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胡适译作《老洛伯》的文本功能及翻译策略*
2014-03-20余蕾
余 蕾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解析胡适译作《老洛伯》的文本功能及翻译策略*
余 蕾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胡适译作《老洛伯》发表于胡适提倡白话文学,建设中国新文学的大时代背景下,它不仅是白话诗歌的范本,还是悲剧叙事诗的范本,具备多重文本功能。因此,在翻译策略上来说,既忠实于原文,又有所创新。译作从形式上忠实于原作文学体裁,遵从原作叙事风格和情节安排;同时,打破原作的韵律节奏,突出故事的悲剧性。
胡适;《老洛伯》;文本功能;翻译策略
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启蒙者,他认为翻译文学“给中国文学史上开了无穷新意境,创了不少新文体,添了无数新材料”[1]。因此,他的文学翻译思想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赶紧多多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2]73。也就是说,他的文学翻译主张具有显著的目的性,那就是借助翻译文学帮助建构我们自己的新文学体系。另一方面,他主张“不做言之无物的文字”和“不做无病呻吟的文字”[2]60,极力提倡白话文学,要做到文学体裁的大解放,并在白话诗歌创作与白话诗歌翻译上亲自做尝试。胡适于1918年翻译的苏格兰女诗人Anne Lindsay夫人的诗歌Auld Robin Gray(《老洛伯》①)是他的白话诗歌翻译的代表作,承载着胡适“创造出一派新中国的活文学”[2]59的理念。在建立新文学的时代大背景下,胡适赋予了译作文学范本和诗意表达的多重功能,本文将通过分析《老洛伯》译本的文本功能,解析胡适在翻译该诗时的翻译策略。
一、白话诗歌范本
胡适提倡白话文学,并进行白话入诗的文学试验,白话诗歌翻译也是这项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文字、句法和音节的试验。
(一)白话语言工具的试验
对于白话做为文学语言工具,胡适的理由是文字没有雅俗,却有死活之道。[3]23他将之概括成四条:第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第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第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第四,是什么时代,说什么时代的话。他认为一切语言文字的作用在于达意表情;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便是文学[2]60-62。
对于译作《老洛伯》中的语言风格,胡适认为:“全篇作村妇口气,语语率真,此当日之白话诗也。”[3]39以诗歌的第二节为例,原文为:
Young Jamie lo’ed me weel,and sought me for his bride;
But saving a croun he had naething else beside:
To make the Croun a pund,young Jamie gaed to sea;
And the croun and the pund were baith for me.
胡适的译文:
我的吉梅他爱我,要我嫁他。
他那时只有一块银圆,别无什么;他为了我渡海去做活,
要把银子变成金,好回来娶我。
第一句中的“Young Jamie”就是“一位叫做吉梅的年轻人”,胡适以村妇的口吻称呼之为“我的吉梅”,表现出她心有所属的直率。“sought me for his bride”中的“sought”本可以译为“追求”,“bride”的意思是新娘,胡适译为“(他)要我嫁他”,与第四句中“and the croun and the pund were baith for me”相呼应,原文本意为“吉梅渡海去做活挣钱,他挣钱是为了我”,将介词“for”灵活地译为动词“回来娶我”,生动再现了乡村男女青年真挚而世俗的爱情,说话语气既符合人物身份,又通俗明白。
(二)诗歌音节的试验
胡适在《尝试集·自序》文中写道:“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文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3]29《老洛伯》原作共9个诗节,每节4行,每节诗长短不一,采用通俗苏格兰方言,多处出现直接引语;每节诗的前两行押韵,每节韵脚不同;通篇后两行全押相同的韵。胡适的译作则充分表现诗意的自然曲折,自然轻重,自然高下,每节4行至5行,句子长短不一,句尾押韵自然、没有定律,充分实现“诗体的大解放”。
