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泽尔产权思想的独特性
2014-03-30武建奇张润锋
武建奇,张润锋
(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石家庄050061)
论巴泽尔产权思想的独特性
武建奇,张润锋
(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石家庄050061)
与其他产权理论家相比,巴泽尔产权理论具有更强的可读性、挑战性和解释力。巴泽尔产权方法不是对传统经济学的抛弃,而是改变了原来的假设条件,即从零交易费用到正交易费用的转变后,对经济学传统的继承和拓展。巴泽尔的“产权方法”是巴泽尔本人提出的不同于传统的新古典方法,也不同于传统的制度和新制度经济学方法的独特的产权分析方法。巴泽尔提出的一系列产权经济学新范畴、新理论给人以极大启发,但其“实例型”的思维和“微微观”的研究视角也使其思想的解释力受到一定限制。
巴泽尔产权思想;所有权;产权方法;交易费用;公共领域
产权理论从马克思、斯密等的以“财产整体”为基础的所有权,到以科斯为代表的作为“权利束”的产权,再到巴泽尔典型的“所有权整体属性化”的产权,权利“核算单位”日趋缩小,分析日益准确,犹如军事上从过去对大致目标的“地毯式轰炸”,到现代的导弹对具体目标的“精准打击”、“定点清除”一样,经济学上的权利激励和约束的方向也日益精确,更有效率。巴泽尔独具特色的产权思想极具价值,尚未引起学界应有重视,兹以我们的初步研究作为引玉之砖,期望推动该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一、其人其说
汪丁丁为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所作的序说,巴泽尔(Y.Barzel)“基本上是一个微观经济学家,他不喜欢空谈诸如‘文化’、‘心理因素’、‘意识形态’这类不可操作的概念”。[1]1他还称巴泽尔是产权学说“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发展的转折式人物。[2]这些描述,比较贴切地刻画了巴泽尔产权思想的轮廓特征。国内其他一些学者,如周其仁、段毅才、卢现祥、刘东等也对巴泽尔产权思想给予了高度评价。刘东认为,巴泽尔对产权的论述“观点新颖、思想深刻和方法独特”。[3]崔兵和卢现祥对巴泽尔产权思想评价道:“运用自身创建的独特的产权分析视角解读经济现象。”[4]王光庆认为,巴泽尔“从常人未见的角度,阐发他对交易费用和产权独到的理解和见识,在平凡之处给人以思想灵感的激发,……充分体现了他的学术智慧”。[5]这些评价一点也不为过。
巴泽尔的思想深刻、独到、智慧,所谓“微微观”研究的案例分析中充满着机智和精彩,但其理论没有像马克思那样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宏大结构。《凯恩斯以后的100位著名经济学家》①中没有他的名字;在中国影响最大的产权文集《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②中也没有他的论文;国内制度文献和制度经济学教材中经常提到的也只是科斯、阿尔钦、德姆塞茨、平乔维奇、弗鲁博顿等人,较少有巴泽尔的踪影,连“百度搜索”中巴泽尔与科斯相比,条目也少得可怜。③其差距之大与巴泽尔的实际学术地位并不相称。研究后我们发现,与其他产权理论家相比,巴泽尔产权理论具有更强的可读性、挑战性和解释力。
一是可读性。巴泽尔的论著文字浅显,文风朴实,善于用大众语言阐述高深理论。如果说产权经济学大师中,科斯的语言像中国经济学家盛洪的语言那样火花四射但不免艰深晦涩,那么,巴泽尔的语言则像中国经济学家樊纲的语言那样准确深刻、平易浅白,让老百姓也看得懂,喜欢看。加之,案例精彩,用意极深,巴泽尔的书可以从零起读,让不同层次的读者都能从中受益。
二是挑战性。不拘前说,不唯大师,不畏传统,其思想充满新颖性,极富针对性和批判性。他对产权经济学许多重要问题的分析,既与众不同,又令人信服。优美的语言里包裹着锐利的刺。锋芒所指,都是经典,或者是人们已习以为常但却存在问题的基本常识。权威的产权理论大师科斯、德姆塞茨等,都是这里的批判对象,张五常对其很多思想欣赏有加。巴泽尔边破边立,在对一个个曾被奉为神明的理论观点的批判中建起了自己产权理论的大厦。
三是解释力。巴泽尔理论不仅整体上逻辑严谨、内在统一,而且微观上每一论述都有实际支撑,现象可观察,结论可检验。虽然他的许多分析看似“碎片化”,举了很多来自欧洲、美国、以色列等国的具体实例,很琐碎,在阐释一个小问题过程中,却建立起一个新原理;他的微观案例分析,引发了宏观上的无限思考,观点之间,逻辑一致,构成整体,各说内在自洽,看似凌乱的碎片被一个无形的逻辑串了起来,成为体系,就像考古学上的头骨碎片能够依其内在联系复原出完整头骨,而毫无关联的任意碎片不可能“复原”出任何东西一样。小实例说明大道理,不像一般著作那样把所论大而化之,而是说有根据、论有基础,每个论断都可从案例中感知,让人切身感受到经济学是致用之学,让浮在天上的高深的产权理论落到实地。
