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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制改革创新培育文化大发展的新动力

2014-04-17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4年4期
关键词:院团文化

顾 松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出新的重大战略部署,鲜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

所谓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改革与先进社会文化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那一部分落后的文化生产关系,建立有利于传播优秀文化观念,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把先进的文化成果惠及全社会人民的国家文化管理体制。众所周知,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体制,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因此,我国文化体制的变革亦相应进行。

长期以来,制约我国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体制弊端是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性质相混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这个体制弊端,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打破文化发展的枷锁,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为了达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我们的基本途径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搞活微观主体。简单说来,一是要必须要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是微观基础。二是要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着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任务,必须要讲社会效益。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3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我国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等体制都改革了,经济社会基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唯独文化领域体制改革滞后,文化体制改革比其他领域的改革晚了10年,成了整个体制改革全局中的“短腿”。这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文化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相比较更加难于把握,一旦出现失误,必将造成严重的影响,危及社会稳定。但现在情况不同了,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改革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事实上,如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一样,文化体制改革也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任何一个社会,总体上都是由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构成。当今世界更是如此,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文化知识对于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巨大作用,文化观念对于人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直接影响,都是无处不在、与日俱增。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我国综合实力的迫切需要,是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深化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2014年3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讲了一段充满迫切感的话,他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不久前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现在距离2020年只剩下7年,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在会上,刘奇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作了阐释。他说,新一轮改革大潮已经启动,迫切需要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步伐,推动文化体制与其他各领域改革协同推进,推出更好更多精神文化产品。

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紧迫性,笔者认为至少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是要从全国整体体制改革的全局来认识。文化体制改革既关系到国家的政治体制,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体制。过去我国是计划经济,一切资源配置、一切产品分配都是按计划进行。现在我们整个社会都在按照市场经济的体制来构建基本框架,文化行业深处其中,不可能单独搞计划体制,成为“计划体制的孤岛”,因此,文化体制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达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进行。现有文化体制与现有经济体制的不适应增加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体制。这些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有的文化单位体制改了,但运行机制还没有改到位,没有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这就需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的文化企业进入市场后,仅靠自身的力量难以生存发展,这就需要探索建立必要的扶持机制,增强文化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和发展活力;有些方面改革关联度高,单兵推进难以深入,这就需要统筹谋划文化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领域改革,统筹谋划文化体制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是要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来认识。我国可以说是一个文化资源非常丰富的大国,但是我们还不能说是一个文化强国,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还比较弱。文化部部长蔡武说过:我到国外去访问,普通老百姓跟我聊天就问,中国的男人现在是不是还有人留着辫子啊?中国的女人现在是不是还有人裹着小脚啊?这些外国人除了知道中国的熊猫、长城、功夫之外,就知道大辫子和小脚女人。我们的文化中间有很多深厚的,浸透着人文精神的内容,却还未被外国人所知,我们感到非常遗憾。2014年5月,第十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召开,深圳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京生就文博会10年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给文化产业发展、城市发展、国家软实力的提升带来怎样的影响在《人民日报》“文化讲坛”作主题演讲时说:“中国文化在历史上曾经创造辉煌,但遗憾的是,外国人对中国文化的认识,基本还是停留在器物阶段。历史上,外国人能把中国讲得最清楚的是‘瓷器之国’、‘丝绸之路’。……怎么把器物推出去的同时,又把内容推出去,最后把中国的核心价值观推出去,是一个重要课题。”这些现象说明,当今中国的文化传播是有不足的,而当今世界,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因此,我国提高文化软实力的任务更加紧迫。我国有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但是我们的文化体制没有跟上国际文化发展的潮流,文化产业竞争力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以电影产业为例,党的十六大以来,虽然我国的电影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世界相比就相形见绌了。2009年,美国一部《阿凡达》在全世界的电影票房是28亿美元,比中国当年526部电影的票房总和102亿元都多,而这102亿元票房当中,国产影片占56%,即57亿元,57亿元人民币和28亿美元就是一个巨大的差距。我国文化产业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不足4%。近10年来,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16.2%,文化服务进出口年均增长24.7%。增长率不低,但对外文化贸易在国家整个对外贸易的比重仍然偏低,核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仍然较突出。当今一些文化强国依靠市场、依靠文化产品来传播它们的文化价值观,比如,美国的软件、美国的大片,就是其文化传播的载体,而我们还停留在利用宣传来让外国人认识我们的阶段,这种宣传恰恰又是外国人反感的一种做法。因此,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制约了我国国际影响力传播力,短时期内难以影响国际主流文化,文化弱势难以在现行体制下改变,只有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来解决。

