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改要守住三条底线
2014-06-14陈希琳
陈希琳
“我担任国务院参事已经进入第3个五年计划了。”从2003年8月起任国务院参事的刘志仁,全程参与历时35年的农村改革。他师承中国农村改革总设计师杜润生先生,与王岐山、陈锡文、杜鹰、林毅夫等人为同门师兄弟。
几近古稀之年的他专项研究“三农”问题三十多年,至今依然保持着学者的严谨作风,每年都前往十几个省份进行农村工作调研。“像我们这个年纪要坐在电脑前编说法很容易,但搞农村研究的不到下面去,根本就不能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有很多东西是编不出来、网上也翻不到的。”
而其言辞也和态度一样严谨。在接受《经济》记者专访的过程中,能感觉到刘志仁的每一句措辞都经过了认真的思考,在他看来,不能“一言误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必须谨慎。
农业现代化要做到“九化”“三率”
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刘志仁几乎参与了各个阶段的农业现代化研究,除对国内各地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态势进行实地调研外,还到日本、韩国、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等国家进行过实地考察。
《经济》:我国提出农业现代化问题已几十年。但是实践下来,依然有一些对于农业现代化的误解。那么您认为对于中国来说,什么是真正的农业现代化?
刘志仁: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物质装备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经营形式现代化、发展理念现代化和农民素质现代化,还包括农业水利化、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信息化,最终目的是提高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这“九化”和“三率”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阶段指标和最终目的。而劳动者素质高低则是决定农业现代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农业劳动者是推进现代化的主体,世界上尚找不到一个由“政府包办”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而绝大多数国家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
《经济》:您多次表示要在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之间取得平衡,未来在农业现代化推进的过程中是否也要注意这一点?
刘志仁:纵观近十年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践,我认为政府扶持农业现代化的力度不够,为“三农”雪中送炭的认识与实践欠账太多。
我们不能只看到在平原发达地区建成的一些农业现代化典型而沾沾自喜,而应看到中西部尤其是绝大多数山区传统农业乃至原始农业模式依旧,这些地区应当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难点和重点地区。
没有能力,就无法深化改革
我国农村改革已走过了35个年头。作为农村改革全程参与者,刘志仁表示,农业全面发展,农村整体进步,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是农村改革丰功伟绩的生动写实。但与此同时,农村改革远没达到预期目标,一些领域的改革出现停顿乃至滞后,甚至出现倒退的倾向。
《经济》:作为农村改革的全程参与者,根据农村改革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您认为有哪些障碍需要突破?
刘志仁:当前推进改革面临3个明显倾向:一是以发展成果掩盖改革滞后矛盾的倾向;二是以加大投入力度替代改革的倾向;三是追求部门或地方利益阻碍改革的倾向。这3个倾向如不及时扭转,很有可能成为深化改革的障碍。
《经济》:如何保证农村改革的初衷不变?
刘志仁:一要积极推进完善农业保护和补贴制度改革,真正为“三农”雪中送炭。在很多国家像欧盟和日本,农民收入的60%都来自政府补贴,而我国平均不到10%;二是推进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要推进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四要夯实农村农业教育体制;五是加大农民各项民生制度改革。
在实践中,必须彻底摒弃“上面勤勉,下面懈怠”及克服浮躁思潮,不断提高各级政府推动改革的能力。没有能力,就无法深化改革。
《经济》:提及农村,绕不过城镇化问题。那么如何让落户城镇的农民没有后顾之忧,又如何让留守农村的农民有发展之望?
刘志仁: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人口超载、生态环境差、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弱为代表的“城市病”,和以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为代表的“农村病”,必须防止“城乡两病”蔓延。
从政策层面上看,已经允许“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为转移农民落户城镇打开了大门。
对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政府也将在新形势下制定相应优惠政策。
而对于留守在农村的农民,当地政府也会在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技能等方面出台扶持优惠政策。
“新土改”不可能一蹴而就
自去年11月至今的几个月时间,农村土地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热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所有要素中,增值速度最快、升值幅度最大的当属土地。由于利益驱动影响,各行各业各界广议“新土改”,引发诸多误读、误判、误解,甚至引发农民担忧。
《经济》:从上世纪的土改到现在热议的“新土改”,您觉得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
刘志仁:前段时间,我在厦门调研,有很多农民问我新土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都很担心是否会影响他们的宅基地。在我看来,此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不是土地所有制的改革,也不是农民承包制度的改革,而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完善农户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
“新土改”既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又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将推进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的三权分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由于新土改既涉及耕地,又涉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加上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错综复杂的多种矛盾和利益关系,预示着新土改不可能一蹴而就。
《经济》:推进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真正取得实效,应注意哪些问题?
刘志仁:第一,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慎重稳妥地试点先行。由于改革范围大难度大,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不能搞“一风吹”和“一刀切”,要守住农地集体所有、农地农用、保护农民权益这3条底线。地方政府应谨言慎行,要坚持试点在先,不能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第二,必须严格控制随意征地,尽快妥善解决征地所引发的突出问题和尖锐矛盾。几十年征地引发的问题堆积如山,引起失地农民的强烈不满,已波及农村社会稳定,应争分夺秒地予以解决。尤其要尽快制定确保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及长期受益的完善制度。平度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就是因为一亩地只给2.5万元的补偿费,这也是很大的问题。
第三,必须严防土地流转“大跃进”,切实保障农民承包地的自主支配权。政府不得强制农民流转土地,避免用行政手段推进“土地流转运动”。
第四,必须警惕新一轮“土地财政冲动”,严控工商企业到农村“圈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土地制度改革,加上土地普查面积比统计面积又多出2亿亩,致使一部分地方政府重新萌发“土地财政冲动”,一些工商企业也想趁机到农村抢占“地盘”。多种因素交织,加大了有序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难度。要认真吸取以往的教训,尽快设章立制,堵住危害农民利益的歪风。
在采访的最后,刘志仁说,最近还要与几位参事去安徽省肥西县进村入户,展开对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态调研。“我相信,通过不断探索,一定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现代化的道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