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环巢湖流域方志及其传统文化属性
2014-03-29张安东
张安东
(巢湖学院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 巢湖 238000)
巢湖位于安徽省中部,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沿江湖泊,也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环巢湖的地域范畴,如按自然水系划分,泛指整个巢湖流域,它临江近淮,南北趋中,天然一体,既是长江流域的一部分,又相对独成体系,北临江淮分水岭,南达长江北岸,西至大别山麓,东联滁浦丘陵;如按行政区划,应该包括今合肥市全部、马鞍山市的和县、含山县,芜湖市的无为县,及六安市一部分(老市区及舒城县),约相当于明清时期庐州府(府治合肥,领合肥、庐江、巢县、舒城四县和无为州)、六安直隶州本州(明为六安州散州,属庐州府)、和州直隶州(领含山县)的范围。在漫长的中华文明发展史中,这一流域已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环巢湖文化圈”,它在安徽文化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丝毫不比已经被确认的淮河、皖江、新安江三个文化圈逊色[1]。加强对环巢湖文化圈的整体研究,对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安徽省丰厚的历史遗产和文化资源,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方志作为环巢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这一流域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载体,对环巢湖流域方志进行探究,有助于更好地发掘和利用蕴藏其间的地域文化资源。
1 民国以前环巢湖流域方志编纂述略
环巢湖流域具有源远流长的修志传统。远在秦汉魏晋时期,这一流域就修有一定数量的地记、郡书、人物传、风俗传等,内容记载以地理为主。虽然这个时期的志书一部未存,但据有关文献记载考证,为数不少,庐州、舒州、和州皆有编修。地记有《庐江记》,郡书能够被确切考证的仅三国时期的《庐江七贤传》,但与环巢湖流域有关的却不少,如《吴先贤传》、《丹阳尹传》、《竹林七贤论》等。隋唐是方志的发展时期,郡书逐渐衰落,地记的编修也进入低潮,以“图经”为名的方志开始流行,并继续发展,主要有《历阳郡图经》、《庐州图经》、《庐州古图经》、《舒州图经》、《历阳图经》、《和州图经》等。这一时期,方志体例较为完备与成熟,人文方面的内容增加较多。政府愈加重视方志的资政、教化功能,并加强了对修志的掌控,官方修志逐渐增多,私人修志减少。
宋代的方志发展承上启下。在此时期,方志数量愈益增多,内容更加丰富,体例趋于完善。自宋以后,方志发展进入了成熟阶段。这一时期,环巢湖流域方志数量大为增加,方志名称趋于统一。以图经为名的有 《和州古图经》、《和州旧图经》、《庐州旧经》、《无为军图经》。以志命名有《合肥图志》、《庐州旧志》、《庐州志》、《合淝志》、《合肥志》(郑兴裔纂)、《合肥志》(李大东纂)、《濡须志》、《无为志》、《历阳志》、《历阳志补遗》。很明显,两宋时期以“志”命名的志书已占多数,说明方志名称逐渐统一为“志”。元代《大元一统志凡例》的颁布和大一统志的两次纂修,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方志的发展。环巢湖流域在这一时期所修志书,有《庐州志》、《无为图策》、《六安志》等。数量虽然不多,但几乎遍布流域各地,合肥地区、六安地区均皆有志。
明承元后,修志事业进一步发展,无论是方志的数量、质量,还是方志理论探索,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明中央王朝三令五申纂修全国总志、郡县志书,征集郡邑志书,是推动方志发展的主导原因。受其影响,环巢湖流域各府州县编纂了数量较多的方志。庐州府有 《(万历)庐州府志》、《(景泰) 庐州府志》、《(天顺) 庐州府志》、《(正德)庐州府志》、《(正德)庐阳客记》、《(崇祯)庐州府志》,属县合肥县有《(万历)合肥县志》,巢县有《(万历)巢县志》、《(弘治)巢县志》、《(隆庆)巢县志》(存卷 4-7),庐江县有《(嘉靖初)庐江县志》、《(嘉靖四十二年)庐江县志》、《(隆庆)庐江县志》、《(崇祯)庐江县志》,舒城县有《(万历)舒城县志》、《(崇祯)舒城志存》,属州无为州有《(正德)无为州志》、《(隆庆)无为州志》、《(万历)无为州志》,属州六安州有《(嘉靖)六安州志》、《(万历)六安州志》;和州直隶州有《(正统)和州志》、《(嘉靖)和州志》、《(万历)和州志》、《(正德)和州志》,属县含山县有《(嘉靖)含山县志》、《(天启)含山县志》。
