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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公经费”审计为契机,加强高校内部管理

2014-04-27李天明

经济师 2014年7期
关键词:三公经费会议费下属单位

●李天明

以“三公经费”审计为契机,加强高校内部管理

●李天明

高校作为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上级的精神,积极开展“三公经费”的审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高校内部管理水平。文章就此展开深入研究。

高校 “三公经费” 审计 内部管理

2012年底,中共中央在审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会议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高校作为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上级的精神,积极开展“三公经费”的审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高校内部管理水平。

一、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的背景

“三公经费”指的是政府部门行政经费中涉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方面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等。

2011年8月1日,《中国青年报》第五版刊登了一篇《全国三公经费一年知多少》的报道。报道中指出:2006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曾在《学习时报》发表《政府管理改革的几个切入点》一文,该文明确指出:政府部门每年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三项支出高达9000亿元之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2012年2月在《中国经济周刊》撰文指出:“虽然这‘三个3000亿’的数字并不准确,但数字是否准确并非首要问题,社会关注‘三公经费’,主要是关心政府运行费用的情况到底如何。”“三公经费”的公开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部门在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央财政决算后,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温家宝同志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2012年6月28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八项规定”的出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提升到反腐创廉的高度。在这种形势下,开展“三公经费”审计,是摆在我们审计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和未来审计工作中非常紧迫的重点工作。

二、对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的思考

1.“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目前,社会公众对“三公经费”认识有偏差、概念模糊,甚至把“三公经费”等同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或公款出国旅游等。但我们作为审计人员应该清楚的看到,“三公经费”是维持单位正常运行的一项开支,进行“三公经费”的审计就是要规范其开支,使得“三公经费”更加合理、精细。目前,“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统计口径不规范,当前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表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软件所设会计科目不能完全满足“三公经费”统计需要。二是开支科目复杂,由于目前没有和“三公经费”直接对应的会计科目,部分“三公经费”支出比较隐蔽,如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混列“差旅费”、“交通费”、“燃料费”等科目,招待费用变相列入“会议费”、“福利费”、“其他支出”等科目。三是转移列支或账外列支,有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的部门有可能将“三公经费”直接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或以拨出资金的形式先将相关经费拨付到下属单位,在下属单位列支“三公经费”;更有甚者,或转嫁给有相关利益关联的单位进行开支。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手段,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或列支招待费等不合理的支出。四是发票改头换面,如将“三公经费”开支发票转换成购买办公用品、会议材料、仪器设备维修、单位修缮等费用,非常具有隐蔽性,难以发现。

2.“三公经费”审计的方法和内容。一是“三公经费”真实性审查,主要审查“三公经费”是否列入单位的年度预算,预算编制标准是否合规合理,预算有无调整,调整程序是否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否与事实相符,有无将“三公经费”转移到其他科目列支,关注专项资金、往来账目、会议费用中有无列支“三公经费”,在单位食堂进行的公务接待有无计入“三公经费”的统计,有无将招待费列入会议费或业务费、办公费等,有无将车辆运行、维修费等列入会议费、差旅费等情况。对“三公经费”的审查应延伸到对会议费进行核查,主要包括,会议费是否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经相关程序审批;会计资料是否完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是否符合会议通知及实际情况,有无签到;会议开支事实是否真实,场租费、住宿费、餐饮费是否与事实相符,有无将其他开支项目如旅游费、招待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补助等在会议费中列支。二是“三公经费”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有无将“三公经费”在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列支,表现形式多为先将款项拨付到下属单位,再通过下属单位列支不合理的招待费或公款旅游费;有无存在“小金库”,“小金库”虽然来源各异,形式多样,但其存在和列支多与不合理的“三公经费”有关,这种情况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审计中要特别警惕。如一个单位“三公经费”与往年或同类单位相比明显的增加或减少,需要重点关注。如明显减少,是否有转移列支或账外列支的可能,需要对其往来项目以及下拨经费进行进一步审查,同时要寻找有无“小金库”存在的可能,如收入不入账,某类项目开支明显异常且原始凭证或资料不完整等现象,例如办公用品、仪器设备开支较大且无购入明细单或未入固定资产账等。三是“三公经费”绩效性审查,“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是基础,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触及“三公经费”的绩效性,即审查支出是否超出相关标准、定额,与同类单位相比是否正常;支出是否为本单位正常业务范围,基本用途是否正当,是否产生应有的效益等。如公务出国费的绩效性审查包括,此项公务活动是否一定需要开展,参加人员是否合理,是否有变相公费旅游的嫌疑,行程、住宿、餐饮等费用是否符合标准等;公车购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编、超规,里程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运行费、维修费有无明显异常情况等。

三、“三公经费”审计对高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启示

“三公经费”的公开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步,是信息公开的一个缩影,是政务公开的信号。高校虽然是事业单位,但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腐败案件,使得社会公众同样关注高校的经费支出和管理问题。在对“三公经费”予以关注的基础上,高校应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入手,不断推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推动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

1.进一步创新高校财务管理理念。长期以来,高校由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性质,财务管理观念保守、落后,这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近年来,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高校的经费使用情况,如科研经费、其他专项经费的开支等,这使得高校开始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应该与时俱进,以制度建设为本,用制度规范程序,用程序约束行为,改善理财环境、净化支出内容、优化支出结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细化预算项目和内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2.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也必须按此要求,对单位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梳理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特别是要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提高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控制体系。

3.进一步促进校务公开。公开是一种非常廉价但却非常有效的监督方式。通过“三公经费”的公开,我们都能切实地体会到公款消费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此基础上,应该探索进一步进行校务公开,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资产管理、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教职工奖惩、职称评审与聘任、人事分配制度、干部提拔、招生事务、对外合作等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赋予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公开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以及教代会等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以加强高等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1]秦顺红.“三公经费”公开对高校加强财务管理的启示.会计之友,2013(11)

[2]陈世平.“三公经费”审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审计月刊,2013(3)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广州 510000)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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