巴泽尔讲:“产权分析方法适用于一切人类行为和人类制度。”[1]137“分析非价格调整或分析产权不一定要限于经济的市场部分或市场经济中;相反,此种分析的成果到处适用。它们像适用于中国香港那样适用于红卫兵时代的中国,也适用于那些完全没有市场体系的部落。”[1]12就此,吕福新引出了巴泽尔产权思想对管理学的意义。他写道:“巴泽尔的产权经济分析为管理奠定了基础。他的‘产权方法在最少使用市场价格、最少允许调整价格的制度中最有用处’[1]12,13,而组织和管理制度是很少使用市场价格的,是产权方法的最佳用武之地。”[6]
二、分析方法
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分析工具(如最大化目标、个人主义、供求分析、成本收益分析、边际分析、均衡分析等),加上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再加上巴泽尔独特的交易成本内涵(产权界定成本)和独创的属性分析方法,构成了巴泽尔独特的“产权方法”。这个“产权方法”,非常独到。它不再像科斯那样,虽然思想深刻,但表述沉闷得让人窒息。而巴泽尔对许多案例的产权分析,轻松自如,清新明快。他对自己独创的产权方法十分自信,宣称“适用于一切人类行为和人类制度”[1]137,对此看似狂妄的挑战,居然无人反驳,而对科斯交易费用方法的质疑却不曾间断。
巴泽尔产权方法不是对传统经济学(新古典的传统和新制度的传统)的抛弃,而是改变了原来的假设条件(从零交易费用到正交易费用的转变)后,对经济学传统的继承和拓展。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最大化。巴泽尔指出:“个人最大化的含义是:不论何时个人察觉到某种行动能增加他们权利的价值,他们就会采取这种行动。”[1]7这里,巴泽尔作了两个改进:
一是关于最大化。最大化是经济学行为目标,也是方法。巴泽尔的特点是从产权、人与人利益关系的角度对最大化作了新的解释,而不是像新古典经济学那样仅从物质或者技术角度、撇开人的关系来讲最大化或者效率。他把“最大化”理解为“浪费的最小化”,但并不是没有浪费。他现实地认为,最优是“不存在可以避免的浪费”④。如果可以消除的浪费没有消除,其行为就仍有“边际调整”的空间,就要继续调整下去,直到浪费最小化即效益最大化为止。而他对浪费的定义也极具特色且非常深刻,认为浪费就是“花费资源获取非排他性收入”[1]33,就是所谓花了“冤枉钱”。言外之意,就是说本来可以不花钱的东西,你花了钱才得到,这笔钱就是浪费。效率,就是要消除花“冤枉钱”这样的情况。所以,巴泽尔的最大化就是浪费的最小化,即“不花冤枉钱”。
二是关于个人主义。西方经济学家以个人主义方法论著称,新制度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者的极端个人主义更加典型。表现在经济学上就是主张个人至上,最大化也是个人效率最大化,而个人主义与集体、与公有、与计划,甚至与政府水火不容。但巴泽尔的个人主义方法却不排斥公有、集体、计划和政府所有,并且批评“盲目私有化思潮”:“价格机制并不总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的方法”[1]139;“血液这种商品是说明非市场机制优于市场机制的一个明显的例证”[1]140;“只要经济在运行,就必然存在私人产权,而且政府无效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1]142;“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这两种经济体制都能把追求最大利益的人们的行为后果反映出来,因此两种体制都必然讲究效率”[1]147;“先验的推理不能表明私人所有一定会比政府所有更具有效率,……不能得出私人拥有比共同拥有会更好界定权利的结论”[1]97。
2.供求分析。新古典经济学的供求分析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中价格是调节供求的唯一工具,而且,只有均衡价格才是达到供求平衡、资源配置合理的条件,否则,市场上不是供不应求(短缺),就是供过于求(过剩)。在市场自由波动中,价格与供求会互相适应,自动调节,而在政府控制价格下,固定的价格一般低于均衡价格,按照传统理论,必然会出现短缺,或者“强制替代”,或者“隐性通胀”,或者“票证配给”,或者“排队等候”等。巴泽尔以产权方法分析“非价格调节”的供求变化时,认为在“价格控制”条件下,市场也能实现供求平衡,但均衡的方法不是价格调节而是产权人针对价格控制所做出的“非价格行为调整”。
3.边际分析。边际分析就是在“存量”和“增量”变化中更注重增量变化的影响,更注重观察自变量每增减一个单位时,对因变量所产生的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边际分析实质上是趋势分析,注重事物发展的苗头、倾向。巴泽尔的贡献不在于运用了边际分析方法,而在于他对“是什么的边际”给出了新的答案。传统中新古典经济学市场调节的“边际”无非是价格、收入、投入等的边际,而巴泽尔的“边际”是资产属性的边际,是在产权配置中对资产有价值属性边际的连续调整。
