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的可行性探析
2014-03-29○孙莹
○孙 莹
协商民主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西方的理论,20世纪90年代末期,由于一些知名学者的研究和著述而引起广泛的关注,并逐渐成为学术界和政界讨论的热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为中国探讨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内容与视角。但是我们又不能简单地移植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而应立足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来学习研究和运用这一理论。为了推动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发展,就有必要探讨该理论在中国的现实基础和实践条件。
一、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的现实基础
中国的协商民主作为一种理论形态虽然晚于西方,但作为一种政治实践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贯穿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协商民主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制度和形式,已经广泛运用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之中,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协商民主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和责任心。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政治参与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吸收公众在社会快速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利益诉求,化解不满情绪,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决策过程中的协商,公民能够参与决策和法律的制定,实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也会增强他们对协商成果的认同感以及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热情。
第二,协商民主有助于促进公民社会的培育,培养公民精神,促进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协商民主的本质在于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在理性而公开的条件下,通过讨论、对话、审议等方式,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在协商过程中,公民广泛地参与能够培养他们的社会归属感,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在一个利益、文化和信仰呈现多元化发展的当代社会,公共协商可以让人们在协商过程中学习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平等对话,学习妥协与节制理性等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协商民主也能够让人们体会到个人行为与共同体利益之间的关联,在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兼顾他人及共同体的共同繁荣。
第三,协商民主有助于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协商民主一般是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的,但是协商民主反过来又会对政府形成一定的制约。这种制约有助于预防腐败,促进官民和谐,保持政治稳定。官员的自由裁量权的日益膨胀是当今行政机构存在的一大弊端,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只有用协商的模式才能规范、建构现代的公共行政。因为,只有在讨论和决策中,才能实现公共行政的公开性、平等性和包容性的最大化。所有政策协商的参与者都有确定问题、列举证据和形成议程的同等机会,协商过程能够包容各种不同的利益、立场和价值。协商民主论者认为,控制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恰当途径是施行协商民主,实行协商的民主立法模式,只有协商的模式才能规范和建构现代的公共行政。
第四,协商民主能够提高政府决策和实施的质量。发展协商民主,有助于政府倾听到不同的声音,获得充足的信息,借助于公众的智慧、知识和经验,使政府在公共问题的决策上做出正确的判断,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质量。政府的决策以公共协商为基础,会更加符合公众的利益要求,得到公民社会各种力量的支持。公众参与讨论,不仅“改善了集体决策的质量,而且作为改善集体决策的副产品,更多的团体成员会达成一致,因此,更多的成员将会一起正确地实施这个决策,或情愿地服从。通过全民讨论,大量民众可以明白政策变化的原因,所以,更便于实施和执行政策”[1]。
二、中国实践协商民主的条件
(一)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资源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政党之间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党对协商民主形式的新创造。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制度资源,具有协商民主价值内蕴,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是国家层面的协商民主。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执行机构,是党派之间民主协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与协商民主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提供了制度资源和条件。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都具有协商与宽容的特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使社会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各民族、各界别都能够广泛地参与国是,兼容并蓄,集思广益。人民政协包含合作与共识的协商民主精神。这是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共有的精神基础。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各种意见和观点都可以顺畅表达,可以使各个群体之间增进理解、沟通思想、达成共识。总之,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政党和社会团体之间合作议事的组织形式,能够充分表达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实现民主和团结的宗旨,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孕育着协商思想
中国传统哲学奉行“和为贵”、“中庸”等思想,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就是追求和谐、平等、政通人和的政治理念。“和而不同”、“天下为公”、“以民为本”等观念和思想是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文化资源。“和”与“合”的思想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对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政治发展影响深远,在传统文化中地位突出,体现了中华文明的本质和源流。这也为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确立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背景和丰富的精神资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的观念,为协商民主提供了主体观念上的条件,协商民主要求公民参与政治决策应该有政治责任和使命感,要出于公益心并具有公共精神,因此中国公民在参与协商民主的过程中,会在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进行个人私利的妥协和转向,以求达成共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以民为本”的思想与现代协商民主的公民主体理念具有一定的契合性。“民本思想”的核心是惠民、爱民、安民,要真正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力。可见,中国悠久的政治文化传统为协商民主的确立和发展提供了深厚的本土文化资源。
(三)社会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发展和新社会阶层的出现
