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下的黎族农民生育观——基于对海南省头塘村的田野调查
2014-05-26童玉英
童玉英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研究背景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各地出生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增幅明显放缓。但另一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出现偏高且持续上升的趋势。1980年出生性别比为107.4,基本正常;1986、1989年上升为111.3、110.9;1995、2000、2004年分别高达115.6、116.9、121.2;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118.58,严重偏离正常值域;且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地区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扩展,重度偏高 (超过117)的省份增加到14个。①汤兆云:《社会性别视角中的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学刊》2008年第4期。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86,海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30,位居各省之首。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06,比“五普”又提高一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持续攀升已经成为中国人口目前面临的难题之一。
是什么导致海南省在内的很多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黎族生育观有什么特点?生育观对生育行为有哪些影响?生育行为受到文化、政策、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文选择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的一个黎族村寨作为调查点,开展实地调查,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对黎族农民的生育观进行描述和分析,希望能用一手资料呈现黎族农民生育行为背后的重要影响因素——生育观念。
(二)社会性别理论视角
社会性别理论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西方女权运动,是妇女解放运动的结晶,并在之后的女权主义运动中逐渐成熟,逐步完善。真正使社会性别开始转变为一种研究范畴的是著名的社会历史学家琼·斯科特。在她发表的《社会性别:历史分析中的一个有效的范畴》一文中,她提到社会性别是以性别差异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是表示权力关系的基本方式。琼·斯科特把社会性别描述为一种“分析范畴”,强调社会性别提供了一种区分男女两性不同行为和社会角色的方法。②琼·斯科特:《社会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载《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53~156页。
社会性别理论传入中国后,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和讨论。国内学者结合中国社会实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李慧英认为社会性别视角是在观察研究女性问题时,不仅仅只进行女性自身的纵向比较,要引入男性作为女性的参照系,对两性进行横向比较。其强调对在文化历史中形成的差异进行分析。①李慧英:《换一种眼光看世界:社会性别观念的反思与重塑》,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年,第213页。郑新蓉、杜芳琴认为社会性别视角是一种新的方法和视角,即它认为性别差异和不平等不是偶然和简单的问题,而是与社会制度相关的问题。应该寻找其背后隐藏的社会制度性的原因。②郑新蓉,杜芳琴:《社会性别与妇女发展》,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7页。
生育问题是两性之间最直接的问题之一,将社会性别理论视角应用于生育观念研究,有助于阐释两性生育观念的差异及其原因,揭示社会性别意识与生育行为的密切关系,从而为倡导新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提供理论参考。
二、研究方法
(一)调查点概况
