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滴丙氨酰-谷氨酰胺致定向力障碍1例*
2014-04-15刘丽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管外科重庆400016
卢 莎,刘丽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管外科,重庆 400016)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为肠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1]。临床上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患者,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2]。本品在临床使用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但文献检索仍有个别文献报道输入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后发生过敏性休克1例[3],肝损害1例[4],本院1例患者输入丙氨酰-谷氨酰胺后致定向力障碍,现报道如下。
1 病例摘要
患者,女,84岁,阿昌族,因左下肢麻木、无力3个月,左足溃疡4d于2013年11月11日入院,入院诊断为:(1)双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2)左足溃疡伴感染。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4年,反复心前区不适症状,未进行正规治疗,无药物过敏史。查体:体温36.9℃,脉搏72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93/90 mm Hg;神志清楚,对答切题,皮肤黏膜正常。左下肢麻木、双下肢皮温稍低,皮肤变薄,毛细血管充盈差,毛发稀疏,于左足大拇指外侧约1cm×1cm溃疡,左足背皮温高,肿痛明显。给予抗凝溶栓,活血化瘀改善循环以及降压、营养支持治疗。次日,患者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局麻下行左下肢动脉造影+球囊扩张术。术后左下肢皮温恢复良好,左股动脉、腘动脉、胫后动脉、足背动脉可扪及搏动。
11月13日19:00,患者静脉滴注复方氨基酸250mL+丙氨酰-谷氨酰胺50mL,因实习护士操作失误,患者直接输入丙氨酰-谷氨酰胺约10min(每分钟20滴),患者诉心慌不适,值班医护人员立即查看患者,查体:体温36.6℃,心率每分钟106次,呼吸每分钟24次,血压168/90mm Hg,立即停止输入丙氨酰-谷氨酰胺,予生理盐水保留静脉通道,吸氧3L/min,心电监护。经报告临床药师后给予处理意见为:嘱患者多饮水,加速代谢,密切观察,暂不需特殊用药。10min后患者诉心慌症状缓解。30min后家属诉患者精神欠佳,胡言乱语。经检查发现患者出现部分定向力障碍,不能正确判断自己所在的位置,对陌生人的识别有误(将陌生人认为是熟人)。神经内科会诊意见:未见确切神经系统定位体征,语言行为异常待查,建议加强观察,必要时可行头颅MRI检查。6d后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神志清楚,对答切题,精神尚可,11月19日,患者好转出院。
2 讨 论
静脉注射用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是肠外营养的一线用药[5]。谷氨酰胺可由体内合成,是一种非必需氨基酸。研究表明,当机体处于应激或病理状态时,内源合成的谷氨酰相对不足,甚至发生体内谷氨酰胺的消耗。因此,谷氨酰胺被认为是机体在应激状态下的“条件必需氨基酸”[6]。丙氨酰-谷氨酰胺能提供患者免疫力,降低感染发生率,促进患者康复[7]。
丙氨酰-谷氨酰胺说明书中,其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以直接输入。在输入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溶液相混合,按1∶5与载体一起混匀后输入,且连续使用不可超过3周。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可出现寒战、恶心、呕吐,此时应立即停药。本例患者单独输入丙氨酰-谷氨酰胺,由于输入时间短,输液速度慢,用量较小(约10mL),发现及时,并积极处理,未对患者造成不可逆伤害。
针对该例药物不良事件,科室及时召开质控小组会议,讨论不良事件发生的环节和处理过程,吸取经验教训,并进行了系列改进措施:(1)向全科医护人员通报该例不良事件,并集中学习丙氨酰-谷氨酰胺的用药规范;(2)加强对实习护生的用药安全培训意识;(3)及时向院方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本例药物不良反应再次对广大医务人员敲响了安全给药警钟,告诫大家在用药前应充分了解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给药剂量、方法、途径等,避免侥幸心理造成患者伤害事件,保障患者安全。
[1]郭道华,胡永全,邢蓉,等.临床药师干预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致严重呕吐2例[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3,7(19):172-173.
[2]徐雪梅,王如伟.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的安全性评价[J].中国热带医学,2009,9(12):2313-2314.
[3]邓永平,杨怀勇.静滴丙氨酰谷胺酰胺致过敏性休克1例[J].中外妇儿健康,2011,19(6):285.
[4]周新,刘瑞凝,李宏杰.丙氨酰谷氨酰胺加复方氨基酸静脉滴注致肝损害[J].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09,11(3):208-209.
[5]鄢秀英.静脉滴注丙氨酰谷氨酰胺致过敏反应1例[J].华西医学,2012,27(8):1280.
[6]吴贤毅,周东,刘胜.静滴丙氨酰谷氨酰胺对奥沙利铂引起的神经毒性的预防作用[J].海峡药学,2011,23(10):100-102.
[7]刘颖,周海霞,汪晓东,等.丙氨酰-谷氨酰胺二肽临床研究进展[J].华西医学,2010,25(7):1382-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