现代社会结构的多元利益分化,使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不断扩大。新的社会阶层具有复杂性、不稳定性、强势性、创新性等特征。新社会阶层的出现以及其参与协商规模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必然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的、公正的协商氛围和环境[2]。由于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低,参与政治的机会较少,协商民主扩大了政治主体的范围,拓展了政治参与的渠道,为实现新社会阶层的政治价值提供了有效的参与政治的机会。由此可见,协商民主与中国的实际社会结构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以及价值观的多元化进一步发展,协商民主为公民们追求和增进合法合理的利益提供了广阔空间。
(四)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新平台
进入新世纪以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提供了技术资源,拓展了协商民主的领域,实现了协商主体的平等,创新了协商民主的方式。互联网的发展对协商民主的影响是革命性的,使信息传递的时空界限被打破,让公民们有了一个方便而快捷的参政平台。网络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民意直通车”,决策者能够及时、快速地了解公民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并做出积极的回应。由此,公民和政府之间就建立了良性的互动关系。网络协商民主作为公民有序参与政治决策的全新领域,能够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增强公民参与的主人翁感和责任感,为政府的公共决策打下了良好的民意基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各级地方政府也利用网络媒体与公民进行直接在线交流,并积极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府的建设,利用和借助互联网征集民意,增加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因此可以说,互联网领域的协商民主更具有价值性和现实性,将会成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主要形式之一。
(五)基层政府在协商民主方面做出了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并总结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今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发展了很多协商民主的创新形式,例如,政策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市民论坛和社区议事会等,都取得了很显著的成绩,为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资源。其中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是基层自治比较成功的形式之一,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为中国基层民主发展和地方民主治理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思路,积累了实践经验,也体现了协商民主在基层发展的价值。而且,很多地方人大在立法前进行立法协商的探索,并取得一定的实效,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许多的地方实践表明,地方人大和政协在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同时,更加注意彼此的互相合作与共同发展。立法协商是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必要前提,使立法过程更具民主性,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已经具备了协商民主的许多特征,也显示出协商民主逐步发展完善的趋势。协商民主在中国有发展所必须的条件,这些制度、文化、阶层、技术以及实践经验的基础,都是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奇迹,我们应继续不断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创新,使协商民主成为中国公民们有序参与政治的有效途径。
三、中国推进协商民主的路径
(一)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以及重大工作部署上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这是做好政协协商民主的基本前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政协协商民主的体制框架和运行机制应该在制度上作出明确而细化的规定。实践中,人民政协应更加积极而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引导参与协商的各个利益主体理性表达诉求,提高协商的质量;要建立协商成果与决策的衔接机制,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机制,协商成果形成决策后的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让全社会对政协协商民主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推动地方党委对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主动协商、政协积极协商的格局。加强政协理论的宣传和学习,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协商的思想意识,实现真正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目的[3]。
(二)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搭建协商民主的平台,让民众能够有序地参与到地方政府决策的制定中来,加大协商力度,提高协商实效,使政协协商民主开放而有序,激发人民政协的生机和活力。具体的路径包括:推进政协职能的制度建设,建立协商实施细则,明确规范协商主体、议题、程序和形式等,拓展协商形式,使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政协委员应就相关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协商水平,提出有效且合理的意见建议,使调研论证科学严谨,议题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创新协商形式,优化政协的协商民主平台,如召开议政会、政情通报会、提案办理协会、常委会专题会等,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应注重将协商的结果转化,提高政协协商民主的科学化水平,增强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并将政府部门落实协商成果的情况,进行通报或者在媒体上公开,在政协全会上向全体委员通报,或者通过实地察看、民主评议、回头督办等方式对政协协商成果进行跟踪问效。
(三)积极推进人大的代议制民主与政协民主的有机结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主要渠道和制度保障。为了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表达民意,就应该充分吸收协商民主的优势条件,积极运用协商的手段,开展平等的对话和协商,使政策的决定建立在充分地讨论和磋商基础上[4]。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议政协商能力,建立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沟通、商谈机制,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充分表达民意、维护人民权利的重要形式[5]。应面向民众广泛而公开地收集社会公共政策的意见,坚持面向公民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以及对法律法规等的起草意见,确保公民的立法建议权。
(四)不断创新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当前发展农村、城镇、社区、企业等的基层民主协商具有可行性,而且一些地方也取得很好的成效,并有了一定的实践积累。通过参与基层民主协商,提高了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提升了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协商民主代表着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方向。首先,要进一步推进在农村发展的村民自治,积极探索乡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一套民主规则和民主程序,使农村民主建设逐步走上规范运行的轨道。其次,大力发展城市社区自治,重视居委会、业委会的作用,实现社区管理的民主化,使社区居民能够运用法律和道德的手段自己管理自己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利用互联网,建立社区网络论坛,为民主协商提供更便捷的平台。
[1]陈家刚:《协商民主引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3期。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版,第328页。
[3]陈剩勇:《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4]朱勤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3期。
[5]陈家刚:《协商民主》,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页。
(责任编辑 崔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