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在我国的继承和发展
2014-04-08丘艳娟
丘艳娟
(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科学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和最基本的观点,而且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基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是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孕育之作,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显而易见,由《手稿》到《提纲》和《形态》,马克思主义实践的观点是逐渐演变的。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
在《手稿》中,马克思初步阐释了自己新的经济学、哲学观点和共产主义思想,并且以异化劳动的思想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进行分析,不断探究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决定性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实践的、现实的世界中,自我异化只有通过同其他人的实践的、现实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1]99由此可见,异化是在现实的实践中、在同他人的现实关系的实践中产生出来的,并在实践斗争中磨灭,其最终目标是实现我们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认为,人并不是仅仅依靠意识活动生存,关键是要进行改造自然界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一种创造生命的活动,也是人的类生活。马克思在《手稿》里虽然没有确切区分出劳动和实践的涵义,但是已经明显地把生产劳动归纳为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
实践基本特征的初步形成是马克思通过对人的本质的考察分析。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决定了人类以社会存在物存在。正如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是有意识的活动,这也正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只有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才能得以证明。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它是一种感性的活动。实践作为人以“感性”的方式来把握客体活动,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物质、能量以及信息转换的中间桥梁,它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实践还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征。实践从孕育之始就是社会的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着的实践。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下进行着实践活动。实践的对象、规模、范围和方式,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毋庸置疑,实践是一种群体性的活动,它不是单一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马克思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建立了科学的认识论,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存在的不足。一是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54这里的“对象、现实、感性”指的是一回事,是能被主体感觉到的客观世界。换言之,这里的旧唯物主义不知道客观事物首先是人们实践的对象然后才是认识的对象,所以他们把客观事物脱离主体性的实践当作纯客观的对象去认识。对于他们而言,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只是直观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就像照镜子一样。第二,实践是验证真理是否具有唯一性的标准。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2]55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证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这是由真理的性质决定的。对马克思而言,离开实践去争辩思维能否反映现实,就跟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一样,是毫无意义可言的。第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回到实践中去。也就是说,认识不仅仅是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恩格斯于1845~1846年写的《形态》是对《提纲》的深入探讨和科学阐述,标志着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彻底形成。《形态》第一次科学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随后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正在阐释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因此,如果没有对实践的科学阐述,便没有历史唯物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我国的继承与发展
(一)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具体现实状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实践观。他着重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也就是认识不仅从实践中来,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在这里,毛泽东也尤为重视实践对认识的反映作用。毛泽东的《实践论》这篇文章,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为基础,以实践和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为中心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具有能动性的革命反映论。他一贯主张“人定胜天”,即人能战胜和克服自然和社会中出现的种种困难险阻,并且是充满信心的。关于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这个问题,毛泽东在其《实践论》中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包括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其中这个主观世界包括着人的认识能力。鉴于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具有责任感,勇于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值自身的价值,提高理论素养。
(二)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其实践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实践观的核心内容。正是坚持了实践的观点,邓小平创造性地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问题作出了回答,逐渐形成了生产力和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在邓小平的领导下我们党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会议,这次会议关系着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这次大会的讨论,标志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确立。邓小平认为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这两者之间是互相联系、辩证统一的。在南巡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137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任务主要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也要求我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要有创新性的实践精神。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4]143这就要求我们干什么事情不要缩头缩尾、裹足不前,而要大胆地去尝试、去试验。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指导下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的论述精炼总结出党领导的实践最根本任务及其性质、宗旨。具体的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基本条件体现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和人类共同进步的方向体现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党一切的实践活动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改革处在一个关键时刻。在新形势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迫切需要我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求真务实”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精神实质的总结。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
众所周知,任何伟大的理论都源于实践,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由此可见,从实践角度来看,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为核心的思想正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基础之上的。科学发展观确切地指出:“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5]换句话来讲,只有视主体的人为实践的基本出发点和前提条件,并且只有把人民群众视为根本才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发展”思想正是源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多样、全面的思想范畴。
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具体表现,而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运用。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现存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科学发展观也重视人和自然、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这就迫切要求我们积极应对社会中出现的种种不良的现象,以达到社会的和谐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0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