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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民间礼俗习传的应对策略

2014-04-10傅凤龙

韶关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礼俗人情灵魂

傅凤龙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中文系,广东 汕尾 516600)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文化发展过程在本质上是应答历史挑战的过程。民间礼俗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在历史淘洗中必然发生变化,但也存有人类普遍认同、沿用不变的行为习惯。其能历千年而不失,自有生存之根。千年沉积的礼乐文明,对国民伦理道德、文化心理建构乃至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独特作用。面对传承千年的礼俗,要先有“了解之同情”,应当怀抱情感,有亲近之情,如此才有深入理解之愿。这种切近是能动把握,是从现实需求出发对其进行的反思、审视与抉择,从而作出价值评判,提取合理内核,揭示存在价值,做到化古为新,为今所用。针对当下民间礼俗习传问题,我们提出以下一些应对策略。

一、要熟稔古人思维方式

了解古人思维方式,可以比较透彻认识民间礼俗产生的渊源。远古人类认为世上万事之间能够互相感应,死人和活人互相感应,星辰和人的生死兴衰荣辱相关联,这种原始直接而古老的思维方式叫感应思维[1]。初民社会大行其道的巫术就建立在这种感应思维之上。事物之间既然能够相互感应,自然有“人在做天在看”的想法,就会崇敬苍天。这种思维方式,当今还留有痕迹,只是以隐秘或无意识的方式参与现代人的思考和理解。遭遇自然灾害,人们依然会认为它与人事有某种内在关联。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发生8.2级大地震,就有日本人提出“遭天遣”的说法。除感应思维外,原始人还存在“物我混同”的思维方式,把外界的一切东西都看成和自己相同的、有意识的生命体,将自然的一切都看成是自己的同类。原始人认为人有语言,动物自然也有语言,人有情感,动物也有情感;人与动物、植物同类,人可转化为动物,动物也可转化为人。梁山伯与祝英台死后双双化为蝴蝶,绛珠仙草幻化为林黛玉。这些原始思维方式,源于人类对自然的不解与无奈。人在本性上乐于求知又恐于无知,对自然的不解会带来恐惧。人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就会感到很无奈,会产生恐惧感。这种恐惧感让人觉得自然界充满了神秘。神灵的出现,与原始人天人感应、物我混同的思维有关。而祖先崇拜,则与感应思维有关。现在人们祭拜祖先,其潜在心理则认为祖先是家族或家庭的保护神,礼敬祖先就会得到庇佑。今人如能切近古人的思维方式,可以减少遮蔽,对天神、地祗、人鬼,对生活中种种禁忌就会有自己的判断、包容与理解。

二、要常存敬畏之心

孔子遵循周礼,尊重传统文化及流传下来的礼神传统,“事鬼敬神”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对鬼神“敬而远之”,体现了孔子的人生价值取向。孔子的思维定位于现实人生,在于寻求现实人生安身立命之所。他觉得“天道远,人道迩”,在神道与人道之间,他选择人道。对于有争议的宗教,他心存诚敬,葆有宗教情怀,认为祭神如神在,有着自己对待鬼神的态度。对于争议存疑的问题,采用暂时搁置的办法,其实是一种务实的态度。灵魂的有与无,是一时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敬而远之”未尝不是智慧的选择。一直以来,不少民族都相信人是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肉体是具体的、摸得着的,灵魂是虚幻的、摸不着的。灵魂附在肉体上,人的灵魂一旦离开肉体,人就会出问题:灵魂暂时出走,人就生病;灵魂离开不归,人就死了。人死后,肉体虽然腐烂了,灵魂却存在,它会变成鬼或魂魄。人的灵魂问题,现代科学还难以解释清楚。与人的灵魂问题相关的濒死体验,现有的科学研究也无法给予客观、详尽的解释。有过濒死体验的人都会描述一个极为相似的经历——感到突然被拉入一个黑暗的空间,而且在某条通道里迅速滑行,并伴随着噪音一起到达光亮的地方[2]。人类社会中出现的灵异现象,也可以视为一种尚未被人类确证的奇异的潜意识形态。这些一时难以厘清的问题,姑且搁置,心存敬畏,实是明智之举。对于鬼神、灵魂等一时道不明的问题,还是如孔子似地敬而远之;对于礼俗中的许多问题,特别是生活禁忌里一时说不清的现象,也应该敬而远之。心存敬畏,尊重礼俗,给自己划出一条底线,或许人生的路就会平坦而美好。心存敬畏,就会敬畏苍天,敬畏生命,敬畏大自然;做人就不会无法无天,做事就不会百无禁忌。

