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人弱点与拐卖犯罪研究
2014-04-09陈闻高
□陈闻高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646000)
侦破拐卖案件,需要研究区别于其它案件的特点,比如诱拐手法等。对拐卖案件的研究,一般也多是从作案角度研究犯罪行为。比如,拐卖多为团伙犯罪,分工明确;犯罪地域广,手段多样化;可利用物证少,但疑犯与被害人有过正面接触;疑犯善于辞令,应变能力强,等等。而许多论者,很少从被害角度研究当事人的行为与心理。犯罪与其侵害是一种互动关系,案件侦查需要研究犯罪主体个性特点及其心理轨迹,也需要研究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回应与失误。知道了被害人的过失或不适当反应,才能更准确地揭示犯罪行为的心理依据。侦破诈骗、拐骗类案件,就很有研究被害人弱点的必要。
要蒙骗有思想情感的人,实现其拐卖意图,人贩子就得揣测对方心理,掌握其弱点。被害者要上其当,也必有自身的弱点。其弱点的特定性,决定着拐卖案件的特殊性。防范或侦破这类案件,都需研究这些特殊之点。
儿童被拐,是因为他们年幼无知,涉世不深,不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容易轻信。究其防范,一在对他们要有相应的教育,二在家长等监护者要保护到位。妇女被拐,甚至一些女大学生被拐,则不能单纯用无知解说,而需对其“无知”的心理环境作较深入的探究。本文主要探析被拐妇女的自身弱点与拐卖犯罪的关系。
一、现实困境中的心理困厄
被拐妇女,一般都有其困境被案犯所利用。比如,事业不顺、下岗失业、生意亏本、缺少资金、欠债讨债、工钱被欠、邻里纠纷、家庭失和、婚姻不幸、课业不佳、情感危机,等。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困境都能被案犯所利用,更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人贩子选为犯罪对象。拐卖有其特定的侵害对象,在性别上是妇女,在年龄上不能太老,在心理上她们想依靠他人摆脱困境,在时机上她们急于改变现状,在环境上她们不了解外界,又渴望出去开眼界。一些急于解困、外出四处寻找工作的,尤其是急于通过找婆家来改变境遇的农村妇女,她们最易被选为侵害对象。也有些看似并无外部困境,而心理迷茫者也可能落入案犯所设的陷阱。
四川某县城郊,有两个十八、九岁的女高中生,毕业后随父母在家务农。两人平时特要好,某一天同时失踪。一两月后的一天,其中一女孩家里,突然收到安徽来的电报。电文称,该女欠了当地一家绣花厂的钱,要叫她家里拿钱去取人。经查,她们是被拐卖了,参与拐卖她们的“男朋友”被公安捕获,并搜到了所分的3800多元脏款。两个花季女孩,家里虽不很富,但也还不愁吃穿,她们有何能被案犯利用的现实困境呢?原来,现实中的心理困厄是她们被拐卖的根本原因。
许多少男少女们都有一种朦胧的要改变现状的需要。这种需要,如与少女们的虚荣、无知、软弱、懒惰、贪小便宜等弱点相连,也就易为人贩子选择为侵害目标。加上涉世不深与幼稚,这些弱点也就一步一步地为案犯所利用。一路走来,个性弱点变成了现实困境。而当其涉嫌“放鸽子”时,也因生怕警方找到头上来治她们的罪,哪里还敢主动求助政府。其心理困厄,略见一斑,令人痛惜和惋惜。
二、经济贫穷中的精神贫困
穷则思变,无可非议。但许多妇女被拐的现实告诉我们,精神贫困远比经济贫穷更不幸。有相当一部分被拐卖的女人是因其穷困,又不甘愿受穷受困而走上了冒险之路。这从被拐者多为年轻,农村偏远贫困地区的女子上面,可以略知一二。外面城市的繁荣和家乡农村的贫穷,在她们心里形成了强烈反差,这使她们自认命不好,又不愿认命。她们没有能力利用乡村淳朴的资源优势,不知怎样努力从眼前做起,总以为优势都在别人那里,外面遍地是黄金。只要找着了这样的去处,一夜就会改变自己的命运,因而乐意去听信一些花言巧语。作为女人,她们似乎没有其他本钱,婚姻便是一种改变命运的机会或捷径,有相当多的妇女是在这种心态中被骗的。这种幻想与“幼稚”,是同愚昧无知、自私狭隘相关的,待到被卖的现实就在眼前时,她们才会清醒。
女人们出来是寻找富有和幸福的,现实却把她们带到贫穷和不幸中来,成为人贩子搜刮贫穷单身汉钱财的工具。她们的“天真幼稚”,害人害己。老单身汉们渴求用血汗钱买到家庭幸福,但却落得个人财两空。法律不同情他们,他们有被治罪的危险,法理在情理面前,有时显得多么软弱无力。这时,控制犯罪就不仅仅是司法层面的问题。
