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暴力的角色定位及对策研究
2014-03-25周安
周安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系,安徽 阜阳 236031)
语言暴力是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分为冷暴力和热暴力两类。冷暴力主要是指网络上的语言霸权和民意绑架,使民意在强势舆论前呈现集体失语,被动承受非本我的意识灌输,是一种间接的精神压迫和伤害;热暴力的表现则更加直接,诸如恶意散布的谣言,粗暴的谩骂诋毁,攻击性的言论,甚至延伸至可怕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语言暴力不是偶发事件,每一事件的背后,都有一群道德底线沦丧,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社会责任缺失的始作俑者和幕后黑手。这些群体角色都有其特殊的生长环境和形成原因,并呈现出不同的角色特点。
一、网络语言暴力群体角色类别及其特点
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中主要涉及三类群体,一类是语言暴力的受害者,即语言暴力的攻击对象;一类是围观者,其本着看热闹的心态聚集在一起,在集体无意识状态下,成为暴力施事者的喽啰和帮凶;最主要的一类是语言暴力的制造者,这类群体以暴力的手段驰骋于网络,不断制造热点事件,博取公众关注,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一类群体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一)网络暴民:以键盘为武器的文化流氓
从早期的“铜须门”、“虐猫女”、“很黄很暴力”、“艾滋女闫德利”到近几年的“林妙可受辱”、“小悦悦”、“缝肛门”等网络热点事件中,网络暴民在中国“大放异彩”。他们通过谩骂诽谤甚至揭露隐私,骚扰现实生活等手段,用群体围攻的方式,加深对受害人的打击和伤害。其本质,正如殷谦在《殷谦杂文全集》中所指出的:“对网络暴民而言,从根本上来说他们的道德意志苍白,文化修养较差,审美趣味病态,本质上就是一群自哀自恋和思想混乱,缺乏道德激情和内在活力的文化流氓。”
网络暴民的本质特性之一:双重道德标准伪君子。网络暴民不断用污言秽语、诋毁等非理性的方式,抨击和评判他人的言行,自比所谓的“真君子”、“道德战士”,打出维护社会道德的旗帜,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自己却冲破道德底线,残忍暴戾。在艳照门事件中,众多暴民一边竭力搜求照片激情观淫,一边口诛笔伐事件主人公。又如药家鑫事件本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在各种炒作推动下,遂成为社会热点事件。众多“正义君子”粉墨登场,以侮辱、嘲笑、诽谤等语言暴力,群体性围攻药家鑫之父、受害人张妙,甚至挖掘散播未经证实的隐私背景,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揭开网络暴民所谓的道德面纱,我们发现,这是一群丧失理性、道德沦丧、严重践踏网络文明的伪君子。
网络暴民的本质特性之二:群体无意识。古斯塔夫·勒庞在其《乌合之众》一书中指出:“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是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1](P1)在网络暴民群体中,当每个人作为个体存在时,其都有比较清醒的自我管控能力,但其一旦进入群体性行为之后,就开始自我失控。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在群体无意识状态下逐渐消解。“在群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1](P16)网络暴民在意见领袖引导下,本着集体无责心态,放松了自我约束,失去了正常的智慧认知和判断能力,个体为了避免被孤立,积极谋求与集体意识的趋同。这正是网络暴民所呈现的群体无意识状态的表现。
(二)网络水军:伪舆论的造势者
网络水军是一群具有严格组织性、纪律性的专业网络舆论造势者。在网络公关公司的操控下,网络水军利用网民大众的心理需求和审美趣味,结合当下新闻焦点,通过发帖回帖的方式,为雇主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网络舆论造势,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加入整个造势行动中,最终形成一股不可阻挡的网络舆论洪流,席卷整个网络。据相关统计,大多数网络水军事件都是在利益驱动下,干扰正常的信息交流,歪曲和掩盖事实真相,往往给事件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广元“柑橘大蝇虫”事件的不实报道,导致果农损失惨重;海南“西瓜注红药水”的谣言,令当地整个产业几乎面临崩溃;“霸王洗发液致癌”事件,致使霸王集团亏损严重,品牌形象大打折扣,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诺尔·诺依曼认为:“舆论是我们的社会皮肤。”我们可以理解为舆论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机制,尽管“舆论未必是事实上的多数意见,但至少是表面上的或人们感觉中的多数或优势的意见”[2](P62)。社会控制就是通过人们的从众心理来制约个人的言行倾向,这正是网络水军舆论造势的本意所在。网民个体在舆论漩涡中,公开与之唱反调,便会陷入孤立境地,就会遭受社会控制力量的制裁,于是,网民不得不保留个人观点,保持与舆论主导思想的一致性。这是典型的网络水军所需的“民意”绑架模式。