三、要通晓人情交往准则

礼俗,起源于人类交往与生活实践的最初约定,进而渐渐成为人们言行举止、待人处事的习惯与规范。礼俗,也是人情交往的一种需要。

人与人之间为何需要人情往来?有人认为:“正是通过仪式性人情,村庄社会形成了一个人情循环与人际互动的庞大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几乎所有社区成员都有机会经常聚在一起参加仪式,吃吃喝喝,几乎所有成员都会通过这种经济上的往来(送、还、欠)形成自己人认同。维持最低限度的人情往来,是一个农村社区可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而“人情的稳定性、可持续和增强自己人认同,又是以人情的相对平衡为前提的。所谓相对平衡,即人情往来的相对平衡,送人情和收人情的礼尚往来的平衡”[3]。人情往来,对增进人与人的感情、构建和谐社区无疑十分重要。生活在同一区域的人们,彼此之间相互走动、沟通联络,有利于形成一个熟人社会。这样的社区,弥漫着浓浓的人情味,人际关系就不会冷漠。问题的关键在于,人情往来要可持续、能维持。这样的人情,才有情味而不会成为情债。可持续、能维持的人情,既要做到迎来送往的相对平衡,又要考虑彼此的可承受能力。

上古时代,人或许是比较淳朴的,不太懂得或不太计较付出与回报的问题,人与人的交往以德为重。人人有品德,处处讲谦让,人与人相处和谐。此即《礼记·礼运》所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4]239。“讲信修睦”,人人讲信用而和睦相处,自然有和谐的大同社会。后来,可能是人性的发蒙,人情交往讲究付出与回报。《礼记·礼运》又说:“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4]314寒来暑往,春种秋收,就是天道运行的有来有往。人有欲求,要计较得与失,思考施惠与报答。因此,古人“承天道”制礼以规范人的行为:从交往讲究“施报”,进而提出“礼尚往来”的交往规则。这有如西方人提倡的契约精神,只不过西方的契约以公平为尺度,浸染着古希腊的商业文化色彩;而中国人的“礼尚往来”则以情感为支撑,饱含着农耕文明浓烈的人情味。所谓“送人情与还人情”,人情的送与还,其实是民间的交往契约。在人情往来上,古人还考虑人的实际承受能力。《礼记·礼器》中说:“孔子曰:‘礼不可不省也。礼不同,不丰,不杀。’此之谓也,盖言称也。”[5]290孔子认为,人行礼,当慎重对待,行礼重在致以诚心,欲行之礼与所送礼物相称相符就可以了。行礼,重在诚敬。所谓“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也”[5]293。如礼,莫不以诚敬为“一”。人情往来,中华民族有重情义轻物质的传统。千年传诵的“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故事,一直在传承着这种文化血脉。

四、要拷问礼俗文化蕴藉

礼俗是人际交往规范,它的形成大多是约定俗成的。作为公共约定,具有一定的社会约束力。而这种约束毕竟是柔性的,更多依赖个人自律。社会个体能够自觉约束自己,主要靠内化于心的文化认同。哈伯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指出:“理想的交往行为”是在没有任何强制条件下的平等、自由的对话。对话各方应当形成共同遵守的规则,这种规则能够为人所普遍遵守。这种人与人交往所遵循的规则,就是交往理性。《礼记·仲尼燕居》中说:“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5]661孔子的话,阐述了礼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道理,这些道理蕴含在制度设计、典籍诗乐之中,而礼的根本在于人的实行,在于人的“言而履之”。“知行合一”,是人类的实践理性。“行”须有“知”为先导,而“知”须内化为行为自觉。内在自觉的形成,需要人们内在的认同,需要对“礼”(理)之合理性、正当性的拷问。要体会礼俗存行于世背后的文化支撑,认识其文而化之的意义。人们遵守礼俗,在于礼俗背后蕴藏着“义”,且这义是社会道义与公理,体现人们的价值认同。《礼记·郊特牲》中记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5]322由此可知,要使人们“尊礼”,自觉履行礼俗,关键在于“知其义”,知道礼俗背后所蕴含的文化意义、产生的渊源以及存在的合理性。在古代,父母去世,儿子要守孝三年。为什么要用三年时间守孝?孔子解释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6]这是说,小时候父母抱过自己三年,现在作为子女要用三年时间为父母守丧。《礼记·三年问》中说:“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5]779指出三年之丧,是人性完美的体现,是最隆重的孝道,是古今之人所遵守的。孔子对人们不知其由来作了解释,揭示了“斩衰”礼节背后蕴藏的意义。拷问礼俗文化蕴藉,体认礼俗文教作用,人们才会“知而行之”。从本质上看,葬礼、祭礼是一种孝道教育,借助虔诚的祭祀仪式,让人们怀念祖先创业的艰难,回报父母养育的恩情。认识到这是借神道以实施教化,就不会认为祭祀鬼神仅仅是惧怕惩罚或祈求福荫。

