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竹巷那几年
2014-04-29汤达
大学毕业之后,无处可去,我情急之下搬到了这里。白竹巷。陌生的郊区,逼仄的巷子。房间在三楼,二十平米大小。房租只要两千一年,后来才涨到三千。站到阳台上可以远眺市区的繁华,而从房间的窗户往外看,又可以看到一片树林的恬静。
当时住进来,是看中了价钱,后来渐渐喜欢上这里,就一直没舍得搬走。才住进来那两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我将几块床板并排铺在两条高脚凳上,就做成了一张大号书桌。此外再无家具。地上堆满书刊杂物,看上去却不很凌乱,那是因为每一本书每一件日用品,都呆在特定位置上,服从一种神秘兮兮的摆放规律,这规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几年住下来,我对楼下的巷子有了感情。巷口那段,右手边的围墙上爬满常春藤,是从一个好养花草的老头家长过来的。我经常看见他在阳台上或者屋顶上侍弄花草,都是些极平常的植物,大白菜小蒜苗都有,长在精致的花盆里。他看上去七十多岁了,秃顶,驼背,颤巍巍的。每年春天,路过巷子的人会看到这个安详的老头:走走停停,不时隐没在花红叶绿之中。
巷子是残破了点,也过于拥挤。有小轿车抄近路穿过小巷,所有行人就都得钻到屋檐下。巷边有几间老房子,有些年月了,还是土夯的,从门口往里瞧,黑洞洞看不清什么,只觉一阵阴冷。下雨天走过巷子,发挥点想像,差不多可以走出江南古镇的味道。
住进小巷的第二年,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和我一起住在巷子里,每天晚饭前后出来散步。后来她说,和我在小巷的生活像一个童话。然而,相濡以童话,不如相忘于现实。
那时,我们刻意跟周围的邻居保持距离。我们几乎不认识彼此以外的任何人,就像活在孤岛上。路过小巷,种花的老头在阳台上冲我们微笑,我们并不回应;连经常去吃饭的那家小店,我们也对店主的热情漠然置之,生怕变成熟人。为什么?具体我们也说不清。生活像一张巨网,就当时而言,我们的目的,就是阻止这张巨网将我们彻底笼罩。
当然,这样做也有不好的地方。
比如,我们散步的时候,如果有人投来过分关注的目光,我们就会感到不自在。特别是房东,常常藏在二楼窗口的阴影里,盯着我们看,一双眼睛若隐若现,盯得我们心里直发毛。那几年,从始至终,这个四十岁左右的女房东都让我心生畏惧。佩佩说,房东的样子经常出现在她的恶梦里。
其实,我们在理智上都很清楚,房东只是个普通的小城妇女,样子也极平常,不过很少笑。丈夫每天在外面开小货车,她自己守着一栋楼,带两个孩子,除了买菜,几乎不怎么出门。可能因为她话不多,而且她的房间阴暗潮湿,窗口总是黑漆漆的,即使在晚上,那窗口的灯光也昏黄惨淡,像来自另一个世界,所以我和佩佩对她来自黑暗中的注视感到不安。
这只是我们内心恐惧的一个缩影。我对佩佩说,它反映了我们的漂泊和不安。佩佩赞同我的说法。她皱着眉头,很严肃地说:“未来就像房东的眼神,平凡而又令人恐惧。”
就我而言,孤独其实更多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我需要这种刻意经营的安静,它让我充盈。我喜欢一个人住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城,走在一条被全世界都遗忘的小巷子里,不用跟任何人打交道,不用说些可有可无的客套话,保证我幻想里的一点诗意不被破坏。这对我来说很重要,是我性格的一部分,甚至也是我职业的一部分,如果我也算有职业的话。
佩佩倒是有过一个稳定的职业。她一开始在私立中学当美术教师。佩佩不认为自己的职业稳定,因为她没有编制。我不知道编制是什么东西,我对这类事情从来不关心。“没有编制的话,你就谁也得罪不起,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开除,要过低三下四的日子。”她说。她每天早上很早就起床,六点半,最多七点,洗漱之后提着包下楼,穿过巷子,走一段很长的路去坐112路巴士,而我会在床上呆到九点多才起来。我觉得她一定过得很委屈,很辛苦。天特别冷的时候,我有时也跟她一起起床,把她送到站牌那里,只希望她心里暖和一点。她心疼我晚睡早起,又很高兴有人陪她去上班。
