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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令是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
——纪念3号令颁布十周年

2014-03-28冯玉石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产权导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国有产权号令产权交易

◎冯玉石(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 130022)

3号令是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
——纪念3号令颁布十周年

◎冯玉石(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 130022)

2004年2月1日,国内开始施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经过10年的实践与运行,3号令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内产权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与认可。

1 3号令出台前的产权市场概况

1987年,十三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小型国有企业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1988年5月,武汉率先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同年,福州、深圳、成都等地相继成立产权转让市场。到1994年,全国产权机构达175家。产权市场的职能基本上得到了体现,企业的转让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运作。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有的国有企业在转让时,资产得到了处置,但是没有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有的资产处置不当,低于资产评估值进行转让,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等等。

由于对产权市场认识不足,同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与规范,产权市场在实践中暴露的问题与弊端无法解决。先后于1994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 1998年3月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进行产权市场的整顿与清理。

由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主导地位,如何处理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关系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国有企业改革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颁布了3号令,3号令的出台给产权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为产权交易机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 3号令的出台对产权市场的影响

3号令出台以来,经过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不断实践,取得了很大成绩,并产生了深远影响:

2.1 产权交易制度的完善

3号令的出台是产权交易制度走向完善的开端。产权市场从经历了“摸着石头过河”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号令的颁布推动了产权市场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随后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等。2008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9年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对3号令做了解释说明并对未详尽之处做了补充。

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以吉林省为例,出台的法规有《吉林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产〔2008〕3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国资发产权〔2012〕69号)、《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规范》(吉国资发产权〔2012〕70号)及《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长府办发〔2008〕63号)等。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以3号令为主,地方性法规文件为辅,形成了完整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及业务流程,经过多年的运行,配套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2.2 推动了产权市场的蓬勃发展

3号令中明确了国有资产交易必须进场交易,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产权市场交易活跃,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目前,产权市场的交易产品品种多样,包含国有企业产(股)权、实物资产、金融债权、非上市公司股权等各种资源性、权益性资产。产权交易机构覆盖全国,范围广泛。产权交易机构已经资源共享,在合作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合作,形成区域合作、互利共赢的局面。

2.3 有效地预防了腐败

3号令第七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国资委的职能,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直接或间接监管产权交易机构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目前,产权交易机构的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与国务院国资委的信息监测系统联网,纳入其监测范围。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监管职能得到了体现,同时也有效地预防了腐败事件的发生。

3号令中明确了国有产权交易中公开披露挂牌信息、受让方的资质、交易方式的选择等内容。经过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实际操作,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活动得到了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已经打造成为“阳光的交易平台” ,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达到了预防腐败的目的。

2.4 体现了产权行业的市场功能

在3号令的指导下,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操作,成功地引入了市场机制,给更多投资者创造了投资机会,形成有效竞争,达到发现投资人、发现价格的目的。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促进产权有序流转,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3 3号令对产权市场业务拓展的借鉴意义

3号令正式实施10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3号令作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成功解决了产权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并对其他类别的公有产权交易业务的开展也具有指导作用。

目前,产权市场的业务不仅仅局限在传统的国有产权交易上,各省市产权交易机构相继开展创新业务。近年来大家关注的热点——碳排放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公车改革的车辆处置等逐渐进场交易,并取得让人满意的成果。

在3号令的指导下,产权交易机构已经成为具有公信力的交易平台,公众对其满意度和认可度越来越高。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产权业务范围也会不断扩大到其他公有产权业务中。同时,公有产权进场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

因此,我们应加强对3号令的学习,在产权事业中严格贯彻落实3号令的精神,群策群力,开拓创新,打造一流的团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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