三是要从科学技术进步来认识。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使文化业态、流通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传播,打破了国界、地域、行业(界限),形成了新的知识信息传播渠道、传播形式、传播手段,对传统的文化领域构成严峻的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中宣部部长刘奇葆指出,要瞄准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积极推进报网融合、台网融合,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传播体系,推动全媒体发展,使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科学的融合后继续成为主流媒体。因此,科学技术进步对现行文化体制提出了迫切深化改革的要求。

三、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历程回顾

文化体制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和重大成就还是在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几年间。下面我们简单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历程,这对我们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发展道路到底是什么,是会很有帮助的。

党的十六大以后的文化体制改革历程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2年11月初到2005年12月。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指出要“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这一阶段,中央通过和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有了政策文件的指引和支持,在这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主要是开展试点、探索经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办、国办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深圳、沈阳、西安、丽江等在内的9个综合性试点地区和35个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院团等文化单位开展试点。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开改革提供了示范、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从2005年12月到2010年7月。2005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一重要纲领性文件出台。该《意见》分别就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任务作了全面的阐述,细致规划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文化企业改革、文化领域结构调整、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和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加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的具体思路。至此,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思想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形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综合性试点地区率先推开改革,除新疆、西藏以外的其他省区市也要确定自己的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新疆、西藏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逐步推进改革。改革的目标任务不断细化、政策环境日益优化,在重点领域和构建环节取得新的进展。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召开。十七大以后,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思想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的全面阐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正式提出,是十七大两个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要理论成果。在新理论、新视角的指导下,文化体制改革思想进入了深化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从2010年7月到2011年10月。主要是加快推进、全面展开。2010年7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三加快,一加强”的重点任务。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度推进、全方位展开、纵深化拓展,部分领域基本完成改革任务,重点难点取得重大突破。

第四阶段,从2011年10月至今。2011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专题研究了文化改革发展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在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征程上矗立了又一座历史丰碑。随后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六中全会重大部署,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迅速兴起文化改革发展的热潮,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进入一个崭新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大会报告再一次强调指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发展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的文化创造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出新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吹响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攻坚战的号角。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牵扯面非常广的大问题。笔者仅就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个难点问题作一些分析。

(一)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党政关系、政企关系、政事关系等诸多方面,与政治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关于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是下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面,我们的文化管理体制是政府管理部门把一切都抓在自己手里,从规划、建设、实施到管理,是集运动员、裁判员、组委会于一身的,所有的角色都是政府管理部门,这显然不符合现代管理的要求,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整个体制改革中间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这一点对于文化体制改革尤其重要。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一定要有“三个转变”的意识和行动,即要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要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要从原来只面向自己的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应该说,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职能的这“三个转变”也是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非常繁重的任务。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经营活动过度干预的问题仍旧普遍;政府职能方面的“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职能交叉、行政管理成本过高。例如,音像市场管理中就存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质监、工商和公安部门职能重叠,不仅容易导致各部门的争权夺利和推诿扯皮,也易使文化生产和经营单位无所适从。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文化产业的有效发展、文化市场的良好培育和文化竞争力的提高,抑制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要发展模式的市场微观主体的内生增长动力,致使文化企业过分依赖政府,过度依赖各种垄断资源,文化生产力得不到解放和发展,文化发展和繁荣的活力得不到有效释放。

那么,如何实现“三个转变”呢?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不妨以一个事例来分析。国内有家网站对2014年上半年艺术圈的大事件进行了盘点,共列出5大事件,其中排列第二位的就是国家艺术基金成立:2013年12月30日,酝酿了近3年的国家艺术基金宣告成立,同时成立的还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基金的具体实施。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这项基金,是在国家层面扶持艺术发展繁荣的专项基金。据了解,国家艺术基金总额在“十二五”末将达到20亿元;“十二五”后,基金投入规模亦不会低于这个数额。在资金来源上,国家艺术基金既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也接受社会捐赠,为社会资金资助文化发展提供新的开放平台。

那么,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与文化管理体制和“三个转变”有何关系?这就要从我们国家的文化资金投入模式说起。

