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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

2014-03-22韦丽青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1期
关键词:董事董事会利益

韦丽青

广西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

韦丽青

本文以广西2007~2012年在市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高管激励方式等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独立董事人数与企业社会责任显著正相关,而董事会规模、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兼任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显著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越高;企业是否为国有以及高管薪酬水平对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没有显著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广西上市公司

一、引言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之一为我国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突显了一些无法忽视的社会责任问题。“染色馒头”、“问题胶囊”、“富士康多连跳”、“瘦肉精事件”、“某某矿难”等一系列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无不考验着企业作为社会有机分子的社会责任心。企业在其中的表现引起了社会公众、企业管理者、学者以及与企业其他关系方的深入探讨。

随着东盟经济贸易往来的不断深入,广西的经济发展前景喜人。自2008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数据显示5年来北部湾经济区地区生产总值从2007年的1764.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4316亿元,增长了1.45倍;财政收入从2007年的204.3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714亿元,增长了2.5倍。企业在广西经济快速发展轨道上担当起了重要角色,推动着广西经济向前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广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吗?什么因素影响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值得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关注,也值得诸多学者对此展开研究。因此本文选择广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着重了解广西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探讨公司内部治理因素对广西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从而提出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是指企业不能以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作为自己唯一存在目的,还必须努力增进股东之外的企业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这里的企业其他社会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企业职工、消费者、供应商、债权人、政府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然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虽然其收益目前尚无定论,但从长远来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增进企业价值。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战略要求。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研究领域进入人们的视野已经有20多年。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制企业在决策、激励、监督、约束方面的制度原则,涉及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方面的分配制衡以及效率经营与科学决策。公司治理的实质是有关公司的权力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这种权力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表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外相关研究中,Zahra等(1993)研究发现企业内部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正向影响,随着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增高,企业管理层越加着眼公司的长期发展,会在公司资源分配中兼顾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以获取各方持续支持。Johnson等(1999)研究发现在管理层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管理控制,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对各种社会问题更为敏感,从而对问题积极回应。研究显示公司外部董事与公司社会责任正相关,高管持股比例与产品质量和环境正相关。但是Mcguire(2003)却得出不同于Johnson的实证研究的结果,即公司社会表现和管理层激励之间并没有显著的联系。Monk和Minow(2004)的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较大时能够提高企业决策质量,有利于调低控股股东在董事席位中的比重,从而扼制其利益掠夺行为,因此董事会规模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正相关。

在国内的研究文献中,王长义(2007)采用规范研究方法,研究认为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具有历史的渊源性和发展的共生性。一是二者都源起于现代规模化企业的出现,二是二者融合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实践。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企业社会责任得以践行,反之,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与发展。王竹园(2008)认为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公司治理机制,不仅体现股东利益最优化,还可以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优化。实证研究方面,王建琼、何静谊(2009)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独立董事比例正相关,而与资产规模负相关,与是否两职分离、净资产收益率没有显著相关性;国有控股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较差?谭宏琳等(2009)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建立了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多元回归模型,对两者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持股比例、企业规模和财务绩效均负相关,而与独立董事比例、公司高管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无显著相关性。陈智、徐广成(2011)实证检验内外部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发现法人股、独立董事比例和高管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而董事会规模却与企业社会责任显著负相关;市场发展程度和法律发展程度越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越好,而政府干预得越少,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得越好。章娉婷(2011)的研究表明:企业股东大会次数与企业对政府、职工的社会责任负相关,与企业对供应商和投资者的责任正相关;监事会会议次数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不显著,独董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也均不显著,高管薪酬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均不显著,但都为正相关。

综上可见,学者们对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研究,方法上有规范研究也有实证研究,实证研究多数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管理层特征、股权状况与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相关性,但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例如针对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有学者得出显著正相关(陈智),有学者得出无明显相关性(谭、章);有的认为高管薪酬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有的则认为不影响。研究结论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研究指标选择的不同,也可能是研究对象所处的环境的地理、人文、法律等差异。那么针对广西上市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的相关性具有何种特征呢?这正是本文迫切解答的问题。

三、研究假设

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本文主要讨论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管理层激励等内部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1.董事会特征与企业社会责任