4.成本-收益分析。从事任何活动从经济上看都有个是否“值得”、“合算”与否的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行为往往都有一个效率问题,没有哪种收益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传统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是“生产成本”与组织生产的收益的比较;科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将之发展为某项经济活动的“组织成本”与组织所节省的市场交易成本之间的比较;巴泽尔则进一步把科斯的交易成本具体化为“产权的获得、转让和保护”所需要的费用,把成本-收益分析发展为界定产权的成本与界定产权预期收益之间的比较。
三、产权思想
巴泽尔的“产权方法”是巴泽尔本人提出的不同于传统的新古典方法,也不同于传统的制度和新制度经济学方法的独特的产权分析方法。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方法能够概括不同产权经济学家所采用不同方法的“一般产权方法”。这里,我们把体现“巴泽尔产权方法”的基本产权思想归纳为8个要点,来就教于学界同仁。
1.公共领域:跳出“内化外部性”思路
产权研究存在两种不同思路:一种是“内化外部性”思路;一种是公共领域思路。
西方产权思想起源于外部性⑤。在没有外部性的地方,不同所有权相安无事。而在外部性影响所及超出了其有效权利界区时,就会出现马克思讲的“权利与权利相对抗”的“二律背反”⑥情况,把过去一个所有权内部的事变成了两个所有权之间的事情(即所有权问题转变成了产权问题)。科斯研究产权问题的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的第一节就是“外部损害问题”,他从“负外部性”开始他的产权分析。德姆赛茨也十分看重“产权和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7]97,认为“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7]98“这种收益与成本向所有者的集中,产生了更有效的利用资源的激励。”[7]107与科斯等学者传统的研究不同,巴泽尔的产权研究另辟蹊径,几乎不使用“外部性”、“外部损害”一类术语。张五常、杨小凯等著名华人经济学家认为,合同是产权问题的核心,而外部性不过是个合同问题,只要签了合同,外部性问题就自然消失。[8]对此,巴泽尔并不反对,只是他认为有些合同之所以产权人未予签订,是由于对这些产权的界定“不值得”而被主动放入了“公共领域”,使这部分有价值的财产成为了不被拥有的“共同财产”。“公共领域”是巴泽尔产权方法的核心范畴,大到太空、公海,小到可能被盗的苹果、饭店餐桌上顾客可以自由添加的调味品,无所不在。公共领域是经过产权界定的“成本-收益”分析后被认为“不值得拥有”的无主财产的存放地。当然,这个“值得”和“不值得”是随着产权界定的成本和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在巴泽尔的产权理论里,‘交易费用’概念已经不再起主要作用了。起着主要作用的是‘公共领域’概念。”[1]4
2.产权属性:“商品所有权的分割”
无论是斯密的“产权”还是马克思的“产权”,都是经济学传统上所使用的“所有权”概念,与现代“产权”概念含义不同,而巴泽尔又对现代产权概念作了一番别具一格的新解释。我们以为,巴泽尔产权概念本质上就是财产所有权整体的分割化、属性化。换句话说,产权被巴泽尔解释为把财产的整体所有变为属性所有的状况。虽然原来的产权经济学中就有“权利束”概念,表示产权不像所有权那样只是“一个”(对财产的“整体所有”)而是“一束”(附着于财产之上的“一组权利”),但真正从理论上作了透彻论证并在分析中把产权确立为财产的属性所有的经济学家,只有巴泽尔。巴泽尔代表作《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的中文译者认为,“财产的‘属性’(attributes)这一概念应该是Y·巴泽尔提出的。”[9]把所有权“属性化”,是巴泽尔对产权概念的一个贡献。没有一个产权经济学家像巴泽尔那样把属性提高到这样的地位,用属性解释产权的分割和界定。现代产权理论中“一组”而不是“一个”产权的含义即“权利束”概念,在巴泽尔这里展示得如此淋漓尽致。马克思把属性当作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体,巴泽尔把商品属性当作财产权利的物质承担体,这为他的“产权方法”奠定了基础,是对产权理论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段毅才说:“巴泽尔最大的贡献是用资产的‘属性’(altributes)以及由此形成的‘共同财产’(commomproperty或publicdomain)来解释产权问题。”[9]