清代是我国封建社会修志的鼎盛时期。环巢湖流域也和全国、全省一样, 方志的编修有了很大发展,数量浩繁,品种齐全,内容详实,体例精审,官员主持,文人参与的官修志书模式成为主流,方志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依据当时行政区划统计,修志空间分布情况为:庐州府修志7种,含府志5种、卫志1种,并修《郡事拾遗》1种;无为州修志计6种,含州志5种,同治间纂《无为续表》1种;合肥县7种,其中县志6种,另修《香花墩志》(乡村志)1种;庐江县6种,皆为县志;巢县4种,皆为县志;舒城县6种,皆为县志;和州8种,皆为州志;含山县5种,其中县志4种,光绪间修《含山县乡土志》1种;六安州6种,其中《六安县志》1种,余皆州志。总计各府州县修志55种,约占整个清代安徽所修方志(330种)的17%,应该说,这一区域的修志事业是较为发达的。
综上,环巢湖流域修志历史悠久,两千年来未曾中断。其独具区域特色,是一种优秀文化形式,也是环巢湖流域珍贵的文化遗产宝库。
2 环巢湖流域方志的内涵与特征
方志综合记述了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是中国独特的历史文献。方志以其丰富的地面文物和传世文献资料,独特的编纂体例,极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这些年来,一些学者对方志文化进行了研究,出现了较多的成果,但对方志的文化内涵、特征及与传统文化关系的研究,尚显不够全面、系统。要研究方志的文化属性与价值,发掘和利用方志丰富的历史遗产和文化资源,首先就有必要对方志的文化内涵作较为清晰的界定。
关于文化,学者有多种界定。到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有数百种之多。《辞海》的说法是:文化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文化的发展有历史继承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同时也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又形成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2]。方志文化是长期积累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传统文化影响与制约着它的属性与走向,因此笔者认为,方志文化是指在中国特定的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背景下,为适应历代统治者维护统治,实现“资治”、“教化”、“存史”的目的,达到明一统、垂鉴戒、禅风教的需要而形成发展起来的,历代方志人所形成的修志实践、修志理念的物质和精神成就的结晶与总和。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方志文化内涵体现为方志历史人物的修志实践活动及其产品的总和,即世代相沿的修志行为,方志的编修与发展成果,方志整理、开发和利用,构成了庞大的地方志资源。二是历代各级政府为规范方志编修而制订的各种制度性条例、准则、规则,也包括修志的组织管理及后勤保障措施等。三是方志编修发起者、组织者、撰纂者的修志思想观念与价值理念。价值理念是方志文化的核心,制约着修纂者的修志思想和实践行为,决定着方志文化的性质、走向和发展水平。
方志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现象。环巢湖流域方志在发展过程中,较比一般地方文献有其自身的特征。其一,方志编撰连绵不止。由于历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各地修志经常化和制度化。如明代环巢湖流域庐州府志修了5次,和州志4次,庐江县志4次。有清一代,环巢湖流域庐州府、六安直隶州、和州直隶州及其属县也都多次修志。其中,《和州志》连修7次,《六安州志》连修7次,《合肥县志》连修6次,《舒城县志》连修6次,《庐江县志》连修6次。历史上任何一种文献的编修,皆没有方志普及与频繁。方志编撰连绵不止的特征,使方志数量多,种类全,卷数庞大,而且内容丰富和体系完备。其二,志、传、图、表、考、略等方志体裁在志书中广泛运用,其中志、传、图三体较为频繁。(嘉庆)《合肥县志》以图、表、志、传为纲,卷一为图说;卷二至卷十五设志;卷十六至卷十九设表;卷二十至卷三十列传;卷三十一至卷三十六附以集文、志余。(乾隆)《和州志》有纪、表、图、书、政略、列传六体,并有文征。六体分别容纳皇言纪、官师表、选举表、氏族表、舆地图、田赋书、艺文书、政略、列传等内容。文征包括奏议、征述、论著、诗赋。方志记录全面丰富,类似“地方百科全书”。“纪地理则有沿革、疆域、面积、分野,纪政治则有建置、职官、兵备、大事记,纪经济则有户口、田赋、物产、关税,纪社会则有风俗、方言、寺观、祥异,纪文献则有人物、艺文、金石、古迹”[3]。