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一般而言,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做决策和监督、平衡股东和经营管理层的利益关系,确保公司遵纪守法有序经营。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公司的重大决策需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才得以实施。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顺利履行必然受董事会的影响。董事会的规模、独立董事人数、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一职等是董事会的重要特征,不同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不同影响。从决策选择方面看,董事会成员各方的知识和经验有助于决策的合理选择。另一方面,董事会规模越大,说明让不同利益相关者进入董事会的机会越多,“共同治理”的目的更易达成。一般说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能够客观地监督经理层,能够有效维护企业利益各方的权益,防止管理层与董事合谋的可能性,进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Boyd (1984)、Jenson(1993)认为当CEO同时也是董事会主席时,董事会的独立性将受到挑战。按照委托代理理论,经理作为受托人,要接受董事的监督,但是若董事兼任经理时,就出现经理监督自身,这必将弱化监督的职能,导致经理层无视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得越好。

H2:独立董事人数较多的企业会履行社会责任更好。

H3: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时,企业将较少承担社会责任。

2.股权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

股权结构是指不同性质的股份在企业总股本中的构成成分,是确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影响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关于股权结构,本文主要考察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类别两方面因素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

股东是按其投入企业的资本份额行使相应的决策权和获取收益,在我国“一股独大”的状况比较突出,大股东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和管控的动机越加明显,甚至直接操纵管理层以保护自身在企业中的利益,这将使得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提出假设:

H4: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负相关。

从上述分析可见第一大股东会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李双龙(2005)结合我国实际研究得出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对待社会责任时的态度明显不同,当国家是第一大股东为时,情况会不同。因为国有股的股权是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对企业的权利,政府监督企业的目的不仅仅要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还要顾及其他效益。例如通过政府投资以带动某行业的发展,或者拉动某地区的经济发展,或者为了解决就业、环境等问题。控制公司的政府机构很可能将企业当作完成政策目标的工具。因此,国有控股企业比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可能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因此,提出假设:

H5:当实际控制人类别为国家时,企业更愿意承担社会责任。

3.管理层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

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企业,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的不一致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完善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将是降低代理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完善的管理层激励机制能降低内部人控制风险,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热情,确保管理层充分发挥其决策和监督职能,这是企业能否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管理层报酬过低,其工作热情不高,难以维持其工作动力和工作效率,甚至可能会损害股东和其他利益群体的利益而谋求个人私利;如果管理层报酬较高,将有效激发管理层尽责工作的热情,提高管理层的工作效率,从而更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6:高管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呈显著正相关。

四、研究设计

1.样本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注册地在广西并且2007~2012年在市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剔除掉无效数据后共获得28家上市公司147个有效样本观测值。所有观测值均来自CCER中国经济金融数据库。数据基本面的处理使用Excel2003,用SPSS18.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变量定义与模型的构建

(1)被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责任水平

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并且考虑到获取研究数据的难度,本文界定企业应履行对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政府六个方面的责任,并以这六方责任为基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

对投资人的责任(A1):用企业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来衡量,数据从现金流量表项目“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获得;对职工的责任(A2):以企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来衡量,数据从现金流量表项目“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获得;对供应商的责任(A3):用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来衡量,数据从现金流量表项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获得;对客户的责任(A4):用当期营业成本来衡量,数据取自利润表项目“营业成本”;对国家的责任(A5):用当期支付的税费扣掉当期返还的税费的余额衡量,数据从现金流量表项目“支付的各项税费”获得;对社会的责任(A6):用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赞助出支等反映,数据取自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支出”。

说明:由于企业现金流量表中“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为企业对股东、债权人的责任,无法将数据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分离,因此将它们合成一项,把股东、债权人看成是企业的一个利益相关者即投资人。

将企业对以上六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进行加总得企业对各利益相关方责任加总为A,

