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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背后的疑云

2014-12-12陈郁

清风 2014年7期
关键词:渣土泥鳅执法人员

文_本刊记者 陈郁

土地复垦背后的疑云

文_本刊记者 陈郁

2014年5月21日晚9时40分许,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境内的新204国道通往242省道约1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苏G51503”的渣土车从西往东方向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发生意外,侧翻在了路南侧。不久之后,路过的热心群众拨打了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

正在当地进行采访的本刊记者随后了解到,这辆渣土车所装载的泥土是从赣榆县城以西10公里外的城头镇朱村店村的一块地里运出来的,而那块地原本是一块耕地,后来被开发成了泥鳅养殖基地,但这两年泥鳅池却被人铲平了,地也就一直荒着,无人打理。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每天晚上都有好几辆渣土车从那里往外运土。这不由得让人产生了一连串疑问:是什么人在挖土?挖土行为合法吗?这些泥土要运到哪里去?将用来做什么?带着这些疑问,记者立即赶到了挖土现场,但现场的情景却让记者大吃一惊。

偷土还是平地?

5月21日晚上10点,本刊记者赶到了挖土现场,发现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记者看到一辆挖掘机停在地里,已经熄火,司机正在驾驶室里睡觉;另有一辆车牌号为“鲁QF1258”的红色渣土车停在路旁,车子已经装满了一车土,显然是刚要离开时被人阻止了。

记者询问后得知,聚集在此的大都是附近王朱孟村的村民,一王姓村民告诉记者,这些渣土车每天晚上都在这里运土,白天则停工,“把好好的一块地挖成了池塘”。另一位村民用手电筒照着水泥马路上的裂缝对记者说:“几十吨的大卡车把路面都压得裂开了,路坏成这样让我们怎么走?”村民们对此都非常不满,终于忍无可忍,一起前来制止了挖土行为,并报了警。其中有一位村民显得非常气愤,他说:“他们把土拿去卖了。他车子想走,还要打人。”记者询问是什么人要打人,回答是:“朱村店村王经周的儿子要打人。”

王经周是现任朱村店村党支部书记,他的儿子名叫王祥济,当时正在现场,挖掘机和渣土车也是他请来的。王祥济向记者介绍道:这块地要复垦,他父亲王经周是复垦项目的负责人。现在地里还残留了不少砖块水泥,所以要把这些东西清理干净,以平整土地。又因为白天来往的车子多,乡间道路狭窄,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所以就只好晚上干活。“结果那个人往地上一躺,不给走。他那么大年纪,我也不能开车从他身上轧过去吧。”

王祥济说的“那个人”名叫张广臣,今年68岁,是王朱孟村的村民,他自称是该地的承包者。“他把土刨光了,一分钱不赔给我。”张广臣说。

就在这时,城头镇派出所和城头镇国土所的执法人员也赶到了现场。执法人员查看了现场的情况后,叫醒了挖掘机司机,询问是谁请他来的,司机表情茫然。执法人员又要求其将老板叫来,司机开始闪烁其词。执法人员见他支支吾吾,又要求他交出挖掘机的钥匙,司机这时却坚持要先打电话给老板。双方这样僵持片刻之后,一直在旁边围观的老板王祥济开口说话了,他要求司机将钥匙交给执法人员,“我们又不是偷土卖土,没事的。别耽误大家的时间。”

城头镇国土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若按正规程序,取土必须先到国土部门办理开采证,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取土。而据了解的情况看,对方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执法人员还表示:这块土地在复垦范围之内,现在已复垦好,在等上面验收,是不允许挖土的。

最后,城头镇派出所的执法人员决定暂时先将渣土车扣留至派出所,待第二天再查证处理。此时夜已经深了,执法人员离开后,人群也散去了。

如此“复垦”

第二天,本刊记者再次来到朱村店村的这块地里,这才清楚地发现,这块地的水平面比一旁的水泥马路低了大约两米,地面光秃秃的,与旁边绿油油的麦田形成鲜明的对比;立在田间电线杆周围的泥土没有被挖走,远远看去,就像地里堆起了一个个一米多高的小土丘。

一位路过的村民告诉记者,这块地原本和马路几乎是同一个高度,之所以会越挖越深,是因为上级要复垦。

2011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592号国务院令,公布《土地复垦条例》,条例规定,所谓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

江苏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抓好土地的复垦工作,对于缓解全省日趋尖锐的人地矛盾,开发、利用耕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苏省人民政府此前也曾多次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把土地的复垦工作列为整个土地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抓出成效。

《土地复垦条例》公布之后,江苏省各级政府对土地复垦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赣榆县,记者从多名村支书处了解到,为了激励复垦工作,赣榆县政府规定:每复垦一亩地,补贴8万元。