网络水军有三大显著特点。其一,这是一群有组织有纪律的事件制造者和网络推手。如颇具影响的KF联盟,目前会员达到2万多人,已形成类似于金字塔的管理结构模式[3],分为总负责人、管理员和水军队员。其学员培训,任务发布,资金往来,都有严格的程序,由专人负责。其内部严格强调纪律性、排他性,严禁泄露成员内部信息和任务细则,轻则除名,重则网络讨伐。其二是利益驱动。网络水军事件中有三类主体,分别是为了某种个人或者商业目的客户,为了谋取服务管理费的网络公关公司和负责发帖回帖等基本任务的“五毛党”(因其薪酬平均在每贴5毛,故有此称呼)。其三是群体性攻击。负责人往往通过QQ群等即时通讯平台,发布任务目标和执行细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当事人发起群体语言暴力攻击,呈现波浪式攻击特点。
(三)网络大V:网络语言暴力二传手
网络大V,一般是指在网易、新浪、腾讯和搜狐等网站微博平台上注册的实名认证的贵宾账户,其大多数人都是知名人士和学者专家,受到众多粉丝的追捧。多数大V都能够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传播准确的专业知识和见解,弘扬社会正气。但在诸多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中,却不乏网络大V的身影。大V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上善意,却不经意成了语言暴力的二传手;二是主观上恶意,通过造谣、特立独行等方式有意制造事端,博取公众的关注。
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网络上某些大V不仅没有成为谣言粉碎机,反而不加证实,不停地转发和评论谣言,使得谣言借助大V之势,迅速在网络扩散。例如2012年沸沸扬扬的“孕妇偷肾”事件,最先是由名为内涵党_Moing的江西景德镇网友发布的未经证实的消息,经名为上海历学教育(新浪认证用户)于8月27日发出“医院偷肾”的微博起,至次日被转发近5万次,其中关键微博账户起到了巨大的推手作用。其第一波高峰由拥有近千万粉丝的任志强转发,并评论“披着羊皮的恶狼”,第二波高峰由优米网创始人王利芬转发,最高峰是由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转发,使得谣言在全网扩散,引起广大网民的极度愤怒和恐慌,谴责谩骂铺天盖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尽管上述三大V主观上是善意的,但其未经证实,却擅自转发散播,使其不经意间成为网络谣言的帮凶。
通过量测测区内明显地物点,采用“外业检查”方法获取DOM平面精度,然后对比正射影像与房屋屋檐对应的地物点坐标,DOM影像分辨率为0.15 m,DOM平面精度控制在一个像素内。
网络谣言永远是最抢眼球的,这是另一类网络大V如秦火火、立二拆四、薛蛮子之流的成名之路。其特点之一是不择手段制造事端,获取社会公众关注,搏出位。秦火火受审时供述其捏造“罗援将军之兄系西门子高管”、“著名主持人杨澜从希望工程拿钱”、“张海迪已获得德国国籍”等谣言,就是为了吸引社会关注,力求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粉丝,达到其成名的目的。其特点之二是标新立异,做所谓意见领袖,发表与社会公义、法治精神相对立的不当言论,哗众取宠。2014年东莞扫黄事件中,一些知名大V高唱“卖淫有理,色情无罪”、“嫖娼合理”、“呼吁色情行业合法化”等反调,混淆公众视听,挑战社会正常价值取向。其特点之三是语言粗俗暴力,体现在对汉语污秽词语的高频使用上,无骂不言,无脏不语,这是其心理的变态扭曲在语言择取上的真实写照。
(四)网络无良媒体:社会公信力的沦丧
基于网络传播的便捷性、经济性和传播范围广等特点,网络媒体蓬勃发展起来。网络媒体因其自身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成熟的资讯平台,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掌控着舆论话语权。随着竞争的白热化,为博取公众眼球,抢占市场份额,有些不良媒体成为语言暴力事件的制造者或推波助澜者。
首先是唯利是图。为了获取所谓独家新闻,制造热点事件,有些不良媒体甚至不惜炮制虚假新闻。如2007年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炮制的“纸做的包子”新闻报道,后被证实为一则典型的假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底线的沦丧,媒体自身监管的缺失,使这一假新闻得以堂而皇之地制作和播放,诱导广大网民一边倒地谴责和谩骂。其伤害的不仅是某些行业的外在形象,更多的是扭曲了社会大众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正确认知,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与隔阂。对于这家媒体来说,在经济利益受损的同时,其自身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必然坠入谷底。