那时候,天还没全亮,巷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我给她提着小包,走向车站,说些傻话逗她笑。她说想起小时候上幼儿园回家,他爸爸来接她,就给她提书包。我们在无人的小巷里赛跑、跳舞,或者举行拳击比赛,不用说,她总是得胜而去。临上车,我说:“好孩子乖,上课要听话,别叫学生欺负了。”
她说:“知道了,老头子,你回去吧。”
现在想来,那些寒冷冬天的早上,短短的一段路,倒有不少欢声笑语。
可下班回来,她常常心情很坏,忍不住向我抱怨:同事无缘无故给自己穿小鞋,家长动不动就告状,更可恶的是那一大堆组长和主任,天天甩脸色,好像谁都欠他们钱。她说过一百次再也不想去上班了,可是第二天一早还是默默地起床,按時去学校。
我恨那些让她难过的人。可是我无能为力。到哪里都一样,这个国家的小市民全都热衷于蝇营狗苟,每个人都致力于让别人过得不开心,好像这才是他们真正的事业。我可以躲,可是佩佩却不能。
我劝她不要去上班了。她很惊讶。我说,你学美术的,可以靠卖画挣钱,或者开一个画室自己教学生,甚至干脆就当个画家。但她生性安静,不喜欢折腾,对这些建议不会感到兴奋。“我不懂艺术,”她说,“真的,你不要把我看成有艺术前途的人,我其实根本看不出毕加索和塞尚好在哪里。我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想过普普通通的生活,所以只配去上班。”
我不好再说什么。但是我想,如果像这样在学校里呆一辈子,也迟早会出毛病。就拿那个什么主任来说吧,喜欢无缘无故找她麻烦,哪怕她只是穿了一件好看点的衣服,也会遭到训斥,理由是勾引学生。
又一次,佩佩差点哭了。学校要求她花一个星期出墙报迎接检查(没有任何酬劳),领导还没来,组长就开始对墙报指手画脚,说话很难听。“重新搞过,这样子太不上档次。”等她重新弄过之后,主任又说:“谁让你改的,越改越坏!”她说是组长让改的,结果组长马上找到她,说:“我什么时候让你这样改了?事情做不好,推卸责任倒是有一手,看来我还小看了你!”
听了这些,我没有作声。第二天下午,我去银行取出这几年存下的三万块钱,交给她,说:“你去辞职吧。你拿这点钱可以过个一年半载,慢慢找工作,不急。”
我向她描述未来的样子,让她宽心:买不起房子没有关系,我在乡下有一栋漂亮的楼房,我这号闲人,住在哪里都一样;我甚至很可能成为一个作家,实在不行,我愿意去写推理甚至武侠,多少也能挣点钱。至于她,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工作。
“没必要挣很多钱,能过日子就行。”我说。
她点点头,眼里满是向往:“那我们现在为什么不去你家呢?”
“因为我家里二老还很壮实。我们要等他们老了才回去,一来他们老了需要照顾,二来我们羽翼丰满一点了,少听点闲话。”
佩佩在县城郊区长大,知道什么叫闲话。
她的家庭条件不好,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在读大学,一个妹妹也上了重点高中。尽管她的相貌还算出众,但你能感觉到她的内心深处有一种隐秘的自卑感。我觉得很奇怪。
这跟钱有关系吗?但她并不是那种认为钱无比重要的人。
据她说,她的自卑感跟穿衣服有关系。衣服是女孩子的第二层皮肤。她说。她从小时候起就没有漂亮衣服可穿,所以总是觉得比别人低一等。等工作了,就那点工资,还是买不起上档次的衣服。“你要去我们学校看看,那些教美术或者教音乐的女老师,一个个那才叫洋气,真是舍得穿,一条裤子就八百,哪像我,买双鞋子才几十块。”
“她们哪来的钱呢?”
“当然不是自己的。她们都找有钱人。”
“那你得向她们学习学习。”
“我觉得有钱人一般都很恶心。”
“为什么?”
“不知道。有钱人都心眼不正,我爸告诉我的。”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
“你爸还告诉你什么了?”