五、要有辩证发展的眼光

文化的生成发展有自身规律,有相对的稳定性,但也会随着社会变革而产生变化。礼俗在特定时空条件中产生,为多数人惯用并经过长期沉淀而形成。随着时代变化发展,自然存在一些局限性,但也有历经风雨而不变的基本内核。对待传统礼俗,既不能虚无主义,也不能泥古不化。传统礼俗,在当今高度商业化的消费社会可能存在一些不合时宜之处,但那些体现基本人性、为人类认可又相沿而用的待人处事规则,因符合人的心性,有其普适性而依旧生生不息。为此,对具体的习俗,应当以辩证发展的眼光来对待。比如丧葬习俗,古今就有差异。当前推行火葬,是在耕地有限、人口巨增而城市化进程加快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而在明朝,社会却倡行土葬,反对火葬。明朝黄佐的《泰泉乡礼》中的《谕俗文》就明确提出“禁火化以厚人伦”。认为火葬“此固久安之陋习”,是“师巫谬彰邪说,惑乱民心,以西天为极乐,火化为归仙”,以至今后思亲之时,“祭之不享”。明朝时禁止火化,推行土葬,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相关:人口相对较少,土地资源也较丰富,资源匮乏问题尚未出现;也与人的思想观念相关,认为“事死如事生”,觉得活着的人无法忍受炮烙之刑的痛苦,死者的肉身也无法受此煎熬[7]。当时有人倡导火葬,是因为他们认为西天是极乐世界,人死后火化可以升天归仙。而当时的士儒却觉得火葬有违儒家孝道,强烈加以反对,倡导人们行孝道,施土葬。可见,推行火葬或者土葬,主要是人的思想观念在主导。对待丧葬习俗,必须辩证对待,渐进变革,假以时日以改变人的观念。对于陋习,则要毫不含糊予以摒弃。过去,为防避“血光之灾”,临近分娩的孕妇要搬到偏房杂室去生产。巴金《家》中觉新的妻子瑞珏就是因家人迷信“血光之灾”,迁到城外产育而不幸难产死去的。“血光之灾”的说法,来自佛教《大藏经》的“目连救母”故事。经文中说:“女人产下血露污触地神”,秽污河泽,犯有恶端,死后要下地狱。由此,推衍出妇女生产的不洁与不吉(经期女性的诸多禁忌也源于此)。女性分娩,本有生命危险,理应得到更多的爱护。这种非人性的陋习无疑要抛弃。有些习俗,要与时俱进加以发展。比如,春节一家人在家里吃团年饭习俗就在悄然发生变化。现在城市里许多人觉得一年辛苦忙碌,团年饭就不在家中做了,改到酒店吃。形式改了,但团圆的意味没有变,同样可以吃出亲情与温暖。清明扫墓,有的地方改用鲜花祭拜先人,既文明又环保。这种形式的变革,就值得倡扬。

[1]陈嘉映.我们身上的感应思维[N].新世纪,2011-12-05(3).

[2]王一凡.濒死体验的真与假[N].语言文字周报,2012-01-11(3).

[3]贺雪峰.论熟人社会的人情异化[N].教育文摘周报,2011-11-09(7).

[4]陈戍国.周礼·仪礼·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2006.

[5]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6]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86.

[7]王宗昱.儒家经典选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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