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机制探析
2014-05-22韩京伟,刘凯
韩 京 伟, 刘 凯
(1.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北京市 100044;2.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北京市 100088)
商贸物流系统是由若干个子系统和大量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由上下游多个关联企业共同运作,系统中相邻成员企业之间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应尽可能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及时快速地将货物交付到买方。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贸物流系统内的成员企业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如果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会导致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机制可使与商贸物流系统相关的信息、货物以及资金等资源畅通、无缝地在系统内传递,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各成员企业之间的不确定性,并且能够消除因系统内成员企业目标不同而引起的利益冲突,提高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程度。
一、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机制的形成条件
1.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外部机制
企业之间的合作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当参与合作企业的收益大于等于因参与合作而引起的直接收益损失,即机会成本时,企业才有动力参与合作,这与博弈论中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相一致的。
假设(fi,j)为商贸物流系统中的两个成员企业之间的协调关系,且坌i,j∈n,n为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个数。当两个企业不存在需要协调的关系时,(fi,j)=0;当存在需要协调关系的时候,记分别为i从(fi,j)中获得的收益和由于参与合作所产生的机会成本,当,成员企业i愿意与成员企业j进行合作;同理,也只有成员企业j才愿意与成员企业i进行合作。总的来说,当时,商贸物流系统内的两个成员企业i和j的协调发展关系才能形成。
2.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内部机制
由于商贸物流系统内参与合作的成员企业具有不同的实力,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会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收益少的成员企业不能获得合理的收益补偿,没有获得协调剩余的分配,也很难达成合作。夏普利值方法是合作博弈的核心,是针对多个合作人之间对策提出的利益分配方法。本文借鉴该方法,确定为了保证达成合作目的而在成员企业之间构建的利益转移机制,即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内部机制。其中,夏普利值利益分配矢量给参与合作成员的利益补偿量为:[1]
二、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机制的分类
1.信任机制
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之间通过信任可以促进系统的协调发展,但是成员企业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时,整体目标往往会与个体目标发生冲突,成员企业之间的约定也不能得到遵守,造成成员企业之间的不信任。如果成员企业间拥有了信任,则可以减少成员企业之间的摩擦,提高成员企业之间的凝聚力和成员企业的竞争力。本文利用博弈论对成员企业之间的信任进行分析。
假设商贸物流系统内两个成员企业A和B存在博弈关系,它们之间的信任合作需要博弈双方投入,其中A的投入比例为α,0<α<1,B的投入比例为 β,0<β<1,且 α+β=1,令 α>β。假设 A、B 合作总投入为I,A的信任投入记为IA,则IA=αI;同样B的信任投入记为IB,则IB=βI。A、B通过信任合作产生共同收益,记为E。假设A、B合作收益与前期投入成正比,其收益分别为 EA=αE,EB=βE,E=EA+EB。 合作收益的大小与A、B之间的信任程度存在紧密联系,信任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合作收益的提高。令I=εE,ε为收益转换系数,且0<ε<1。假设γ为信任系数,且0≤γ≤1。当γ=0时,表示彼此完全不信任;当γ=1时,表示彼此完全信任。令ε=1/(1+γ)n+1,n表示双方以前合作过的次数。当A、B之间彼此信任达成合作时,合作收益w=E-I=(1-ε)E=[1-1/(1+γ)n+1]E。A、B博弈收益如表1所示。
当 A、B 选择策略为(TA,TB)时,即 A、B 双方采取彼此信任的策略,则A、B的收益分别为:
a=EA-IA=(1-ε)αE=[1-1/(1+γ)n+1]αE
b=EB-IB=(1-ε)βE=[1-1/(1+γ)n+1]βE
当 A、B 选择策略为(NA,TB)时,即 A 采取不信任B的策略,而B采取信任A的策略,A、B的收益分别为:
c=IB=βεE