从以上方志的内涵与特征分析可以看出,方志作为一种地方记载,是中国传统文化积累和发展过程的缩影。它与各个时期的思想文化相互交融,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征,但其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受中国传统文化主流价值观的规范和制约。对方志文化的研究,就是要以方志为载体,揭示方志文化所产生的深厚文化背景,及其蕴藏的本质特征、价值观念、精神内涵。
3 环巢湖流域方志的传统文化属性
环巢湖流域方志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其独特的传统文化属性对于我们研究环巢湖流域文化及文化史有着极高价值。环巢湖流域方志的传统文化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诸方面:
3.1 地方志是“资治”之书,体现封建统治者政治意志,直接服务于统治阶级,为各级政府官员治理国家和地方,提供借鉴与依据,其政治色彩极为浓厚。
地方志记载了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是一方之总览,一地之百科全书,因此,地方志倍受为政者的青睐。自中央至地方,方志的编修有一整套制度进行规范,从修志机构的建立、编纂队伍的组成(包括主修、主纂、同修、协修、同纂、协纂、采访、撰写等)及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形成了严密有序、组织合理、务实办事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方志编修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要求。在封建社会里,治理国家和地方方案的确定主要是依靠长官意志,依靠长官对国情地情的了解程度。因此,每个朝代的各级统治者,都热衷于地方志的纂修,以便掌握统治区内的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户口赋税、财政金融、农工商各业、民情风俗等情况。如在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即令儒士魏俊民、黄篪等类编《大明志书》[4],同时要求全国各地报送城池、山川、关津、亭堠、水陆道路、仓库等图志资料。清康熙帝极为重视地方志的纂修,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给《一统志》总裁官勒德洪等人的谕旨中说:“惟古帝王宅中图治,总览万方。因天文可纪星野,因地利以兆疆域,因人官物曲,以修政教。故《禹贡》五服,《周礼职方》九州,纪于典书,千载可观。朕赞绍丕基,抚兹方夏,恢我土宇,达于暇方。惟是疆域错纷,幅员辽阔,万里之远,念切堂阶。其间风气群分,民情类别,不有缀录,何从周知?顾由汉以来,方舆地理,作者颇多,详略既殊,今昔互异。爰敕所司,肇开馆局,网罗文献,质订图经,将荟萃成书,以著一代之钜典,名曰《大清一统志》,”要求各总裁“恪勤乃事,务求采搜宏博,体例精详,阨塞、山川、风土、人物指掌可治,画地成图,万机之余,朕将亲览,且俾奕世子孙,披牒而慎维屏寄,式板而念小人之依,以永我国家无疆之历服,有攸赖焉。”[5]在最高统治者的倡导和推动下,方志编修得到迅速发展,各地行政长官均把地方志作为了解各地情况,决定政策措施的依据,而且将其作为一项政绩予以重视。环巢湖流域各府、州、县也不例外。庐州府地方行政长官在任期间,均认为地方志了解该地地情的辅治之书,并要不断编修,否则会使“后之来守兹邦者,问疆域之沿革,茫无以应;问山川之扼要,人物之盛衰,又茫无以应”[6],当然不利于对地方进行施政。因此,他们往往“下车之日,查阅郡志”[7],并招揽地方士人编纂新志。如光绪年间知府黄云“聚米绘画,筹薪设局,访忠孝、节烈之事实以振纲。维延明体达用之士绅,与商撰述,犹虑一郡之广,五属之遥,未易旁周,恐多阙漏,缓书之岁月,勒考证于缥缃”[8]。广搜讨,严考证,终成洋洋百卷之书。嘉庆合肥知县左辅认为“县令贵在教养,……必知其邑古今受治之盛衰得失,沿流积渐之故,而后从而补救焉。”而“舍邑志其奚以求知哉!”所以非常重视县志编修。到任后,访求合肥旧志,与友人及邑绅士共举其事,“经始于嘉庆七年之春,阅期有四月,书成编三十六卷。”[9]总之,地方志可以使地方官知“政治之得失,风俗之美恶,人物之臧否,土地之肥硗,疆域之分合,赋役之重轻,户口之登耗”,从而达到“矧民情土俗与时消息为治者,因户口之登耗而弛张之,因财制之亏盈而轻重之,因赋役之赢缩而进退之”[10],达到“远可稽而近可考,贤可师而不贤可惩,了然尺幅,究厥指趋穆然千载,自得龟鉴,足以备天府之典故,资东观之采择,广闻见而裨治理”[11]的资一方之政的目的。地方志为统治者提供历史经验、依据、教训,帮助行政长官治国安邦,也正是地方志的宗旨与使命。所以,地方志一直被视为“资治之书”。中华文化典籍浩如烟海,象地方志这样由中央政府下令天下普遍编修,而且又是有组织、有计划地代代相沿,延绵不断,在其他文化门类中实属罕见。由于封建帝王及地方官吏的直接介入,地方志始终沿着“资治”、“致用”,特别注重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轨道向前行进。正因为如此,方志文化的政治色彩极为浓厚。
