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4-03-30刘兴凯梁珣
●刘兴凯 梁珣
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刘兴凯 梁珣
如何推动高校科研内涵式发展是科研领域的重要问题,也是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始于1986年的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活动对英国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英国通过六次大规模的科研水平评估,加强了高校科研管理,提升了高校科研质量和效率,推动了科研经费的优化配置,但与此同时,大规模科研水平评估也造成了高校在行政人员的管理、教师的科研取向等方面的诸多问题。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科研水平评估;科研质量;科研经费;评估机构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战略目标。科研作为高校的重要活动,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如何推动高校科研内涵式发展成为当前科研领域的重要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积累了许多可以借鉴的丰富经验,英国的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即是如此。高校科研水平评估(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简称RAE)是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通过制定评定标准对全英国高校的科研水平进行的一种检测认证,通过评估得到每所高校各个学科的科研水平的权威信息并给予相对等级,以此作为高校获得经常性科研经费的依据。高校科研评估有效地加强了英国高校的科研管理,提升了高校科研质量和效率,推动了科研经费的优化配置。但是,科研评估也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总结和评析了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的改革历程及其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借鉴英国科研评估的有益经验推动我国高校科研内涵式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的发展历程
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由于英国国内经济状况持续恶化,政府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有限的高等教育经费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针对科研领域的水平评估应运而生。时至今日,英国在不断的调整和改革进程中,共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基于评估改革的深入程度以及评估倾向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我们将英国的高校科研评估历程划分为两个重要的阶段:
(一)第一阶段:高校科研水平评估的起步扩展阶段(1986-2000年)
1986年大学拨款委员会启动了名为“科研选择性评估”(Research Selectively Exercise)的首次科研评估活动。通过让各大学填写调查表的形式将大学的科研情况评定为优秀(excellent)、良好(above average)、一般(average)和较差(below average)几个等级。但由于评定标准过于模糊,通过调查表搜集到的数据缺乏准确性和完整性,这种方法很快被替换。在1989年开始的第二轮科研评估中,较大的改革措施包括将评估的一项主要标准调整为:评估论著发表及其他可获取的成果,将同行评议作为一般性的方法。从1992年的第三轮评估开始,“科研选择性评估”改称为“科研水平评估”并沿用下来。与以往相比,这一轮的评估出现了很多新变化,如采用5级制的评定形式、延长人文类学科的评估时限等。根据此轮的评估结果,建校早的大学成为最大赢家,获得了全部科研拨款的91%,而1992年升格后的大学为7%,其他院校为2%。[1]1996年开展的科研评估是20世纪英国开展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科研评估,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试图改变以往注重统计整个论著发表情况的这种定量测评方法,这说明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已经意识到论著发表数量以及其他可评估的科研成果并不一定是衡量科研质量的指标。在评定等级上,将原来的3级进一步划分为3a和3b两个等级,新增了5*这个最高等级,将原来的5级评定变为从1到5*的7级评定。[2]细致的等级划分为科研拨款提供了有力依据,让款项更为精准到位。
自1986年首次RAE启动直至20世纪末,科研水平评估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尽管各界对科研水平评估的争议不断,但是英国的政府部门、高等教育拨款机构、高校以及其他团体始终没有对其进行系统的反思和评估,并采取实质性的改革措施。直到2001年以后,由于有关机构的介入才使得科研水平评估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拐点。