“我爸还告诉我,没钱的人没志气。”
“难为你爸了,眼里没个好人。”
“那是。其实我没把钱看得太要紧,要买的东西也不多,只要能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就满足了,就跟你想买书是一样的道理。”
说实话,对衣服的重要性,我似懂非懂。我看到的问题还是钱。
在我的一再催促下,她终于狠下心来辞职。我替她拟了一封给校长的辞职信,信中写道:“尊敬的王校长:由于学校领导太多,素质都不高,架子又都不小,没事喜欢开会,开会喜欢放屁,放屁还兼顾拍马,结果领导们普遍劳累过度,神志不清,专以侮辱教师、学生的智商和人格为乐事,我辈不擅投机,又无钱送礼,愧对各级领导的辛勤栽培,内疚不堪,在贵校实在度日如年,特此申请离职,恳请批准云云。”
换了是我,我会跟校长当面说这些话。她看了只是笑,说:“拿了这个给校长,他会派人追杀我。”然后自己发了条客客气气的短信过去,却没有收到回复。从此不去上班了。学校一直没有任何回应,连从前的同事,也没有半点表示。
“我做人是不是太失败了?”她说。
“不失败怎么会跟我混到一起?”我回答她。
辞职以后,按照她事先设想的,每天上网看看招聘信息,投投简历,然后从我的书堆里抽出几本大砖头,没头没尾地乱翻一通。她订了像模像样的阅读计划,还虚心请我更正。看书的时候,她喜欢呆在床上,背靠枕头,盘腿而坐(我禁止她躺着看书),从来不做笔记,半小时之内必定睡着。
她有时逮住我看书写作的间隙,拿着书跑过来,问我一些问题:“这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说说故事背后的思想吧。”
那是夏天,天气已经很热,房间里没有空调,所以她经常穿着睡衣。我在那张用门板做成的大书桌上看书、写东西,回头看见她小小的身体缩在床上,头发扎得很高,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战争与和平》,像个天真的孩子。我心里隐隐有些心疼和怜惜:孩子需要一个更轻松和宽广的世界,而不是和我一起挤在这间二十平米的房间里,听托尔斯泰诅咒人生。
她到底没有读完那些书。出去面试了几次,基本都通过了,平面设计、美术编辑之类,但据她描述,那些小公司总共也没几个人,工资低得可怜,工作性质也很死板,是个人都能做。我叫她不要去,再等等。
天气越来越热,她在房间里无事可做。每天我陪她用电脑看一部电影,傍晚一起下楼散步,穿过小巷,去路口商店买冰镇西瓜。大部分时间,她还是坐在床上上网或发呆。有时她也拿一副画板,给我画素描。把我的侧影、背影、工作速写和睡觉速写都画完了之后,她就再也找不到什么消遣了。我让她画巷子里的花草,画那个弄花草的老头,但佩佩觉得外面太热,不适合写生。
一个周末,我在大学城买旧书,看到地上用粉笔写了一则转让信息:一百元转二手电视机一台。我把那台小电视搬回了房间,佩佩高興得直拍手,但转眼就严肃起来:“没有天线,要电视干什么呀。”
于是,我们划拳决定谁去跟房东谈这个问题,三局两胜制。结果中彩的是我。敲了三次房门,房东那张阴郁的脸才出现。我问她可不可以跟她共用有线电视信号,并保证我自己可以在十分钟之内搞定,并不会很麻烦。房东不出声,只是看着我。她屋子里飘出一股洗衣粉和消毒水的味道。
“我们可以平摊有线电视的费用。”我有些紧张地说。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忘了。”她问,可能她奇怪我从不上班,怕我不是正经人。
“我没有工作。就写点东西。”
“哦。”她狐疑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佩佩把电视放在床尾的一个角落里,每天就缩在那地方看电视剧和娱乐节目。她把声音开到最低,怕影响我看书。有时,她担心我会责怪她看的节目太没有水准,就自我解嘲:“我反正已经看了这么多了,干脆看完算了。”但实际上我并不知道她在看什么。
至于我,休息的时候,更愿意站在窗口,眺望远处的树林。那片树林孤零零地立在一大片菜地里,有条小水沟蜿蜒而过。这情景使我想起童年,想起老家对面的那片菜地。看上十分钟,我的心灵就仿佛得到净化,我会回想起童年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在那种眼光的注视下,世界变得美好、神秘和无垠。
一直以来,我们就很少亲热,她辞职以后就更少了。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否正常。也许是因为我们一天二十四小时呆在一起,挤在一个房间的缘故。
闷热的夏天使人精神萎靡,老式电风扇不停发出单调的颤动声,我们身上总是汗涔涔的,没有一点激情。夜里,到床上睡觉太热,我们就把凉席铺到地上睡。她耐热的能力比我强,我半夜起来冲凉时,她睡得正香。在酷热的空气中,我能闻到她呼出的气息中带有婴儿的味道。
