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人的唐五代藩镇观
2014-03-31吴树航顾乃武
吴树航,顾乃武
(1.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 河北 保定 071000; 2.河北大学 历史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0)
安史之乱结束后,唐朝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五代沿袭唐代藩镇割据形势,藩镇攻伐兼并不已。到北宋初期通过一系列的削藩措施,藩镇割据的问题虽然基本得以解决,但却又出现了地方军力弱化、边防不稳的形势。当代学界从不同角度对藩镇问题进行了研究,大多对藩镇割据持否定的态度。①然而宋人从本朝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对不同时期藩镇割据作用的认识并不相同。这应是当代藩镇割据研究应当予以注意之处。
一 宋人的黄巢起义前之唐代藩镇观
宋人认为唐末②之前的藩镇具有双重作用,而且重点肯定其积极作用,这是宋人对唐代藩镇认识的重要特点。
1.黄巢起义前藩镇作用的双重性。
宋人对唐末前藩镇的认识是辩证的,认识到唐末之前藩镇具有双重作用。如尹源撰《唐说》,指出“世言唐所以亡,由诸侯之强,此未极于理。夫弱唐者,诸侯也。唐既弱,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1]在尹源看来,藩镇具有弱唐和维唐的双重影响,藩镇对于维持唐王朝的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王谠认为:“盖唐之乱,非藩镇无以平之,而亦藩镇有以乱之。其初跋扈陆梁者,必得藩镇而后可以戡定其祸乱,而其后戡定祸乱者,亦足以称祸而致乱。故其所以去唐之乱者,藩镇也;而所以致唐之乱者,亦藩镇也。”[2]王谠也认识到了藩镇“去唐之乱”和“致唐之乱”的双重作用。
2.黄巢起义前藩镇作用的积极性。
宋人不仅认识到唐末前藩镇的双重作用,而且肯定了其积极作用。抗金大臣李纲认为在唐廷面临着外族入侵,内地藩镇跋扈叛乱,农民起义等压力下,“皆赖方镇相与掎角以定其乱,则方镇之兵不得谓无功于唐。”[3]藩镇对中央集权是一种威胁的同时,也能够起到拱卫京师的作用。北宋末年时任御史中丞的秦桧指出:“大金自去岁问罪中原,入境征战已踰岁,然所攻必克者无他,以大金久习兵革,中国承平百年,士卒罕练,将帅未得其人也。自古中国地土、甲兵之威,四邻无有,将相英雄,世不乏才。使异日士卒精练若唐藩镇之兵,将相得人若唐肃、代之臣,大金之于中国能必其勝哉?”[4]秦桧建议“士卒精炼若唐藩镇之兵”,提高军队战斗力,是对藩镇能够练就精兵、增强军力积极作用的认可。
3.黄巢起义前藩镇制度可借鉴性。
北南宋之交的抗金名臣李纲认为“今天下之大患,在金人与蠭起之盗贼,其势非复方镇之制,而假之权不足以捍御。”[5]因此李纲主张借鉴唐藩镇之制,在给宋高宗上书提出的备边御敌八策中提出:“为今之计,莫若以太原、真定、中山、河间建为藩镇,择镇帅拊之,许之世袭,收租赋以养将士,习战阵,相为唇齿以捍金人,可无深入之患。又沧州营平相直,隔黄河下流及小海,其势易以侵犯,宜分滨、棣、德、博,建横海军一道,如诸镇之制。则帝都有藩篱之固矣。”[6]
改造藩镇制度,使藩镇节帅有财权、兵权,无用人之权。在南宋初面临“江北、荆湖诸路盗亦起,大者至数万人,据有州郡,力不能制”[7]的情况下,范宗尹建议“今当稍复藩镇之法,裂河南、江北数十州之地付以兵权,俾藩王室,较之弃之夷狄,岂不相远?”[8]范宗尹认为应该“稍复藩镇之法”,不是完全沿袭唐藩镇之制,而是对其进行改造,使之有军权财权而无用人之权,以期既能够解决南宋面临的问题,又不会造成尾大不掉之势。
改造藩镇的另一种方式,建都督,广地域。南宋末年面对蒙元的大举入侵,文天祥上疏宋恭帝建议:“今宜分天下为四镇,建都督统御于其中,以广西益湖南而建阃于长沙;以广东益江西而建阃于隆兴;以福建益江东而建阃于番阳;以淮西益淮东而建阃于扬州。责长沙取鄂,隆兴取蕲、黄,番阳取江东,扬州取两淮,使其地大力众,足以抗敌。约日齐奋,有进无退,日夜以图之,彼备多力分,疲于奔命,而吾民之豪杰者又伺间出于其中,如此则敌不难却也。”[9]
