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变迁及启示
2014-04-29肖玉霞
【内容提要】 随着全球化、国际化、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在分析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变迁及其特点基础上,对如何做好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高校 学生事务 管理模式 启示
【作者简介】 肖玉霞,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生工作。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4)09-0032-02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已从中世纪的行会组织发展到分层分类管理的现代大学,大学职能也由单一的人才培养拓展到现阶段的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四大职能。学生事务管理是履行好人才培养职能的关键一环,明确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定义、理清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变迁及特点,对于思考如何做好当下我国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定义
美国学者米勒认为:“学生事务是用来描述校园内负责学生课外教育,有时也包括课堂教育在内的组织结构或单位。”在我国,称为学生管理或学生工作。我国学生工作是从“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开始的,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现在已进化到“学生工作”这一词序。然而,对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概念,国内学者仍然看法不一。
徐州师范大学蔡国春教授认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就是高等学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加以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以此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组织活动。也有学者认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专门组织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和人才培养目标,在一定的学生事务管理价值观的指导下,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为促进学生发展所必须的学生事务的组织活动过程。
显然,以上概念难以全面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进行界定。学者们要么直接强调学生管理中的具体事务,要么没有从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忽略了一直以来我国学生工作起源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由此看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包含四个方面:学生、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学生事务和学术事务。这四个方面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在高校内部,专业人员通过开展符合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的活动来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把学生事务工作作为学术事务的坚强后盾与有益补充,进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变迁及其特点
1.中世纪时期“父母替代”型模式。中世纪大学早期,大学只是一种行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固定场所,学生与老师的关系仅限于学术上的交流。当时,一些前来拜师学艺的穷困学生不能解决食宿问题,于是,一些由私人捐赠的慈善机构,开始为这些没有付费能力的穷学生提供膳宿,这就是早期的学院。学院的出现,使大学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局限于传授知识,而逐步建立起近似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逐步向管理的多元化、复杂化发展,形成最初的学生事务管理。由于中世纪时期大学的相当一部分学生年龄在14-16岁之间,因此学生事务管理主要由学校委派导师替代父母行使教育职责,其职责是管理和约束学生的行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有道德的人。大学通过课程设计学生事务,规定学生“不应该做什么”,又规定学生“应该做什么”,以此强调对学生的教育来促进学生某种素质的发展。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初期,借鉴的就是这种“父母替代”型学生事务管理模式。
2.以管理为主的模式。19世纪,洪堡等人建立了德国式的现代大学,学术研究在大学的职能中被重点强调。教师的中心工作也转向了学术研究,对学生的学术研究以外事情无暇顾及。于是,这时候的大学开始设立专门机构来管理学生事务,学生事务工作也从学术活动中分离出来,作为学术事务工作的支持与补充。以管理为主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管理的行政化、科层化,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是学生的管理者,学生事务管理的开展主要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监督和约束学生,对学生实行集体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秩序正常运转,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保障,实现大学组织管理效率的最大化。这种模式不是以教育为目的,而是作为学术事务的支持与补充,保障高校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两大职能得以顺利实现。因此,这种模式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处于学校教学科研等核心工作的外围。目前,我国实行的就是这种学生事务管理模式。
3.以服务为主的模式。二战后,欧美的部分高校采取扩张战略,学生数量不断增多,对高等教育的原有理念带来了明显冲击。欧美高校重新思考学生事务管理的定位问题,学生事务管理开始转向“学生的发展”,把学生视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为买卖双方关系,学生事务管理的实质是为学生提供服务产品,提供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环境与条件,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等方面发展。这种以服务为主的模式,其核心是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支持,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保障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这种模式在美国部分公立高校和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的部分高校比较盛行。在他们看来,给学生提供服务是非学术性的,不可能成为学校的核心工作,有时甚至可以挪到学校之外。比如德国,高校不设立专门的学生事务管理机构,学生事务交给大学生事务局这种社会化的机构承担,这种机构是纯社会化机构,与学生的关系既不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也非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产品供给者与消费者的关系,甚至与大学的常规学术事务很少关联。
三、对如何做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思考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也正逐步与国际接轨,因此,充分吸取和借鉴国外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学生工作实际,完善和改进我国现阶段学生事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手段,优化学生服务结构,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高校人才培养职能的关键,也是高校发挥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职能的深化,更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学术研究的坚强后盾,以此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高校这个研究高深学问的地方,需要有从事学生事务的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设计出符合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的内容,为学生发展做好服务,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地位,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学生事务管理中,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创新能力。
其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促进学生个性和多样化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我国高校在生源、科研与教学经费等方面竞争日益激烈。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提出,部分高校将面临转型,因此,高校要发展,必须坚持自己的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考虑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借鉴以服务为主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更加重视服务,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因此,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应是集管理、服务、教育三方面为一体的混合型模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教研究所. 大学生发展与学生事务专业化[M]. 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