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史主义“文本历史性”视阈下的文本复译
2014-04-08郑传银
郑传银
(淮南师范学院 外语系,安徽 淮南 232038)
序言
任何一部作品,即文本,都产生于一定的时间、空间的范畴内,它的意义绝不仅限于对其所在的时代。而文本的生命不会止于一次翻译,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民族的语言在潜移默化地发展着。各民族的文化业也跟着变化,旧的译本在新的历史环境中显得陈旧、落后而不符合时代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之需要。从理解的层面上说,曾经不可译的因素在新环境下可能变得可译,在语言表达方面,旧译本的语言可能显得晦涩难懂,甚至不可接受,这一切都是复译本出现的现实动因。
一、新历史主义
20世纪80年代初,在美国“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作为一个新的文学批评流派正式得名。新历史主义是对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等强调文学本体论的文学批评思潮的一种反拨,是一种强调权力话语的“文化诗学”,即强调“文学与权力、政治的复杂关系,认为文学是意识形态的结果,同时也参加意识形态的塑造”(赵稀方,1997)。
作为一种整合多学科的文学批评方法,新历史主义强调从历史话语不明确之处发掘历史权力运作的真相、注重通过作品意义的重释来达到历史和现实的互动。从与翻译和翻译研究的相关视角来看,新历史主义的特征是:多学科性、反传统性、强调权力话语和“文本的历史性”。①王宏主编:《翻译研究新视角——2009年全国翻译高层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39 页。本文主要从“文本的历史性”视角来探讨翻译领域中的复译现象产生的逻辑动因的合理性。
二、文本的历史性
新历史主义流派强调 “历史的文本性”(the textuality of histories)和 “文本的历史性”(the historicity of texts)。所谓“历史的文本性”指的是:我们已知的所谓“历史”是根据种种“文本”拼凑甚至想象而成的,而这些“文本”都是受过原作者的主观性、权力、政治的影响,因而“真实的”历史在时间的长河里很难清楚地被把握。所谓“文本的历史性”指的是:任何“文本”一旦完成,就成了“历史文本”,即有了“历史性”,一个“历史性的文本”,任何人都有阐释权。
从翻译(包括语际翻译和语内翻译)的视角来看,以上新历史主义的这段话一方面是要突出译者的主体性和话语权力,另一方面则暗示了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因而译本也就不具有确定性。在这层意义上,可以说任何译本都不是“真实的”,都是可疑的。既然任何译本都是可疑的,那么我们作为异族语言的读者或不同时代的读者又该怎么办呢?一方面作为异族语言的读者或不同时代读者的我们只能依靠翻译才能获得所需要的信息或知识,但是翻译者们的译本又是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我们得怀疑自己所获得的信息或知识,既然如此也只有原著作者本人才能真正理解其行文的意思了。如果按照这种认识,我们必然会导致认识论中的不可知论,会怀疑一切,会否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会否认社会实践的作用。那么如何对原著进行认识和理解呢?
当然,任何一个文本,都是一定时间、空间交互的产物,但它的价值又绝不仅限于其所在的时代,这也正是文化积淀历史意义所在。在这种情况下,译者或阐释者的桥梁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要进行语际或语内翻译,帮助读者突破语言或文化方面的障碍进行对原著的认识。的确,译者也受到其所在时代、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译者对原著的理解是依据其自身的文化修养、生活经历、艺术欣赏习惯、审美情趣对原作进行的一种阐释。所以,可以确定的是:负责任译者的译本虽然不能反映原著的全貌,但肯定会是对原著的某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阐释。正如鲁迅所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密事……”①许钧:《翻译概论》,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69 页。。说到底,翻译或阐释是为一定的读者群服务的。因此,任何一种译本或阐释都是在接近原著的本意,揭示原著作者对某方面所作过的思量,都是从一定视角是对原文的合理的解读,即,原作是可以被认识的。对原著的不同译本是基于不同方面或不同侧重维度来考量的,并不一定是因为现有译本是可疑的。笔者认为,虽然译者或阐释者的认识是对原作生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伸和扩展,但其本身却又不可能超越其所在的时间和空间范畴而成为“不朽”。
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篇》)
对这句话有以下多种理解:
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可以放任不管吗?不可以。要教育他们。)
2.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如果老百姓可以被支使,放任自由是不行的,必须加以引导。)
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可以放任不管吗?不。还是要进行教育。)
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若可驱使,就让他们听命;若不可驱使,就教育他们。)
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已具备条件的,使其自由;不具备条件的,教育他们。
6.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只可被驱使,而不可让其知道为什么。)
很显然第6 种阐释和其他5 种是大相径庭。从语内翻译的角度来看,第6 种阐释一直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自宋朱熹至今,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如果赞同第6 种阐释,那么可以认为孔子是愚民政策的始作俑者和鼓吹者。可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创办私学的人,其弟子众多,贤人七十又二,是一个一生致力于“有教无类”的伟大的教育家,把他理解为是一个鼓吹愚民政策,很难说得过去。相比之下,其他5 种阐释“主张教育民众,引导民众”,似乎更是符合孔子的伟大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那么为什么会有第6 种所谓很权威的阐释呢?恐怕与朱熹的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有着极大联系,而朱熹又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倡导的思想能不为其所在的朝代帝王统治所服务吗?愚民政策是当时社会维稳的一剂很好的良药,所以孔子的言论被阐释为:老百姓只可被驱使,而不可让其知道为什么,应该不会太难理解了。而其他的五种理解存在的合理性,主要是提倡孔子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伟大的 “有教无类”教育理念,既在于宣扬教育民主、教育的真正意义,又在于促进社会民主。所以,不同阐释都是在接近或揭示原语本身的底蕴,在为其目标读者服务。