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她和她的那台小电视的存在,我写东西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可避免地下降了。我宣判了新长篇的死刑,也对几个书评和短篇执行了枪决,心情极度恶劣。每次都是这样,写得太烂的时候,我就找不到文字的意义。我会想,这样写下去毫无价值。也许根本就不应该有写作这回事。我就是一个天生的游手好闲的多余人,写作不过是我为自己游手好闲所找的借口。
但我绝不是那种迁怒于他人的人。我不会要求佩佩关掉电视机,更不会要求她出去找工作。看到她的样子,我甚至想,为了她,我是否可以放弃这毫无指望的文学事业,去做一个“正常人”呢?我们结婚,生孩子,买一套小公寓,经营自己的孤岛,不也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吗?但人生从来不会这么简单,就连所谓的感情,也不可能永远保持在眼前的样子,毕竟,就佩佩来说,她在心智上还只是个孩子。
那是一个漫长的夏天。明眼人一眼能够看出来,我们这样下去不会有什么前途。但我们仿佛还在等待着什么。
佩佩说:“我不懂你的那些事情,但是我在想,这样下去很冒险。如果你写东西没有成功,那不就是一无所有了吗?你知道,我不在乎钱,我只要能过一般的日子就行。我出去工作成不了什么气候,但你不同。”
“你说的是对的,”我说,“但是,照我给自己定的计划,我还有三年时间。可能我这一生就只有这三年可以冒险了。我暂时还不想提前结束,一切都还在我定的轨道上。”
“那好。我支持你。下个月,等天气不那么热了,我就去工作,不给你添负担。”
事实上,这样的对话进行过不止一次。每次她感到没有信心了,就重新问一遍。得到相同的回答后,她又心满意足地等下去。
实际情况真像我说的那样吗?我没有把握。每次,当我无意识地幻想美好生活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排除了其他人的存在,包括佩佩。那画面里只有我一个人,窝在某个昏暗的小房间(很可能就是我老家的房子),与世隔绝,没有劳苦,也没有欲求,就那么平静地呆在想像世界里,种种花草,听听雨声,守着四壁旧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忘记上帝和魔鬼,静待死神的来临。那就是我的夢想。能够那样简简单单、干干净净过一辈子,我就满足了。
但我并没有欺骗她。如果她三年之后还在我身边,我会放弃那个孤独的梦想。我也只能放弃。我会去工作,挣钱养家,做个小市民。我会适应那种敏感和厌倦,就像所有人做到的那样。
天气一度热到难以忍受。房间像一个蒸笼。特别是下午,太阳从窗口照进来,热浪灼得皮肤发烫。她的额头上已经长满了痱子,我把她的指甲剪掉,防止她抓痒挠头,但额头还是给抓破了,显出一道道红印。
我说:“你回家呆一阵吧。在这里会热出病来的。”
“你怎么办呢?”她举棋不定。
“我的生命力强大着呢。管好你自己,我就松了一口气。”
她家并不远,穿越城区,再转一趟车就可以到。
“那我回去住几天就回来,给你带东西吃。”
于是房间里只剩了我一个人。头两天,我发现自己感到很惬意,尽管佩佩呆在房间的时候,我并没有发觉自己有什么不适,但事实是在她走后,房间变得开阔多了,似乎连气温也降低了好几度。热天写东西不合适,但看书还是没问题。我重读了一批经典作品,长时间沉浸在大师们的想像世界里,满脑子都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普鲁斯特,一天到晚都处在兴奋状态。
有时候回头看到角落里那台小电视,心就不免沉了下去。电话里,她问我是不是热坏了,语气满是怜爱。得到否定答复之后,她又似乎有点失望。她希望听到我说些想念她的话,希望在她离开的日子里,我过得稍微落魄一点。但我不得不承认,事实正好是相反的。
几天后,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了。
她在家呆了二十来天,九月底,最热的天气也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她才回到房间里。
她说:“我不在这里,看样子你过得还好一些。”我笑一笑,没有接话。过了一会儿,她说:“我决定去工作了。我表哥给我找了个培训学校的事做,这几天就去上班。”
我说很好,去试一试,喜欢就做下去。
“我跟我家里人说了你的事情,他们都不同意。”她终于说出了重点,“他们什么都不能够理解,我说什么都没用。”
“他们认为我没钱,也没前途,是吗?”
