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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哨点医院伤害监测资料分析

2014-07-14周婷婷阳明芬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哨点乌鲁木齐市病例

红 英, 周婷婷, 阳明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部预防保健科, 乌鲁木齐 830000)

由于能量(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电离辐射等)突然或短暂地作用于人体,超过机体的耐受能力而导致的机体损伤称之为伤害。目前,伤害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紧迫的公共卫生问题[1],伤害的高发生率给政府、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通过对伤害基础信息的研究,可以直接了解伤害发生的特征及发生原因,为更好地制定应急设施及预防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及时了解乌鲁木齐市伤害病例的基本特征,本研究对乌鲁木齐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2006-2013年的伤害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2006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和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二级医院)3家哨点医院初次就诊并报告的伤害病例,共计68 613例。

1.2调查方法及内容对所有参与填写伤害监测报告卡的医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由接诊的医护人员询问患者或其家属并填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制作的全国伤害监测报告卡,报告卡的调查内容:(l)伤害就诊患者的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户籍、文化程度,职业;(2)伤害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伤害发生及就诊的时间,伤害发生的原因、地点、意图,伤害发生时的活动等;(3)伤害临床信息:包括伤害性质、伤害部位、伤害的严重程度、结局、临床诊断等。各伤害监测哨点医院预防保健科专干人员负责收集、核对。

1.3数据分析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制作的伤害监测录入软件录入数据建立Access数据库,导入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对计数资料采用构成比进行统计描述,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不满足卡方检验条件的,采用确切概率法计算。

2 结果

2.1哨点医院伤害病例的基本情况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共报告伤害病例68 613例,其中2006年3 317例,2007年1 834例,2008年2 489例,2009年3 608例,2010年11 596例,2011年13 848例,2012年16 383例,2013年15 538例。其中男性43 609例(63.56%),女性25 004例( 36.44%),男女性别比为1.74∶1。年龄构成以25~44岁年龄组病例数最多,占38.50%; 45~64岁组占17.56%, 20~24岁组占12.20%。职业构成以商业、服务人员最多,占全部病例的24.17%,在校学生占全部病例的16.0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总病例数的12.01%。文化程度以初中者为多,占27.41%,高中或中专者占22.91%,小学程度者占15.45%。伤害病例的户籍以本市/县为最多,占74.88%,本省外地病例占17.65%,外省病例占7.1%。

2.2哨点医院伤害发生的基本特征

2.2.1 伤害发生的时间 伤害每个月均有发生,6月份病例数最多(6 960例,占10.14%),其次为8月份(6 839例,占9.97%),7月份(6 579例,占9.59%),以第三季度伤害病例数最多(19 448例,占28.34%)。时点的分布有2个高峰,分别为11时、19时(图1)。

图1 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伤害监测报告病例伤害发生时间分布

2.2.2 伤害发生的地点 位居前3位的伤害发生地点分别为公共居住场所、公路/街道、家中。男性伤害的发生地点前3位为公共居住场所、公路/街道、家中;女性伤害的发生地点前3位为家中、公共居住场所、公路/街道。不同性别病例伤害发生地点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 758.24 ,P=0.00),见表1。

表1 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哨点医院伤害监测报告不同性别病例伤害发生地点构成/例(%)

2.2.3 伤害发生原因 伤害发生原因前5位为跌倒/坠落(30 747例,44.81%)、机动车车祸(11 077例,16.14%)、钝器伤(9 142例,13.33%)、刀/锐器伤(7 204, 10.5%)、其他(4.8%)。不同年龄组之间伤害原因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 278.99,P=0.000),见表2。

2.2.4 伤害发生时的活动 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位居前5位的分别为休闲活动(49 556例,占72.23%)、有偿工作(6 968例,占10.16%)、驾乘交通工具(3 689例,占5.37%)、家务/学习(3 333例,占4.86%)、体育活动(2 986例,占4.35%)。

表2 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哨点医院伤害监测报告不同年龄病例伤害发生原因构成/例(%)

2.2.5 伤害意图及原因构成 伤害意图位居前3位分别为意外事故(58 720例,占85.58 %)、故意伤害(暴力、攻击)(8 512例,占12.41 %)、自残/自杀(1 045例,占1.52 %)。男性发生意外事故、故意伤害、自残/自杀的比例分别为84.42%、14.36%、0.78%;女性分别为87.60%、9.00%、2.82%,不同性别病例伤害意图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2.45,P=0.00)(表3)。意外事故中伤害原因前3位为跌倒/坠落(51.88%)、机动车车祸(18.65%)、钝器伤(10.03%);自残/自杀中伤害意图原因前3位为中毒(51.9% )、刀/锐器伤(34.18%)、跌倒/坠落(5.07%);故意伤害中伤害原因前3位为钝器伤(37.7%)、其他(33.4%)、刀/锐器伤(19.7%),不同伤害意图原因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见表4。

表3 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哨点医院伤害监测报告不同性别病例伤害意图构成/例(%)

表4 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伤害监测报告病例伤害意图原因构成/例(%)

2.3伤害发生的临床特征

2.3.1 伤害部位 伤害部位前3位分别为上肢(24.43%)、下肢(24.43)、头部(23.6%),女性伤害部位中下肢多于上肢,男性伤害部位中上肢多于下肢。不同性别伤害部位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90,P=0.00),见表5。

