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事与做大官
2014-07-02熊珂
文_熊珂
做大事与做大官
文_熊珂
陈云同志曾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所谓大事,就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所谓做大事,就是解决老百姓最需要解决的事。陈云同志的这句话启示着每一位有志于成就一番事业的人,服务人民、造福社会才是人生最大的价值所在,才是真正的做大事。对于国家公务员来说更是如此,这种价值取向要求公务员要把工作当事业干,要醉心于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寻找人生的坐标。
每位公务员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承载着服务人民、造福社会的公共职责,这也是公务员展示才华、实现个人和社会价值的平台。公务员的知识和经验是在这个平台上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能力素质是在这个平台上逐步提高的,人生阅历也是在这个平台上不断丰富的。是人民给了公务员一个平台、一个机会,所以回报人民是每一个公务员最起码的良心。
把工作当事业干是公务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基于这样的认识,公务员应当尊重自己的工作,把工作岗位当作自己的“责任田”,努力在工作岗位上锤炼自己,塑造自己,完善自己。醉心于工作,是每位公务员对待工作应有的态度,也是一种境界。一个公务员有了这样的境界,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宠辱不惊,事业顺利时坚定执着,奋斗不懈;事业受挫时心平气和,举重若轻;成功时不自满,黯然时不自卑;进亦忧,退亦忧,矢志不渝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干实事,解难事。
现实中,把做大官当作事业追求的不乏其人,却难得有人把工作当作事业追求。盯着“位子”努力工作是不难做到的,难的是前途渺茫时仍能醉心于平凡的工作。一个真正有追求的公务员会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端正对工作的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达则兼济天下,穷则醉心本职;居庙堂之高则珍惜机会做几件能让民众普遍受益的大事,处基层之远则把平凡的工作岗位当作人生的平台,干些具体的实事,以服务人民、满足人民的需要作为对自己最好的褒奖。
不少人把做大官与做大事等同起来,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一个人真正的价值来自于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社会对他的认可。事业的大小是与对社会的贡献成正比的,平凡的工作也能干出大事业。事实上,有的人虽然身处基层,却能真心实意地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扎扎实实做一些使人民群众长期受益的工作。华西村的吴仁宝就是这样,他不追求高官厚禄,却带领华西村人民务实创新、团结进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华西村得到了成功实践。吴仁宝的“官”虽然很小,却干了许多人想干未必能干得了的大事业。殊不知,有的人身居要职,但政绩寥寥、口碑平平甚至与人民分道扬镳。所以说,身居高位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处于基层也并非干不出大事业,关键是看你对工作的态度,是否真正把人民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并为之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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