(二)第二阶段:高校科研水平评估的改革完善阶段(2001-至今)
2001年英国开展了第五轮科研评估,在这次评估中,由于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各高校将提交的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增强了评估的透明度,而且还将电子出版物等同于同行评议的纸质出版物来对待。英国议会下院科学技术委员会①在第五轮RAE结束后率先展开调查,其主要目的是总结科研水平评估的经验与问题并提出新的改进措施。2002年4月25日,委员会发表了以《科研水平评估》(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为题的2001-2002年度第二号报告书,报告书对科研水平评估做出了较为客观的评价。报告认为,科研水平评估在促进大学加强科研管理和确保将经费投入到杰出科研领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科研水平评估也扰乱了高校的科研工作、加重了高校的行政管理负担、破坏了学者的学术事业,甚至导致了一些科目的关闭。
同年6月,以牛津大学沃夫森学院(Wolfson College)院长加雷斯·罗伯茨(Gareth Roberts)为首的专家组对业已开展的RAE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定义和评估科研质量的各种方法,吸取2001年度科研水平评估和其他科研评估模式的经验教训,并对未来科研质量评估提出建议。”[3]2003年5月,调查组提交最终的调查研究报告即《加雷斯报告》(Gareth Report)。《报告》认为,现行的做法中有一些好的方面在今后评估中应得到保留,如依靠外部同行评议来确定最佳的科研成果、从包括高校和研究机构在内的整个学术界中选聘评估专家、通过评估激励高校对其科研领域的重点做出战略选择等。同时,调查组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也提出16条建议,包括减轻评估对高校造成的负担,改变评估结果与高校科研拨款的联系形式,采取信度更高的评估结构,确保不同学科评估实践的一致性等。
上述两次大规模的调查取证为2008年第六次RAE改革提供了诸多依据,同时,英国政府方面对RAE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认为坚持双重科研拨款制度并对杰出科研进行奖励是必要的,但也认识到因实行RAE所造成的负担,同时建议将RAE的评估标准建立在计量(metrics)的基础上。2006年5月,政府对作为评估科研质量及分配科研质量拨款首选方案的计量制度(metrics-based system)发起公开咨询。这个被称为“激进的简化”(radical simplification)的计量评估制度引起了既得利益者和部分大学间的争论,直到2008年12月,第六次RAE改革结果出炉。这次改革的要点包括:(1)减少评估结果的等级。将原先的7级改为5级,分别为无级别、1*、2*、3*、4*这5个等级,级别最低的无级别表示“尚未达到国内认可水平”,最高的4*表示“研究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2)在2001年RAE改革基础上新增一级专家级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全世界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优秀专家组成,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3)明确了具体学科的评估标准,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评估形式,各学科专业设置一套适应本学科特点的评估标准,使评估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
纵观六次RAE改革,英国政府与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和追求卓越的原则,这为英国科研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2014年,英国政府将运行一种新型的以学科为基础的科研评估与经费分配制度——科研卓越框架(REF)来替代RAE评估。REF在秉承RAE原则的基础上,将重点调整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同时增加原创性科研成果在评估中的权重。回顾RAE从创设至今,每次改革都提出了许多先进的评估方法和经验,其中不乏值得借鉴之处供我国高校效仿、学习。
二、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的积极效应
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历经二十余载的发展,对英国科研事业带来了深远影响,产生了诸多积极效应,具体表现在:
(一)改善了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
英国高校科研评估使得之前那些无益于高校科研发展的行政策略黯然失色,提高了高校对于科学研究的热情与兴趣,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研管理的改善。由于RAE的结果直接影响到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分配到的科研经费,因此,节约科研成本、减少行政冗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无疑是更为正确的做法。RAE一方面可以让高校的科研活动紧跟政府和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的部署,另一方面高校也从这些精简的改革中直接受益。RAE的开展还引导高校加大对优势科目的投入,转变高校发展战略决策观。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曾表示,科研水平评估使高校不得不从过去的陈旧、低效的办学模式中走出来,从而通过制定科研目标、精简科研人员、加强科研管理等方式转变发展模式,完成了科研管理质的转变。
