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障体制改革背景下中小企业年金财务运营模式创新设计
2014-07-11吴思
吴思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年金呈现出覆盖面小,推行缓慢的总体态势。本文通过分析现实条件中的制约因素,探讨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与方法,以求推进年金制度的完善,解决日趋严峻的养老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年金 ESOP信托基金模式 养老问题
一、中小企业年金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过高,抑制“第二支柱”的发展
第一支柱提供的养老保障水平过高从而削弱了企业建立年金的必要性。在较高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下多数中小企业已无力发展自己的年金计划。
(二)财务成本较高
企业年金计入了企业成本,且这部分成本不能全部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提取年金比例超过税收优惠比例,负担就会进一步加深。
(三)受托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首先,受托人在双层代理关系中具有核心地位,但是在中小企业的实际中往往会出现职能缺位现象。其次在实践中存在着管理者同时行使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职责的情形,这就导致了委托人、受托人之间的相互牵制机制的失效,就为管理者提供了舞弊的机会。
二、创新方案设计—— “ESOP信托基金”模式
我国的中小企业覆盖面广,类型众多。对于处在创业阶段、急需良好的管理人、技术人员作为创业支撑的中小企业,以及知识密集型、需要核心知识团队的中小企业,将以激励为主要目的的“ESOP信托基金”模式作为一种创新设计,具体操作流程:
(一)成立、设置或委托ESOP信托基金会
ESOP信托基金会是一个可以控制企业股份的独立合法实体,它掌握着年金计划的所有资产,并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和员工股份购买。其受托管理人可以由银行或信托公司担任。基金会通过购买企业股份的资金向本企业投生产性资金周转(实际以股份换取现金流),随后企业缴费给ESOP信托基金,并在被后者用于偿还银行债务时,这部分资金才被偿还。
(二)融资和偿还贷款
1、公司提供担保,ESOP信托基金会出面,以实行ESOP为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国家应对实行ESOP与年金计划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鼓励政策,如出台相关规定调节降低信托基金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放宽实行ESOP与年金计划相结合的企业的贷款条件。
2、ESOP信托基金会运用贷款购买本企业的股份
这部分股份放置在暂时账户中并锁定,购买股份置于暂时账户至贷款还清前的这一段时期称为锁定期。在锁定期间,暂时账户由ESOP信托基金会进行管理。同时这部分股份也作为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品。在锁定期间内,暂时账户中股份每年的红利用来偿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国家可以对这部分红利给予免税或减税税收政策。同时,企业也要从员工当期工资中按比例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员工确定未来分发的股份份额并分发
在股份的分发上应重点体现激励的作用。股权作为对公司所有权并据以获得分红的凭据,员工退休后享有的这种权利,可以为其提供较高的养老保障。为体现激励性质,下面提出以综合系数法作为股份分发方法的设计:
(1)首先将员工按工龄层次分段,并制定每一个年龄段内的股份分发额,采用超额累进股份分发模式。
设企业依据工龄为员工分配的股份比例占ESOP信托基金所拥有企业股份总额的X,可以得到:
[X=][m (Y
m+a*(Y-p) (p≤Y≤q)
m+a*q+b*(Y-q) (Y.>q)]
注:m为企业为向员工分发股份数额占ESOP信托基金拥有企业股份总额比例的基值,即工龄为0时也应得到的那部分股份数额;
p、q为股份分发工龄分界点;
Y为员工的工龄;
a、b为不同的工龄段所对应的中小企业股份分发数额占比。
(2)将员工按岗位类别分段,并对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绩效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估。
设企业依据工作岗位和员工工作绩效,中小企业向员工分发股份数额为Z元。
Z=w*v
注:v为根据工作岗位和员工工作绩效综合确定的中小企业向员工分发股份数额占ESOP信托基金所拥有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
w为ESOP信托基金所拥有企业股份总额。
企业向员工分发股份数额为:Q=X+Z
四、投票权利
已经分配到股份的员工以个人名义行使表决权,未分配到员工手中的股份,由信托基金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分红及利益分配
一般来说,信托基金会利用红利和员工工资偿还完贷款后,会将股份分发至员工个人账户。为了体现养老性质,股份被分配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上后,应有一个封闭期。封闭期为股份被分配到员工个人账户起至员工退休或离职后止。员工在退休或离职之前不得领取个人账户中股份的红利,而是等到退休或离职后,一次性领取封闭期期间积累的所有红利。员工离职或退休后,便可正常领取以后年度的股份分红,以此缩小员工退休前与退休后工资的差距。同时若员工中途离职或退休后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持有企业股份,可由企业对这部份股份按照当期公允价值进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