“是的。而且他们认为你人品有问题。这很荒谬。在他们眼里,不去工作就是人品问题。”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感情得不到家人的祝福。”
她说话的样子很严肃,甚至有点像演戏,不像她自己。那腔调,那俗里俗气的措辞,也不是她自己的,我想,它们肯定一半来自她的家庭教育,一半来自电视的教育。第一次,我对她起了反感。或者说,我对她表现出的这一面感到难以接受。
我说:“我也不希望有一群不理解自己的亲戚,并且还要强迫自己按照他们期望的样子去生活。”
“你的意思是我们就散了,是吧?”
“我没有这样说。我针对的是你的家人。”
“但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不仅是我的家人,谁都会这样想不是吗?我觉得你把这个世界看得太悲观了,把人也看得太悲观了。跟你在一起我感到很压抑你知道吗?我们要想好好活着,就必须去适应一些东西,你也要适应这个社会,适应身边的朋友和亲人,而不是要所有的东西来适应你。你想当艺术家,当作家,没有错,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是也不能太自私了,至少我不愿意做一个什么伟大艺术家背后牺牲掉的女人,我也不愿意每天跟什么艺术和思想打交道,我只想过普普通通的日子。”
这是她第一次说出她的真实想法。以前和我在一起,她总是听我滔滔不绝讲故事,讲人生,点点头,很少发表议论。我没有说过我要当艺术家,可能这是她的猜测。我只说,我想靠写东西养家,不愿意去上班,因为我很难和别人相处。如果她早一点表示出这些想法,也许事情会以更好的方式结束。当然,这些话只是她想法的一部分,粗浅的部分,而更微妙的那部分则在愤怒中消失了。
她说完之后,等了一会儿,看我没有任何反应,才开始收拾东西离去。她的东西太多,我送她到公交车站。她流着眼泪,愤恨的眼泪,而我却感到平静,甚至有一种得到解脱的轻松。我对这种感觉略微有一丝内疚。
“老头子,你回去吧。”她上车后说。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感到鼻子酸酸的。
我把电视机送给了房东,她有一点惊讶,但没有问什么。佩佩留在房间里的护肤水、鞋子和小件物品,连同她贴在墙上的照片、海报和素描草稿,我都用箱子装好,放在床底下。房间里什么痕迹都不留,仿佛她从未来过,更不曾在这里住过八个月。她来过几次电话,语气柔和,如果我愿意,也可以理解成依依不舍。多次遭到冷遇后,她终于擦干眼泪,找到了足够的决心告别过去。梦里,我常常见到她哭得满脸是泪,想安慰她,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喉咙也无法出声。醒来坐在床上,发现自己也湿了眼睛。我对自己说:只能这样,别无选择。
适应她的离开,花去另外的八个月,甚至更久。一个人看书写作,当然更自在,但总有重返现实生活的时候。小巷散步,没有人挽着你的胳膊了,也不会有人对一朵小小的野菊花眉开眼笑;房东和侍弄花草的老头在楼上看着我,我能感觉到他们的同情和疑惑;房间的某一个角落里总是显得格外冷清,猛一回头,再没有人穿着卡通睡衣冲你无辜地眨眼睛。
我重新拾起摄影的爱好,黄昏的时候背上那套老设备,穿过祠堂,走到菜地或河堤,拍几张落日,拍几个路边的老人,再拍两张夜景。有时候一张照片会让人突然陷入深不见底的遐思,我想,那一定是记忆深处的某个片段被触动了。
我开始吃素,偶尔吃个鸡蛋。每天早上把蔬菜、豆腐和玉米煮成一锅,用植物油炸些盐辣椒或萝卜皮,这就是一天的饭菜。我有时候一个星期不说一句话。买菜的时候用手指一指,轻易不出声,好像生怕被自己的声音吓到。我很享受自己和这个世界互相遗忘的过程。
佩佩的形象慢慢变得模糊、动人,最终定格,只留下一个笑容,一个小小的身影:缩在墙角看电视,或者盘腿坐在床上,双手捧着那本硕大无比的《战争与和平》。偶尔,在即将入睡的某一瞬间,也會听到她的声音,模模糊糊的,但真切,格外动听。
她的出现和离开都变得没有由来,像一个无序的梦。遗忘的过程神秘而令人心酸。我们肆意篡改流逝的时光,像修护一座远古神像,越是雕琢,越是偏离最初的情形,而所谓的真实,就在这个过程中不复存在了,你最后得到的,往往只剩一个幻影。
我有时也会想,和佩佩的那段感情,是否可以称之为爱情。多么庸俗的字眼:爱情。自称拥有爱情或向往爱情的人是不是都爱看电视?是不是都急切地希望将梦想兑换成囚笼里的现实?
