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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与德育:独立并存*

2014-04-17杨善铭

教育与教学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道德教育公民德育

杨善铭

(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河源 517000)

公民教育与德育:独立并存*

杨善铭

(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河源 517000)

公民教育成为中国教育发展的趋势。对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关系,存在“转型说”、“独立说”和“结合说”三种观点。公民教育应该从传统德育中脱离出来,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而德育成为“纯粹培养人们道德品质的教育”。这使得公民教育与德育在形态上彼此独立,在价值功能上互相补充。

公民教育;德育;独立并存

在我国,公民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教育趋势。不仅一线教师、专家学者主张用公民教育对传统德育进行改革,教育行政机关也通过教育政策对公民教育的理念予以肯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然而,在现有的德育体制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关系,是有效开展和推进公民教育的前提。

一、公民教育与德育关系说

目前,对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关系,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或态度:

(一)转型说。该观点认为我国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存在诸多的缺陷,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该向公民教育转型。北京师范大学王潇在《传承与超越:中国传统德育的现代化转型》一文中主张:“正视中国传统文化的负面因素,摆脱民族情绪羁绊,建立自由交流、自由讨论的文化机制,培养现代公民,是中国德育现代化的关键。”[1]潘运军、陶然也在《公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转型的指向》中指出:“我国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培养自主、理性的现代公民,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单一灌输政治意识形态为取向,其合法性受到挑战,而公民教育则应该是我国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转型的方向。”[2]梁金霞在《公民教育:现代化中国的深切诉求和德育的转型》一文中直接指出:“德育不能代替公民教育,中国德育应向公民教育转型。”[3]

(二)独立说。该观点认为德育和公民教育互相独立,有着各自的存在价值,不可相互取代。邓达在《德育与公民教育关系之辨》一文中指出,德育与公民教育在性质、产生的历史条件、目的和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公民教育并不是德育的现代形式。同时,德育与公民教育又相互联系。一方面,公民教育包含着道德教育的部分内容;另一方面,道德教育又为公民教育的开展奠定基础。他主张“德育和公民教育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不能互相取代,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以及相互支撑的教育价值”[4]。

(三)结合说。该观点主张在现有的德育体制下,利用现有的德育资源,以公民教育为理念,开展公民教育。顾润生在《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思想品德课》一文中认为:“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在此背景下,思想品德课教学应在理念、内容、方式上积极变革,以更好实现新课程标准提出的‘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奠定基础’这一目标。”[5]吴伯顺在《让德育课成为培养提升公民素质的沃土》一文中指出:加强中职生的公民教育、提升中职生的公民素质已经成为当前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创新德育工作的有效方式[6]。

虽然以上三种观点均积极肯定公民教育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但在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关系上,三者差异明显:“转型说”实质主张德育应在内容、结构上发生根本性变化,其变化发展的方向是公民教育,其变化发展的最终结果是公民教育取代德育。“独立说”则肯定两者各自的独立性和存在价值,认为它们并存不悖,可相互支撑,其实质是主张公民教育应该独立于当前的德育,为公民教育谋求独立存在和发展的空间。“结合说”则把公民教育视为当前德育的内在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在现有的德育体制下,利用现有的德育资源,开展和推进公民教育。

二、“独立说”符合教育发展趋势

在公民教育得到普遍认可但又内含在当前德育之中的现状下,“独立说”更符合我国教育发展趋势。

(一)“转型说”过于强调公民教育的存在必要性和价值,忽视了当前德育的客观价值。无疑,公民教育的存在确实有经济上、政治上等方面的必然性,是我国德育改革的重要方向。然而,“转型说”主张以公民教育取代德育,还是有欠妥当:一方面,它忽略了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区别,忽视了当前德育的客观价值。尽管公民教育内含自身独有的道德教育,但主要是指公民道德教育,即主要是指道德教育中的公德教育,而道德中的私德,如家庭道德,则超出了公民教育的范畴。故当前德育存在着公民教育无法取代的价值。另一方面,它忽视了某些道德主体的高层次的道德诉求,不利于道德理想的实现和高层次道德境界的提升。公民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其基本道德要求是底线的道德要求。无疑,国家期待所有的中国公民成为合格的公民,都要积极地行使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各方面的权利,也要积极履行各方面的相应的义务。因此,公民教育是“普适性”教育,所有的公民都要接受公民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仅仅接受公民教育就够了。这跟文化教育是一样的道理:我们所有的人都要“脱盲”,国家要举办“九年义务教育”;我们有更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国家则举办高中(中职)教育、大学教育。现实社会中总有人不满足仅仅成为一个合格公民,而有更高层次的道德追求。同时,国家对某类的社会成员也寄予更高的期待与要求,期待他们能为国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高于“培养合格公民”的道德教育就有其存在必要性。即公民教育无法完全取代德育。

(二)“结合说"易使人混淆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区别,不利于公民教育理念在教育实践中的贯彻与实施。在目前,公民教育内含于德育之中。在教学资源上,公民教育资源包含在各类德育教材之中;在教育政策上,公民教育也规定在德育政策之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是在“坚持德育为先”的论述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对一线德育教师来说,在现有德育教育政策下,利用现有的德育资源开展公民教育,而不需另外专门开发公民教育教学资源,就能贯彻公民教育的理念、开展公民教育,这似乎是一种“实用快捷”的做法。然而,这种观点的局限也很明显:一方面,将公民教育与德育结合,让公民教育内含于德育之中,容易使人形成“公民教育属于德育内在组成部分”的印象,不利于人们形成完整的公民教育理念,最终影响公民教育在我国的开展。另一方面,“结合说”主张利用内含在现有德育教材中的零散的公民教育资源开展公民教育,增加了任课教师的教学难度。在教学实践中,每个教师的教学能力不同,对公民教育的理解也不同,他们在各类德育教材中把握公民教育资源的尺度不一致,这些都会影响公民教育的实践效果。

