之加以谴责,因为他们也身处其中,他们又何尝不会成为另一种程度上的受害者?
综上所述,每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员,而个体构成的群体又组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命运都是彼此紧密联系着的,群体对于个体又存在着某种驱使和规约的力量。
马尔克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这样写道:“我们这样做(指对凶杀案的一系列巧合百思不得其解)并不是由于渴望解开谜团,而是因为如果不能确知命运指派给我们怎样的角色和使命,我们就无法继续活下去。没错,我想马尔克斯的意图就在于此,《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带给我们的不光是沉重的荒凉感与人生的无奈感,更多的是一种对当时的拉美,甚至是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群体之间的思考,但这一切,马尔克斯并没有说出来,他将是非曲直都融合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交给读者自己去感受与体悟。我想认清了这一切,我们才能活得更加明白。
①[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版。
② 加西亚·马尔克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南海出版社2013年版。
[1]加西亚·马尔克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M].南海出版社,2013.
[2]宋姗姗.追寻双重世界的踪迹——加西亚·马尔克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解构式批评[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0,30(1).
[3]吴蔚.退席的叙述者——试论《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叙事特征[J].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09(10).
[4]陈泽君.群体理论相关问题研究[J].民营科技,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