3.2 地方志是官修之书,官方对地方志的体例结构、内容结构及形式均有明确规定与要求,制约了各地方志体例、内容的创新,其传统性、封闭性十分明显。
地方志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虽相对独立,但又受整体传统文化的约束。在中央集权极其严重的旧时代,地方志的修纂基本受制于行政权威,地方志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化倾向,而且这种政治化倾向的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学术活动。因此,作为官修之书的地方志编纂,历代统治阶级对其有严格的要求与规定。如明成祖于永乐十年(1412)颁布修志凡例十六则,永乐十六年(1418),又诏修天下郡县志书,并颁降《修志凡例》二十一条,规定方志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域池、山川、坊廊、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内容[12]。康熙十一年(1672),清廷要求各地修志以(顺治)《河南通志》为蓝本,内容应包括图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古迹、帝王、名宦、人物、孝义、烈女、流离、艺文、杂辨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学部奏请天下郡县撰辑乡土志,并下发《部颁乡土志例目》,将乡土志内容设置为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民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十五门。受其影响,历代环巢湖流域方志的修纂,均按朝廷规定的类目、款式而修。明(正统)《和州志》类目安排为历代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形势、城池、坊巷、乡都、山川、风俗、土产、户口、垦田、屯田、赋税、农桑、土贡、课程、学校、公署、惠政、备荒、坛垣、祠庙、寺观、楼阁、铺舍、桥梁、塘圩闸坝、古迹、宦绩、人物、烈女节妇、仙释、杂志、制诰、诗文等,以明成祖的《修志凡例》为准。(康熙)《含山县志》仿(顺治)《河南通志》式例,设类目二十四,分别为图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丘墓、古迹、名宦、人物、孝义、烈女、流寓、仙释、艺文等。(光绪)《含山县乡土志》按光绪三十一年(1905)学部《部颁乡土志例目》,也将内容设置十五门。因为历届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虽然地域、时代不同,内容有所不同,但各地修志均一遵朝廷颁布修志条例和修志规则,这就制约了各地方志体例、内容的创新,其传统性、封闭性十分明显,自宋至清,这种情况几乎没有改变。
3.3 地方志是“教化”之书,强调以“人”为核心,通过对各类典型人物如职官、名宦、循吏、乡贤及孝子节妇的树碑立传,开化民众,正人心、励志节,因而方志文化追求人的完善,追求人的理想,表现出鲜明的重人伦、重人文,轻自然的特征。
任何时代所纂修的方志,都体现了纂修者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环巢湖流域方志也无不如此。方志编修是以满足封建统治需要和封建官僚利益为前提,指导思想始终未能超越地主阶级的封建思想体系。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各地修志一般都首设为封建皇帝歌功颂德的内容,如“皇言”、“宸翰”、“圣制”和“恩泽”;第二层次即为地方的官僚、土绅树碑立传,如“职官”、“名室”、“循吏”、“乡贤”等类目;第三层次便是连篇累牍地记载地方官僚、士绅的活动,如“选举”、“官署”、“祠祀”、“陵墓”等类目;第四层次大肆宣扬封建的伦理道德,如“忠臣”、“义士”、“孝子”、“烈女”等类目。如庐州府所纂的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规定,“近代方志首纪皇言始于宋周淙。《乾道临安志》之首载诏令,然周志体例虽善而言,而宗法之者,实自会稽章氏学诚,始其所著《文史通义》一书。由宋人志例而上溯之周官书令,古法遂以通行,志例因而大定。