(三)“独立说”不仅肯定了公民教育和德育各自的价值,还肯定了两者在教育实践中互相支撑的教育价值,有利于公民教育的独立发展和德育体系的重构与完善。与“转型说”和“结合说”一样,“独立说”看到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德育呈现出的种种局限性和公民教育在我国兴起的客观必然性。然而,不同的是:该观点不是对德育进行简单的否定,而是在批判德育的局限的同时,客观肯定德育在当代社会的独立价值,并指出两者在某些方面还具有互为补充、相互支撑的教育价值。在此观点的指导下,公民教育能从我国德育体系中脱离出来,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在教育政策方面,公民教育能获得独立的存在,而不是被包含在德育政策之中;在理念方面,公民教育形成自身独有的理论体系;在内容方面,公民教育有专门的教育资源,而不是包含在各种德育教材中。在该观点的指导下,当前德育改革也能获得新的思路:大量有关公民教育的内容(如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经济教育等)将分离出去,德育能除去“大口袋”的“美名”,成为纯粹的“培养、提升人们道德品质"的教育,并形成新的“名副其实”的德育体系。

三、公民教育与德育“独立并存”的实现

在目前的德育体制下,如何实现公民教育与德育的“独立并存”呢?

(一)在教育政策设计中凸显公民教育的独立性,赋予其独立地位。目前,公民教育内容在德育教材中有着明显体现,各类公民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兴起。然而,我国教育政策并未对公民教育进行明晰的表述。虽然我国各类教育政策文件中有“公民”、“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等表达,但从未出现过“公民教育”的清晰表述。即使有类似的表达,也是包含在德育政策之中。这说明,我国的教育政策并未赋予公民教育独立的地位,公民教育制度尚未真正确立。这就使得公民教育的开展缺乏明确的制度支撑。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公民教育的发展,我国的教育政策应对公民教育有着更明晰、更系统的表述。正如翟楠所言:“公民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都给德育政策的设计带来挑战,德育政策必须面对公民教育思想的冲击,在政策设计中积极构建公民教育内容。”[7]

(二)对传统德育内容进行改造,形成独立的公民教育资源,构建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我国目前的德育从包含的内容来看,一般被称为大德育,包含了政治教育、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等各种课程。德育的内容混杂不堪,课程性质也令人费解。实际上,在我们常说的德育课中,单纯的道德教育的内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丰富的公民教育内容则蕴含其中。以中职德育来说,纯粹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中的家庭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而“职业生涯规划”中的公德教育(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等),“经济与政治”中关于我国经济、政治制度的教育,“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律教育等,均可归为公民教育的范畴。因此,要推进德育的改革与创新,促进公民教育的独立发展,必须对传统的德育内容进行改造:一方面,将内含在传统德育教学资源中的公民教育内容分离出来,形成独立公民教育资源,构成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另一方面,将德育中的关于道德教育的内容保留下来,使得德育成为纯粹的“培养道德品质、实现道德理想和提升道德境界”的课程。理所当然的,应将培养公民的公德的内容划归为公民道德教育范畴。

(三)调整教育体制,形成公民教育与德育“独立并存、各有侧重”的教育体系。我国目前的德育教育体制是一种贯穿小学、中学、大学的德育教育体制。在这个体制下,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内含其中。在这种体制下,要推进公民教育,不仅要构建独立的公民教育教材,更要形成一整套从小学到大学的公民教育体系。那如何处理好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关系呢?构建公民教育体系并不意味着否定道德教育。公民教育体系和道德教育体系应该并存,且各有侧重。从教育的目标来看,公民教育主要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是一种基础性教育。而纯粹“培养人们道德品质、实现道德理想和提升道德境界的”道德教育则是对人们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教育。因此,在中小学阶段,我们主要是对学生开展公民教育,辅之道德教育,目标是将中小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而大学教育阶段,由于社会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期待与要求,应主要对学生开展道德教育,辅之公民教育。同时,也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能力,采取“分层递进”的方式来构建公民教育体系和德育教育体系。

综上所述,要正视我国公民教育发展的趋势,赋予公民教育独立发展的地位,开发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构建贯穿从小学到大学的公民教育体系,从而推动公民教育与德育的共同发展。

[1]王 潇.传承与超越:中国传统德育的现代化转型[J].中小学德育,2013,(2).

[2]潘云军,陶 然.公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转型的指向[J].前沿,2012,(21).

[3]梁金霞.公民教育:现代化中国的深切诉求和德育的转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3).

[4]邓 达.德育与公民教育关系之辨[J].教育学术月刊,2010,(2).

[5]顾润生.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思想品德课[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2,(Z2).

[6]吴伯顺.让德育课成为培养提升公民素质的沃土[J].江苏科技信息,2012,(7).

[7]翟 楠.德育政策中的公民教育:文本分析与政策建构[J].教育科学,2011,(5).

(责任编辑:彭文彬)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c Education and Moral Education:Independent and Co-Existent

Yang Shan-ming

(Heyuan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eyuan, Guangdong, 517000, China)

Civic education has been the trend of education development. With regard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c education and moral education,there are three main viewpoints:“transition",“independence" and “combination".Civic education should be separated from traditional moral education to gain independent development.Moral education has become the education to purely cultivate people's moral character.Civic education and moral education will become independent in modality and complementary in function.

civic education;moral education;independent and co-existent

2013-11-25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研究项目“公民意识教育融入中职德育全过程的途径、方法与策略”(编号:2011TJK265)。

杨善铭(1977—),男,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高级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中职德育。

G416

A

1674-6120(2014)04-0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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