赣榆县的复垦工作开展之后,朱村店村的这块地也被划入了复垦范围。然而,一个常识是,要保证复垦后的土地稳产增产,最重要的措施是保留耕层熟土。但负责该复垦项目的王经周父子却不仅没有注意保留熟土,反而是把熟土全部挖走,这么做显然不符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

所谓熟土和生土,是相对于土壤的熟化程度而言的,对于耕地来说,耕作层土壤经过人为的耕作、施肥,土壤疏松,结构较好,较易耕作,具有良好的通气透水性,肥力较高,属于熟土。而耕作层以下,土壤熟化程度低,较紧实,结构差,难以进行耕作,通气透水性差,这就是生土。生土肥力低,生物活性弱,是导致农作物减产的主要原因。而生土要成为熟土,需要进一步培育发展,这是一个复杂又漫长的过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据一位有复垦经验的老村民讲,将泥鳅池恢复成耕地的这项工作本不复杂,当初开挖泥鳅池的时候,把土挖出来堆在了附近的小河边,现在只需把这些泥土再推回泥鳅池,地面就平了。“他们这样搞复垦真的很荒唐,如果当初泥鳅池挖3米深,那这块地是不是也要整个挖3米深呢?”

那么,这些人为何要如此复垦呢?挖出的熟土又运到哪里去了呢?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渣土车司机介绍,这些泥土都被卖到赣榆县新城区栽花树去了,据说卖土所得的钱款已经高达70余万元。

另类“招商引资”

记者再次找到王朱孟村村民张广臣,从他口中了解到,几年前,赣榆县政府和韩国的商家签订了泥鳅贸易协议,一时间,泥鳅养殖在当地火了起来。

2006年,张广臣的儿子张超也看准了泥鳅养殖这一商机,当年2月份,张超和朱村店村村委会协商,由张超承包朱村店村的这块地,承包面积是106亩,租金是每亩200元/年。随后,张超和合伙人一起投资了170万元,把这块地开发成了泥鳅池。但奇怪的是,双方却只是口头协商,并未签订协议,这又是为什么呢?

事情的原因得从赣榆县的“招商引资”讲起,那一年,赣榆县招商办给城头镇党委下达了全镇引进外资400万元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一任务,镇党委可谓是“煞费苦心”。

2006年2月28日,朱村店村村委会主任王经元代表朱村店村村委会(甲方)和韩国人崔炳樑(乙方)签了一份“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称:甲方以现有的土地状况出租给乙方使用,其位置在朱村店村西南,康达养殖场以东,面积为100亩(以国土部门丈量数据为准),乙方按照项目内容自行投资,自主经营……

然而吊诡的是,这份协议中提到的这块地,却正是张氏父子承包用来养殖泥鳅的那块地。张广臣解释说,为了完成招商任务,党委通过一份假协议,使泥鳅养殖项目成了招商引资项目,而实际承包人仍是张氏父子。“他们已经和韩国人签了一份合同,如果我们再签合同不就暴露了吗?当时的形势就是这样,我们也配合党委造了假。”张广臣很无奈。

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说:“当年招商搞得风风火火,但是有真招商,也有假招商。我们赣榆县的企业家也有被附近的东海县当成外资招过去的,这种情况很常见。而且招商是有提成的,有个人提成,也有集体提成,一般是10%或者20%的标准。”

韩国人崔炳樑实际上并未投资一分钱,但他却利用这份“项目合作协议”在赣榆县各个乡镇活动,到处“贷款”以骗取现金,涉案金额有人说是数百万元,也有人说是上千万元,2009年元旦前后,崔炳樑跑了,留下了这笔至今无法算清的糊涂账。

崔炳樑跑了之后,张氏父子还像过去一样,每年缴纳承包费,继续打理着泥鳅基地,那时,泥鳅都出口到韩国,每年均有三五十万的盈利。张广臣说:“如果这块地不是我承包的,那么村干部为什么不赶我走?”

2011年上半年,张广臣去找朱村店村党委书记王经周交承包费,对方却不收了,意思是,这块地上级要求复垦,我也不收你的承包费了。2012年12月8日清晨,来了一群人,把张氏父子的厨房、仓库、车库、门卫室都推倒了。2013年10月10日,又来了一群人,把泥鳅池也全部铲平了。

土地复垦本应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然而,城头镇政府却将效益可观的泥鳅养殖基地强行推平,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推行“复垦项目”究竟是为了造福百姓,还是为了攫取地方利益,套取复垦补贴款?

如今,房子被推倒了,泥鳅池被铲平了,地里的土也被挖空了,自己却未获得任何赔偿,张广臣显得很无助。

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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