(二)提升了高校的科研产出效率
据英国学者约翰·梅斯的调查,虽然有学者抱怨说大规模、高强度的RAE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但作为评估标准的学术成果数量却显著提升。[4]作为提高效率的佐证,麦克奈(M cNay)和西格森(Higson)的调查报告也显示出同样的结果:虽然RAE由于评估标准的不完整性使得科研人员的研究取向受到影响,但评估结果与科研经费直接挂钩的制度却让学者们不得不提高科研效率,较之以往更多的科研成果和产出就是最好的证明。[5]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在2010年提交的一项研究报告中提及:通过六次大规模的科研评估,除了RAE的评估流程本身变得日趋透明和完善之外,英国高校的科研成果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长足进步,每单位科研成果被别国科学家和工作人员引用的比例也高居榜首,发表的学术论文占同期世界总量的8%(所投入的科研经费只占世界总量5%)。[6]
(三)提高了高校的科研成果质量
科研质量稳步提升是科研水平评估工作所取得的又一成果。在托尼·布莱恩(Tony Bryan)等学者组织的一次问卷调查中,选择了来自不同大学并且拥有不同职称的713名学者,以搜集学者们对于RAE的反馈意见。结果有超过七成的学者认为RAE对提高科研成果数量有帮助,同时认为其对改进科研质量有积极作用的学者也逾半数。[7]而评估结果的优化也是科研质量不断提高的佐证。以2001年和2008年最后两次RAE为例,在2001年评估中达到5*最高等级的科研成果数目为284个,占总数的11%;2008年RAE这一比重则达到19%,其中传统四大名校②的最高等级科研成果比重更是超过总数的20%甚至30%(剑桥大学32.0%、牛津大学31.8%、伦敦大学学院26.6%、帝国理工学院25.8%)。
(四)促进了高校科研经费的优化配置
从历次RAE的评价结果来看,科研水平评估确实对科研经费的流向有着巨大的指引作用,这对于让更多的科研经费划拨到科研实力强劲的综合院校无疑是有益的,有利于发挥这些院校的最大产值,从而拉动整个国家的科研能力。以英国常春藤联盟著称的“罗素大学联盟”(Russell Group of University)③在2011-2012年度获得的科研质量拨款占全部拨款的70%左右,而传统四大名校从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获得的科研经费更是占总额的1/4。[8]例如,在2012-2013年度,牛津大学所获得的科研拨款为13.147亿磅、剑桥大学为12.861亿磅、伦敦大学学院和伦敦帝国理工学院也均在10亿磅以上,这和一些在科研水平评估工作中排名靠后的大学所获得的科研拨款数目形成鲜明对比。
三、英国科研水平评估存在的问题
高校科研评估犹如一把双刃剑,英国的评估活动在取得上述诸多积极效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且成为高等教育界所诟病的重要内容。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评估过程的成本负担
RAE是一场有组织、有规模的大型评估活动,这就难免使得评估者、被评估者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付出大量的心血,但最近几年RAE在实施过程中最为人诟病的是它所耗费的大量财力物力。据拨款机构自身统计,仅2001年度在评估过程中花费总额就接近总科研拨款的3%,经费总额达7500万英镑。同时,由于RAE本身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等特征,也导致参与RAE活动的评估专家面临工作和生活上的双重压力。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曾称,RAE实施过程中所需要做的行政管理工作、准备工作、各项保障工作等,都极大地增加了各方的管理成本,使得RAE工程远比常人想象的要浩大许多。
(二)评估结果客观性的争议
尽管RAE评估工作的组织者是独立第三方机构,能够有效地避免政府主导评估结果的格局,但由于评估标准的既定和僵化,使得评估结果备受各界质疑。英国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研究理事会(BBSRC)曾表示,对于既定的评定规则和套路,只要高校在不断参与的过程中逐渐熟悉评定委员会的喜好和评定方法,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在多次参与后得到一个较高的评定等级,即使高校本身未达到这样的水平和实力。而采取各种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拨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苏珊·巴斯奈特曾在《卫报》发文称,“由于科研人员数目是参与评定的一项指标,这就导致了部分高校为了获得较高的评定等级而不断用金钱‘买进’不同科研方向的研究人员,并承诺他们优厚的条件。这看似荒唐,但一旦成功,那么高校获得的科研拨款则远高于他们前期的支出与花费。”[9]也有学者认为近年来评估结果显示全英国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只是因为高校已经摸清评估套路,并不意味着他们真正具备这样的实力。例如,“一些高校变相召回已经退休的科研人员,并将那些与系科重点研究方向不一致的科研工作者排除出评估范围”。[10]英国议会下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表的报告指出,290位海外专家中仅有9人完全同意评估专家组做出的判断。英国工程和自然科学研究委员会(EPSRC)也认为,国际专家的参与是有限的,因此所谓国际的标准是有问题的。
