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内控制度设计
2014-06-13王晓敏
王晓敏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是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内部控制目标是为了合理保证招标活动目标的实现。文章分析招标活动的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报名、考察、开标评标等六个关键控制环节,并提出具体控制措施。
[关键词]内部控制 招投标 控制环节 控制措施
一、招标计划阶段
招标计划阶段的主要风险是招标单位“突击”招标,逃避监管。招标单位为了逃避监管,在开标前不向相关控制部门报送招标计划,或不让相关控制部门了解招标信息,“突击”招标,使控制部门准备不充分,从而达到预期目的。招标计划环节的控制目标为按计划招标,使招标活动按计划进行。
招标计划环节的控制措施是:要求招标单位及时向控制部门报送招标计划,使控制部门提前准备。具体控制措施为:(1)控制部门应建立招标计划报送制度,要求招标单位及时报送项目、年度及月度招标计划。招标单位如未按要求报送招标计划的,不得进行招标活动。(2)控制部门应根据招标计划进行事前准备,派出人员针对招标内容进行市场调查,进行材料询价,做好调查记录。
二、招标公告阶段
招标公告阶段的主要风险是招标信息释放不充分、不及时,从而使意向投标单位无法获知招标信息。有操纵招标过程不良动机的招标单位,可能会在招标公告阶段采取以下行为,如:(1)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上做“文章”。招标公告在周五将下班时或者是周末发布,使意向投标单位看到招标信息时已经过了报名期,或来不及准备。(2)在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上做“文章”。如有些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不公开,有些招标公告贴在工地上,且派人看护,看护人员会给意向单位说“我们的合作单位已经内定,只是走个形式”,把意向单位劝退,公告期一过立马撕掉。(3)在招标公告的内容上做“文章”。如报名电话根本无人接听,把报名条件设置得非常高或按照内定单位的条件设置为报名条件,使其他意向单位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报名等等。招标公告环节的控制目标是充分及时释放招标信息,向意向投标单位传递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
招标公告环节的控制措施为:(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般应要求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2)招标公告必须在公开的媒体发布,保证发布渠道公开,使意向投标单位都能了解到招标信息。(3)应要求接受报名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真实无误,电话应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并建立举报制度;如有问题,可向接受举报部门举报。
三、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主要风险为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不符合公司招标制度或表述不明确,为评标时不合理解释预留空间。如评标标准、废标标准不明确等。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控制目标是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投标相关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招标制度。
招标文件编制环节的控制措施为:(1)建立招标文件标准化。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编制适合本单位的标准化招标文件,防止招标单位在评标标准、废标标准等重要条款上做“文章”。(2)控制部门根据标准化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批。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将招标文件报控制部门审批,控制部门应依据标准化审核招标文件;若招标文件不符合公司标准化要求,控制部门应要求作出修改,并将招标文件修改稿报送控制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前的招标文件不得向外发布。
四、招标报名阶段
招标报名阶段是招标活动控制的重点之一,其主要风险为:招标单位在报名环节设置障碍,使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报名单位在报名阶段不能通过报名,人为减少报名单位数量,削弱招标活动竞争性。招标报名阶段的控制目标是在报名阶段使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单位都能够顺利报名,增加招标活动竞争性。
报名阶段的具体控制措施为:(1)要求报名受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2)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意向单位,受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报名。(3)控制部门应进行突击检查,或安排单位进行嵌入测试。
五、考察阶段
考察阶段是决定投标单位能否入围的重要阶段。考察阶段的主要风险为:(1)考察人员不能真实了解被考察单位情况。(2)考察人员不如实反映被考察单位情况。有的被考察单位,不具备招标要求的基本条件,但由于考察人员流于形式或者能力不够等不尽职不尽责所导致,考察人员不能真实了解被考察单位情况。目前建筑市场鱼目混珠,挂靠、转包乱象丛生,有些人为了承接业务去借一些资质比较高的公司,如果考察人员不尽职就可能被蒙混过关。有些招标单位为了达到围标的目的,控制入围单位数量,利用考察阶段以莫须有的原因把符合招标条件的意向单位屏蔽掉,有些招标项目参与报名的单位很多,但通过考察阶段以各种理由将有些报名单位淘汰出局,达到暗箱操作的目的。考察阶段的控制目标是让所有符合招标条件的意向单位都入围,让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都淘汰。
考察阶段的控制措施为明确考察内容和考察标准,严格考察人员责任。具体控制措施为:(1)明确考察标准,建设单位应建立考察活动的标准化,明确对投标单位的考察事项及考察标准。(2)考察结束应按标准化的要求出具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标准化的要求,并经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由参与考察人员承担相应考察责任。(3)为验证考察报告的真实性,必要时由控制部门组织进行二次考察。
六、开标评标阶段
开标评标阶段是招标活动的中心环节,具体分开标、评标两个过程。开标评标阶段的主要风险为:开标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如围标、串标等,评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评委不按评标标准评标,评委评标不公平公正等现象,可能导致招标失败。开标评标环节的控制目标为:开标过程和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招标成功。
开标评标阶段的控制措施为:(1)明确招标委员会职责,严肃开标评标纪律。(2)控制部门应直接监督开标评标过程,招标单位在开标前通知控制部门。政府工程的招标活动开标时一般由检察院或反腐倡廉办公室参加,非国有建设单位一般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参加。(3)在开标过程中,控制制度应作如下要求:一是,投标单位参加开标的人员如有迟到现象,视为废标,不允许参加开标。在实务中,发现有的投标单位,在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后几分钟才进场,招标单位解释说是路上堵车,拆开招标文件后发现报价页是撕掉重粘的,并与后面明细不一致,在控制部门的强烈要求下,才认定为废标;二是,投标单位不按规定缴纳足额保证金,视为废标,不允许参加开标。如没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可能造成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或中标候选人,以中标价太低为由,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三是,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密封完好,视为废标,不允许参加开标;四是,报价时,为保证公开、公平,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公开一次报价。(4)在评标过程中,控制部门派出人员应关注评标的公平公正性,控制制度应规定,如发现评委不按评标标准评标,评委评标不公平公正等现象,控制部门拥有一票否决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