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圣家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世界观形成中的突破(二)
2014-04-29王连丽
王连丽
摘 要: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第一次提出了接近生产关系的概念,并且阐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
关键词:《神圣家族》;生产关系;群众史观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30--01
古典经济学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生产力这样的概念,就是从古典经济学家那里产生的,而与生产力密切相关的生产关系概念是马克思最早提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对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形成具有非常深刻的意义,而且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和完善的重要标志其中就包括生产关系的思想成熟程度。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首次提出与生产关系相近的概念,成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历史变革历程中重要的突破口。
生产关系这一范畴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马克思起先是从私有制中看到了社会关系,后来又从社会关系中逐步剥离出生产关系。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我们透过私有财产听到人心的跳动,这就是人对人的依赖。” 1844年上半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指出:“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关系、社会本质”。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指出:“经过不同种类的劳动方式,工人会生产处和劳动完全不同的,处于劳动旁观者地位的人和这个劳动产生的联系。工人和劳动的联系,生产出来(资本家,或者其他别的表示资本家的名称)和劳动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了物质生产对于社会生活中的决定作用,而且注意到了当时无人察觉的在物质生产生活中附加在产品身上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他们指出:“实物就是成为人之存在,是为人之实物的存在。也就是人之为他人之定在,使他对他人之人之关系,也就是人对人的某种社会关系 ” 这句话所要讲的就是劳动者本身和自己输出劳动所得到的产品之间的关系,最后产出的产品就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布鲁诺·鲍威尔的英雄史观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
布鲁诺·鲍威尔所谓的“精神”和“群众”的对立,是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哲学的核心。历史上的所有历史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所产生的活动和思想,我们要绝对地完全地批判和谴责过去的全部历史,绝对地批判那些幻想推翻群众的历史,而且要用批判的历史来取代过去的历史。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错误观点时这样说道。
青年黑格尔派关于“精神”和“群众”对立的理论,是英雄史观的典型表现。在布鲁诺·鲍威尔看来,历史“通过他的整个唯心主义肠道‘徐徐伸展”,“只有批判的批判者创造了历史”,他还把历史比喻成了威嚴的“笔”,认为无论哪一个时代,都是历史这只威严的“笔”预先规定了的,而且也应当有这样的“笔”来解决其存在的问题。他们污蔑群众是“精神空虚”、“思想懒汉”;“精神的真正敌人”,“要到群众的自我欺骗和萎靡不振中去寻找”。马克思和恩格斯尖锐地批评了布鲁诺·鲍威尔的英雄史观,他们认为精神和批判才是一切历史活动产生的积极因子,群众在他们的理论中是消极的不起重要作用的,他们认为改造社会的活动只是批判的批判的大脑活动,只有摆脱了群众和物质利益的“纯粹的观念”才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马克思和恩格斯阐明了思想对物质生活的依赖及其能动作用,进一步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把思想、利益和群众割裂开来的观点。他指出:“思想永远都不会超越原来世界的秩序范围,无论何种情况下也只能超越原有世界的思想范围,而思想从来也无法真正实现什么行动,所以为了实现思想,必须要有具有实践行为之人” 马克思在这句话中提到的“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的秩序”,是马克思认为思想这个概念只能反映现存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并不能作为独立的社会力量,他所说的思想“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因为旧的社会秩序孕育着新的社会关系的胚胎和前提,反映新的社会关系的思想就超出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范围,所以,它能预见社会发展的未来。思想只有当它代表进步阶级的利益,反映时代发展的需要,才能变成群众改造社会的强大力量。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一句名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这些思想是对马克思《德法年鉴》中提出的理论转化为物质力量的原理的深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后总结定位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活动中的地位,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指出:“历史之活动成为群众之事业,伴着历史之活动不断深化,群众之队伍必会随之增长。” 这里已经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创造世界历史的伟大动力,在我们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历史历程中,人民群众在各个领域的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将不断增大。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这一重要的理论突破,已经被如今一直在发展的历史现实所印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已经成为了我们历史演变中一条重要的社会发展规律。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3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12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24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10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549-575
[6]《神圣家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4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7.
[5]《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