本文调查点头塘村是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头塘村委会下辖的一个自然村,位于海南西南乐东县盆地东北角,海拔180米,距离乐东县城7公里,距离邻近的乡镇万冲镇10公里。乐东县属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大部分地区雨量充沛,但水热在一年中分布不均匀,干季雨季分明,不同程度的冬春旱几乎每年都有。头塘村由六个生产队 (村民小组)组成,共338户,是头塘村委会最大的一个自然村。除极少数外来媳妇外,全村人口是黎族。头塘村的耕地包括水田、旱田、坡地和山林地等不同类型,分别适宜种植不同农作物。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旧社会,头塘村的主要农作物是依靠木棍等极其简易的劳动工具耕种的“山栏稻”,还种有玉米等杂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头塘村的经济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农作物品种由单一走向多样化,村民温饱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二)资料收集方法及样本构成
笔者先后多次对头塘村开展了田野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全程居住在头塘村村民家中,和村民同吃同住,运用参与观察、居住体验、召开座谈会和深度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对黎族生育文化进行细致观察和深刻体验。
笔者还在头塘村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包括长表和短表两种问卷表。1-25题是短表的内容,1-36题是长表,长表比短表多11个问题。在调查中考虑性别、年龄、表达能力等因素选择了部分调查对象填写长表,其余调查对象只需填写短表。共发放调查问卷 (长表和短表)200份,回收的有效长表74份,有效短表118份,共192份,有效回收率为96%。全部问卷采用调查员入户结构式访问形式完成。样本构成如下表:
表1 问卷调查样本构成
(三)生育观操作化
生育观是指人们对生育的综合看法,它主要包括生育的时间、性别、生育数量以及生育孩子的质量等方面的期望和偏好。本研究选择“生育重要性”“生育时间”“理想子女数”、“性别偏好”和“生育健康意识”这五个方面来描述黎族农民的生育观。
三、黎族农民生育观的变迁
(一)生育重视是黎族农民生育观的基础
生殖崇拜是出于繁衍人口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世界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少数民族的先民大多有各种形式的生殖崇拜,包括对生殖能力、生殖过程和生殖结果的崇拜。因为生育对每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部落的生存尤为重要,生育是生产力的象征,只有生育才能满足生存和血缘延续的需要。③严易平:《农村少数民族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研究一对贵州布依族、土家族、仡佬族、苗族的调查》,贵州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第8页。作为海南世居的少数民族,黎族也有独具特色的生殖崇拜文化。有学者从黎族女性文身习俗发现文身乃是黎族女性生殖崇拜的表现形式。作者指出在黎族女性的文身图案中,出现最多的一种仿生形象就是蛙纹。而蛙腹部肥大,体征颇像孕妇,加之产卵数量大,又有蝌蚪到青蛙的神奇变态特征,引起了黎族先民的关注与猜想,进而发生联想式崇拜。作者认为黎族女性的文身是对青蛙的模仿,并试图由此获得青蛙生殖的神力。①欧阳洁,孙绍先:《黎族文身诸说析疑》,《海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8期。
2) AC actuator: mainly used to control the aircraft cabin door or rudder surface;
生殖崇拜是中国传统生育文化的源头。生殖生育崇拜至今对黎族村民仍有强大的影响力。相对而言,男性及其家庭乃至家族成员更崇拜和重视生育行为的结果。传统生育文化中,女性更多扮演的是为男方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的性工具和生育工具的角色。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观念认为女性的天职就是为男性生育后代,若无此能力,就失去了女性的价值和地位。调查发现生育是黎族男女青年缔结婚姻的重要目的之一,能否成功怀孕是青年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在头塘村乃至附近村寨,先怀孕再结婚是普遍现象,人们认为结婚的重要目的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如果准新娘未能顺利怀孕则可能影响到婚姻的缔结。“如果女方一直不能怀孕肯定是不会结婚的,就算结了婚也是要离的” (头塘村3队,XM)、“男女青年谈恋爱以后,什么时候结婚就看女方什么时候怀孕了,确定怀孕以后就会准备结婚的事情了” (头塘村1队,XYD)。一位家长也告诉笔者,他的儿子以前交了一个女朋友,带回家一起生活了一年多,由于那个女孩一直没有怀孕,他们就做主退了这门亲事,退亲时给了女方一笔钱作为补偿 (女孩住男方家时帮男方家劳动)。