其次是社会责任缺位。媒体肩负着十分重要的社会责任,即呈现事实真相,缓解社会矛盾,正确引导网民看待某一事件。个别无良媒体缺乏善意,摒弃肩负的社会责任,误导网民和舆论走向事实真相的反面,刻意制造社会矛盾,公然挑衅传统道德文化和法律法规。如安徽“环卫奶奶”事件,媒体选择性地报道“环卫奶奶”的现实困境,不断拷问政府部门的道德良心,却只字不提政府部门为其办理低保和救济等事实。“东莞扫黄”事件符合国法民意,《南方都市报》微博却发文“东莞挺住”,揶揄和反抗政府扫黄行动,诱导网友谩骂和诋毁政府行为的合法正义性,试图抹黑政府形象及公信力。
(五)网络愤青、红人和无脑跟风者:草根阶层的众生喧哗
“愤青”一词,在国内最早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专门指对社会现状不满而又急于改变现实的一群青年人。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成为愤青们活跃和宣泄情感的主要阵地。他们以爱国主义者自居,高举爱国无罪的旗帜,以所谓的公平正义的视角批评和评价国际国内事务,强烈排外,崇尚暴力和权力,以及非理性地解决问题。由“钓鱼岛”事件升温的反日情绪在网络上蔓延,愤青们争相用尽所有能宣泄的恶毒词汇,鼓吹暴力,渲染仇恨,煽动战争。在他们的误导下,似乎反日就是爱国,不反日就是汉奸国贼,使用日货的都是叛徒,必遭口诛笔伐,甚至导致现实生活中的打砸和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网络红人特指芙蓉姐姐、凤姐、马诺、西子可儿之流。他们之间有两个共同点:一是来自于草根阶层,一般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二是为了搏出位,其往往言行异常,语不惊人死不休。例如芙蓉姐姐敢说自己是北京大学的高才生;凤姐更是豪言全世界只有六个人有资格娶她,奥巴马是其中之一;马诺抛出“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决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惊人之语;西子可儿打着教师的旗号,连发两篇名为《宁可为妓,绝不为师》、《从妓过低俗,百万求包养》的博文。这种毫无廉耻、语言乖张、行为异常的网络红人,引起广大网友热议,或支持或非议或保持中立,一时间掀起隔空口水大战。这是一场草根阶层戏谑宣泄的群体狂欢,更是一种社会病态写真。
网络语言暴力群体中还有一类人,他们没有比较固定的组织结构,也没有固定的称谓,成员界定比较模糊,没有受到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的驱使,不具备兴风作浪的条件和能力,但却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网上所有语言暴力事件都离不开他们的推波助澜,甚至火上浇油。这类人我们称作无脑跟风者,其如同现实社会中事件发生时中国式围观的路人。其主要呈现的特点是主观随意性大,受到所处环境和情绪的影响,通常以个人好恶进行主观评价。其往往出口就是脏话,以获取一种宣泄的快感体验。在“艾滋女闫德利”事件中,除了始作俑者及不良媒体的娱乐八卦博取眼球的需要外,更多的则是来自于与此事件毫无关系的网民的谩骂诋毁和讨伐。
二、网络语言暴力的解决对策
(一)基于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和网民自律
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基础,其形成了一套稳固的道德价值体系。欧阳修云:“服民以道德,渐民以教化。”(《三皇设言民不违论》)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对于解决当下网络语言暴力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性本善是儒家思想的逻辑起点,善被其推崇为道德立论的根本。人们在任何环境之下,都需把持住善的本性。网络语言暴力走到了善的对立面,是一种人性扭曲的恶的表达,是对自我善的放松和消解。网络语言暴力对假恶丑的追求,与人的本性背道而驰。除了个别恶意群体,大多数从众网民处于暂时性的蒙蔽中,其恶的宣泄只是在群体环境中被诱导愚弄所致。善与恶的道德对立,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其解决之道,一方面,在于社会的调节和引导,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以实现大众善本性的价值回归;另一方面,在于个体对欲求度的把握,理性的自律实现,以防恶于未然。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其实质是一种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道德境界。