“如果商品的初始所有者只转让商品的一部分属性而保留其余部分,那么来自交换的净得益常常就能增加。采取这种形式的交换导致单一商品的分割的产权: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可以拥有同一商品的不同属性。”[1]5这样,巴泽尔把原来完整的商品所有权概念“属性化”了,把原来对财产的整体所有概念,细化为对财产某种属性的所有权了。巴泽尔对商品的每一种属性都赋予了所有权,“划小了所有权的核算单位”,使所有权概念更加精准,更加明确,依此对产权的运作(激励、约束、管理)也更加有效率。
3.“非价格方法”:巴泽尔产权方法的实质
新古典经济学描述市场经济一般均衡的经典模型瓦尔拉模型也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方法”。“产权方法与瓦尔拉模型”“这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价格的作用”。[1]11在产权方法里,价格不再是唯一的甚至重要的调节手段,由于商品本身的异质性和多属性,使众多的“非价格因素”成了重要的调节工具。
产权概念把资产整体所有权转换成资产一个一个属性的所有权,是进行产权分析-非价格分析的基础。资产的属性有多少,产权人行为调节的可能边际就有多少。在价格控制或者不变的情况下,按着个人最大化的目标,资源配置沿着这些属性边际进行连续调整,就可以实现“浪费的最小化”,消除“可以避免的浪费”,达到最优。而在传统理论中,价格是市场的唯一调节工具,如果没有价格的调节,就会出现短缺(在给定价格低于市场均衡价格时),或者出现过剩(在给定价格高于市场均衡价格时)。产权方法创造了奇迹,不用价格工具,同样能实现市场的供求平衡。
巴泽尔说:“这些不以产权为中心的模型的吸引力,要比产权模型的吸引力小得多。”[1]14前已述及,“产权分析方法适用于一切人类行为和人类制度”[1]137。“分析非价格调整或分析产权不一定要限于经济的市场部分或市场经济中;相反,此种分析的成果到处适用。它们像适用于中国香港那样适用于红卫兵时代的中国,也适用于那些完全没有市场体系的部落”;“产权方法在最少使用市场价格、最少允许调整价格的制度中最有用处(瓦尔拉模型在这样的制度中用处最小)”。[1]12,13比如,如果“市场价格受到有意识的限制,瓦尔拉模型就失效了。它无法解释在那里资源是如何配置的;而产权分析方法却大显身手,被用来分析资源配置中的决策问题”[1]137。
4.“中间状态”:产权从未“完全界定”过
过去常听到对公有财产产权“界定不清”、“产权残缺”、“所有权不完整”等的指责。按照巴泽尔的理论,这些批评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产权不是对资产本身而是对资产属性的所有,而资产属性多不可数,也不全知,所以,对资产的产权不可能“完全拥有”,当然也不会“不被拥有”,而只能是处于“部分拥有”这种“中间状态”。资产的有些有价值属性,别人不知道,连所有者本人也不知道,而且可能未来的所有者也不知道。对这些不被知道的有价值属性无法定价,实现其价值。因此,这些“未定价属性”只能被暂时放在“公共领域”,这等于放弃了财产的部分所有权。
巴泽尔对“交易成本”概念做了重大发展,不同于科斯等的交易成本含义⑦。他说:“我把交易成本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3]3“商品具有许多属性,其水平随商品不同而各异。要测量这些水平的成本极大,因此不能全面或完全精确。面对变化多端的情况,获得全面信息的困难有多大,界定产权的困难也就有多大。”[1]4这导致了“产权作为经济问题从来没有被完全界定过”的情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巴泽尔说:“如果追问一下:是谁拥有某种商品的一切特殊属性,什么样的‘所有者’才能真正支配‘自己的’那些商品,就已经很接近于探讨交易成本问题了。”[1]164
“如果交易成本大于零,产权就不能被完整地界定。”[1]3公共领域,就是未计价产权的属性所在地,是不值得拥有的财产的存放场,是被放弃产权的垃圾站;共同财产,就是被放弃产权的有价值资源,是一种无主财产,是从“成本-收益”分析意义上“不值得拥有”的财产。因为,产权的界定是以财产多样性的有价值属性为基础、以交易成本为工具,对资产的有价值属性进行测度,然后再进行产权界定的“成本-收益”分析,经济上合算,就继续界定,把这部分产权归于物主名下;从经济上不值得,也就是当由于界定技术的限制而使产权界定成本高于界定后产权经济价值时,就停止界定,把那一部分“不值得界定”的有价值属性,作为“共同财产”(无主财产)放进“公共领域”。