二、文学体裁范本
胡适认为中国文学的方法实在不完备,因此需要“赶紧多多的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他把文学材料比作做衣服,要先看那块料可做袍子,还是可做背心。文学材料须先看这些材料该做小诗,还是长歌;该做章回小说,还是短篇小说。因此,首先要决定做什么体裁;体裁定了,才可讲布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洛伯》是诗歌体裁和布局的范本。
(一)悲剧的文学范本
胡适认为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的观念,他认为“悲剧的观念能发生各种思力深沉、意味深长、感人最烈、发人猛省的文学。这种观念乃是我们中国那种说谎作伪思想浅薄的文学的绝妙圣药”,因为“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的观念。无论是小说,是戏剧,总是一个美满的团圆……团圆快乐的文字,读完了,至多不过能使人觉得一种满意的观念,决不能叫人有深沉的感动,决不能隐忍到澈底的觉悟,决不能使人起根本上的思量反省。故这种‘团圆’的小说戏剧,根本说来,只是脑筋简单,思力薄弱的文学,不耐人寻思,不能引人反省”[2]97。
胡适将《老洛伯》的文学类型归为悲剧,因为“此诗向推为世界情诗之最哀者”[3]39。1919年初,《晨报》刊登了一篇《人道主义》的小说,胡适认出这篇小说大概用了《老洛伯》的底子,事实和布局也大体相同。在《老洛伯》诗中,锦妮误以为吉梅已经遇到海难,在家里人的催促下,嫁给了好人儿“老洛伯”,结婚没几天吉梅却还魂人间。夹在对自己和家人照顾有加的恩人老洛伯和自己的心上人吉梅之间,锦妮伤心欲绝:“I wish that I were dead,but I’m no like to dee:/And why was I born to say,Wae’s me?”此时此刻,她“恨不得立刻死了 ……只是如何死的下去!”这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撕心裂肺的痛苦,只能“迸作泪如雨下”。《人道主义》这部小说却叫加晋(老洛伯)和杜文(吉梅)同锦心(锦妮)“鸠雀同巢”的做那三角形的夫妻。因此,胡适给《晨报》写信,他认为该故事“乃是人生一件无可奈何的悲剧”,“正是因为他是一件‘无可奈何’的悲剧,现在把那“无可奈何”变成美满的团圆,悲剧固然解决了,但是这故事的文学趣味也没有了”[2]106。由此可见,胡适最看重的是《老洛伯》的悲剧性题材,不能接受改编后的大团圆结局。
(二)叙事诗的文学范本
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谈到诗歌时,认为:“韵文只有抒情诗,绝少纪事诗 …… 至于布局一方面,除了几首实在好的诗之外,几乎没有一篇东西当得‘布局’两个字!”以中国古典文学中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与《木兰辞》为例,胡适认为它们是通俗白话创作,布局高明[2]61。然而,从叙事手法来说,这两首诗都是以第三人称的视角展开;以小说的方式按段落划分,没有诗节的概念,类型单一,需要多样化的诗歌类型来补充。因此,《老洛伯》在叙事方式和布局来讲,堪称短篇白话叙事诗的范本。
《老洛伯》通篇共分9节,采用倒叙的叙事手法,在第一节里,锦妮和“好人儿”老洛伯已经结为夫妻,她因心里面记挂着心上人吉梅,在静悄悄的黑夜“泪如雨下”;接下来的8节则是依照时间发展的顺序记叙了这个悲剧过程,整个故事的情节围绕着“吉梅渡海挣钱→爹娘跌坏病倒→老洛伯帮衬和逼婚→吉梅翻船→锦妮嫁人”的矛盾冲突展开,并在“吉梅生还”时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最后在“无奈分手”时戛然而止。到最后一段,锦妮通过倾诉“坐也坐不下,那有心肠纺纱”,与第一段的“泪如雨下”相呼应,把一位在深夜里因为痛苦而难以入睡的少妇刻画得入木三分。
此外,全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使读者能够深入锦妮的内心世界读到她的心声。以第六节为例:
My father urged me sair:my mother didna speak;
我爹爹再三劝我嫁;我妈不说话,他只眼睁睁地望着我;
But she look’d in my face till my heart was like to break;
望得我心里好不难过!
They gi’ed him my hand,but my heart was at the sea.