(三)偏离学术本质的科研取向异化
在科研水平评估工作的“诱导”和“驱使”下,许多学者的研究取向出现了“异化”的倾向。卡迪夫大学的休·维尔莫特(Hugh W illmott)认为,科研水平评估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促使学术劳动商品化。[11]也有学者批判科研水平评估对学者的学术工作和思维方式造成潜在的不利影响。马丁·帕克(Martin Parker)和大卫·杰瑞(David Jerry)就担忧到,由于从事科研工作的时间不长,一些年轻学者或许会将科研工作当成一种商品的生产过程,从而偏离了学术本质。亨利·米勒(Henry M iller)也认为,科研评估通过各种绩效指标使学者们受到约束、管控并不得不忙于各种书面材料,他们个人的学术目标和探索精神被经济利益所取代。英国议会下院发表的报告则明确指出,科研水平评估妨碍了“纯粹性”(blue skies)研究的开展,使得科研工作日趋功利化。很多人认为,以往的拨款体制都是支持那些经反复尝试和试验的、具有冒险和创新性的研究,但是现在的情况却发生了变化。正如英国医师协会(BMA)做出的论断:RAE让学者们的研究方向局限在那些能够尽快出成果并能在评估中取得较高等级的研究范围之内,失去了科研本身应该具备的探索精神。“罗素大学联盟”也表示认同,并认为科研水平评估是在怂恿那些短期的研究。英国议会下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在调查中还了解到,部分高校甚至勒令学者们不要从事无益于科研水平评估的“徒劳的工作”。还有些高校阻挠其科研人员编写各种教材,导致学生不得不日益依赖国外的教材。
(四)科研人员的价值冲突
科研评估的市场原则使得一些科研人员感到与大学之间的心理契约遭到破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者们的科研士气。正如大学教师协会的罗斯·鲍曼(Russ Bowman)教授指出的,大学管理者为了使学校能够获得更高的评估等级,本能地将目光放在学者们的成果数量上,这使得那些潜心研究但成果较少的真正的科研工作者不断被边缘化和孤立,这极大伤害了他们的身心,同时也与科研活动的本质属性格格不入。大学教师协会在一份备忘录中就指出,如果一名研究者没有足够的成果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那么无论是他的工作还是生活都将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大学教师协会的职员娜塔莉·芬顿形容说,科研人员都在拼命地争取进入科研水平评估的参评人员行列,但是,如果由于财政压力造成一些“冗员”的话,那么肯定有些人无法参与科研水平评估。英国议会下院的报告则进一步指出,如果一些优秀的科研人员不断被排挤,将会酿成越来越多的个人悲剧。现行的评估标准过于量化和指标化,这不仅造成科研变成一项功利化的活动,更使得那些需要长期钻研、意义重大但难以量化的科研活动失去意义,少有人问津,这对于研究这些项目的学者和整个学术界而言都是不利的。
四、英国高校科研水平评估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的高校科研评估在实践运行中虽然产生了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但是,对于当前正处于高等教育深化改革阶段以及谋求内涵式发展目标的我国而言,英国的高校科研评估依然提供了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一)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的参与
英国RAE的评估组织者是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这是一个非政府组织(NGO)。独立第三方机构的参与,在政府和高校之间形成了一个很好的“纽带”。通过设立中介组织,一方面可以避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局面,使得评估的过程更公平、公正,评估结果更具权威性。另一方面,通过改变“政府—高校”单向的评估途径,使得社会团体参与到评估过程,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这无疑是一种民主的进步。我国高校评估工作起步较晚,且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作为评估主体。政府权力过大,主观意识强,很容易通过财政拨款等手段操控高校的改革与发展,将高校办成“政府喜欢的大学”,而不是“人民喜欢的大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就提到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这和RAE的评价出发点是共通的。
(二)建立以学科为对象的新型高等教育科研评估体系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之后开始进行科研活动评估。目前,我国对高校的科研活动评估是以高校或地区为评估对象,而不是以学科为评估对象,这就使得各学科在高校和地区间的发展和差异无法从统计年鉴或评估调查结果中得以体现。各学科有各自的特点,用同一套评估方法是不科学也是不公平的。正是认识到了这点,2008年英国RAE采用双层专家组进行评估,分别是15个学科领域的主要评估组与67个具体学科评估组,细致的分工与专业的学科背景能更好地对不同学科的科研情况进行评估。[12]因此,建立以学科为评估对象的科研评估体系,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各学科发展情况,同时将政府财政拨款直接分配到学院或各学科研究机构,避免高校内部借评估结果之名自行决定财政拨款的分配情况。
