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寻租行为与招标采购的交易效率分析
2014-04-09郭咏植
◇郭咏植
当前,更多的企业希望借助供应链的协调获得竞争优势,对供应商来说,他们迫切希望能够在采购项目的招标中获得认可。因此,不可避免地(即便在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只要采购人员设租,供应商就会主动或者被动采取寻租行为。而在实践当中,即使是竞争性招标,也有可能因人的唯利是图的“性质”使供应商与采购人员建立起“联盟”,通过暗箱操作的形式,将公共资源切换给个人。这样一来,不但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还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1]。尤其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员对选择供应商、供应商的产品以及以何种价格进行采购,往往拥有一定的“特权”,而当这一特权寻租出去,就会造成采购资金的浪费与产品质量问题。文章以此为视角,分析了采购的寻租行为与招标采购的交易效率,以期为招标采购工作提供理论上的思考与建议。
一、招标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解析
1.扭曲质量评级
经验表明,在大量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采购过程中,采购方不但要考虑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差别,还要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考虑。这样一来,招标拍卖就变成了多维的情况,此时往往要进行评分拍卖。因此,在该类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往往要呈交两个独立的密封信封,其中的一个与价格相关,另一个要体现出自己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特点。然后,招标人要依照对竞拍人提交的投标进行评分,取其中总分最高的获得标的。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标的拍卖中,寻租行为除了会因操纵投标而发生,也会因扭曲质量评级而发生。
2.操纵投标
在拍卖实践中,招标人为了得到所需的商品或者劳务,往往要支付相应的价格,而这一价格通常与中标人的投标价格相等。从这个角度讲,中标人的利润与其报价减去实施采购合同的成本相等。而在操纵投标的过程中,招标人能够选择和报价最低或第二低的投标人之间建立起联盟关系[2]。即倘若招标人和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联合在一起,他能够答允投标人把报价提高至第二低的报价水平,这种现象在业界称为Ⅰ类寻租。当然,倘若招标人和报价第二低的投标人取得联合,投标人就被允许把报价压低到最低报价的程度,以此成为中标人,该现象被称为Ⅱ类寻租。
3.投标协调
虽然在递交投标之后投标无法改变,但是进行寻租还是存在一定可能的。比如在投标协调的过程中,拍卖商会扮演与投标人组成的“共谋卡特尔”的“环管理者”,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够在递交投标之前完成寻租或者称为协调。
二、招标采购寻租行为的理论分析
1.利益驱动是招标采购中寻租的内在根源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寻租过程本质上指的是一种利益交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招标采购方会借助不正当手段,比如运用采购物品的权力设租,以此为自身谋求利益,同时,供应商向招标采购方寻租,也能够获得各种利益。实际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与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社会领域的泛滥是分不开的,这一原则的应用极大地刺激了社会物求欲望的增长,使得招标采购方对物质利益产生了强烈的渴望。而在这一时期,倘若招标采购人员缺乏崇高的理想与良好的职业道德,而选择了对利益的追逐,就会逐渐走上设租和寻租的道路。这对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和社会资源来说,都会产生深远的、消极的影响。
2.招标采购监管缺位为寻租提供了条件
一般情况下,任何社会组织都不会主动向招标采购方奉送金钱财物,除非处于对更多利益的获取动力[3]。因为,任何社会组织承租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能够满足其个别的、局部的利益,而为了实现这一点,需要招标采购资金的合理运用和有效监督,其中涉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双重监督等。从理论上讲,这种情况下发生由“分散”腐败转型“集中”腐败的可能性往往处于较低水平。而最终出现了寻租现象,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监督部门在关键角色方面严重缺位,价值招标采购的各参与方采取了躲避监督的行为,使得向监督者寻租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为寻租行为创造了内部和外部条件。
3.招标采购制度是寻租产生的客观环境
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发展,但我国招标采购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因也有外因。在内因方面,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共资金管理发展的较为缓慢,出现的时间较晚[4]。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在我国才基本构建起了招标采购的制度框架。而在外因方面,主要表现在招标采购制度所处的经济环境十分特殊,即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处在体制的关键转轨时期,期间,充分的市场竞争对制度本身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寻租行为出现的概率较高。此外,我国当前还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市场发育还是市场平等竞争秩序都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尤其不公平竞争的存在,使得竞争中的供应商往往习惯借助寻租的途径为其谋取不当利益。
三、招标采购中交易效率的提升策略
1.减少竞价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为最大限度消除传统报价方式的弊端,依照竞价活动的流程,可以考虑建成电子报价系统。这一系统的建立与传统的人工举牌报价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比如,能够对竞买人身份加以保密。因为在报价过程中,大屏幕或者报价电脑上只会显示报价人的代码信息,对竞买人姓名等信息不予显示,这就避免了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的恶意串通,也能有效降低打击威胁竞买人等行为的发生;此外,报价过程的电子化还能够有效降低拍卖师在竞价过程中的主观因素,招标采购过程会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效率也会得到全面的提升。
2.确保投标人信息严格保密
投标人在招标采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需要通过有效措施确保投标人信息严格保密。投标人在参与招标采购项目时,应该以网上交易系统为主要参照,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式,网上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等。这样一来,不但有效降低了投标人的时间和精力,还保证了投标人的信息在开标前严格保密,无论是任何人还是组织都无法获取。直到开标时,才能够公开投标人的相关信息[5];此外,该系统能够获取投标人在网上的IP地址,这能为监管部门查处投标企业围标、串标等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
3.综合策略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要想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实现交易效率的提升,需要依照以上问题,对供应商与采购人员的效用函数进行分析。比如政府应对采购行为进行立法,对当事人进行行为监督,从源头上惩治腐败,以此降低寻租行为的发生概率。具体而言,需要进一步在以下方面同时做出努力:(1)加大厂商寻租的成本。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使招标采购能够有法可依、严格执法。同时,可以考虑引进有效的、具有竞争性的制度安排,使采购工作能够协同进行,分散采购决策权力,以免采购决策权高度集中,滋生腐败。(2)通过有效措施降低寻租边际概率,并借此提高采购程序的公开性和公平性,减少寻租行为发生的频率。同时,要寻找更佳的采购模式,比如集中采购、供应商联合采购等,使产品的使用者、采购者和资金所有者彼此独立,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
四、结语
历史经验表明,加强对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管,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能够提升交易效率,维护市场的公平与公正。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采购的效率较低,供应商的真实成本难以得到真实的体现,在谈判的过程中无法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防止在采购招标拍卖过程中出现腐败。为此,需要加强采购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腐败问题,增加招标拍卖的透明度等。倘若可以借助公开的新闻制度等安排来传递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公开信息,将会将寻租的概率有效降低,减少腐败的发生。
[1]肖敬红.政府招标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J].嘉兴学院学报,2009(03):57-60.
[2]夏杰长,杨欣.政府竞争性招标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J].财贸经济,2003(04):52-55.
[3]李仲林.招标采购中寻租行为的理论分析[J].高管参考,2009(03):8.
[4]杨庆海,程根,郑万华,周学敏,杨超.加强科技手段应用规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行为[J].招投标与管理,2012(04):9-13.[5]拉丰,惕若尔.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M].石磊,王永钦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