d=-IB=-βεE
当 A、B 选择策略为(TA,NB)时,即 A 采取信任B的策略,而B采取不信任A的策略,A、B的收益分别为:
e=-IA=-αεE
f=IA=αεE
当 A、B 选择策略为(NA,NB)时,即 A、B 双方都采取彼此不信任的策略,则A、B的收益均为0,即 g=0,h=0。
综合以上对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信任的博弈分析,双方在采取信任策略时,双方的收益最高。同时,成员企业被背叛(即自己选取信任策略,对方选取不信任策略)的收益以及成员企业背叛(即自己选取不信任策略,对方选取信任策略)的收益共同决定了成员企业是否选择信任对方,只有提升被背叛带来的收益、降低企业背叛的收益,才能促使企业选择信任对方并与之合作的策略。
2.信息共享机制
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建立在各个成员企业之间及内部信息高质量的传递和共享基础上,信息共享能促进系统成员企业的相互信任,共同应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同时可使成员企业减少不确定性,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在成员企业中信息共享,必然会涉及信息溢出的问题,如果成员企业之间互相不信任,就会等到对方主动溢出信息后才考虑进一步合作。对于缺乏信任的企业来说,主动表露合作意向能促成彼此的合作。因此,应当采取由被动溢出向主动有限度溢出转变的策略,以便打破困境。[2]
表1 成员企业博弈收益表
假设商贸物流系统内有合作意向的成员企业为A和B,A拥有信息,想通过与B的合作获得收益,B将A的主动信息溢出视为诚意合作的信号,并根据A的主动信息溢出程度采取相应的态度,从而促成合作的成功,B为这次合作的投资设为I。设α为A信息溢出的主动程度,是一个分布于[0,1]区间的随机的变量。当α=0时,表明A不愿意主动信息溢出,可以被认为完全没有合作意向;当α=1时,表明A完全主动信息溢出,可以被看作是信息被完全暴露。由于A是理性的经济人,虽然为了推进合作会主动溢出部分信息,但不会完全溢出所有信息,所以α等于0和1的可能性都不大,α是在(0,1)随机分布的。假设α在趋向于极限1时的收益为M,双方的合作收益以P的比例分配,即A获得PM的收益,B获得(1-P)M的收益。这种收益是期望的理想状态收益,双方会紧密合作,并且收益趋于最大化。在实际合作过程中,A不可能完全信息溢出,而是以α的程度部分的溢出,所获得的收益实际为R,双方仍按照P的比例分配收益,A获得PR,而B获得(1-P)R。α能够控制收益的大小,A越主动信息溢出,α越大,收益越高;反之α越小,收益也越低。假设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之间存在如下关系:R=αM。
假设A主动信息溢出的概率为Q,则被动信息溢出的概率为1-Q,B会根据A的主动程度再确定自己的策略,B与A开展合作的条件是:
Q[(1-P)M+(1-Q)(1-P)R]>I
式中:I、1-Q、1-P 以及[Q(1-Q)α]2均大于零,所以说明随着α的增大,合作方对M的要求在逐步降低。
通过以上对信息溢出的博弈分析,随着商贸物流系统内成员企业主动信息溢出程度的提高,合作企业会认为成员企业表达了积极的合作诚意和态度,合作企业也会积极投入合作,并且对合作收益的期望值逐步降低。当信息溢出达到一定程度时,即使合作收益较低,双方也会积极促进合作成功。这说明商贸物流系统内成员企业主动溢出部分信息能够促进成员企业之间的合作,减少信息溢出的负效应,从而促进商贸物流系统的协调发展,这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的前提。
3.利益分配机制
商贸物流系统内成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如果不公平,将直接影响受损方合作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因此需要构建一种机制来平衡各方利益,使受损方的利益通过其他渠道补偿,保障各成员企业的长期利益。
如果希望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之间有动力合作,则其因合作获得的利益应大于其不参加合作的机会成本。但通常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提出的利益分配方案不一定能够满足各个参加合作成员企业的期望,甚至有时还存在利益冲突。另外,随着商贸物流系统发展环境的变化,成员企业投入资源的重要程度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使企业的投入、风险等都发生变化。因此,利益分配需要进行协商。本文将应用不对称纳什协商模型求解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利益分配方案。假设理想分配方案为 P={p1,p2,...,pn},最佳折扣系数方案设以成员企业不理想方案为协商起始点,则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利益分配不对称纳什协商模型可表示如下:[3]
式(1)为不对称纳什协商模型的目标函数,其中pi-xi为第i个成员企业最终利益的分配系数,而则表示第i个成员企业最终利益分配系数与不理想系数之间的差距。很显然,第i个成员企业满意度随两者差距而变化,差距越大,满意度越高。1表示成员企业在系统内的贡献率,所有成员企业的贡献率1。目标函数的最优解就是通过协商使得商贸物流系统内所有成员企业都能得到一个满意的利益分配。式(2)为约束条件表示所有成员企业的最终利益分配系数之和等于示第i个成员企业的最终分配系数不能低于pi。利用库恩-塔克条件求解式(1)和式(2):
式(3)为第i个成员企业通过协商后的折扣分配系数,则可得出第i个成员企业最终的利益分配系数 i=1,2,...,n。 因此,利用不对称纳什协商模型所得到的第i个成员企业的最终利益分配系数可以认为是由两部分组成,可被视为协商的基点,是协商后的利益补偿额,第i个成员企业在商贸物流系统内的贡献率ω—i通常根据投入资源、所承担风险和努力程度决定。