宋人的黄巢起义之前藩镇观自有其新特点,认识具有双重性,黄巢起义之前藩镇对中央是一种离心力的同时,也具有维系朝廷存在的客观作用。唐末之前,对中央造成威胁的主要是河朔割据型藩镇,除此之外还有中原防遏型、边疆御边型、东南财源型藩镇。[10]各类型藩镇相互制约,与中央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起到维系朝廷存在的客观作用。唐末前藩镇能够维系朝廷存在的同时也起到抵御外族入侵的作用。《新唐书·兵志》所说:“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11]欧阳修的这种说法道出了藩镇的设立与边防的关系。天宝沿边十节度使的设立的目的就是备边,防御少数民族政权的入侵。杜牧在《战论》中也说:“天下无河北则不可,河北既虏,则精甲锐卒利刀量弓健马无有也。卒然夷狄惊四边摩封疆,出表裹,吾何以御之?”[12]
二 宋人的唐末五代藩镇观
宋人对唐末五代藩镇基本上持批判、否定态度,对此北宋和南宋时期的宋人均有很多论述。
1.北宋时期的否定论。
北宋建立后,为避免如五代一样沦为短命王朝,迅速灭亡,北宋君臣积极总结唐末、五代政治得失,吸取教训,逐步建立了“事为之防,曲为之制”[13]的“祖宗之法”。北宋建立防弊之政,借鉴的主要是唐末五代藩镇的弊端,北宋君臣对唐末五代藩镇的弊端有清醒的认识,宋太祖和当时宰相赵普有这样一段对话:
初,上既诛李筠及重进,一日,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14]
宋太祖所说的“唐季”实际上是指五代时期的“后唐”,而非大唐王朝。赵普将天下祸乱的原因归结为“方镇太重,君弱臣强”,宋太祖对此非常赞同,可见北宋君臣对唐末五代动乱之源有着一致的认识,这也是北宋君臣对唐末五代藩镇弊端反思的结果。宋太祖也正是在“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思路下,解决宋初的藩镇问题。宋太祖对唐末五代藩镇的认识也为后来的继承者所遵循和推崇,宋太宗总结国家兴亡时曾对宰相说:
国之兴衰,视其威柄可知矣。五代承唐季丧乱之后,权在方镇,征伐不由朝廷,怙势内侮。故王室微弱,享国不久。太祖光宅天下,深救斯弊。暨朕篡位,亦徐图其事,思与卿等谨守法制,务振纲纪,以致太平。[15]
这里所谓“唐季丧乱”,应该是指唐末也就是黄巢起义之后。宋太宗的表态不仅是对太祖所立法制的遵守,也包括对太祖对待唐末五代藩镇问题态度的认同。宋哲宗时的文人华镇认为:“僖昭之衅,覆李氏之业者,在乎方镇割据,宦官擅制而已。”[16]华镇认为导致唐朝灭亡的两个原因是方镇割据和官宦专权。而他所说的“僖昭之衅”,应该具体指唐僖宗、唐昭宗之后,因此其所谓“在乎方镇割据”应该是指唐末方镇。
2.南宋时期的否定论。
北宋上至君臣下至士大夫均对唐末五代藩镇持否定态度,南宋也是如此,如陈藻认为唐代数患在于“闺门也,外国也,藩镇也,宦官也,朋党也,盗贼也”。[17]闺门之祸指唐朝前期的武、韦、李、杨专权;外国之祸指唐代后期吐蕃、回纥、沙陀等少数民族政权入侵;朋党之祸指牛李党争;盗贼之祸指农民起义;藩镇,则是唐代后期长期之患,黄巢起义之前以河北藩镇为主,黄巢起义后主要是宣武节度使朱温与河东节度使李克用,而最终代唐的是朱温,是唐末藩镇。因此陈藻所说的藩镇之患很大程度上是指唐末藩镇之祸。
王稱也说:“唐季以来,至于五代,藩镇之祸烈矣。”[18]在王稱看来,藩镇之祸唐代已存在,但藩镇之祸达到“烈”的程度是在五代时期,也主要针对五代藩镇而论。南宋后期的吕中也认为:“至于五代,其弊极矣,天下之所以四分五裂者,方镇之专地也;干戈之所以交争互战者,方镇之专兵也;民之所以苦于赋繁役重者,方镇之专利也;民之所以苦于刑苛法峻者,方镇之专杀也;朝廷命令不得行于天下者,方镇之继袭也。”[19]吕中批评的也是五代藩镇,是对五代藩镇弊端的借鉴。
宋人的这些议论,建立在借鉴藩镇弊端的基础之上基本上是对唐末五代藩镇进行严厉的批判,揭露唐末五代藩镇造成的消极影响,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宋人的唐末五代藩镇观又是片面的、极端的。何灿浩先生将唐末藩镇分为四种类型。③虽然唐末五代藩镇的绝对数量比唐末之前增多,但能够兼并和干政的强藩毕竟是少数,宋人所批判的很大程度上就是指这类强藩,只有此类强藩才能对政治走向产生重大影响,成为宋人眼中的“祸乱之源”。但数量更多的附镇和属镇只能是强藩兼并和争取的对象,其对政治的影响极其有限,不太可能成为“祸乱之源”。
三 结语
总之,在整个宋代,对唐、五代藩镇的认识,一直存在多重认识。对黄巢起义之前藩镇的认识具有双重性,突出肯定藩镇的积极作用,这种认识具有进步性和客观性。对唐末五代藩镇基本持批判和否定态度,这种认识建立在借鉴藩镇之弊的基础之上,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不足之处,这种认识过于片面、绝对,以偏概全。认识的进步,是时代环境的逼迫。但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没有具体改良藩镇制度、设立藩镇以抵御外辱的措施,并不能解决宋代面临的问题。然而,宋代是个积弱的历史时代,不改变这种积弱的形势和导致积弱的制度,对唐五代藩镇的任何一种认识,这种认识基础上的任何一种借鉴,都不可能改变宋朝国运。
