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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的对策和建议

2014-03-26谢艳黄碧玉蒋玫蓉

2014年41期
关键词:民办教育政府购买对策

谢艳 黄碧玉 蒋玫蓉

摘要: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多元的、可选择的教育需求。本文通过阅读资料文献和调研南宁市西乡塘区的教育服务情况,对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为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提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购买;民办教育;公办教育;对策

随着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教育在国民教育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成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义务教育的重要依托,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签订契约,根据对社会组织所提供教育服务的评估,以公共财政全部或部分支付其费用,用于对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可选择的教育服务。本文主要对政府在新形势下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引导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 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的必要性

(一)逐渐成熟和稳步发展的民办教育是政府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受托承担更多的公益性教育功能。以南宁市西乡塘区为例,现有各类中小学校112所,其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66 所,占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 58.9% ;义务教育段民办中小学 16 所,在校生共15219 人,占城区义务教育段人数的 36.4 %;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772人,占城区义务教育段教师人数32.7 %。2014年西乡塘区62.7%的随迁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校,民办教育为西乡塘区教育的壮大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公办教育学位不足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需要民办教育作为必要的补充。2014年,兴宁区小学招生情况显示,市区13所公办小学计划招生1590人,实际招收1873人,超计划招收283人。即使超计划招生,仍有1000多符合公办学校接收条件,且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无法安置。最终,通过委托4所民办学校招收了200名随迁子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小学的招生压力。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数量急剧增大,国家要解决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就必须加大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力度。

(三)义务教育必须实现和保持平衡发展,通过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可以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让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2014年,南宁市西乡塘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分别接受南宁市、自治区的检查评估,均顺利通过验收。但是,这只是对公办学校的检查评估,现实是,辖区内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发展差异很大,辖区居民子弟同是接受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与在民办学校所享受的资源和权益是不对等的,大量民办中小学校仍处于低层次和低水平发展阶段。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购买民办教育服务,借此奖励、扶持、资助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满足居民子弟公正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愿望。

二、影响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的主要因素

(一)缺少优质的民办中小学教育,无法形成有质量的教育服务供应市场,这是影响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最主要因素。通常民办中小学校起点比较低,主要适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需要,兴办于城中村或城郊结合部,创办时缺乏长远规划,发展中又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办学者办学思想不够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仍然偏低;民办学校普遍存在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素质不高;部分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

(二)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是一件新鲜事,既缺乏经验,更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教育服务有其特殊性,为了保证购买到优质的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就要建立对民办教育优劣的甄别评估机制,要制定明确的竞买规范,要有适当的财政预算保障,要有对所购买的教育服务跟踪考核制度等等。目前,政府对这些机制和安排都还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更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制约了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工作。

三、对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着力培育优质教育服务的卖方市场

1.加强思想指导。要重视引导民办教育举办者端正办学思想,增强社会意识,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取信于民,服务社会。

2.规范办学行为。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杜绝乱收费、随意增减课时、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

3.加大资助力度。政府对优质的民办中小学校要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对起点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可以在教育用地的租金上给予减免;可以考虑给依法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民办学校一定的经费补助,以此引导民办学校往优质高效方向发展。

4.积极推动公办学校扶持民办学校。如选派公办学校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选送民办学校先进教师到公办学校跟班学习;把公办和民办学校分片混合编组,开展联校教研活动等,帮助民办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二)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优质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引导民办教育积极健康发展

1、购买学位。目前在我国,购买学位目前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政府通过与社会团体组织签订协议等方式,拨付财政资金用于购买学生入学位置,确保农民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入学的权利,能够接受国家提供的平等义务教育。

2、购买管理。购买管理指政府通过一定的约束条款和行为规范,来委托社会组织进行教育服务管理,并对教育质量有一定标准和开展评估,以此规范和提高社会办学的管理水平。如2011年上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与南宁市育人教育管理咨询中心签订契约,委托其承办区域内的中学。通过利用社会其他资源来解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困难的问题。

3、发放教育券,给有特殊需求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具有选择学校的权利,让其选择其认可的优质学校就近入读,教育券可以对民办教育办学经费给予补助,或对学校房产租金给予优惠。

4、购买教育评估服务。政府与受托服务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不仅要选择合适的委托方,还要对其在实现教育的过程中,是否按照协议的承诺,实现程度是否按计划开展等多方面的评估,作为政府付费的依据。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保证政府购买的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是优质高效的

1. 建立健全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制度。对民办教育组织的资料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入资料库,严格审查教育中介组织资格。

2. 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监管制度。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必须是公开地在社会上的开展,接受社会大众的意见,形成的监管委员会,接纳社会公众的建议,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监管制度,及时多渠道收集和反馈监督管理信息。

3. 建立健全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购买的财政保障制度。购买民办教育重要的一点是财政经费保障,只有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服务公众,才能确保经费到位及时拨付。同时,要保证政府拨付的财政经费能够正真服务于社会大众,实现社会效益。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早筹划,制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将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购买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严格经过一系列政府流程,并接受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开展工作。(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周翠萍,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风险分析[J];教育科学;2010年05期

[2]闫海、张天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制[J];唯实;2010年06期

[3]杨红霞,民办中小学政府资助现状及政策建议——基于对湖北省C市民办中小学的调查研究[J];教育与经济;201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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