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为官不易”是一种常态
2014-07-04
日前,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赵乐际同志强调,要明确第二批活动单位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到联系点县指导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要以联系点为标杆。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谈心交心、查摆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都要带好头。要把如何看待“为官不易”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为官不易”是一种常态,纠正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的错误思想,既要改进作风、严格要求,又要敢于负责、奋发作为,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要把整改贯穿活动全过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改什么问题,尤其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要坚持开门抓整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从严管理干部,强化选任干部监督,努力让“为官不易”成为一种常态。
坚持“实打实” 防止“走过场”
江苏常州市、江西瑞金市、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常州市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实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承诺制度,提醒督促“实打实”报告。明确规定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进行房屋买卖或营建等事项前,必须报告 市委组织部,并对报告事项是否违反廉政纪律、是否存在漏报瞒报作出保证承诺。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并利用领导干部电子信息档案平台,对事前报告和年底集中报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前后报告不一致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地核查,违规情况一旦查实,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瑞金市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分为日常报告和年度报告。日常报告包括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等5项事前报告事项和本人婚姻变化情况等9项事后报告事项;年度报告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等13项报告事项。在干部提拔、交流、调动等关键时期,由市委组织部、市廉政办专门对干部报告事项进行核查,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进行严肃查处,并暂缓任职。
宁波市江东区着眼加强领导干部任前监督,制定拟提拔任用人选个人事项报告和公开实施办法,规定拟提任干部在接受组织考察前,须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婚姻状况、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交考察组。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家庭走访等途径进行初步了解核实,市委组织部向住建、工商、公安、银行等单位发函进一步核实,经核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提任资格。目前,已分两批对16名拟提任干部人选进行了申报和公示。
划定“硬杠杠” 整治“两头占”
湖北襄阳市、新疆伊宁市和湖南会同县从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
襄阳市制定《全市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方案》,严格划定政策规定“硬杠杠”,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清理工作。组成清查组深入市直单位、县(市)区,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逐人核实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批准、谁纠正”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经排查,确定了266名清理对象,其中255名干部已经由本人辞去或组织免去所担任企业职务。
伊宁市对照各种不得兼职(任职)情形,组织力量深入各党政机关开展清理工作,要求在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填写《个人及家庭成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报告单》,并在干部任职辖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与个人提拔、任免、评优等直接挂钩制度,对群众反映在企业兼职并获取报酬的1名街道办事处主任拟任人选取消了任职资格。
会同县在集中清查中规定,凡涉及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在企业任职未脱离公务员队伍,以考察、指导等名义接受企业现金、有价证券等情形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情节进行处理。在清查工作完成后,如发现有单位人员涉嫌违规兼职任职且未主动上报的,严肃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违规干部本人责任。
扎紧“篱笆墙” 构筑“防火网”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广州市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
呼伦贝尔市组织专项检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全面检查和整顿,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文件规定、领导干部是否及时上交因私证照、领导干部是否持因私证照出国执行公务等问题。从严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备案登记和清理收缴,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建立证照专人保管和护照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控制证件使用,切实扎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篱笆墙”。
广州市出台了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意见,明确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统一管理,在办理出国(境)手续之前,必须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党委组织部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否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对于未按规定上交证件或未履行请假审批程序私自出国(境)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打好“预防针” 绷紧“纪律弦”
辽宁台安县、福建尤溪县着力加强干部日常管理
台安县对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监管,即“八小时”之内单位管、“八小时”之外社区管。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从“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等人员中确定30名社会监督员,全方位掌握干部的工作动态、生活状态、社交情态,实现干部管理监督网格化、系统化。制定《领导干部日常行为“三个一律”、“六个严禁”、“九个不准”》,并启动倒查机制,对前3年领导干部行为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起到时刻提醒、亮灯警示作用。endprint
尤溪县探索建立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预警机制,对平时工作、生活中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按问题轻重分别发放黄色提醒卡、蓝色质询卡、红色警戒卡“三卡”予以警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设计研发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库,通过个人填报、干部考察、社区反馈、监督员报告、联席会议通报等多个渠道,全面收集干部在权力运行和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信息,详实记录每个时期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对干部“健康”状况进行把脉,提出“诊断”意见和“诊疗”建议。一年来,先后通报21个有不良反映的部门,约谈苗头性问题干部32名,发放“警示卡”32张。
念好“紧箍咒” 敲响“警示钟”
新疆巴州、厦门市海沧区、安徽濉溪县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
巴州开展“带病提拔”干部倒查问责工作,重点倒查2010年以来提拔任职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倒查对象提拔任用时的任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条例》及有关规定,倒查对象在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违反程序,倒查对象提拔任用前有无举报反映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倒查中发现确实存在违规失责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涉嫌违纪违规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厦门市海沧区组织开展“治庸问责”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散、慢、差、弱、耗、庸、浮、傲、懒、乱等十大“庸作为”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书面检查、点名批评、组织约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6种方式给予严肃问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新闻媒体设立监督台,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志愿者等以“市民体验”方式对为民办实事项目、马上办项目进行暗访。近日,先后有10名推动工作慢、作风不实的干部被纪委、组织部联合约谈,2名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被安排考察试用,2名管理比较松散的部门领导被责成限期整改。
濉溪县制定出台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连带问责制度,明确规定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同一班子相关成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没有尽到提醒、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要连带追究责任。制度还明确了连带问责的主要事项、问责方式和程序,增强连带问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仲组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