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的悬置”的辩护,或曰祛魅
——与党圣元先生商榷
2014-04-08秦剑
秦 剑
(黄冈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本质的悬置”的辩护,或曰祛魅
——与党圣元先生商榷
秦 剑
(黄冈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党圣元先生根据拙文《“文本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指认笔者是“反本质主义论者”,“本质的悬置”说是“反本质主义论”的首要特征。笔者不认同党圣元先生。“本质的悬置”并不具有反本主义的内涵,其初衷是希望论争的双方能携手为文学理论体系的更新与建构做一些切实可行的研究。
本质的悬置;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
近日拜读了党圣元先生的文章《本质抑或去本质、反本质——新世纪以来中国文论研究的两种思路论衡》(载《文学争鸣》2010年第1期),为拙文《“本质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载《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能进入党先生的视域而甚为感激,且因为先生的慧眼而有了些许自以为“珠”的窃喜。但窃喜之余又有了些许的困惑——我怎么就卷入反本质主义思潮而成为一“反本质主义论者”呢?
党先生在文章中认为,反本质主义文论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提出对文艺学研究中的本质研究进行悬置,认为传统文论纠缠于文学的本质是什么之类的‘虚构’问题,以致将文论研究推入目前的尴尬境地,文论要发展,就必须调整姿态,悬置本质,积极介入已经发展变化了的文学现实,这样才能摆脱目前文艺学研究的尴尬处境。”紧接着指出,“《‘本质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一文认为,长期以来,我们把过多精力放在了对‘文学是什么’、‘文学发展的规律是什么’等问题的研讨上,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些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答案的问题越来越失去其学术价值,同时也使‘文学理论的学科发展处于僵化与滞后的尴尬境地’。……文章指出,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要‘本质悬置’,‘只有暂时把本质悬置起来,文学理论才有可能与当下已发生巨大变化的文学活动的生产、传播与消费方式进行有效的对话,才有可能走出失语的困境’,并呈现‘勃勃的生机’”。[1]《理论热点:百家争鸣12题》书中第十篇:《文学界关于文学创作理性与非理性关系以及文学本质问题的讨论》[2](P252)中也有如出一辙的“反本质主义论者”的定位,且作者为党圣元先生和朱首献先生。非但如此,拙文的关键词“本质的悬置”也成为了反本质主义文论第一个特征的标签。至此,白纸黑字,发觉自己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反本质主义论者”,不但曾介入论争,且就是“这场笔伐‘本质主义’的理论宣言”[2](P252)的加盟者。
诚然,单就党先生在其文章中对于“反本质主义文论”的分析和批判,本人不但完全认同,而且对其表现出的学理的严谨性、学者的责任感及由此付出的辛劳表示由衷的敬意。但认同和敬意之余,笔者觉得有两个问题应向党先生讨教:一是将拙文中的关键词——“本质的悬置”用以概括反本质主义文论的第一个特征是否有失偏颇?二是将拙文《“本质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归入反本质主义文论是否合适?
首先,党先生将反本质主义文论的第一个特征归纳为“悬置本质”,我觉得是可以商榷的。党先生所说的“悬置本质”应该是化用拙文中的关键词——“本质的悬置”。因为用以引证的多篇文章中,只有拙文中出现了“本质的悬置”、“本质悬置”、“‘悬置’本质”[3]等与“悬置本质”颇为相似的语汇,而在其它文章中未见踪影。非但如此,从党先生对其它文章的引述中也难见出“悬置本质”之意,倒是“对本质主义文论进行了批判”、“反对本质主义”、“抛弃本质性诉求”[1]等观念明确。显然,“悬置”本质与“批判”、“反对”乃至“抛弃”本质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既如此,党先生用“悬置本质”来概括拙文是准确的,但用来概括其它文章则显得态度过于温和而有失偏颇了。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我的文章中并没有直接出现“悬置本质”,但党先生在转述时误将其也加上了引号。
简言之,我既非“本质主义者”,也非“反本质主义者”,“本质的悬置”亦并不具有反本质主义的内涵。写作《“本质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的初衷,一是作为从事文学理论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对于本学科教学现状的反思,二是对时下文学理论学术建设的观察,鉴于一方面文学理论因更新的滞后而面临“失语”的困境,而另一方面却是研究者们热衷于难有结果的“话语狂欢”这一现象,搁置本质的探究,或许是走出当前困境的一条出路。提出“本质的悬置”,并非笔者闭门造车的臆造,而是有其学理渊源和现实根据的。关于这些,拙作中已作过阐发,这里就不赘言了。
其次,党先生在其文章中谈到“针对反本质主义者对本质主义文论合法性的质疑,诸多学者对之进行了反批评、反质疑”时,认为首先“是针对反本质主义论者所提出的‘悬置本质’去研究具体文学问题的观点,进行反批评。”[1]既然党先生的“悬置本质”与拙文的“本质的悬置”同构异质,且引证文章中根本见不到与“本质的悬置”或“悬置本质”相似的字眼,那么,引证文章所反对的就应该是具有反本质内涵的“悬置本质”而非“本质的悬置”了。另外,针对“悬置本质”进行所谓反批评、反质疑的引证文章,在发表的时间上比拙文要么早、要么同期,“本质的悬置”根本不可能进入他们的视野。
再次,尽管我在文章中谈及建国以来文学理论教材建设的状况时,认为“有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不仅未能获得对‘本体论’性质的超越,反而将其作为理论体系构建的基本思维模式”,[3]但也是立足于童庆炳先生在其《文学理论教程》中彰显出的“文学性质与文学观念的多元理解”的逻辑起
点。如果就此认定我是反本质主义者的话,那我反对的也只是罗蒂所谓的以“内在和外在、实体与现象、中心与边缘的二元论”为基本特征的本质主义。当然,如果硬要将“本质多元化”烙上“反本质主义”的印痕,那么,在现实及党先生文章中坚定的本质主义者的童庆炳先生就很值得怀疑。不但如此,与党先生文章同期刊载的《多元的文学本质——对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论争的几点思考》也就具有戏剧化的讽刺意味:“既然极端的本质主义行不通,反本质主义亦不可取,而建构主义、关系主义又没有能够提出对当下文学本质的有效言说,那我们在研究文学时应该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答案是:我们提倡一种多元的本质主义,一种既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又符合当今文学发展实际的多元的本质主义。这种多元的本质主义,既是对历史事实的尊重,又是对今后文学研究的期许。”[4]
辨正至此,笔者有三点建议供党先生参考:一、对反本质主义文论思潮的界定中将“本质多元论”予以放逐,或曰给“多元的文学本质”一条生路;二、以“批判本质” 、“反对本质”或者“抛弃本质”来替换对反本质主义文论第一个特征——“悬置本质”的概括;三、干脆将拙文《“本质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从引证文章中予以删除,以免混淆视听。当然,建议归建议,仍十分感谢党先生对我文章的关注。
[1]党圣元.本质抑或去本质、反本质——新世纪以来中国文论研究的两种思路论衡[J].文学争鸣,2010,(1).
[2]何秉孟,高翔.理论热点:百家争鸣12题[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秦剑.“本质的悬置”:文学理论学科性之反思[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5,(2).
[4]曹顺庆,文彬彬.多元的文学本质——对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论争的几点思考[J].文学争鸣,2010,(1).
责任编辑 张吉兵
I206
A
1003-8078(2014)04-0040-02
2014-05-23
10.3969/j.issn.1003-8078.2014.04.12
秦剑(1966-),男,湖北红安人,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