因此,产权从来就没有完全界定过。巴泽尔就此批评“科斯定理”:“说假定权利是明确界定的,那么不管谁负责任(或者是说谁承担变化性影响),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的,便是毫无意义的。”[1]75
与作为法学院教授的科斯不同,巴泽尔并不满足于法律条文的权利规定,而是强调产权是一种能力和运用能力实际享受到的利益,他理解的产权“是完全实证性的,不具有任何的规范性内涵”⑧,他认同德姆塞茨“新的权利对应于新的经济力量而产生”[1]89的观点,“人们对资产的权利……不是永久不变的,它们是他们自己直接努力加以保护、他人企图夺取和政府予以保护的函数。”[1]2如果产权人没有能力加以保护和消费它,则法律上规定归你的财产也可能被人攫取。巴泽尔就此指出:“经济上的产权与法律上的产权之间的区别因盗贼的存在而变得明显了。”[1]152
5.属性边际调整:产权界定的具体过程
科斯说,对产权的研究“必须从总体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10]巴泽尔的贡献在于开创了“属性的边际分析”方法。产权界定也遵循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对产权的界定一般都是先易后难、界定成本先低后高,产权界定的“财富最大化意味着,个人将会持续进行某一行为,直到边际单位的净收益⑨为零”。[1]24这时候,产权界定就达到了均衡,产权界定的边际收益=边际成本,边际净收益为零,在这一点上,谁也不愿意再改变已有的产权格局。[11]但产权界定不是一次性行为,而是不断的界定、再界定过程,是个不断的演进过程。这是因为产权界定的成本和收益并非一成不变,对产权的界定、再界定就事不可免。
资产“属性多样性”概念是巴泽尔提出的,任何资产整体的边际都只有一种,资产属性的边际却有许多,巴泽尔考虑调整的是资源配置中多样化的属性边际。
巴泽尔以油价控制为例说明加油站对“售油产权”边际调整的过程。当控制价格低于汽油的出清价格时,按照传统理论的解释,会出现短缺。巴泽尔认为,“这种分析忽略了调整的可能性”,也否认了通过“调整,个人将实现最大化”。[1]24加油站由此带来的损失,无法通过作为最大化者的加油站行为调整来弥补。而巴泽尔的产权方法却能找到在控价条件下实现最大化的途径,这就是“连续的属性边际调整”。
巴泽尔认为,“售卖汽油”这一事件也有多种属性,如价格、质量、服务、营业时间、不受价格控制的商品与汽油搭配销售等。由于价格控制,“汽油部分地被置于公共领域中,而排队就用来确定对未被拥有部分的权利。”[1]26这时,“排队成为汽油价格的一部分”,买者“要支付货币价格和时间价格”[1]27。“买者通过排队可以获得对于控制价格与他们边际价值之间的差额的权利”[1]27,这样,卖者就有机会,通过其边际调整获益来弥补控价的损失,如降低汽油标号、降低服务质量或搭售高价润滑油等,放开供应,免除排队,但只要加油站边际调整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不超过排队等候的时间损失,他们就乐意接受。这就是“非价格方法”的作用,在价格控制时也实现了市场均衡,同时把浪费降低到最小程度。⑩
6.交易合同:产权研究的核心
(1)合同研究的重要性。巴泽尔一再强调“把注意力集中在合同上的可取之处”[1]135,认为“界定和再转让所有权的合同,是产权方法的核心。”[1]14
从马克思经济学的观点看,合同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财产关系的反映形式、落实形式。巴泽尔指出:“合同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是签约方之间的权利的重新分配。”[1]38字面上看,合同记载的内容十分琐碎,但恰恰是这些记载规定和表达了人与人的权责利关系。合同是签约人各方权利关系的格式化、文字化、条理化,是当事人权利内容的外在形式、文字表达形式。
研究人、重视人是经济学的传统,从斯密到马克思都是如此。新古典经济学撇开人而专注于物的关系的研究,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物质技术关系研究得炉火纯青,但对人的关系的忽视已经使它走了许多弯路。现在,新制度经济学重新重视对“人”的研究,是西方经济学家吸取新古典经济学忽视人的关系之教训的结果。巴泽尔从过去新古典经济学只看到物的关系的地方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他指出,“对一个工人来说,努力是在他控制下的一个变量,……由于技术关系必须由人力关系来补充,所以生产,特别是在它与成本的关系上,就失去其部分的技术单纯性。”[1]60当然,合同只反映了市场关系、表面关系、形式上平等的关系,而不能反映那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关系。马克思所强调的那种所有制关系,那种经济强制关系,交易合同里是反映不了的,它不是产权经济学研究的对象。
