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活动室”疏通“最后一公里”
2014-07-04
党建文汇·上 2014年6期
禄丰县以村(居)民小组活动室作为“民事代办点”,将乡村干部“化整为零”,编入各村(居)民小组担任“民事代办员”,直接将各项服务送到村村寨寨,形成了事在村办、钱在村领、证在村拿、困难在村反映、问题在村解决的“民事村办”服务模式。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生产、生活中的各种事务,“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该县高度重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健全完善了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村(居)小组为民服务点四级为民服务体系。针对村(居)民小组一级点多面广,活动场所“少、旧、窄”的实际,每年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近1000万元,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截至目前,该县共有583个规范的村(居)民小组活动室,服务已覆盖全县2204个村(居)民小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