从语际翻译的角度来看,即便是面对第一种阐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样具有浓厚“历史性”的文本,译者的处理也是有很大的不同:
1.The common people can be made to follow a path,but not to understand it.(Lai Bo and Xia Yehe,Analects of Confucius,1994:133-134)
2.The common people can be made to follow the government decrees,but cannot be made to understand why they should do so.( Lao An,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1992:33)
3.It is possible for the common people to be made to follow a policy,but it is not possible for them to be made understand it.(Lau,D.C.Confucius the Analects.1992)
4.The common people can be made to follow it;they cannot be made to understand it.(Footnote:“it”refers to“the Way”)(Arther Waley,The Analects,1938:99)
5.The common people can be made to follow a path,but not to understand it.(Lau,D.C.Confucius The Analects.1979)
6.The people may be made to follow a path of action,but they may not be made to understand it.(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 Volume 1,1860:211)
7.When the populace concur,encourage them to follow.When they do not concur,encourage them to understand.(David H.Li,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1999)
对于以上英译也是见仁见智的。译文(6)是基于经验主义之上的;译文(4)是在于暗示道家思想的高深、奥妙;译文(5,2,1)在于说明统治阶级的主导作用,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维稳手段;译文(3)侧重于“老百姓”的主体性,倡导民主;而译文(7)则侧重“教育民众、引导民众”的“民治”思想。①王宏主编:《翻译研究新视角——2009年全国翻译高层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41 页。可以说以上译文皆有可取之处,体现译者的主导性和话语权,从认识论、文化学、政治学、社会民主以及教育学等方面都有很好的阐释,同时有利于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从不同方面向世界进行广泛传播,也是从事典籍英译研究的一个主要功能所在。
可以看出,文本的生命不会止于一次翻译,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民族的语言在潜移默化之中不停地向前发展,随着时代的改变,旧的译本在新的环境中可能显得陈旧、落后而不符合时代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之需要。在理解方面,从前某些不可译的因素在新环境下可能变得可译;在语言表达方面,旧译本的语言显得晦涩难懂,甚至不可接受。这一切都期盼复译的产生,来推动文本的生命继续发展达到历史与现实的互动。翁显良先生在《意志由来画不成》 一书中也认为:“翻译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原作,是要人家懂而不是要人家不懂,所以不能不现代化,而且要不断地现代化,过了一定时期又得把译过的作品重新再译。这种情况是人所共知的。”②翁显良:《意志由来画不成》,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年,第2 页。
在历史上,不同时代的读者的接受意识是不同的,且随着地点、时间乃至文化、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特别是对翻译作品的语言更有着时代的要求,翻译作品的可接受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在语言层面。一部翻译作品,如果语言陈旧、不具时代气息和忽略读者的审美习惯,肯定会被淘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复译本的诞生是必然的呼唤。用奈达的话就是:一部译本,不管它多么接近原作,多么成功,其寿命一般只有“五十年”。从中西翻译史看,虽然有过很多了不起的翻译家都作过非凡的努力,试图以准确的理解、准确的翻译使自己的译本成为终结性的“定本”,甚至有人想超越原作,使自己的译本与原作共存,成为不朽,但终因种种因素被后人淘汰,进而出现一个又一个的复译本。例如《圣经》是这样的命运,林纾的《巴黎茶花女遗事》也逃脱不出这样的遭遇,目前至少已经有十五个译本。另外,《红与黑》,中国翻译界对其甚为关注,现在已有二十几个译本。不管复译是出于何种动因,或出于文学考量,亦或是经济利益驱动,不可否认的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翻译译本就是对历史文本的复译,是“文本历史性”的特征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认为:“复译必然是个继承、借鉴、突破或另辟蹊径。”③许钧主编:《代前言》,《文字·文学·文化——<红与黑>汉译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6 页。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翻译的功能或是目的来看,对具有“历史性的”文本进行复译是切合复译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多重现实因素的需要,是在服务于特定读者群阅读心理、审美习惯、文化追求等方面所做的新的努力。
结语
新历史主义所强调的“文本的历史性”暗示“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或多解性。这一思想为对原著的多重阐释和文本复译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也给译者提供了更广阔的自由空间。因为,复译可以强调译者在“文本历史性”中的主体性作用,可以突出复译时代的文化语境,也是译者话语权在文本中的体现,更是历史文本对现实的价值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