(2)合同形式规定剩余归属。理论上,有权在合同规定的分配程序中“事后分余”的一方才是真正的主人、“老板”,而作为“成本”在企业核算中被“事先扣除”掉的工资只是剩余索取者为赚钱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⑪。
巴泽尔以土地经营的三种合同形式——“固定工资合同”、“固定租金合同”和“分成合同”,来说明合同形式怎样规定了剩余的分配。“工人在每一种合同中所承受的变化性都与在其他合同中不同。相似地,雇主受制于依所选择的具体合同而定的变化性,因为它要承担互补的或剩余的变化性。”[1]78“按佣金支付的推销员比按固定工资支付的推销员更像是一个所有者。”[1]79合同对双方收益的规定无非是放开一头(变化性)或者固定一头(不变性),这种规定至关重要。如“固定工资合同”就是“土地雇佣劳动”合同,它把劳动者收入固定住,使地主获得剩余;“固定租金合同”是“劳动雇佣土地”合同,它把地主收入固定住,剩余索取权归于劳动者;“分成合同”两头都没全放开或全固定,是“土地和劳动相互雇佣”合同,双方按比例共担风险,共享剩余。
(3)“要素变化性”决定合同形式。要素变化性,是指生产要素中影响产出的那些有用属性是否固定和易于测定。有的均质且易于测定,有的易变且不易测定。这种变化性,使不同要素对产出变化的影响也不同。可以想象,在地主和佃农的租地合同中,如果土地是均质且不变的,而劳动是可变的(其努力程度),那么,“土地不会构成产量变化的因素;于是,佃农预期产量只能作为他自己努力的函数而变化。”[1]44“当劳动是均质的时候,工资合同使预期产量只成为土地质量的函数。于是,地主就会有恰当的激励努力维护并改良他们的土壤。”[1]44
“对合同选择来说,可变性的特征是至关重要的。”[1]43效率要求,应把剩余更多的分配给要素变化性大的一方,分配给对收入流变化影响倾向更大的一方。谁应“事后分余”,取决于影响收入流的各要素哪个更具有“变化性”:其特性固定的要素获取固定的收入,特性多变的要素获取剩余,这个剩余既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影响产量的特性易变且不易测量的要素对产出的贡献是可变的,其所获得的收入在分配中也应该随效率而变,即让其所有者享受剩余索取权。这样,有利于对收入流影响倾向更大的要素提供更多的生产性努力,有利于效率提高。反之亦然。事实上不仅具有变化性的要素如此,进一步地,由于“整体所有权的属性化”,应让资产的每个“有变化性的属性”的所有者都拥有该属性变化性的剩余索取权,这样,可以减少每个可变性属性偷懒的激励。
让对收入流影响更大的要素和属性获取更多收入的好处在于:得到固定收入的要素对收入流变化的影响也小,其激励不足所导致的偷懒损失,小于对于可变性要素的激励所增加的收入。
7.组织:对“所有权分割实体的管理”
暗含“零交易成本假定”的新古典经济学是没必要研究企业组织和经济行为的;科斯等新制度经济学家把企业看作节省交易成本的工具,但却把企业当作市场的替代物;巴泽尔的企业理论不同于以往理论,认为企业是对“所有权被分割的实体的管理”,是对易产生共同财产问题的属性的集中管理。
传统经济理论把企业看作“技术黑箱”。“企业简单地就是这样的一个组织;它选择生产函数上的(最佳)点,获取必要的投入,根据生产函数将它们转换为产出,然后将产出销售出去。”[1]59其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样,企业就变成了一个纯技术性的生产函数。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把经济资源都当作“物质资源”来对待,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仅仅被当作“生产要素”,当作与其它物质性生产要素没有区别的死的要素,人被“物化”的同时,人与人的关系即生产关系也被“物化”为人与物的关系了。对此,康芒斯曾批评说:“正统经济学中‘人只扮演着很机械的角色’。”[12]即,它暗含着“零监督成本”假定,能够按照生产函数进行产出意味着人都能在劳动中竭尽全力。其实,“这一函数可能是严格的技术关系;但是,由于劳动是生产中所利用的要素之一,所以劳动是如何被实际利用的问题就并非是不相干的了。”[1]60因为劳动努力程度是人控制着的一个变量,如果缺乏激励和监督,他就可能从偷懒中获利。
在科斯的企业理论中,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同样,建立组织也是有成本的。所以,“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家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13]