三、家庭不和谐中的追求暴富
从作案手段来看,人贩子骗术得逞的另一关键是诱拐中不让第三者知情,尤其是不能为被害人的家人知晓。被拐者,则是那种家庭不睦、同家人关系较为紧张的人。他们不愿与家人交流,时常背着家里做出决定,瞒着家里自作主张,我行我素地寻找自由。
一妇女在街上见到一个多年不遇的小学同窗。一阵寒暄,见人家一身珠光宝气,便十分羡慕。而这女人渴求一夜暴富而总不得,老觉得丈夫做小生意、只能发小财,没大本事,左看右看老公都不顺眼,老为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人贩子邀她一道出去发财,感激之下,言听计从。提出离婚后,丈夫置之不理,一气之下,她便欲与这同学一道出走。走前,她想回娘家一趟,同学热心地说车票都已买好,来不及了,劝她到了那边再给家里联系。于是,她与家人不辞而别,想的是远走高飞,发大财后回来让人刮目相看。一路上就如急行军,哪还有时间联系家人。到了山东那边,她才知那女同学是靠出卖色相挣钱的,而给她找的工作也就是皮肉生意。这时,她想父母想孩子了,最后也想起了丈夫的好处,但回家已身无分文。人贩子在当地给她找个婆家,劝她在外重新安家算了。至此,暴富成为泡影,事实上已经落入了被拐卖的圈套,陷入困境。
家庭矛盾普遍存在,家庭关系也是一种人际关系。当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间的亲情被现实利益所扭曲、误解、遮掩,当事家人的矛盾也就容易被案犯利用,使她们心理上疏远和避开家人。家人的苦劝,反会使之心理逆反,她们也就会自感亲情流失,心灵孤寂,要去外边寻知己。其时,也就易将欲擒故纵的小恩小惠当成友情,将花言巧语当作知心话,从而认贼为友,钻进案犯所设的圈套。
四、情感障碍中的人性弱点
自私自利是生物的共性,人的自私性是与其社会性对立统一的。当自私有害于社会时,它便是人性的弱点。一个人时时处处只从对自己有利可图出发,就可能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一个女人,如果她只想到自己到外面去好吃好喝好耍地潇洒,而不考虑自己作为女儿、母亲、妻子的责任,她就容易凭一时的冲动和向往而离家出走。她就不太考虑家人对她的惦念或担心,出走时不同家人商量,上路后也不与家人联系,从而为案犯的诱拐得逞创造了条件。如上例中的妇女,当初上路有吃有喝、花天酒地,只顾自己远走高飞,哪里顾得给家里打电话。当她跌入陷阱想到要给家里打电话时,已经晚了。案犯当属损人利己不惜以身试法之徒,他们也就最了解这类自私者在想些什么,其弱点怎样才能被其利用。
与自私相关联的弱点是狭隘。自私使人难于跳出一切从自我出发的狭隘,她的好恶、她的价值判断,都被局限于眼前自我的圈子里,从而极易为案犯的诱拐提供心理条件。话不投机半句多,案犯要找你下手,岂有不投你所好,句句说到心欢之处。话一投机就一叶障目,失了理智,失了警惕,这也是情感障碍。案犯在她们眼里也就是“朋友”,其信任程度到了“被人家卖了,还会帮人家数钱。”前面的那两个女孩被“男朋友”先奸后卖,仍被其情所惑。但这不是一般的智商问题,不能用一般的“犯傻”来解释,而首先是情感障碍。情商影响智商,认知、情感、意志是一个相互联系与影响的系统。被害人此时的情感障碍,使她们看不清案犯利用她们赚钱的本质。当然,也还有她们私下对“放鸽子”心存幻想,说不定就有“放鸽子”的打算,认其作友也就不足为奇了。
情感不为理性所生,人就会为情所累。被诱拐者在心理困厄中若与其家人不能有效沟通,也就容易生出情感障碍,产生非理性的逆反心理。而投其所好,案犯也就必然能尽情发掘其人性弱点,实施拐卖的罪恶计划,设置一个又一个圈套。
五、在逃避心理中追求冒险
一些被拐者落入圈套如果是出于轻信,那另一些人则是出于自信。她们觉得上当受骗是别人的事,凭着自己的聪明机警,被卖之类的事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们也曾出过远门,对外界有些了解,但走的地方有限,对社会的了解也肤浅;她们有些文化,但程度并不高,信息来源也有限。信息缺失,或不对称,本来会让人有前途未卜的不安与恐惧。但在贫穷落后使她们对所处环境极端不满的情况下,“已知”是绝望,“未知”也就是希望,神秘,也令人神往。她们自信即使遇上被拐卖也有能力对付,说不定因此而遇到好人,找到了好归属,侥幸和冒险心理,由此滋生蔓延。