(三)对研究结果进行质量审核和评定
RAE评价对高校以及科研工作者提交的成果数量和质量有严格要求。早在1996年的第四轮科研评估中,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就明确表示,科研水平评估关注的是科研质量。一味地追求成果数量而忽略质量不仅会造成科研成果“滥竽充数”,套取科研拨款,且长期如此将对整个国家的科研事业造成重大影响。就我国而言,目前高校科研评估中广泛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因此,施行科研成果质量审核和评定工作,同时效仿REF增加原创性成果在评估中所占权重,鼓励原创与自主产权,不仅可以让科研工作者潜心科研,同时也符合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战略目标。
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要求勇于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寻求突破点,这是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强大动力。英国的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声名卓著,这和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是紧密相联的,如何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化为己用,改变目前高校科研评估工作中的不合理之处,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
注释:
①科学技术委员会是由英国下院任命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其职责是检查科学技术部(O 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和相关公共机构的预算开支、行政管理和政策方针。
②即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和伦敦帝国理工学院。
③罗素大学联盟由19所研究型大学组成,1994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因成员大学的校长每年春季固定在伦敦罗素广场旁的罗素饭店(the Hotel Russell)举行会议而得名。
[1]HEFCE.An Overview of Recent Developments in HE in the UK,M 2/94[R].Bristol:HEFCE,1994.
[2]李漫红.英国大学科研评估的改革及其借鉴意义[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3]Steer Group for the Review of Research Assessment.Review of Research Assessment:Report by Sir Gareth Roberts to the UK Funding Bodies[R].Bristol:HEFCE,2003.
[4]John Mace.The RAE and University Efficiency[J].Higher Education Review,2000,(2).
[5]Ian M cNay.The 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and After:‘You Never Know How It W ill All Turn out’[J].Perspectives:Policy and Practice in Higher Education,1998,(1).
[6][8]阚悦.英国高等教育科研评估:政策、实践与反思[J].高等教育研究,2009,(9).
[7]T.Bryan,M.Jones and M.Pendlebury.The Impact of 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on UK Accounting and Fiance Faculty [J].British Accounting Review,2001,(3).
[9][10]Susan Bassnett.Fruitless Exercise[N].The Guardian,2002-01-15.
[11]Hugh W illmott.M anaging the Academ ics:Commodification and Control in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Education in the UK. Human Relations,1995,(9).
[12]杨舒涵.2008年英国RAE大学科研评估制度的新变革评鉴[J].理工高教研究,2009,(4).
(责任编辑:冯永刚)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TJYY13-050)、天津市科技特派员项目(2014)、教育部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2014)的研究成果之一。
刘兴凯/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校科研评估
梁珣/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生,研究方向为高校科研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