考虑到企业对各利益相关的责任贡献的不同,各组成部分的权重应有所不同,本文以企业对各利益相关者责任在总社会责任贡献中的比例作为权重,按下式得到社会责任贡献水平Y。

(2)自变量与控制变量

自变量与控制变量的选择见表1变量的描述。

表1 变量的描述

(3)控制变量

a.公司规模(SIZE):由总资产总额衡量。McWilliams等(2000)和McGuire等(1998)发现不同规模的公司的其社会表现存在显著的差异,所以本文也考虑公司规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b.每股盈利(EPS):是衡量企业经济绩效的重要指标。一般说来,经济绩效好的企业更有能力协调企业与员工利益冲突,回应消费者需求,理顺与政府的关系,从而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谭宏琳,杨俊,王怀明,宋涛(2007)等大量的研究表明公司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

为检验上述假设,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β0为截距,βi(i=1,2,3,…,9)为系数,ε为残差。

五、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

(1)董事会特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讨论的董事会特征包括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人数、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分离情况。从表2和表3中可以看出:首先,广西上市公司董事会人规模集中在6个左右,董事会成员为6人的企业占整体的37.4%,最多是11人,最少是0。独立董事人数主要集中在3人左右,最多8人,最少0人,独立董事3人的企业占整体企业的57.8%。总经理是否兼任董事长情况是,两职兼任的占少数,为32.7%,两职分离的占大部分,为67.3%。总体而言,董事会人数集中在6人,独立董事人数集中在3人,以两职分离为主。其次,董事会规模差异很大,董事会规模最多高达11人,最少的仅有0人。整体而言,广西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符合理论界认为的7—9人的理想规模,独立董事人数基本达到董事会人数30%的期望值。

表2 董事会特征描述性统计

表3

(2)其他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4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5

股权结构方面,由表4可见广西上市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主要在33.53%左右,最大持股比例为84%,比例最少的也有9.03%,可见广西企业同样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企业实际控制人类别方面,根据表5可见广西上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的比非国家的多出约9个百分点,国家控股略胜非国家控股。

高管薪酬方面,广西上市企业高管薪酬平均水平为1 140 664,但极大值达到6 010 700,标准差达1 156 809,可见广西企业高管薪酬存在显著差异。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通过比较其极大值与极小值,发现广西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差别非常大,但由图1,我们可喜地观测到广西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

图1

2.回归分析

表6 回归分析结果

用搜索到的数据进行回归统计分析获得表6。表6显示调整的模型判定系数R方为0.725,说明模型的拟合度非常好。F值为45.572,sig.=0.000,方程总体达到了1%的显著水平,说明方程总体显著。

董事会规模(X1)回归系数为-1.279E9,相应t值的显著性概率sig.=0.000,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董事会规模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变量,董事会人数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显著负影响。假设H1没能通过验证。

独立董事人数(X2)的回归系数为2.500E9,相应t值的显著性概率sig.=0.000,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独立董事人数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独立董事人数越多越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假设H2得到验证。

两职合一(X3)的回归系数为-3.451E8,但相应t值的显著性概率Sig.=.616,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时对企业将承担社会责任水平产生负影响,但影响程度并不显著。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X4)的回归系数为7.400E7,sig.=0.004,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该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越高。假设H4没有通过检验。

回归结果也显示实际控制人类别、高管薪酬负向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但影响程度并不显著。

六、结论与讨论

第一,从董事会特征上看,三方面特征中独立董事人数对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有显著正向影响,另外两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显著影响。因此为提高广西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一定规模的独立董事对企业监督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从股权结构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企业控制权性质来看,反映股权集中度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反而越好,是否国有控股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显著的影响。因此,针对不同地区,由于相关法规制度、市场化进程、地区文化等差异的存在使得股权集中度高低对社会责任影响表现不同,针对广西的情况,保持较高的股权集中度还是有必要的。

第三,管理层激励方面,从研究结论看高薪不一定有高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因此要提高广西企业的社会责任水平,提高高管薪酬不是理想的选择,企业应该探寻其他激励方式促使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提高。

总之,广西上市企业可以从公司治理内外部因素探寻如何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从而提高广西企业的社会声誉,提高广西企业竞争能力。

[1]陈智,徐广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实证分析[J].软科学,2011(4):106-116.

[2]李双龙.试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经济体制改革, 2005(004):67-70.

[3]吕立伟.企业税收保值信息披露与社会责任履行的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08).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竞争力提升需求的广西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阶段研究成果(项目号:SK13LX485);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广西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研究》阶段研究成果(项目号:2012XYYB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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