注释
①关于藩镇与中央之间关系的研究,参见王寿南:《唐代中央与藩镇关系之研究》,台北.大化书局,1978年版;张国刚:《唐代藩镇类型及其动乱特点》,载《历史研究》1983年第4期;关于藩镇割据基础的研究,参见韩国磐:《唐末五代的藩镇割据》,载《历史教学》1958年第8期;杨志玖:《试论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载《历史教学》1980年第6期。
②本文唐末是指黄巢起义到唐朝灭亡这一时间段。
③根据何灿浩对唐末藩镇的分类:一为实力较强,参与兼并,积极干政的强藩,如河东,宣武,凤翔;二为专注于兼并,不干政,如淮南,幽州;三为依附强藩,与强藩结盟;四为强藩的属镇。参见何灿浩:《唐末方镇的类型》,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二卷,2000年版第439-448页。
[1][元]脱脱.宋史·卷四四二·尹源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7:13085.
[2][宋]王谠.周勋初,点校.唐语林校证·卷八·補遗[M].北京:中华书局,1987:696.
[3][宋]李纲.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一四七·论方镇[M].长沙:岳麓书社,2004:1394.
[4][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十·靖康二年二月十三日[M].北京:中华书局,1987:605.
[5][宋]李纲.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一五十·论治天下如治病[M]. 长沙:岳麓书社,2004:1434.
[6][宋]李纲.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一七三·靖康传言录下[M]. 长沙:岳麓书社,2004:1597.
[7][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三·建炎四年五月甲辰条[M].639.
[8][元]脱脱.宋史·卷三六二·范宗尹传[M]. 北京:中华书局,1987:11325.
[9][元]脱脱.宋史·卷四一八·文天祥传[M]. 北京:中华书局,1987:12535.
[10]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44-45.
[11][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五十·志四十·兵[M].1328.
[12][唐]杜牧.樊川文集·卷五·战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91-92.
[1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十七[M].开宝九年十月乙卯条.北京:中华书局,1979:382.
[14][宋]李焘.长编·卷二[M].建隆二年七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79:49.
[15][宋]李焘.长编·卷二十九[M].端拱元年十二月条. 北京:中华书局,1979:662.
[16][宋]华镇.云溪居士集·卷二十·唐论[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19册,482.
[17][宋]陈藻.乐轩集·卷八策问·唐始终治乱[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52册,107.
[18][宋]王稱,撰.孙言诚,崔国光,点校.东都事略·卷十九·列传二[M].济南:齐鲁书社,2000:155.简体横排版.
[19][宋]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二·处藩镇收兵权[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