主动选择不生育在黎族村民看来是不可理解的,无论男女村民,都充分认识到生育的重要性,生育是他们家庭生活中平常但不可或缺的重要事件。重视生育行为及其结果是黎族村民一系列生育观的基础。
(二)生育时间明显推迟
早生、多生是中国传统生育价值观的集中体现,黎族传统生育文化也不例外。传统时期,黎族青年婚龄一般是14~16岁左右,个别的早至12岁或晚至30岁。解放后,一般人是18岁左右结婚。②中南民族学院本书编辑组:《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 (下册)》,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页。结婚早势必生育时间也相对较早,调查期间,笔者遇到不少五十岁左右的妇女现在已经当了奶奶或外婆,她们的子女生育年龄都比较早。
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宣传及义务教育的逐步普及,黎族青年的结婚年龄和生育年龄逐渐推迟。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民工潮形成以后,一批批黎族青年纷纷外出打工,进一步推迟了结婚年龄和生育年龄。
调查中发现男女青年及其家庭对生育年龄推迟的看法存在差别。男青年及其家庭出于对生育的重视,仍盼望能早日娶妻生子,他们担心错过了最佳结婚年龄后成为光棍,最终断了香火。因而年纪轻轻当上爸爸或爷爷奶奶会赢来许多赞赏和羡慕的眼光。相比之下,女青年及其家庭能接受更晚一些的结婚和生育年龄,一来女孩们在外打工大多省吃俭用,定期将打工赚的钱寄给家里,一些村民告诉笔者村里好几家都是靠女儿外出打工挣钱盖的新房,父母也希望女儿继续打工为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多做些贡献;另一方面外出打工的女孩在城市接受了新思想新观念,很多女孩希望在打工的过程中找一个经济条件比家乡男孩更好的青年结婚,不愿早早回乡嫁人生子留在黎族村寨。
村民阿帅26岁了,有过短暂的外出打工经历,现在离村很近的一家挖沙厂打工,兼顾帮父母务农。他与女朋友相恋一年多了,女朋友在浙江打工,平时两人主要靠电话、短信和网络保持联系。春节期间,女朋友回乡过年。阿帅母亲十分着急儿子的婚事,她催促儿子趁朋友回乡的机会劝说女孩不要再外出打工,想过完年选个日子去她家提亲。但女孩以自己还年轻 (22岁),想多帮家里挣些钱为由,坚持还要打工一年,过完年就奔赴打工地了。阿帅母亲说“还要我儿子等她一年,我儿子都26岁了,已经不小了。他有的同学孩子都几岁了。万一等她一年,她以后不同意,变心了,岂不是耽误我儿子了。农村的女孩子就应该早点结婚生孩子,总想着往外面跑不好。”
表2 头塘村28对新婚夫妇年龄统计值
笔者根据抱由镇计生办提供的《2010年头塘村月报告单》和《2011年头塘村月报告单》汇总得出,2010~2011两年时间内,头塘村共有28位男性结婚,都是初婚。这28对新婚夫妇中女方结婚年龄平均值为26.2岁,男方结婚年龄平均值为28.5岁 (见表2)。联系到当地青年结婚时间与生育时间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头塘村村民的生育年龄较传统时期明显推迟了。
(三)理想子女数略有下降
传统时期头塘村民也信奉多子多福的观念,认为孩子越多越好,尤其是男孩。1988年海南建省以后,于1989年颁布了《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内。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以来,头塘村新生人口数量明显减少,村民的多生观念也慢慢弱化,理想子女数呈下降趋势。但调查显示部分村民的理想子女数仍高于政策允许的数量。在问到“如果政策允许,您认为生几个孩子最好?”时,33.3%的调查对象选择2个孩子,36.2%的调查对象选择3个孩子,5.7%的调查对象选择4个孩子,还有21.3%的调查对象认为子女“越多越好”。由此可见,大多数村民 (69.5%)认为两到三个孩子最好,与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子女数量比较接近,但仍有21.3%的调查对象认为子女越多越好,反映出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仍然得到相当一部分村民的认可 (见表3)。调查中有少数村民表达了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不理解和不满意,他们羡慕祖先多子多福、儿女满堂的家庭生活。但大多数村民都表示现在养孩子成本提高了,孩子太多会让家庭负担很重,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头塘村村民的理想子女数整体上减少了。
表3 理想子女数
(四)男孩偏好依然存在
