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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资源竞争性价格的形成机制

2014-03-31周红霞常国俊谷奎林

关键词:黄河水竞争性水价

周红霞,常国俊,谷奎林

(河南黄河河务局豫西黄河河务局,河南洛阳471000)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世界上最为复杂难治的河流。黄河流域属于资源性缺水流域,它仅占全国2%的河川径流量,却承担着全国12%的人口、15%的耕地和沿河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根据黄委有关专家预测,在充分考虑黄河流域及相关地区灌溉实施节约用水的情况下,2030年该流域缺水110亿立方米,2050年缺水160亿立方米,枯水年份缺水会更严重[1]。当前用水需求已远远超出了黄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缺水将成为制约黄河流域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加强管理,通过科学手段对黄河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是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重要保证。

一、黄河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黄河水资源短缺是自然因素,黄河流域属于资源性缺水流域,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另一方面,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进一步加剧了短缺程度。从经济发展与资源相适应的角度来看,流域经济发展规划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短缺的现实,有违自然规律,与资源环境不协调。

目前,黄河水资源管理中的执法授权和管理手段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但造成资源短缺加剧、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水量分配和水价定位。水量分配目前依然沿用“八七分水方案”,该方案带有计划经济的特点,不能起到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础配置作用,影响了公平与效率,甚至某些地方或部门把国家水资源变成自己所有,对水资源进行垄断,存在严重浪费和空占资源的现象。黄河水价偏低,导致用水方对水的价格不敏感,节水观念淡薄,节水技术的推广缺乏内在动力。与此同时,用水浪费,低水价还导致人们对水资源短缺缺乏紧迫感,保护意识薄弱,随意污染水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黄河水市场与市场中的黄河水

为了解决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少学者提出建设黄河水市场的理论设想。目前水市场理论还不是很成熟,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在普遍意义的市场中,供应商和商品都很多,顾客可以自由选择商品和供应商,但对于绝大多数黄河水的用水方来说,黄河水资源是唯一的来源,不存在其他的供水方,没有在水市场选水源的自由,因此水市场的说法很勉强。有人称之为准市场,也说明了其作为市场的局限性[2]。另一方面,广大的用水方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却是不争的事实,或许换个角度看问题更准确,黄河水是处于市场经济中的用水方需求的资源,黄河水不是水市场中的水,而是广义的经济市场中的水。我们的目标不是为黄河水建立一个水市场,而是利用市场经济规律解决处于市场环境中的黄河水的分配问题。

(一)市场之水与竞争性水价

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由供求关系形成价格,并引导资源在社会中流动,从而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市场经济的行为原则就是公平竞争。政府授权的黄河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设计一套分配机制,参与竞争的各方按照机制来竞争所需水资源,竞争结果是水资源按竞争力量得到分配,并在竞争性分配的基础上形成水价,竞争性水价可以把水价的定位主体由行政部门转移到市场,具有更大的合理性。

(二)竞争性水价的形成机制

竞争性水价的形成机制可以这样设计:首先对水资源定一个初步价格,各用水方根据自身的需要与水价权衡自己的需求水量X(n),所有用水方的需水量总和看做X,黄河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可分配的供水量我们看做G,当X大于G时,提高水价,通过价格杠杆,使得各用水方降低需求量,最终使得X与G达到相等。反之,X小于G时,说明价格高了,此时应降低价格,使得X与G达到相等。当X与G相等时确定的价格即为竞争性价格,此时的分配即为竞争性分配。竞争性价格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尊重用水方的自主权,同时利用了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

(三)竞争与补偿机制

水资源分配实行分级竞争分配。第一级竞争参与者应是流域内的省级政府。对于黄河水利部门,主要考虑第一级分配。省级政府向下分配用水,可以继续使用竞争性水价机制。国家对于农业和其他产业的补偿继续有效,只是补偿方式发生了变化,由直接从水价补贴变为价外补贴,国家把水资源的补偿直接拨付到省级政府,由省级政府负责向下分配。补偿机制用来保护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但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可作为竞争性竞争的配套竞争。

(四)计划分配与竞争性分配并存

传统的计划性分配方案虽然有局限性,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完全取消。因此,在实行竞争性水价时要有一个合理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把黄河可分配的水资源分为两部分,执行不一样的政策。第一部分仍按照传统的行政方法统一规划分配,政府制定水价,这一部分逐步减少;第二部分实行竞争性水价,这一部分要逐步加大。

三、实行竞争性水价的意义

(一)水价制定更趋合理

传统的黄河水价的形成基本上是按计划经济的办法确定的,如农业用水以粮折价或按亩次收费,工业及城市按核定价格,这些价格不反映供水成本和资源本身的价值,不反映供求关系,在供水过程中滋生出诸多问题。许多学者呼吁提高水价,方向是正确的,但究竟提高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说法。竞争性水价是用水方直接参与制定的,是自愿和竞争相结合的结果,比较公平合理。

(二)水资源管理更有层次

作为黄河水资源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如何公平分配水资源。对于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节水技术推行不力这些情况,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难以通过管理得到改善。通过竞争性水价机制提高水价之后,用水成本加大,迫使用水单位重视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成熟的节水技术很多,没有普遍推广的原因不是技术的成熟度不够,而是缺乏内在动力。当用水成本威胁到用水方效益的时候,用水方自然会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黄河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在于宏观管理,保证公平分配,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则是各级用水方考虑的问题。竞争性水价有利于在不同的层面形成不同的管理重点。

(三)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纵观多年来黄河水资源管理的现实,供给为主的管理方式已走到尽头,迫切需要实现水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竞争性水价是一种以需求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方式。它的特点在于,在现有的水资源供应条件下,引入市场机制,使高效用水者受益,使浪费者遭受经济损失,引导水资源从低效率使用向高效率使用转移,最终达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促进水权制度的实现

水权是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统称。水权是准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我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征收水资源费”是水资源属于国家的体现[2]。竞争性水价为黄河水资源确定了合理公平的价格,为行使水权奠定了基础,有效避免水事纠纷,规范了各经济主体的用水行为,起到了对水资源的保护作用。

四、结语

竞争性水价促使黄河水资源管理从供给管理转向需求管理,黄河水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水权清晰,水价合理,激励用水主体节约用水,减少浪费,引导水资源从低效率使用向高效率使用转移,实现水资源供求相对平衡。竞争性水价能够促使黄河流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有机结合,形成与之相协调的发展规划。可以预见竞争性水价将会极大缓解黄河水资源短缺带来的压力,促进黄河流域的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1]薛松贵.黄河水资源问题及对策[EB/OL].http://www.chinawater.net.cn/CWSNews/011121/112601.

[2]杜榜清.建立黄河水权制度和水市场实现黄河水资源的优 化 配 置 [EB/OL].http://www.doc88.com/p-5184617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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