表5 2006-2013年乌鲁木齐伤害监测报告不同性别病例伤害部位构成/例(%)

2.3.2 伤害性质 伤害性质中前5位分别为挫伤、擦伤(32 714例,占47.68%)、骨折(12 339例,占17.98%)、锐器伤、咬伤、开放伤(9 362例,占13.64%)、扭伤/拉伤(8 889例,占12.96%)、器官系统损伤(2 970例,占4.33%)。

2.3.3 伤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及结局 伤害发生的严重程度:轻度占65.95%,中度 占31.88%,重度 占2.17%。伤害的结局以治疗后回家为主,占58.36%,观察/住院/转院占40.97%,死亡占0.19%,其他占0.48%。

3 讨论

伤害与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并称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三大杀手,其已经成为全球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2]。2006年1月1日全国伤害监测系统(National Injury Surveillance System,NISS)的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国卫生部门第一个专门收集伤害信息的监测系统的建立。本研究通过对乌鲁木齐市3家哨点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06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伤害监测病例的分析,以期指导政府和社会采取有力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伤害的发生,同时为医院急诊科等科室合理配置医师及设备、提高伤害监测患者的救治能力提供依据。

本研究显示伤害病例中男性多于女性,这可能与男性的生理学和社会学特征有关。伤害病例中年龄构成以25~44岁病例最多,这与国内部分报道一致[3-5],同时这一年龄组的伤害原因前3位分别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伤害病例中文化程度以初中为多,职业构成以商业、服务人员最多,其次为在校学生,提示应对以上人群加强生活、生产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的生产环境,采取针对不同人群的防护措施能更有效地预防伤害的发生。

伤害发生的时间以第三季度病例数最多,6月为伤害病例发生最多的月份,可能与新疆的天气情况有关,春、夏季天气转暖,各种户外活动增加,使得伤害病例的发生有所增加。而时间的分布出现的2个高峰分别是11时、19时,可能与这2个时点处于道路交通拥挤高峰时间有关。伤害发生地点最多为公共居住场所、公路/街道、家中,提示要加强公共居住场所的安全措施;近年来道路建设发展滞后与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矛盾的加大,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越来越成为威胁我国居民的生命及健康的重要因素[6]。政府应在公路/街道设置安全的设施,以防伤害的发生。同时家中也是伤害的易发生地点,要改善居家环境设计,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伤害发生原因最多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且不同年龄段病例伤害原因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伤害已成为很多国家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7]。本组资料显示0~14岁儿童伤害发生原因以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为主,提示要对儿童进行有针对性以健康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干预措施,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面要加强对在家庭住宅附近及学校等环境的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政府应加大投入,积极倡导全社会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达到有效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8]。65岁及以上的老年病例跌倒/坠落的比例最高,占该年龄组病例的73.89%,提示老年人跌倒/坠落问题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2011年我国卫生部颁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总结了国内外老年人跌倒预防控制的经验,提出了干预措施,以期有效预防老年人跌倒的发生[9]。伤害意图中自残/自杀中最高的伤害原因为中毒,提示要加强普及有关心理的健康知识、减少自残、自杀工具的可获得性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故意伤害及自残/自杀的发生[10]。伤害发生时活动以休息活动为主,伤害意图中以意外事故为主,提示应加强安全健康教育,防止在休息活动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本组资料结果表明,伤害部位主要以上肢、下肢和头部为主; 伤害性质中以挫伤、擦伤、骨折及锐器伤、咬伤、开放伤为主;严重程度以轻度为主。伤害结局以治疗后回家为主,提示医疗机构要提高救治水平,增强救治能力,合理配置救治医疗资源,降低伤害死亡的发生。

以哨点为基础的伤害监测虽然有一定局限性,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准确反映出伤害流行及发展规律。根据本次伤害监测结果特征分析,提示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加强道路建设的发展、对生产环境的安全措施监测检查加大力度是我区政府目前的首要任务;对各生产单位、各学校、各企业要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教;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急救中心建设,针对伤害发生的基本特征,合理配置急救资源,增强对伤害病例的救治能力,减少伤害病例的死亡率。总之,只有各部门团结协作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降低伤害的发生,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参考文献:

[1] 第五届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建设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机构与伤害防控专业队伍的倡议书[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1,15(1):5-8.

[2] 李立明.流行病学[M].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211-217.

[3] 刘加吾,付中喜,袁皓瑜,等.2006-2009年湖南省居民伤害哨点监测结果分析[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0,14(10):1018-1021.

[4] 翟耀明.2007年青岛市交通事故伤害监测资料分析[J].预防医学论坛,2009,(1):76-78.

[5] 栗华,朱项斌,张中朝,等.河北省2006-2010年农村居民伤害监测结果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13):3372-3375.

[6] 段蕾蕾,吴春眉,邓晓,等.2006-2008年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状况分析[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10,2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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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朱丽萍,李艾,陈轶英,等.农村儿童伤害综合性干预效果评价[J].中国公共卫生,2012,28(6):74-756.

[9] 段蕾蕾,邓晓,汪媛,等.2010年全国伤害监测病例分布特征分析[J].中国健康教育,2012,28(4):244-247.

[10] 周海滨,彭绩.深圳市居民自杀流行病学研究[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1,15(3):2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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