巴泽尔则认为,企业管理不仅是“对所有权被分割的实体的管理”[1]59,还是对设备“易产生共同财产问题的属性的管理”[1]67。巴泽尔批评了新古典的生产函数论和科斯关于企业与市场的“二分法”。认为“效率要求”:一项资产的许多属性由一个人占有往往不是最有效率的产权安排,需要分割给技能各异的不同人,形成“合同之网”。正如复印机的购买者是复印机的所有者,通过营运复印机获得剩余,但他并不拥有复印机的全部属性。复印机的制造商对复印机有部分权利(保留着复印机保修等属性的权利),雇员免费使用复印机,也可以成为部分所有者。所有企业都一样,设备投资者拥有所有权,但设备产权却为技能各异的人所分割。因此,有必要建立组织对这些所有权被分割的实体和设备易于产生共同财产问题的属性进行管理。
8.过高的保护成本:奴隶制被废除的原因
巴泽尔对排队和奴隶制的研究最为著名,尤其他关于奴隶制被废除原因的分析,令人震憾。巴泽尔认为,奴隶主监督奴隶劳动的成本和政府保护奴隶主的财产权利的越来越高的费用最终导致了奴隶制度的废除。一个社会制度的灭亡,如此重大的历史变革,竟被巴泽尔轻松归因于交易成本太高!巴泽尔运用自己独创的奴隶主的“法律产权与经济产权不一致”假说,进行了奴隶制运行和维护的“成本—收益”分析,结论是奴隶制维护成本远远超过了其收益,这个在经济上不再合算的制度,已难以为继,必被废除(国家放弃保护)。
巴泽尔认为,奴隶主“对奴隶所拥有的所有权不可能得到充分的界定”。[1]111因为奴隶主对奴隶劳动的监督有成本,而奴隶又对奴隶主有意隐瞒自己的人力资本水平,奴隶主很难准确知道奴隶是不是“出工又出力”,有没有偷懒。奴隶主的目标是让奴隶多劳动,不偷懒,办法无非是两个:监督和激励。由于“对投入产出进行测定是需要花费成本的,监督别人的劳动也需要有所支出”[1]109,而且,“监督工作的边际生产率是递减的,奴隶主就将放松监督工作,不再尽力谋取最大的产出”[1]110。当监督成本高到对奴隶劳动“不值得”监督时,奴隶主也就只好放弃这部分监督,事实上认可了奴隶生产的最大产出与实际产出之间的这个差额,该差额构成奴隶的财产。另外,奴隶主也“主动”“通过给予一些所有权来换取奴隶主认为价值更大的奴隶劳务,奴隶主可以增加他们财产的价值。于是,奴隶也成了所有者,有时还能赎回自由。”[1]1加之奴隶的反抗、逃亡和对逃跑奴隶鉴别和追捕的困难等,使奴隶制的维护成本太高,最终导致奴隶制被彻底废除。
四、简要评述
巴泽尔的产权思想丰富、独到、精辟、实用、易读,提出的一系列产权经济学新范畴、新理论给人以极大启发,但其“实例型”的思维和“微微观”研究视角也使其思想的解释力受到一定限制。
首先,巴泽尔的一系列新概念富有启发性。在一系列概念中,公共领域、共同财产、属性、变化性等是巴泽尔产权理论一般性概念,对产权分析具有基础性、工具性意义,而奴隶产权等则是巴泽尔具体案例分析中产生的具体概念。巴泽尔产权理论当然以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但交易成本概念被认为在巴泽尔理论中已经“不起主要作用”,起主要作用的变为公共领域概念了。公共领域和共同财产概念虽然不是巴泽尔首次提出,但被他赋予了新的内涵,确立了它们在巴泽尔产权理论中的基础地位。属性是巴泽尔产权理论中更为基础的概念,资产属性的多样性是他的几乎所有的产权分析的出发点,由于资产有价值属性多不胜数,才导致了产权界定成本高昂和公共领域、共同财产的存在。而变化性则是巴泽尔用来说明合同形式选择、产权最优配置、剩余索取权归属的重要工具性概念。
其次,巴泽尔提出诸多新思想振聋发聩。关于产权从未完全界定过;关于企业是对大型设备易产生的共同财产问题管理的组织;关于法律权利与经济权利不一致假说;关于产权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行为能力”的观点;关于交易成本过高是奴隶制废除原因,以及关于非价格方法优于价格方法和“非市场机制优于市场机制”的思想等,都令人耳目一新,有的堪称对常识的挑战但又令人信服。我们曾经追求改革中的“产权清晰”,却没有意识到只要交易成本大于零产权就不可能完全界定的道理;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一度成为我国理论界的一个热点,但大多重复的都是科斯的“企业作为市场机制替代物”的理论,而企业解决大型设备易产生的共同财产问题的职能却少有谈及;对产权的经济学性质和法学性质的讨论也有很多,但只有在巴泽尔思路下把产权理解为自己努力保护、他人企图夺取和国家予以保护的程度的函数时,法律产权与经济产权的区别才彻底清晰;从唯物史观角度理解的奴隶制灭亡的根源我们都很熟悉,但从交易成本角度对奴隶制废除原因的分析却是别有洞天;此外,在新自由主义思潮风行的背景下,巴泽尔所阐明的不能“盲目自由化”、市场化的原理给我们一个深深的震撼。