我的心儿早已在那大海,我只得由他们嫁了我的身子!
作者只需短短的三句话,就将一家三口在现实困境中的无奈之感跃然纸上,让读者不由得深深叹息,强烈感受到悲剧的震撼力。
三、《老洛伯》的翻译策略
翻译的功能学派理论家Katharina Reiss将文本类型分成三大类:信息型(informative)、表达型(expressive)和操作型(operative)。信息型的文本主要呈现客观事实,以文本内容为中心,注重语言的逻辑性;表达型的文本则侧重情感表达,以形式为中心,注重语言的审美[4]。《老洛伯》的译本兼具白话诗歌、悲剧诗和叙事诗的范本身份,具有信息型文本的特点;而单纯从诗歌意义上来说,它是表达型的文本;因此,《老洛伯》的翻译文本兼具信息型和表达型文本的双重特征,在翻译策略上来说,既忠实于原文,又有所创新。
(一)叛逆与重写
胡适曾经记录了自己翻译此诗的心得:“只可惜译诗不大容易,我费了不少心思,终觉得有点辜负了原文之处。”[5]张旭则认为:“《老洛伯》可视为胡适早期为数不多的几首比较成功的经重写而来的诗作之一。”[6]
首先,为了使译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白话诗歌,译者打破了原诗的音节和韵脚,从诗歌翻译的角度来说,胡适的翻译可以称为重写和再创作。同时,为了突出诗歌的悲剧色彩,胡适在翻译中对老洛伯的形象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写和弱化,如第三节第四句“And auld Robin Gray came acourtin’me”中的“courting”,根据朗文词典的解释,“if a man courts a woman,he visits her,takes her to restaurant etc because he hopes to marry her”即“求爱,追求”之意,胡适将之翻译成“缠”字,反衬出锦妮面对老洛伯的追求时无可奈何的心境。又如第四节第三句“Auld Rob maintian’d them baith,and wi’tears in his e’e/Said…”这句中老洛伯眼中含泪地向锦妮求婚的细节被胡适删去,只是简单地译为“他说”,完全弱化了老洛伯对锦妮的一片痴情,使之变成了一位乘人之危的功利之人。还是以第六节翻译为例,胡适翻译时把“望着我”这个动作用反复的手法处理,使原本一行的内容变成两行,加重了一家人困苦无奈感觉;接着他将这一节中最后一句“Sae auld Robin Gray he was gudennan to me”直接省略,避免了重复第一节里老洛伯“好人儿”的形象,也避免和第九节中“我家老洛伯他并不曾待差了我”呼应,再次通过弱化老洛伯“好人儿”形象来加强故事的悲剧感。
另一方面,整首诗采用了归化的翻译策略,比如第二节中,胡适分别借用中国传统社会对“银圆”和“金”的价值定位来表现“croun”和“pund”的价值差异,表现吉梅渡海挣钱娶妻的深情。此外,胡适用极其通俗的口语词汇翻译诗中老洛伯和吉梅的话语,如第四节中,(Rob)Said,‘Jennie,for their sakes,O,marry me!’老洛伯劝锦妮为了自己的父母嫁给他,“看他两口儿分上”把老洛伯朴实又现实的一面充分展现出来。第七节中,Till he(Jamie)said,‘I’m come hame to marry thee.’胡适用了“讨”字来翻译“marry”,使之符合中国老百姓日常通俗词汇特征,与苏格兰方言相对等。这些策略的运用可以说都是从读者接受的角度做到了“达”。
(二)审美与求真
英国诗人弗罗斯特Robert Frost有一句名言:“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也就是说,诗歌翻译的过程中必有所失,那么,失去的通常是诗歌的审美特征。然而,《老洛伯》虽然打破了原诗的韵脚,译者却没有让译作变成一首无韵诗,只是用韵更加随意,自然:如第一节的韵脚为“家”和“下”,第二节的韵脚用了“么”和“我”,第四节更是四句用同一韵脚“纱、家、妈”和“罢”,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此外,整首诗严格按照原作的叙事方法,用第三人称视角和倒叙的手法重现故事;并按照原有的布局将诗歌分成9节,每个诗节的内容和情节都和原文保持一致,做到了形式上的忠实,在诗歌的形式美和韵律美上与原作保持了一定程度上的对等。
其次,译者用通俗易懂的白话语言对应苏格兰村妇的口吻,不求古雅,让诗句符合人物的身份,做到了“让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明白晓畅,在文体风格上保持与原诗一致。如第4节中,锦妮倾诉一家子日子艰难,孤苦难继时,悲叹道:“My father coulna work,and my mother couldna spin;I toil,d day and night,but their bread I couldna win.”胡适借助反问的方式表达锦妮的倾诉:“我爹爹不能做活,我妈他又不能纺纱;我日夜里忙着,如何养得活这一家?”可是看出,译文与原文在情感上几乎完全对等,达到了诗歌情感美的效果。