我国现行文化资金投入模式是以政府为主,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划拨给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然后由后者安排使用。这种模式的弊端在于文化行政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资金往往只能在文化系统内部“体内循环”。文化行政部门往往有心“管天下”,但苦于资金规模和地域、部门限制,而只能“管脚下”。也就是说,传统管理模式以财政直接资助和政府部门管理文化经费为基本特点,存在着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并存,资金管理链条长、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要解决这种传统文化投入模式的弊端,就需要文化管理部门实现“三个转变”。在国家这个层面,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就是对旧的文化资金投入模式的一个重大突破。 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它打破了原有的“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文化资金投入模式,体现了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有利于实现管办分离,突破条块分割、部门管理等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国家艺术基金将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基金的申报主体面向全社会,不分国有或民营,不分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基金资助。大家知道,今天中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正在发生巨变。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艺术生产的主体日益多样化和社会化,新型艺术门类层出不穷,艺术传播与消费出现分流分层分群的特点。现在除了国有文化单位之外,还有大量民间的、民营的、个体的文化生产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民营剧团就已超过1万家,数量远远超过国有文艺院团;民营美术馆、民营博物馆的数量也在激增;还有大批以自由职业为主要特征的艺术家、文学家和美术家。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机制和平台就显得不够用,就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国家艺术基金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而成立的,对于我国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伟对此深有体会。几年前,刘大伟与法国一家展览馆联系举办一次中国美术作品展,但在对方给予优惠的前提下,两个月的展览仍需7000万资金。如此巨额展费美协根本掏不出来,计划只好告吹。类似的情况刘大伟经历了不少。5年一次的全国美展成果丰硕,但去日本和韩国的展览,费用全是对方文艺团体支付的。他为此感叹道:“这批油画、国画、版画堪称中国美术精品,但外国人基本看不到。这么好的展览送不出去,还怎么弘扬民族文化?”随着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刘大伟的苦恼可能会得到解决。因为扶持民族文化走向世界正是这项基金资助的重点之一。

实际上,基金制并不新鲜,国际国内都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同类基金,但是在我国的艺术领域引入基金管理,确实是一种创新。这种“新”首先体现在国家艺术基金的组织架构上,据介绍,国家艺术基金的组织结构是这样设计的:一是有一个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顶层决策,确保基金的健康发展;二是有一个管理中心,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基金的组织实施,实际上是一个执行部门;三是有一个专家委员会。基金最核心的,即评审的权力、监督的权力以及验收结项的权力,交给了专家委员会,申请能否通过、资金具体给多少、如何评估其绩效等关键问题都由专家委员会决定。

这一组织架构基本做到了把决策、协调、执行、监督适当分离,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这符合现代治理体系和现代治理能力的一般原则。即便是权力最大的专家委员会也要受到监督和制衡。专家委员会的构成包括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监督管理专家。评审过程采取地域回避、单位回避的原则,实行双向匿名评审。

显然,这一组织架构所带来的管理方式与传统的文化行政部门主导的管理方式迥然不同。虽然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是一个隶属于文化部的局级单位,但基金的运作并不直接受文化部领导。实际上,国家艺术基金这一组织架构对于全国各地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对于文化服务单位去行政化,对于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对于发展文化非营利组织都具有借鉴价值。

(二)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问题

全国政协前主席李瑞环同志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把文艺体制的弊端概括为3个字,就是“死、懒、穷”。所谓“死”就是上面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下面没有活力,搞得很死;所谓“懒”,就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不是奖勤罚懒,把一些人养懒;所谓“穷”,就是事业发展不起来,经济效益上不去,国家没有多得,个人没有多分,搞穷了。长期以来,这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越穷就管得越死,管得越死就越懒,越懒就越穷。应该说,此种现象到现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文化部部长蔡武认为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最大的难点所在,也是衡量改革是否取得突破的重要标志。他对此解释道,文化部在全国作了一个统计调查,县以上的国有文艺院团,从业人员加起来不超过9万人,所以,从人数的角度讲,不是一个大到了不得的问题。但是这9万个从业人员,它的质量不一样,里边有文艺大家、名角、国家一级演员、一级导演、一级编剧,各种各样的人才,社会影响力是很大的,活动能力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对国有院团的转企改制的工作,既要非常坚决地把它看作是文化体制改革中间一个重要环节、中心的环节,又要非常谨慎地非常稳步地向前推进。应该说,国有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比较稳妥的。但是正如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在2014年3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有的文化单位体制改了,但运行机制还没有改到位,没有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有的文化企业进入市场后,仅靠自身的力量难以生存发展……有些方面改革关联度高,单兵推进难以深入……”举个例子,中宣部、文化部等九部委就扶持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联合制定政策并下发文件,但这些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地。为什么没有落地?因为涉及到土地问题、税收问题、人员问题,而这一系列政策必须是配套的。比如国有文艺院团的用地性质究竟是什么性质?在文化体制改革之前,计划经济、事业体制下是公共用地,是可以划拨的,但现在文艺院团转制为企业了,要建剧场了,这个地就变成商业用地了,性质发生了变化。如果按照传统观点,这个问题是不能破解的,但是我们必须以改革精神破解。土地问题不解决,剧场建不起来,我们的院团永远只给剧场打工,永远都发展不起来。再比如文化企业的税收问题。现在文化企业的各种税加起来超过30%,企业负担太重。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单靠文化部门自己就能解决的,需要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改革。