矧庐之为郡,于咸丰年间会议设行省,见之诏谕,中兴将相蔚起,立功膺受特恩,有非他郡所敢望者,至于水旱偏灾,恩膏下逮,尤为普被,天章显赫,纶綍祗承,敬谨述录,著于简端,亦志家通例也;”“庐州之建设省治,自咸丰三年周文忠公权巡抚时入奏,同治初元,湘淮两军合围收复,始仍旧郡治。据此,则凡咸丰三年以后抚司之驻庐者,皆当补入职官表之中,至屯驻将帅有功于庐,亦宜附载,兹分类编表其有事迹可传者,另立名宦传,例亦与表同;”“选举以荐辟为近,古文武科目次之,例仕又次之,近年之由年功出身者与例仕同,兹详加蒐辑,分类编表,而以县之先后为序;”“人物列传严为甄录,覆以传经,立品性、理闇性,以补旧阙而志盛美。其余则重加厘订,酌改旧目,分宦绩、忠义、文苑、武功、孝友、义行、隐逸、艺术、耆寿等类,依类补辑,至忠义一门其无事实者,另编表五卷亦附载焉。……庐阳山川雄厚,伟人迭生。国初李文定公以正卿而居相位,近时肃毅伯又以总制入跻首辅,勋名之盛,震耀古今,其他忠义之家,簪缨之胄,更不胜枚举。兹仿《唐书》宰相世系表及章氏《文史通义》志家当述氏族表之例,补为世族表一卷于流寓、方外之前,而以科第、官阶、忠义为限;”“列女之传始自刘向贤母令妻,懿德彰闻其间,兼及淑女、才媛,义取罗列,而庐郡寿妇尤多,今本此诠次,贤德而外并录寿妇、才媛,至义烈、贞孝、完节之传,则仍本旧志,依目增加,计十八卷,更汇为义烈、贞孝、完节三表,计十一卷,区分五属附载于后,以阐幽光而垂久远;”“淮军战绩载在国史,其人大半生存,例不入志,惟国家正当用人之际,乡里尚多用武之才,观摩驯习有所感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谨因事纪述,删繁就简,别为淮军战事编一书以附于后,举平寇、平捻、平台区分子目,先著于篇,遇有丰功伟烈、哲人轶事,亦随时甄录。”[13]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光绪)《续修庐州府志》的卷首为“皇言纪”,“职官”、“名宦”、“选举”、“宦绩”、“忠义”、“武功”、“孝友”、“义行”、“隐逸”、“耆寿”等类目占三十七卷,反映为父母割股治疾,妻子为丈夫守节,大肆宣扬妇女“贞节”观的“烈女”类目占三十一卷,另外就是记载地方官僚、士绅活动和为统治阶级剥削提供依据的 “城署”、“冢基”、“祠祀”、“田赋”、“恤政”、“食货”等目,总计这些方面的内容占了全志四分之三以上的篇幅。(嘉庆)《合肥县志》三十六卷,主要内容仍为 “田赋”、“风土”、“祠祀”、“祥异”、“职官”、“选举”、“世袭 “、” 名宦 “、“忠烈”、“孝义”、“列女”、“户口”、“艺文”、“集文”之类。从上述两部府志、县志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出环巢湖流域方志编纂的内容组织与安排:以宗法制度为基础,政治为本位,政务为核心,重人文内容记载,轻技艺、技术内容。出现如此情况,主要因志书修纂的指导思想所决定。正如章学诚所说:“史志之书,有裨风教,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冽冽,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因而“纲常赖以扶持,世教赖以撑柱者乎”[14]。所以历代志书政教、人文色彩均十分浓厚。
综上所论,民国以前地方志是中国封建社会文化形态所表现的一种独特风格的文化形式,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属性,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我们应一分为二地看待方志文化,剔除其糟粕,弘扬其价值。我们应高度重视环巢湖流域方志在环巢湖文化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首先,环巢湖流域方志保存了大量已失传的珍贵资料,是环巢湖文化的重要载体。据上文统计,环巢湖流域留存了大量志书,这是环巢湖文化的积累,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涵,传承了传统文化和人文精神。英国的伟烈亚力曾说:“在中国出现的一系列的地方志,无论从它们的广度上来看,还是从它们有系统的全面性方面来看,都是任何国家的同类文献所不能比拟的。”[15]方志是地域研究的重要资料宝库,方志全面系统的记载,不仅保存了大量的资料,也使地域文化代代相传。其次,环巢湖流域方志在环巢湖文化建设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方志既积累了传统文化,又使社会文化资源及其精神财富得以传承。方志也是未来文化创新的来源。建设环巢湖流域文化,既要继承,又要创新,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文化。方志对各时期创造的时代精神和辉煌业绩的记述,对今后环巢湖文化的建设,仍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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