我更愿意使用“温情”这个词。
我对佩佩的温情至今未能重现。她离开后半年左右,我和一个以前的大学女同学在网上联系上了,没过多久,她就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期待我向她真情表白,尽管她有一个男朋友。
这个叫芬芬的女孩对我说:“你缩在这种小地方是不是想搞什么见不得人的名堂?你不认识别人,别人也不认识你,还真是挺方便。”
芬芬长相稚气,但内心老练。不知为什么,我对女人的这种老练有本能的反感。这种反感也许是相互的。两次见面过后,我们没有再联系。
我坐车去市里,几次无功而返:原先那个小小的社交圈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毕业几年后,朋友们一个个都在养家糊口,艰难为生,看样子过得比我还要卑微。没有人喜欢凑在一起互相品尝失败。他们,或者我们,再不能像大学时代那样装愤青、装思想者了,我们没有兴趣再批评劳什子政治,面对日益黯淡的未来,谈什么都显得矫情,除了谈生意。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高楼如潮,车流如水,常常会有身在马戏团的错觉。我借此知道我和这个世界还远未达成和解。
如我所愿,日子像是静止的,一成不变。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没有故事,没有波折。甚至连读书的兴致也几近消失,我喜欢的是彻头彻尾的虚无,而写书的人们之所以在写书,是因为他们还有一点希望可供贩卖。我怀念起那些自杀的诗人。也许上帝把人造得如此不完美,就是为了让我们对生命少一些留恋,勇敢面对无法回避的死亡。芬芬曾经问过我:“你一个人呆在你的什么精神世界里,又闷又苦,整天一副忧郁的样子,为什么不扔下这些东西,去拥抱外面的世界呢?”我说:“是这样的,我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很丑陋,但我并不愿意把眼睛刺瞎。”芬芬摇着脑袋,表示不解,或者不屑。
我的情绪开始有些难以捉摸。楼下一个本地人,四十多岁,每天笑嘻嘻的,我几乎很想杀死他。佩佩走后,他养了条狗,但从来不喂食。有一次我看见小狗饿昏在走道里,一时不忍,端了些东西给它吃。结果这条狗每天都在我的房门口晃荡。我没有办法,养了它大半年,去河边照相,或者去菜市场买菜,它就摇摇晃晃跟在后面,或者走在前头带路。然而,有一天那个中年人把狗装进麻袋,用锄头砸死了,狗肉挂在门口,一块一块卖给邻居。很快这个屠夫又买了一只小狗,再次将它饿昏。
问题是:我该怎么办?是的,这不关我的事。这个可耻的世界上发生的所有可耻的事情都与我无关,这就是我的梦想。那个笑嘻嘻的屠夫,那些道貌岸然的政客,那群假装无辜的愚民,那部血淋淋的人类史,都与我无关。我不想浪费廉价的同情心。
结果呢?我毫无办法,仍然把小狗抱回房间里,给它喂了晚饭。它望着我,发出信任的、感激的呜咽。我很想去找那个中年人,对他说:“我给你付狗的伙食费,你自己养自己杀,别把我扯进来,怎么样?”他当然会点点头收下你的钱,然后继续把狗饿昏在走道里。
你还在试图寻求对话?那可真是个笑话。那个屠夫,满嘴油光,笑嘻嘻的,向这个世界诠释着幸福生活的真谛。
最后那年冬天,拆迁的横幅挂在巷口,很多外出打工的年轻人都回来了,等着分钱过好日子。巷子里一下热闹起来。新开了好几家麻将馆,夜宵摊子也摆到了马路上。我楼下开阔一点的地方,不时有吵闹声。房东记得我是写东西的,带了一些当地人来找我写材料,说是要向上面告发村委贪污腐败。我干了两次,后来就拒绝了。那个贪了两百万的村长,还有那个整天赌钱的乡人大主席,跟我毫无关系。我很清楚,告倒他们,换了别人,还会是老样子。这种人前仆后继,古往今来,生生不息,像老鼠和蚂蚁,我不愿为了他们而愤怒。我不去工作,缩在这座孤岛上,与所有人保持距离,不就是为了蔑视这些生物吗?