孟子曰:“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人须有仁爱之心,平等待人,这是一种至高博爱的境界。爱人者,首先需自爱,注重净口修身,不造谣,不使用暴力词汇进行人身攻击;其次是爱人,爱人以德。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中的被攻击对象不乏有罪者,网民的道义谴责无可厚非,但不能因此失去道德救赎的初衷。仁遵循“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的原则。在互联网中,每一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网民应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考量语言暴力的伤害,多予他人以善意的理解和表达,走忠恕之道,以进一步提升自我行为管控能力。
子曰:“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礼是个人立身的根本,是人存于社会的必要条件,任何人都应当知之守之。守礼则需要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人的关系的另一种存在形式。网民不能因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就摒弃现实社会中礼的恪守,生邪僻之心。放纵自己的私欲,窥视别人的隐私,听闻不实的谣传,发表污秽不负责任的言论,进行不人道的人肉搜索和攻击,此等不知礼的言行失范,无异于禽兽。礼是一种人格美,讲究“文质彬彬”(《论语·雍也》),强调人们在交往过程中既要富有道德内涵,又要展现人格的魅力。网民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善意的,都向往做“谦谦君子”(《易·谦》),只是暂时性被蒙蔽和诱导了,因此,礼的教化,有助于网民“个人的道德自觉,成为圣人”。
(二)完善法律体系,加大监督惩戒力度
网络作为人们当今重要的聚集地,不能处于无人值守的状态。网络的过度自由就是不自由。
法律要发挥其应有的指引、评价、教育和预测作用。网络暴民、网络水军等之所以兴风作浪,有恃无恐,大多是钻了法律的空当,因此,填补与网络相关法律的空白,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将使网民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应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秦火火、薛蛮子之流,以提高暴力主体的犯罪成本,使蠢蠢欲动者望而却步。
库尔特·卢因提出了“把关人”的概念:“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3](P162)网络信息传播必须经过一定的途径,诸如网络服务商以及博客、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这些平台都有把关人的存在,其主要职责就是信息过滤和舆情控制。但网络是靠点击率生存的,网络语言暴力事件的多发,与某些平台为了利益,主观放松对信息的监控有关。对此,政府应加强对网络舆论平台的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网络服务商,净化网民生活空间。
治理网络语言暴力,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防患于未然,才是网络管控的根本目标。政府应建立网络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引导疏通焦点事件,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将谣言扼杀于萌芽状态。此外,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再加上人们买房难、看病难、物价上涨、官员腐败等种种社会问题的存在,使得普通草根网民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并最终在网络上找到了宣泄平台。对此,政府既要做好舆论引导,积极表达政府的态度和对未来的构想,同时,亦应切实改善民生环境,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群体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惟其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
我们相信,随着网民素质的提高,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网络暴民、网络水军、无良大V和不良媒体等网络语言暴力主体,终将失去生存泛滥的土壤,网络语言暴力现象终将成为历史。
参考文献:
[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2](德)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M].董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