最后,巴泽尔的“实例型”和“微微观”研究方法具有两面性:它既生动直观、准确透彻,又使其理论的解释力和“一般化”过程受到某种局限。巴泽尔的许多概念都具有“实例型”和“微微观”的背景,定义针对性强,在那个特定场合对所分析的特定问题,非常贴切,极为实用。如,他把产权概念定义为“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1]2,这在分析某个“资产的产权”时,是非常适合的。再如,他把交易成本被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1]3。这对分析与产权相关的交易成本来说,是交易成本最好的表述方式。但是,另一方面,巴泽尔如此微观、具体的定义,又使他的在产权理论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的概念的“一般性”、“普遍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使其解释力和适用性受到影响。比如,在分析一般产权(不是分析某笔“资产的产权”)时,在更广泛意义上,他的产权定义就不大好用了。同理,在分析其他方面的交易成本时,他的交易成本概念使用起来也难以得心应手。汪丁丁坦言,巴泽尔的交易成本概念“不是通常新制度经济学家使用的‘交易成本’概念。后者被理解为任何一个制度的运行成本”。[1]8这些特点使巴泽尔的许多极具穿透力的概念定义很难上升为更为通用的一般化定义。
注 释
①参见[英]马克·布劳革:《凯恩斯以后的100位著名经济学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②参见科斯,阿尔钦,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③近年,巴泽尔理论的意义正逐渐被认识,百度搜索,巴泽尔条目有19.5万条,而科斯的条目多达747万,仅其一篇论文《企业的性质》就有145万个条目。
④巴泽尔认为,“无效率意味着存在可以避免的浪费。”见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5页。这里,巴泽尔接受了张五常的观点,“最大化假说意味着,所有这种浪费将是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见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3页。
⑤张军说:“外部性则是产权问题的发端”。见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
⑥马克思在“工作日的界限”中讲到资本家有权利任意使用自己购买的劳动力商品,工人有权利维护属于自己的劳动力权益,防止滥用。“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两种合法权利之间具有相互外部性,产生了“权利与权利相对抗”的产权问题。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62页。
⑦科斯说:“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见科斯:《企业的性质》载科斯著《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5-6页。
⑧见巴泽尔:《国家理论——经济权利、法律权利与国家范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23页。他甚至认为“个体所保留的资产——包括他们自己的身体,都是其他人觉得费用太高而无法得到的东西。个体越无力(越不狡猾),他拥有的资产就越少。另外,个体还可以被奴役,即在其(大部分)人力资源上失去支配权和经济权利。”
⑨这里,产权界定的成本-收益分析,是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而不是总成本和总收益的比较,有人在解读巴泽尔产权界定和公共领域理论时存在误解。见王光庆:产权的公共领域——巴泽尔经济思想介评,《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第51页。
⑩排队是一种巴泽尔意义上的“浪费”:花资源获取非排他性收入,支出的等候时间谁也得不到。通过边际行为调整,加油站减少了损失,消费者也没有增加负担,等于减少了浪费,即减少了社会福利总损失。
⑪“分余,余多多分,余少少分。事后分余,这是主人公地位的体现和证明,事先扣除则是‘被利用’的表现。在私营企业中雇工工资是作为成本事先扣除的,只有老板才有权最后分余。股份企业中事先分配的优先股股东,在企业中就不能享有事后分余的普通股股东的同等权利。”见武建奇:《经济学教程——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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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洪学
F014.1
A
1005-2674(2014)04-021-09
2013-10-20
定稿日期:2014-01-10
武建奇(1957-),男,河北内邱人,经济学博士,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产权经济学研究;张润锋(1978-),女,河北邯郸人,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