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人虽被拐卖,但也侥幸遇到了好地方和好人家。她们也就安心嫁人、生子、过小日子,甚至人贩子被抓住,公安找上门取证,解救到她门口,她们也不愿走了。这也促使一些被害人甘冒侥幸之险,而上被拐之当。
对现实的不满和个性的弱点,产生了被拐女冒险走出困局的急迫心情,产生了类似于不谙世故的青少年所有的追求新鲜刺激、换换环境的逃避心理。她们将不安全感,当成冒险的代价,相信冒险会给自己带来好运气。只要有摆脱现实的机会,就急不可耐地要去赌一把,碰碰运气。
她们上当受骗后,也可能产生人家能骗我发财,我又未尚不可去骗别人捞回损失的念头,以求心理平衡,从而走上拐卖他人的不归之路。自信、冒险的赌博心理,极易促成被害与加害的角色转换。从被害人转换成加害人,即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逃避现实与追求新奇中冒险,是她们命运转折中的催化剂。
六、拐卖市场与求助,经济权利与自救
被拐卖者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受电视、广播等现代传媒的教化,她们或多或少对拐卖人口案件也会知道一些。当察觉到上当受骗,尤其现实情景远不如想象那般美好时,她们也试图反抗或逃跑。但这时人贩子就会凶相毕露,暴露其犯罪嘴脸,想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威胁、或禁闭、或打骂,甚至捆绑、置之死地,等等,手段残暴地对被拐者进行身心摧残。而她们则往往慑于其淫威,不敢求助于社会。或者,对法律有很深的误解,不相信法治社会的公道,而相信无法无天的黑道,屈从于人贩子。缺少法治意识、缺少社会良知、缺少相应智慧,不能依靠社会的主流力量战胜罪恶,也就难有自救的勇气与信心。无力自救,这是被害人在心理上的真正弱势。
从经济上、生理上、心理上说,被拐妇女和买媳妇的穷困老单身汉,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正是老单身汉们组建家庭的最低生存需求,为人贩子们提供了一个现实的买方市场;同样也是由于一些被拐妇女希望通过组建家庭改变命运,依附于他人而富有的心态,为人贩子提供了潜在的“货源”市场。将两个市场连接起来的,除了在暴利面前铤而走险的人贩子,还有各种披着婚介外衣扒人钱包的见利忘义之徒。
在打拐案件中,人贩子一般是跨省市作案,居无定所。寻找与处理他们的难度,往往来自买方不愿意提供线索。买人犯法,他们怕落个人财两空。而女方,也多说不清人贩子的去向。如果时间一长女人有了孩子,她们也会为亲情所虑,不得不勉强自己留下来,或者丈夫对她好,本地的生活也还不错,她们也就会心甘情愿地留下来。这样,她们也就不能不敢不愿作证。这种情况下,要抓住和打击人贩子,也就有相当难度。社会没从经济上给这些女人们更多的力量自救,解救之类的社会之力也就显得软弱无力。
七、结语
被害人虽有其主观能动性,但她们身处的环境又都是有局限的。局限使之难于身心自由,这就构成了她们的种种弱势。被拐卖妇女作为犯罪的对象,本身有其被案犯所利用的弱点不足为奇。但案犯自身也有其弱点,最致命的是其行为不是社会主流,面对社会公众他们是虚弱的。黑龙江呼兰县一女工,被两个身强力壮的歹徒驾车劫持。在路过一加油站时,她奋力刺伤两案犯,自救脱险。这说明在犯罪与被侵害这一互动中,案犯的强大是相对的,甚至是表面的。预防或侦破罪案,无疑要研究其双方当事人的弱点。在案件中剖析它们之间的矛盾,找准它们具体的互动关系,是还原犯罪过程的需要。研究与理解双方的心理环境,是侦查工作切入相关线索的关键点,也是侦查人员的基本功。许多侦破线索,往往是从发现和分析被害人弱点得到的。
反映在被拐卖者中的心理弱点,在其他人群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笔者在这里探讨它们,是出于预防与打击拐卖犯罪的需要,并非要剥夺社会对她们的同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世上没有无弱点的群体。同情生于宽容,但宽容并非不能理性地分析和防卫其薄弱点。作为弱势群体,被拐卖者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作为被害人,她们的人身权利理应得到切实的维护,这就需要社会为之开出种种药方。笔者这里的努力,也就在为侦破和处理此类案件提供另一种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