生育的性别偏好是生育主体对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主观期望,是性别文化在生育行为中的反映。黎族原来的生育观念十分纯朴,生男生女都一样,凡是生下来的孩子都十分疼爱。但在邻近汉族地区和黎汉杂居的地方,受汉族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黎族中有所滋长。①孙绍先,欧阳洁:《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五指山市水满乡和南圣镇黎族妇女考察报告》,《琼州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头塘村离乐东县城仅七公里,交通便利,村民与外界交流比较频繁,生育观念受汉族文化及城镇文明影响较大。调查显示,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头塘村民大多有生男偏好,认为男孩越多越有利家族的繁衍。计划生育政策直接限制了黎族农民生育数量,在数量不得不减少的情况下,黎族农民的生男偏好一度被强化了,无论如何一定要生男孩,至今仍是绝大多数头塘村民的共识。在头塘村民看来,没有儿子就没有地位,香火就无法传递。
调查结果显示头塘村民的男孩偏好程度和形式发生了明显改变。在回答“如果最多可以生两个孩子,您希望最好是几个儿子几个女儿?”时,6%的调查对象希望两个孩子都是儿子,4%的人希望两个都是女儿,75.8%的人希望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14.1%的人认为无所谓几个儿子几个女儿 (见表4)。
表4 性别偏好
虽然黎族村民生育观中的男孩偏好依然存在,但很多头塘村民表示只要有一个是儿子,其他子女是男是女都好。甚至还有一些人认为没有儿子是不行的,儿子多了也不好,他们更希望多几个女孩,原因是女孩懂事孝顺,从小就帮家里做事,长大了出去打工也会寄钱给家里,而男孩似乎越来越不好养,小时候调皮,不肯好好学习,长大了容易学会偷盗、酗酒甚至吸毒等不好习惯。村里个别男孩的这些“恶习”不仅让其父母伤透脑筋,也悄然改变着其他村民的生育观。
(五)生育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黎族妇女在从怀孕到生产的整个过程中,要遵守很多禁忌,包括饮食禁忌、行动禁忌等。比如怀孕后妇女不宜经常到处走动,很多村民觉得碰到孕妇不吉利。尤其是村民捕鱼、酿酒等生产劳动时更不希望碰见孕妇 (不能被孕妇看见),认为碰见孕妇后酿出的酒就不好喝,也捕不到鱼。虽然孕产妇要遵守很多文化禁忌,但传统时期人们对孕产妇及婴儿的身体健康缺乏应有的重视。在医疗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妇女怀孕到生产都面临着母婴健康得不到基本保障的风险,婴儿的死亡率比较高,很多妇女生育多个子女后健康状况受到明显影响,但等待她们的依然有繁重的农业劳动和繁琐的家务劳动,男人认为生孩子是女人天经地义的职责,妇女也只能依靠老人传授的一些简易方法为自己祛病去痛,很多妇女因此认为生孩子落下毛病是女人的命,生育是痛苦但不得不承担的责任。
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后,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采取了很多帮助农村夫妇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措施以更好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黎族村民的生育健康意识也得到明显提高。调查显示,35.2%的妇女生育第一个孩子时没有到医院去接受检查,54.6%的孕妇到乡镇医院接受过检查,还有9.9%的孕妇到县城医院接受检查。进一步统计分析发现60%未接受孕检的妇女年龄都超过45岁,而更年轻的妇女接受孕检的比例更高。另一个问题的统计结果也显示出36.1%的妇女第一个孩子在家里接生,55.6%的妇女第一个孩子在乡镇医院接生,还有8.3%的妇女第一个孩子在县城医院接生。可见,黎族妇女的生育健康不仅因国家政策扶持得到改善,实际上妇女们包括他们的丈夫和家庭对妇女生育健康的重视程度也有了很大提高。
四、社会性别观念是影响黎族农民生育观的重要因素
社会性别是指传统的社会和文化赋予男女两性不同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社会性别理论认为,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以来,以往大多数的人类社会都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也有人称之为“父权社会”。这样的社会对于男人和女人设置了一套文化模式、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形成了性别的定轨,因此社会性别理论认为男人和女人都不是天生如此,而是被塑造为如此。①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 (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85页。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形成了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差异,男尊女卑体现了男女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它是男女两性社会性别差异的集中体现。一定的家庭伦理观必然会对人们的生育价值观产生影响。②汤兆云:《社会性别视角中的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学刊》2008年第4期。
(一)生育观深受社会性别观念影响