南宁市在破解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难题方面,根据本市文化战线的实际情况,敢于创新,开创了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的新局面,并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从而走在了全广西的前面。比如,在学好吃透中央和广西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提出了“财政支持”、“土地和资产配置”、“演出扶持”、“人员安置”等方面的改革政策保障:

一是财政支持方面。国有文艺院团转制改企后,财政部门继续拨付原有正常事业费,并视财力情况逐年予以适当增加。继续拨付原有的艺术精品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演出效益补贴、参加全国全区重大演出活动等经费,并逐年适当增加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创作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支持转制国有文艺院团进行艺术精品的创作生产和艺术人才培养。

二是演出排练场所配置方面。南宁市政府以配置的方式将南宁民族艺术基地剧场和排练场、部分业务用房和管理用房提供给改制文艺院团作为办公、培训、排练、演出场所。并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建成后,以优惠优先、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租赁补贴的方式给改制文艺院团租赁使用剧场。改制文艺院团以租赁或合作、合资的方式经营使用其他演出场所的,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演出扶持方面。通过政府采购、场次补贴等方式,支持转企改制文艺院团提供公益性演艺服务。以政府采购或资助方式举办的政策宣传性演出活动、重大节庆演出活动、对外文化交流、慰问演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制文艺院团承办或参演。

四是人员安置方面。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完善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解决院团人员的后顾之忧。改制前离退休的人员统一划转到指定的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放宽退休条件,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按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办法核定退休费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对转制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实行打包封存,登记造册,建立待遇补差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编外人员。

南宁市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有两点:一是按照“五个一批”(“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的改革路径,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改革原则;二是政策保障和落实。

南宁市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有5点启示:一是领导要切实高度重视;二是要注重顶层设计;三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改革原则;四是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五是要破除体制障碍,激发活力。

(三)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国有文化资产是重要的宣传文化资源,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既是政府部门的事情,又是党委的重要工作,既要保证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又要保证文化企业正确导向。2006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文化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如何管理加以规范。而对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如何改革,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看法和做法。例如,上海市在市委宣传部设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市属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统一行使管理、监督和运用的职能;浙江省、江苏省则由省国资委统一行使这方面的职能;重庆设立了国有文化传媒控股公司,负责运营市属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我国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具有巨大的运营和增值潜力,但由于体制安排不合理,这种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关于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刘奇葆在2014年3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这是一个难点,但不管多难,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是针对已转制国有传媒企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目的是在股份制改造中始终保持对传媒企业的管理权。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适用范围、行使主体和配套机制,坚持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上,深圳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2003年,包括深圳在内的9个地区成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深圳市先后成立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以及出版发行集团,使深圳国有文化集团成功转型,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对内部机制进行创新。2007年,为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深圳市按照“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出台《三大集团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考核、薪酬、投资、产权变动、资产评估、贷款担保、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核销等监管办法(简称“1+7”文件)。2011年12月,深圳市又对“1+7”文件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法。“1+7”文件首次明确了国有文化资产的责任主体,并提出建设“效益集团”的目标,要求国有文化集团围绕“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最优化”加强管理运营。这不仅标志着深圳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是深圳对建立国有文化单位综合性考核评价体系的一种全新探索。

根据文件内容,每个会计年度末,深圳市委宣传部都将依据集团的财务年审报告和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情况,对照年初与集团签订的《宣传与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市委宣传部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最终的考核结果。这份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直接与集团负责人的薪酬收入相挂钩。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深圳对国有文化集团资产的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近年来,深圳市三大国有文化集团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总体上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

[1]王志东.体制改革——突破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制约屏障[M].济南:济南出版社,2013.

[2]国家行政学院进修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2.

[3]柳斌杰.论文化体制改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4]李长春.文化强国之路——文化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上、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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