在倡导白话新诗、重建中国新文学体系的大时代背景中,胡适始终是文化的参与者并掌握着话语权,翻译是胡适“以他山之玉攻我之石”的重要工具,他借助白话诗歌翻译作品顺利攻克诗歌的堡垒并参与参与白话新诗的创建②,译者主体思维对翻译的命意始终贯穿在翻译过程中,翻译既立足于文本,又超越文本,站到了创造新文学、新文化体系的高度。
从《老洛伯》的翻译可以看出,翻译策略不是归化与异化,忠实与叛逆的简单划分,在当时的时代语境下,胡适赋予了《老洛伯》文本多重功能:首先,他打破文言对诗歌翻译的束缚,既在语言风格使译作更接近于原作的苏格兰方言风格,又为新白话诗歌创造了典范,忠实与创造和谐相处。其次,《老洛伯》在体裁上忠实于原作,诗节的安排、叙事手法上都与原文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为了突出诗歌中故事的悲剧性而对老洛伯这个人物形象进行了弱化,为了“充分表现诗意的自然曲折,自然轻重,自然高下”[3]40,用韵更加灵活,保留了原作诗意的审美,深化了原作的悲剧感,忠实与叛逆相得益彰。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主观能动性、目的性与译者思想高度、语言能力、审美认知和文化素养在翻译过程中融合于一体。“信”与“达”不是硬币的两面,而是相互依存,彼此融入,从而达到“善译”[7]的境界。
注释:
① 本文中引用的《老洛伯》的翻译和原作都来源于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胡适诗歌集《尝试集 (附《去国集》)》第39—40页。
② 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一文中,胡适说《老洛伯》与其他的14首诗是“白话新诗”,显然,《老洛伯》等译作被胡适纳入了白话新诗的构建。
[1]胡适.白话文学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99.
[2]胡适.胡适文集:3[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3]胡适.尝试集 (附《去国集》)[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
[4]MUNDAY,JEREMY.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M].London:Routledge,2001:74.
[5]胡适.胡适文集:1[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477.
[6]张旭.胡适与英诗翻译[J].翻译学报(香港),2003(8):1-19.
[7]余蕾.从译者意图解读胡适译作《哀希腊歌》曲的“善译”观[J].黄山学院学报,2007,9(2):147-150.
An Analysis of Textual Functions &Translation Strategies of Hu Shih in His Translation of Auld Robin Gray
YU Lei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1000,Anhui)
Hu Shih’s poem translation Auld Robin Gray appeare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reating vernacular literature and constructing new Chinese literature system advocated by Hu Shih,which is not only the model text of vernacular poem,but also the model of tragic narrative poem,having multi-textual functions.From the aspect of translation strategies,the translation work is faithful to the original text and creative to the target context.In the sense of literature genre,the translation is faithful to the narrative style and plot arrangement;simultaneously,the translation breaks the rhyme scheme and highlights the tragic sense of the story.
Hu Shih;Auld Robin Gray;text functions;translation strategies
H3
A
1009-2463(2014)02-0118-04
2014-02-06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09sk087:《从胡适翻译活动看翻译主体性》)
余 蕾(1972-),女,安徽怀宁人,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