综合以上分析,一个能够激励各方且让各成员企业满意的利益分配机制是企业成员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减少合作摩擦和系统内耗的前提条件,可促进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
三、商贸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机制的构建措施
1.信任机制的构建措施
(1)合理分配系统内成员企业的投入
商贸物流系统内成员企业合作从本质上看是利他主义行为的互动,关键一方要设身处地的为另一方利益着想,让彼此感到都在为对方的利益而努力,这是合作的前提条件。合理分配系统内成员企业对信任的投入有利于提高彼此的信任,从而为系统内成员企业全方位合作创造条件。因此,合理的投入分配能够增加系统内成员企业的满意度,从而促进商贸物流系统的协调发展。
(2)增加系统内成员企业之间的合作次数
商贸物流系统内成员企业之间合作次数越多,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也就越频繁,从而使成员企业之间更充分掌握彼此的信息。当成员企业感觉选择信任策略会带来更大利润时,最初不信任的个体也会转向信任策略,从而彼此形成一种默契,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信任具有积累性和连续性,即合作次数越多,彼此之间越信任,构成一种良性循环。由于商贸物流系统资源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比较长,因此系统内成员企业要通过多次合作来达到彼此信任的目标。
(3)选择正确的合作伙伴
选择正确的合作伙伴是成员企业之间能够建立信任的关键,通常选择合作伙伴会考虑对方的声誉、规模和信息共享等三方面因素。良好的声誉容易在成员企业中传播,从而提高自身的被信任程度;成员企业规模越大,越容易被其他企业信任,因为规模越大、市场份额越高,表明该成员企业有较好的信誉,一般会遵守诺言,使其他成员企业足够信任该企业;如果成员企业愿意与其他成员企业分享信息,那么说明它具有合作的诚意,共享信息越多,合作的诚意越大,彼此信任程度越深。
(4)树立自我可信任形象
自我可信任的形象是成员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合作的前提,由于信任存在非对称性,往往导致反向选择行为的发生,因此成员企业在与其他成员企业合作前有必要树立自我信任形象,以获取彼此的信任和了解。成员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其他成员企业的接触、培育良好的声誉、快速响应、争取长期的合作关系等手段树立自我可信任形象。
2.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措施
(1)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激励
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之间信息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成员企业有信息共享的意愿,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建立有效的物质、非物质奖励或者惩罚体系,从而使系统更好地利用信息资源,提高运行效率,进而实现系统的协调发展。对主动信息共享的企业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对损害信息共享的企业可通过罚款、中断合作、系统内通报等方式进行物质或非物质性惩罚。
(2)培育系统内成员企业信息共享的信任环境
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进行信息共享时,往往面临其他成员企业不共享信息的风险,合作的失败往往不是因为缺少合作的愿望,而是缺少与其他成员企业合作的信心。因此,只有创造相互信任的氛围,才能发挥信息共享的效用,这也是成员企业之间信息共享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3)强化信息共享和学习的能力
信息共享和学习的能力是商贸物流系统成员企业之间信息交易的能力,可减少成员企业之间信息交易成本,保障企业之间信息共享顺利达成,实现整个系统的信息共享,从而促进系统的协调发展。
3.利益分配机制的构建措施
(1)要使利益分配具有激励性
根据不对称纳什协商方法的分析,系统内成员企业之间要达成合作,前提是在其机会成本能够保证的情况下获得利益,而利益分配可以根据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影响力的大小等进行分配,使成员企业有动力来达成合作。
(2)要使成员企业责权对等
成员企业在商贸物流系统运行过程中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因此利益分配也就意味着合作的成员企业在系统运行中的责任分配,为了保证对系统协调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有合作的积极性,在利益分配时必须考虑其在系统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
[1]周良,等.供应链协调机制的研究[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68-73.
[2]张晴.供应链信息协调机制研究[J].信息系统工程,2001(5):125-128.
[3]侯艳龙.供应商—零售商两级供应链协调和利润分配机制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8):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