如今,我寂寞的岛国再度沦陷。终于到了离开的时候。
十二月底,种花草的老头过世了,老远就能听见那边传来的哀乐,可怜的是那些花花草草,以后要孤苦伶仃自生自灭了。我已经收拾好行李,不用等到目睹一个荒芜的小巷春天。一切不出所料,我在这里写作的几年,如一次叛逃,一场冒险,以彻底失败而告终,我的处境一如往昔。反而是在这么些年的孤岛生活之后,外面的世界对我越来越不友好。
没有理由再呆下去。但我在拖延离开的日期。这个冬天不够寒冷,萧索如晚秋,迟迟没有下雪,世界显得格外绝望、丑陋,像没有化妆的老女人。然后,某一个下午,像是来完成一个故事的结局一样,佩佩出现在故事开始的地方,敲了敲我的房门。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她的样子变了:略带金黄的披肩卷发,取代了原先长长的马尾;穿一件米黄色风衣,黑色高筒皮靴,成熟稳重了很多;妆也化得过于浓重了。
但是,就在一瞬间,从她身上陌生的香水味中间,我还是辨别出了她从前那股气味。这股气味是她身份的唯一证明,使得远去的三年时光恍如一夜,她的出现也因之变得平常而自然。她环顾四周,说:“我只是随便过来看看,看你还在不在这里。”
我说:“欢迎故地重游。”
她踱到窗口看了看,然后坐在床上,继续打量房间。床单还是当年她自己买的,上面印了很多米老鼠。这是她留在房间里唯一的痕迹了,看样子,她并没有发现。
她不知道,她的形象与这个没有家具的房间已经显得不太协调。为什么她喜欢这种成熟的打扮?穿上这样上档次的衣服,她已经找到自信了吗?为什么她的眼角会有那么多鱼尾纹?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她喜欢翘二郎腿?为什么她的声音并不如我记忆中那么动听?
是我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我想。
“我正打算搬走。”我说。
“去哪里?”
“重返人类社会。”
“你会适应的。你会过得很好。慢慢来。”她像是在安慰我。
“谢谢。”
一陣僵硬的沉默。
“你知道吗?”她说,“这几年我脑子里想起在这里过的那些日子,就觉得不像是真的。好像做梦一样。我不知道我怀念这里什么东西。所以我过来看看。”
“你失望了吗?”
“不知道。”
又是沉默。
“你结婚了吗?”我问。
“下个月办酒席,证已经扯了。”
“哦。恭喜。”
“你呢,有女朋友了吗?”
我摇摇头。
从前我们之间话就不多,此刻更加无法填满这看似熟悉的寂静。说什么呢?说她的未婚夫?说她的工作?柴米油盐只会加剧我们的陌生,寒暄客套也只会破坏氛围。她脸上带着类似演戏的表情,带着与内心无关的微笑,似乎想表示她依然对这沉默感到很熟悉,就像从前一样,但事实是她没有掩饰住焦虑。
我想,她没有找到此前怀念过的东西。
她站起身,说:“我要走了。”
下了点毛毛雨。我送她到巷口。小巷里飘着白色的道符,哀乐阵阵,长满常春藤的老墙后面,人群嘈杂。她没有问起死去的是谁。也许她会想:反正我们从来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
天气终于开始有些寒意,像以前的冬天早晨。那时,我送她去上班,两个人在寒风中瑟缩着,做出种种鬼脸,在巷子里一路小跑,看谁能坚持一口气唱完两只老虎。她跑不动,老拖住我的胳膊,笑得喘不过气来:“一只没有嘴巴,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
我仍旧送她到公交站。
“老头子,你回去吧。”她淡淡地说。
往回走时,我回过头冲她微笑,可她没有发觉。她站在写着“白竹巷”的站牌处停了一小会,然后转身走到路边,钻进一辆红色的大众车,款款离去。
我想,多么没有新意的结局啊。然而,我生命中的任何一段时光,一次离别,从来只是这般平淡无奇。
汤达。1985年生,湖南湘潭人,现于中山大学中文系攻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