历史上黎族长期以来两性关系处于和谐平等状态,但唐宋以后大量迁入海南的汉族带来了强势的汉族文化,外围黎族慢慢接受汉族观念。在他们接受的汉族观念中,父权制婚姻和父权约束下的两性关系是核心部分。③孙绍先,欧阳洁:《黎族女性文化专题研究》,海口:海南出版社,2008年第47页。在两性关系平等和谐的历史时期,黎族先民平等地对待每个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受汉族男尊女卑性别观念的长期影响,黎族地区尤其是在与汉族接触较多的黎族地区渐渐形成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性别观念,男性在选举、生产、家族活动等诸多领域拥有更多的资源和发展机会,女性则处于弱势地位。这种性别观念对生育观的深刻影响首先体现在“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上。在头塘村,虽然村民不再认为儿子越多越好,但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至少要有一个儿子,因为儿子在家庭和家族中的重要地位是女儿无法取代的。少数纯女户不惜通过举家外“逃”、孕期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举债承担高额的“超生罚款”等方式与计划生育政策抗衡,为的是一定要生一个男孩。不改变男强女弱的社会性别观念,就无法从根本上摒弃“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
社会性别观念对生育观的影响还涉及育龄妇女生育诉求的平等表达和实现程度。在生育子女的问题上,女性作为母亲应该享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然而由于男女社会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女性在生育行为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男性家庭乃至家族传宗接代、繁衍兴旺的使命使得很多黎族女性至今仍扮演着生育工具的角色,在是否愿意生育、愿意何时生育、愿意生育几个子女这些问题上女性缺少自主决定权和最终决策权。女性的生育诉求很多时候不得不让位于男性家庭和家族的生育诉求而被人忽视。当前头塘村及周边地区盛行的“奉子成婚”风俗更使黎族女性陷入为结婚必须先怀孕或者结婚是为了生育的被动和尴尬处境。
(二)生育观变迁得益于社会性别观念的日益改变
长期形成的社会性别观念深刻地影响着黎族农民的生育观,而社会性别观念的日益改变势必带来生育观的相应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黎族村寨中社会性别不平等现象一步步得到改善,女性地位逐步提高。首先体现在教育方面,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女孩和男孩一样接受义务教育,事实上头塘村女孩的学习成绩和升学率普遍优于男孩。其次,女性经济地位明显提高,未婚女孩大多在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获得独立的经济收入,并反哺家庭。已婚妇女通过参加农副业生产、到周边地区打工等方式,成为家庭主要劳动力,逐渐获得更大发言权和决策权。另一方面,由于女青年大批外出乃至外嫁引发男性婚姻挤压现象,使得婚姻市场转变为女性市场,女性择偶时拥有更大选择权和发言权。越来越严峻的现实迫使一些面临择偶困境的男性不得不改变婚姻观念和生育观念,不苛求生男和多男来传宗接代,对于他们来说能结婚生子组建完整家庭是更迫切的期望。可以预见,随着农村社会性别观念的进一步改变,村民的生育观也将继续朝着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方向变迁。
结语
中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加速转型的特殊时期,中国农村的生育观念正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状态,其当前的表现形式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互渗透的共同体。①李文,许彦彬:《质疑“传统生育观念”的说法》,《人口研究》1999年第5期。转型期头塘村民的生育观念也发生着系列变化,逐渐呈现出传统生育文化与现代生育文化并存、消长的时代特征。村民的生育年龄普遍推迟、理想子女数明显下降、男孩偏好有所弱化但依然存在、女性生育健康受到极大关注,夫妻双方的生育健康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头塘村民生育观的变迁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大众媒介的普及推广等因素有密切关联。在众多影响因素中,社会性别观念的改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由于受汉族生育文化影响而形成的男尊女卑性别观念仍然存在,因而黎族农民的生育观依然比较传统,要建立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村生育文化,还有赖于农村社会性别不平等的进一步改善乃至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